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处理民间纠纷,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当事人自愿”。一般而言,只有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才会介入调解。当然,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其辖区内的民间纠纷也可以主动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解过程要制作调解笔录,由人民调解员、当事人签字,主要记载纠纷调解的情况,以便将来可以查证。人民调解员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帮助当事人化解纷争,达成协议。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或者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协议书》应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解决纠纷的内容,履行协议的方式、时间,并由当事人、人民调解员签字,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确认。
案例
北道乡村民杨某与蔡某于2009年开始谈恋爱。恋爱期间,杨某共花去蔡某各种钱物共计3.3万元。现杨某不愿与蔡某保持恋爱关系,蔡某要求杨某退还全部财物,双方因不能达成协议而引发纠纷。蔡某申请北道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解答
本案中,北道乡人民调解委员在调解陈述中证实,杨某承认在与蔡某恋爱期间确实用了蔡某的钱财,以蔡某是自愿赠与为由,拒绝退还。调解人员通过《民法通则》及《婚姻法》相关法条规定解读,帮助杨某规范行为,通过思想劝导化解蔡某的怨气。以杨某退还蔡某1.5万元并当场兑现的协议结束了这场纠纷。
法规链接
《人民调解法》
第17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19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第20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第22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附件:人民调解协议书样本(www.xing528.com)
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本协议一式_____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调解员(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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