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的题材形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图1-4):
图1-4 舞蹈的题材形成
(一)体验与感悟
1.体验。真实的人生体验是舞蹈题材形成的基础。除了亲身的体验之外,还可以借鉴间接的体验,古今中外的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也是前人真实感受的结果,那些具有深刻的认识价值和闪耀着人性光辉的文学艺术作品,对加深人们的生活感受、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丰富人们的情感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www.xing528.com)
2.感悟。感悟就是作为客体的、真实的生活情景对作为主体的艺术家的思想形成了撞击,需要主体和个体形成共振、产生共鸣才会撞出火花。舞蹈编导者要尽量拓宽生活的接触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见多识广。任何艺术创作,包括舞蹈创作在内,越到高水平,越要超出本身技艺的范围,最终实际上拼的就是艺术家整体的修养与感悟能力。
(二)提炼与选择
艺术创作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生活的真实并不能替代艺术的真实,艺术的真实是艺术家长期对于生活的感受、认识、提炼和概括的结果,由于它透过纷繁琐碎的现象而揭示了生活的本质,概括了生活的本质现象,所以优秀的艺术作品具有典型性,因而艺术作品也具有了深刻的认识价值。舞蹈也应当遵循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在长期体验观察和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对生活的题材加以提炼和概括,从而创作出鲜活的舞蹈作品。艺术的美源于生活的美,但生活的美并不能代表艺术的美,艺术作品是艺术家经过长期对生活的体验和感悟,点点滴滴沉积于心,再经过内心的研磨和酝酿得到的结果;由于优秀的艺术作品凝结着艺术家真挚的情感、辛勤的汗水和闪光的智慧,所以深深地烙上了舞蹈编导专业的特征和个性的印记,因此,也就具备了欣赏的价值。
(三)转化与重构
舞蹈题材大致源于生活或是受文学名著、音乐作品的启发,由于来源的差异,所以它们各自的转化和重构的过程也必然存在着差异。舞蹈编导经过生活的体验与感悟,将对生活的认识或情绪的体验留在了心中;当舞蹈编导用自己的专业特质对原有生活情景加以酝酿、提炼和重构时,已然将主体的感悟和专业特质融入客体之中,此时的客体对象就发生了变化,它们既不是纯客观的原形,也不是纯主观的臆造,而是物我相融、意象的契合后的“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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