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但马克思对这一理论本身的论述却非常少。主要的论述是出现于1859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一段简要说明: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选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选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
我用粗体字标出了这段论述中的一些关键用语。生产关系是经济权力的关系;人们对生产资料,包括物质生产资料和他们自身的劳动力,拥有或者不拥有经济权力。例如,封建生产关系包含农奴对其自身劳动力仅有部分的支配权(因为领主对它也有一定的支配权),和领主对农奴小块土地仅有部分的支配权(因为不能排除农奴对它的使用)。换句话说,农奴和领主都对农奴的劳动力和小块土地拥有一定的经济权力。相反,在资本主义下,无产者对他的劳动力拥有完全的支配权,这是从他可以决定是否出卖劳动力的意义上讲的,他对非劳动的生产资料则不拥有支配权。这一说法将会受到一些人的质疑,他们争论说,无产者是为了生存而被迫出卖他的劳动力的,一旦出卖了劳动力,他就不再对它有支配权,因为资本家在生产地点支配他。但另一方面,在生产地点工人确实也对生产资料行使某种支配,这解释了监督和系统剥夺工人关于生产过程知识的必要性。奴隶对他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都没有权力,理想中的共产主义使生产者对他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都拥有完全的支配权,虽然很多人会把这种理想看作无法接受的乌托邦。
经济结构被定义为全部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结构的形态——社会将其自身组织为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奴隶制的还是共产主义的——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结果,生产力发展水平包括技术知识和生产者技能的发展水平。历史唯物主义的首要的主张是现存的经济结构不是人们具有的观念或他们的宗教见解的结果。相反,每一经济结构都是适合当时技术发展的水平的。在一个时期西欧社会就其社会组织而言是封建的,因为封建制度在具有那个时代生产力特征的经济中是最有效的组织生产的方式。一旦生产力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封建生产关系就不再是组织那种经济的有效方式了,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却成了有效的方式。封建经济结构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并受到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成功挑战,资本主义经济结构最终胜出。历史唯物主义还主张,最终生产力将发展到如此高级以致资本主义关系在利用生产力方面将不再是最优的。一旦资本主义关系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那时(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预言)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将作为组织生产活动的最优经济结构而胜出。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灭亡以前的时期称为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因为在此之后(在他看来)剥削的阶级关系将不会继续存在,人的潜能的全面发展将得以实现。
这一分析的要点在于根本的动力是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结构是与之相适应的(以某种形式还要作解释)。与任何既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伴随的,可能会有一种或几种可行的经济结构。如果只有一种,那它必定会在那种生产力水平下存在;如果有几种,那将会存在某种形式的竞争以使某一经济结构得以实现,经济结构适应技术的发展水平,根据这一理论,它就具有或多或少由外因决定的发展趋势。
历史唯物主义的第二个主要主张涉及经济结构和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的关系,上层建筑指的是国家的政治形式和实施财产权的法律。上层建筑是经济结构的必然结果。因此,法律和政治是在来自纷争的混乱已经消除和经济结构已经建立之后我们所看到的那些东西。法律加强了组成经济结构的那些经济力量。但基本的因果关系是从经济结构到法律的上层建筑。法律和政治贯彻执行的是经济结构的要求,经济基础反过来又是基于生产力的要求。这样,法律和政治的发展是后退两步由物质性的经济发展所决定的。(www.xing528.com)
那么历史唯物主义的三个主要命题就是:①生产力趋于发展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无疑从某种意义上讲又是因为人们进行的力求改善其境遇的活动;②在生产力处于其特定水平的既定条件下,社会的生产关系(或经济结构)由它们组织经济活动的功效来说明;③社会的法律和政治上层建筑由它使现存经济结构稳定与合法的效果来说明。
这三个命题全都受到了强有力的挑战,并被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家所争论。第一,他们强调,生产力趋于发展的主张是一种以欧洲为中心的结论。在亚洲,长期以来生产力基本上没有什么发展,因为经济结构成功地束缚了这种发展,这种情况与马克思在《序言》中的主张恰好相反。第二,他们声称,技术与生产者技术知识的发展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为生产关系所决定,而不是相反。不仅经济结构可以成功地束缚生产力,而且如果说生产力有所发展,那它们的发展也带有现存经济结构的深刻烙印。这些主张是由布雷弗曼、马格林和布伦纳等人提出的,这里只举出这几个人。第三个挑战指向上层建筑的从属性的主张:很多作者坚持认为,政治的和法律的上层建筑对财产关系的性质具有巨大的影响,因而像命题③所强调的那样把这一首要的因果关系视为相反方向因果关系的延伸是错误的。命题①通过命题③体现为所谓的经济决定论;绝大多数当代学者,无论他们是不是马克思主义者,都不认为这些主张充分强调历史唯物主义所考虑的东西仅仅是“反馈作用”,即意识形态、宗教和民族主义对经济结构发展方式的作用,无论历史唯物主义是不是一个正确的理论,它的价值都在于它是一种关于历史的理论,一种对历史经济理论的足够清楚和简洁的说明,而这种理论是任何其他理论都必须认真对待的。
作为一种经济结构如何会成为生产力发展桎梏的一个例子,让我们考虑一下马克思的这段话:“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也许用水力磨碾磨谷物对于庄园那样的规模是有用的,但它不能在大规模基础上提供足够的动力生产谷物。随着蒸汽机的出现,开动机器所能生产的产品数量大大超过直接生产者所能消费的产品数量这一情况已成为可能。这时的产品才能进行交换以获得利润,因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伴随具有更高生产力的技术而得以出现的,而且还出现了一个占有这种利益的阶级(资本家阶级)。但是如果技术在生产力方面还不足以生产出远远超过生产者自身所需的产品,这一阶级就不能存在。此外,交易的新技术(运输)出现了,这使得可由生产商品为了交换而非为了自身需要的企业供应的远方的市场变得可被利用。通过对这一问题的详细阐述,人们可以对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封建主义的最终灭亡提供一种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交易的发展是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方面,这一论点被称为对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变的商品化论点。
接下来的例子不是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例证,虽然这个例子常常被看作一个马克思主义的论据。考虑一下对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所作的如下解释:资本主义发展了劳动分工。它使众多的生产者群体集中到工厂,教会他们以合作的和有纪律的方式进行劳动,并且培训他们。(当今讨论较多的一个问题,是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中对广大群众的日益忽视;但是压倒性的历史事实是资本主义已把绝大多数人口城市化,并随着城市化而出现了通信、文化和教育的设施。)然而通过培养工人的这种合作,资本主义播下了使它自身灭亡的种子,因为此时工人到资本家本身并不是生产过程所必需的。资本主义工厂既向工人展示了他们的力量,也向他们提供了组织起来并最终为他们自己而剥夺资本家的生产资料的场所。这一解释并不是一种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因为它没有表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而只表明既定的资本主义生产的本性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将变得不能继续维持。
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本质的方面,是它对社会演进提供了一种经济学上的解释,即这一演进的发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财产的、法律的和政治的制度的兴起和衰落,被看作它们是较好地还是较差地适合利用变化着的生产力。根据命题①,生产力趋向于发展贯穿历史。正如我所指明的,这一命题受到了生产力长期停滞的例子的挑战。然而似乎的确存在跨越时间的技术进步的趋势。柯亨论证说,因为人是有理性的,他们面对的是稀缺的环境,他们有能力通过利用他们的理性去提高他们借以生产产品的技术的效率来缓和稀缺,因而生产力趋向于发展。柯亨对这一论证的表述则更为细微,但只要说有理由相信如同命题①所宣称的生产力发展的那种趋势就够了。这样,在给定的关于人类理性和表现人类环境特征的稀缺这些假定下,历史唯物主义的三个命题就能被辩解为合理的命题。不过,即使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在逻辑上是一贯的,它是否准确地描述了实际的历史发展这一问题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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