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的分析与研究中的辩证方法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创立与深入分析了一系列经济领域中的共性范畴与个性范畴。如在价值理论中,马克思进一步把价值区分为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市场价值)这一对对应的范畴。社会价值就是价值论中的一般范畴,个别价值就是价值论中的特殊或个别范畴,前者是一般的、社会的或平均的价值,是商品经济中任何一个生产者的商品实际体现的价值,它决定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后者是从那些客观生产条件(包括生产工具的效率、原材料的性质与状况)和主观生产条件(包括劳动者的劳动技能与熟练程度)都互不相同的许多生产者各自来看的价值,它决定于生产者个别劳动时间。马克思深刻地分析了商品交换关系中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市场价值)的矛盾运动,由此揭示了价值决定的规律的作用得以实现的具体的机制。
《资本论》对价值范畴的分析表现为由最抽象的价值范畴进至社会价值(市场价值)的范畴,前者主要是在第一卷中,后者主要是在第三卷中。这种由最纯粹的抽象价值范畴的分析开始,逐步进展到次一级的社会价值范畴的分析,体现了《资本论》的科学抽象法。
基于由抽象向具体上升的方法,《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对价值的本质与实体在纯粹形式下加以考察。在那里,(1)假定一个单一的商品生产者,(2)假定生产的商品量=社会需要量,(3)假定他的生产条件、劳动熟练程度与劳动强度就是社会平均的生产条件、平均熟练程度与劳动强度。上述假定的条件表明,那里分析的是一个供求均衡条件下的价值决定的抽象的和简单的方式,即价值决定于单个生产者在生产中耗费的劳动时间。由于每一个单个的生产者已具有平均生产者的品质,因而他的个别劳动耗费也就是社会平均必要劳动耗费,它形成了价值实体。在这种条件下,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是同一的,因为每一个在这种平均条件下进行生产的商品生产者,不论他是生产小麦的、鞋油的,还是生产布匹的,他的商品的市场价值都是与他的个别劳动耗费相吻合的,不存在着个别劳动耗费不能得到实现和补偿的状况。这是一种价值决定的简单的与直接的实现机制,这一机制中不存在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矛盾运动。(www.xing528.com)
但是按照马克思的科学抽象法,从经济关系与过程中抽出来的简单的规定,只是作为用以进一步向具体上升的起点。因而上述价值决定的简单方式与直接的实现机制,也只是用以研究现实经济生活中更加丰富而具体的价值决定方式的起点。如果人们只是停留在上述价值决定的简单方式与直接机制的理论模式上,甚至是连简单的商品经济中的价值决定过程也是不能说明的。我们都知道,在简单的商品交换中,商品供求不一致从而价格与价值的不一致也仍然是存在的。因此,商品的内在价值并不是在任何场合都能在交换关系中得到实现。
《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不再是在最高抽象形态上来认识与把握价值决定,而是借助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市场价值)的范畴,更加详细地揭示这一价值决定得以实现的经济过程或市场机制。马克思首先分析与揭示了存在许多条件不一样的生产者的产业部门内的商品的价值决定方式与机制,即个别价值的转化为市场价值。商品生产总是存在许许多多生产者的社会的生产,一种商品完全由一个生产者来提供的情况是根本不存在的(即使是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同一个生产部门内也存在几家垄断组织)。在存在众多生产者的场合,这些生产者的个别劳动耗费是不相同的。这些个别劳动耗费高低不一的商品的价值是如何决定呢?价值决定不是决定于生产者的个人的意愿,不是决定于对这些生产中的劳动耗费的事先的计算(加权平均),而是一个自发的社会行为,而且是许许多多商品生产者在市场竞争中共同来进行和完成的社会行为。在这种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不是由个别生产者的商品中包含的个别劳动耗费量,而是由生产同一商品的许多生产者的平均劳动耗费量来决定。因此,那些使用的工具落后、技术不熟练、个人劳动时间更长的生产者并不能因此要求对方交付给他更高的价格,恰恰相反,“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和昔尼克派”[62]。在市场上,同样的商品只存在同一的价格,如果这个生产者要为他个人所付出的更多劳动耗费而索取更高的价格,他就会没有购买者,他的商品也因此被排除于市场之外。可见,竞争使同一种商品确立一个统一的市场售卖价格,由此把生产者的有差别的个别劳动耗费转化为对一切商品一视同仁的、无差别的、平均劳动耗费,也就是把彼此不等的个别价值转化为一般价值或市场价值。“竞争……造成市场价值,即为同一生产领域的商品造成同一价值”[63],“这种产品具有的一般价值,对所有这种产品都是相同的,不管它对每一个别商品的个别价值的比例如何。这种一般价值,就是这些商品的市场价值”[64]。市场价值是指生产同一商品部门内的总商品的平均价值。“竞争在同一生产领域所起的作用是:使这一领域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决定于这个领域中平均需要的劳动时间,从而确立市场价值。”[65]可见,如果我们基于动态的研究方法,考察部门内在市场竞争中进行与实现的价值决定的机制与过程,我们就会发现这是一个个别价值平均化的过程,是有差别的个别价值转化为无差别的一般的市场价值的过程。为了把握与剖析这一过程,价值范畴也就应该相应地演化出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或市场价值这样的第二级的抽象价值范畴。此外,还要指出,由于竞争与个别价值的转化为市场价值的过程,也就是商品生产者在交换中得到超额的价值补偿或发生不足的价值补偿,即得到经济利益或发生损失的过程。因而,商品生产者总是要关心他的作为个别价值的基础的个别生产成本,要比较市场价格与个别生产成本,这样,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也就以个别生产费用与市场价格等形式而朦胧地出现于生产与交换当事人的思维之中,从而成为一对客观的价值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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