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与形式都是事物存在的方式。形式是事物外在的与表层的规定性,它与事物外部的条件有关,从而具有多样的与丰富的形态,并带有变量性;内容则是事物的内在的、本质的规定性,较之形式是带有稳定性的,而且,内容总是决定形式的,事物形式上的重大特征及其变化总是由于内容的性质及其变化所决定的。因此,单纯地着眼于形式,是不能对事物有深刻了解的,只有更深入地认识事物的内容,才能更好地懂得事物的形式的规定性,也才能更好地认识事物的全貌。交换价值与价值的关系也是这种形式与内容的关系,都是商品存在的方式,但是商品价值形式具有多样性与变量性,具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复杂的外观和偶然性。第一种情况:A量小麦=x量鞋油=y量棉布=z量金。随着市场的扩大与开拓,这个价值等式的系列还可以进一步扩大,如=G量茶=h量盐,等等。也会有第二种情况,(例如在等价物一方的劳动生产率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还会出现A量小麦=鞋油=量棉布=量金,等等。如果人们确立了价值实体(商品中物化的劳动量)的科学概念,人们懂得了交换价值的差别性后面存在着价值的等一性,“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46],“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47],这样,人们将容易理解小麦所以有这些多样的交换价值形式,或多系列交换等式,在于这交换等式中的各种商品量均是同一的价值实体的表现形式。人们也就能透过某一商品“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48]多样的交换价值形式,发现它们所具有的共同内容——同等的社会必要劳动量。
把事物存在方式区分为形式与内容的辩证的范畴论,还包含下述内容:形式固然要表现内容,并与内容相一致,但是形式又不等同于内容,它在某些条件下又与内容相矛盾,如事物也可以表现在一个掩盖它内容真相的歪曲的与虚假的形式上。价值形式与价值实体的关系也是如此。因为既然某一商品的价值是通过交换价值表现,那么这种价值的相对的表现就包含着商品的内在价值与等价物的价值的不一致的可能性。例如A量小麦=x量棉布的价值关系也可以由于在交换活动中的供求因素表现为A量小麦=量棉布,从而使价值表现形式与价值实体出现不一致。在商品价值表现在货币商品上,从而表现为价格的场合,价值表现形式与价值体的不一致就表现为价格对价值的偏离。
马克思说:“商品的价值量表现着一种必然的、商品形成过程内在的同社会劳动时间的关系。随着价值量转化为价格,这种必然的关系就表现为商品同在它之外存在的货币商品的交换比例。这种交换比例既可以表现商品的价值量,也可以表现比它大或小的量,在一定条件下,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可见,价格和价值量之间的量的不一致的可能性,或者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值形式本身之中。”[49]
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但价格不一定经常等同于价值,在商品交换中,价格对价值的偏离是经常发生的。在商品的供给低于需求时,就会出现价格上升到价值以上,而在供给超过需求时,就会出现价格下降到价值以下。但本质总是要表现于现象中,价值实体总是要在波动的价格中表现出来。具体地说,商品经济所固有的竞争引起的价格变动机制,最终总会使供给与需求相一致并由此实现价格与价值相一致。马克思说:“竞争会使价格化为价值”[50],价格的波动以及日常的价格受供求的制约,仿佛价格决定是与价值规律相矛盾的,但是基于辩证法的观点,正是在这种价格偏离价值中,趋向与接近价值的矛盾运动中,价值实体对价格决定起调节与决定作用——即价值规律——才得到实现。(www.xing528.com)
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论述了商品价值决定于它的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但是他不能阐明价值规律实现的方式与机制,这是他的价值论的重大缺陷。这一理论缺陷的方法论的根源在于他对辩证逻辑毫无所知,他不懂得作为科学必须把关于事物形式的范畴与关于事物内容的范畴区分开来。李嘉图不能确切地区分价值与价值形式,更不懂得价值与价格的又相矛盾又相统一的运动,尽管他正确地论述了价值决定于生产中耗费人类劳动量的规律,但是他不能认识到这一规律是通过价格的经常地波动与偏离价值而实现的。李嘉图只用形而上学的观点来阐述价值决定的。他把价值规律视为是绝对地按照生产中耗费的劳动量进行交换,因此,当他在谈论价值决定的规律时,他就无视了价格与价值偏离的现象,而当他肯定现实的生产价格形式时,他就认为那是价值规律的被违反和失效。这种情况表明他还不能科学地阐明商品经济中具有复杂外观的价格形式的变动规律——价格围绕着价值波动的规律。马克思在他早期的著作中,对李嘉图的价值决定论不能从理论上阐明日常经济生活中大量的与经常的价格波动进行了深刻的评述:“穆勒——完全和李嘉图学派一样——犯了这样的错误:在表述抽象规律的时候忽视了这种规律的变化或不断扬弃,而抽象规律正是通过变化和不断扬弃才得以实现的。”[51]马克思说:“如果说,例如生产费用最终——或更准确些说,在需求与供给不是经常地即偶然地相适应的情况下——决定价格(价值),是个不变的规律,那么,需求和供给的不相适应,从而价值和生产费用没有必然的相互关系,也同样是个不变的规律。”[52]论证了价值决定规律的科学阐明必须要能够说明市场上价格日常的波动现象[53]。马克思又说:“科学的任务正是在于阐明价值规律是如何实现的。……李嘉图的错误恰好是,他在论价值的第一章里就把尚待阐明的所有一切范畴都预定为已知的,以便证明它们和价值规律的一致性。……庸俗经济学家根本想不到,实际的日常的交换关系和价值量是不能直接等同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症结正是在于,对生产自始就不存在有意识的社会调节。合理的东西和自然必需的东西都只是作为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而实现。”[54]
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重要贡献,正是在于他把规律及其实现形式与机制统一起来,阐明了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的规律要通过价格围绕价值而波动,通过偏离价值,借不实现而实现。“规则只能作为没有规则性的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规律来为自己开辟道路。”[55]而对价值规律及其实现方式的阐明,乃是立足于价值与价格、价值实体与价值形式这一对应的范畴之上。可见,价值实体与价格形式这一对应范畴,正是用以阐明价格与价值的又相矛盾、又相统一的辩证运动,揭示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机制的有效思维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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