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阶级社会中的被剥削劳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

阶级社会中的被剥削劳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这些社会形态的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自然地也就要体现为由该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被剥削劳动的性质。必要劳动是用于维持劳动力的正常再生产的劳动。在阶级社会中,作为剥削阶级榨取剩余劳动的前提的必要劳动,要受到一小撮寄生者占有剩余劳动的无厌贪欲和他们施加超经济的与经济强制的粗暴压制。

阶级社会中的被剥削劳动: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

马克思在分析人类历史上的各个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社会形态的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范畴时,基于各个社会形态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分析与论证了这一对范畴的特殊的社会经济内容。在人类历史上的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方式(我们将自己占有生产资料的个体农民与手工业者的生产方式除外)下,由于直接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他们不得不在人身的强制——如在奴隶主的锁链下或是在农奴主的鞭子下——或是在经济的强制下为物质生产条件的垄断者卖命,因而上述条件下的直接生产者的劳动均是一种被剥削的劳动。而这些社会形态的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自然地也就要体现为由该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被剥削劳动的性质。这也就是说,政治经济学在阐明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这一对范畴的内涵时,不只是从维持直接生产者生存的劳动及其超额这种一般意义来理解,而是要进一步把握它所体现的是什么样的剥削关系和具有什么样的社会阶级内容。马克思在论述剩余劳动时,他首先从生产资料所有制与由此决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的性质,来考察某一社会形态下剩余劳动的性质。《资本论》说:“资本并没有发明剩余劳动。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不论这些所有者是雅典的贵族,伊特剌斯坎的僧侣罗马的市民,诺曼的男爵,美国的奴隶主,瓦拉几亚的领主,现代的地主,还是资本家。”[21]“使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例如奴隶社会和雇佣劳动的社会区别开来的,只是从直接生产者身上,劳动者身上,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形式。”[22]可见,按照马克思的分析经济范畴的方法,剩余劳动的内涵就不仅是作为超出必要劳动以上的劳动,而且是被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的、从属于私有者利益的、被剥削的劳动。在这里,“剩余”劳动的真正的与本质的规定,在于它不是归自己而是被生产资料私有主占有的性质,在于劳动的被剥削性。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贡献,正是在于他根据历史唯物论的方法论,根据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劳动的社会性质,科学地揭示与论证了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生产方式下的剩余劳动的社会阶级内容和经济本质。他指出了人类社会历史上存在三种被剥削的剩余劳动——奴隶制剩余劳动,农奴制剩余劳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的剩余劳动,详细地分析了上述剩余劳动所采取的经济形式:奴隶的劳动苦役,各种封建地租形式,现代的剩余价值形式。

必要劳动是用于维持劳动力的正常再生产的劳动。按照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劳动者的生存方式或劳动力的再生产方式固然是有其自然的生理基础,如劳动力的再生产,要求有一定的起码的食品、衣服、住所,即由自然生理条件决定的不可少的维持生存资料。但是劳动力再生产的条件并不是单纯由自然生理条件所决定,而首先是由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的,并且带有特殊的社会生产关系所赋予的特点。具体地说,在阶级社会中,必要劳动总是具有下列的特点:

第一,它是由榨取剩余劳动的经济机制的运转所必要的。马克思在论述雇佣劳动者的必要劳动的性质时指出:“这种劳动对工人来说所以必要,是因为它不以他的劳动的社会形式为转移。这种劳动对资本和资本世界来说所以必要,是因为工人的经常存在是它们的基础。”[23]在阶级社会,直接生产者所从事的必要的,即为自己的劳动,对剥削者来说也是必要的,因为,这种必要劳动归根到底,是为了维持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以便从他们身上榨取剩余劳动。剥削者所以要容许直接生产者从事必要劳动,不是由于他们的发善心,而是出于他们榨取剩余劳动的自私自利的目的。因此,对于阶级社会的必要劳动,我们不仅要看到它对于直接生产者来说是必要的,而且要看到它是榨取剩余劳动的前提,从而对于剥削者来说,也是必要的,尽管在这里,必要劳动具有另一意义。而这种必要劳动,由于是为各个社会榨取剩余劳动的机制所规定,它也就带有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特征。(www.xing528.com)

第二,这种必要劳动对直接生产者来说是被压抑的,极不充分的。在阶级社会中,作为剥削阶级榨取剩余劳动的前提的必要劳动,要受到一小撮寄生者占有剩余劳动的无厌贪欲和他们施加超经济的与经济强制的粗暴压制。因此,劳动力的再生产从来都是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进行的,直接生产者的生活资料总是要被限制在极不充分的,甚至是在劳动力正常再生产也难以维持的十分狭窄的范围内,从而使这种必要劳动带有被压制、被侵占、极其有限的和不足额的性质。

总之,《资本论》在分析阶级社会中的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时,并不是把它当作超历史的自然范畴,而是作为一个社会经济范畴。在《资本论》的有关篇章中,从各个社会的特殊所有制形式出发,深入地分析与揭示了由各个社会的生产关系所赋予这两个范畴的特殊内涵,这是我们研究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这一对范畴时所必须遵循的方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