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阐明资本主义经济的运动规律,不仅要在价值规律起作用的基础上阐明剩余价值规律,而且还要阐明资本主义分配的规律。
深入分析与揭示生产关系(这里指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关系)与分配关系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也即是把分配关系提到“生产关系的反面”的高度来认识,是马克思剖析资本主义分配的内在机制与规律的基本方法。
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生产成果的分配是通过产品价值的转化为各种收入而实现的。更具体地说,资本主义的分配关系表现为资本家获取利润,借贷资本家取得借贷利息,商业资本家取得商业利润,地主通过土地所有权获取地租,工人则以劳动赚取工资,等等。因而存在着利润、利息、地租、工资等体现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范畴。在认识与从理论上说明这些多样的收入形式上,在说明这些归不同的阶级、阶层,不同职业的人们占有的财富的来源,特别是资产者集团占有的收入的来源及其与劳动者收入的关系问题上,也就是说,在揭示与阐明调节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各类收入变动的规律——资本主义分配的规律上,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存在着根本的区别。
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一切生产与流通的当事人(包括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工人)都以独立的商品所有者的身份出现于市场,并以让渡他持有的、表现形式不同的商品来换取收入。就现象形态而言,资本、土地、劳动等多种资源均表现为独立的收入来源,而且这些多种收入来源似乎又是互不相关的或是并行不悖的。正如马克思所说,是生产关系的“硬化”形式,似乎资本家可以凭借生产资料的有效使用获得最大利润,而同时工人又可以凭借有效的劳动来获取充分的工资收入,地主又可以凭借土地肥力的充分发掘以获取最多的地租。
正是基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述的收入分配形式,庸俗经济学提出了一个三位一体公式,即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或更精巧的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的公式。按照这个公式:利润来自资本,是由生产资料的物质要素在生产中发挥效用而产生的;地租来自土地,是由作为自然条件的土地肥力在生产中发挥效用而产生的;工资来自劳动,是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发挥效用而产生的。
庸俗经济学的三位一体公式,是以停留在事物的外表而否认事物的内在本质联系为特征的。具体地说,是以割裂生产与分配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割裂各种收入之间的内在联系为特征的。
首先,在三位一体的公式中,把三种收入的来源作了最肤浅的,甚至是荒唐的理论概括。如在“资本—利息”的公式中,像苹果树结出苹果、金鸡生出金蛋一样,资本天然地生出“子息”,而生产出利息的剩余价值生产过程完全被掩盖了。马克思说:“正是在资本—利息这个形式上,一切媒介都已经消失,资本归结为它的最一般的,但因此也就无法从它本身得到说明的、荒谬的公式。”[70]因此这是一个不表现任何现实生产关系的公式,“这个公式是资本的最无概念的公式”[71]。
在土地—地租的公式中,对地租的来源作了最缺乏科学意义的概括。因为,作为自然生产要素的土地,它的效用,即自然肥力,本来只是与表现为农产品的使用价值的数量有关,而与农产品的价值完全无关,但在这里却是表现为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源泉。马克思说,这就是“让两个不能通约的量互相保持一定比例”[72]。马克思又说:“一方面摆上一个使用价值,即土地,另一方面摆上一个价值,而且是一个特殊的价值部分,由此形成一种对立,那就是愚蠢的做法。”[73]在劳动—工资的公式中,这里用一般劳动的概念来取代了具有特殊社会规定性的雇佣劳动。它也就意味着任何劳动,甚至企业主的监督劳动同工人的劳动一样,也是一种生产出收入的生产劳动。而且一般说来,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劳动形成价值,劳动本身就不能又有价值又有劳动价格的说法,“显然是和价值的概念相矛盾的,也是和价格的概念相矛盾的”[74]。
其次,在三位一体公式中三种收入分别由各自不同的因素创造出来,从而存在着三个独立的、互不相干的收入源泉,这样就掩盖了收入的真正的与共同的来源——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在这个公式中,利息表现为作为生产出的生产资料(工具、原料等)的产物,地租表现为土地即自然所产生,而工资则是劳动的全部成果。由于来自三个独立的、互不相干的源泉,因而利润(利息)、地租就和工资相独立,“它们必须由它们自己的、和劳动根本不同并且不以劳动为转移的源泉产生”[75]。“它们好像是一棵长生树上或者不如说三棵长生树上的每年供人消费的果实。”[76]“这个公式中,资本、土地和劳动,分别表现为利息(代替利润)、地租和工资的源泉,而利息、地租和工资则是它们各自的产物,它们的果实。前者是根据,后者是归结;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而且每一个源泉都把它的产物当作是从它分离出来的、生产出来的东西。”[77]特别是这个公式把三种收入的来源分别地归之于自然物质属性不同的生产资料、土地和劳动的特殊效用,这样就掩盖了收入的共同源泉是劳动,是劳动创造的价值[78]。
再次,三位一体公式的要害,在于它掩盖了利润、利息、地租等剥削者收入的统一来源是剩余劳动,是由工人的无偿的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按照这个公式,三种收入是分别地为各自的前提所带来和创造,即它们有其各自独立的来源,拥有资本、土地、劳动三个生产要素的三个阶级各自享有他们的生产资源的成果。正如马克思所说:“每年可供支配的财富的各种所谓源泉,属于完全不同的领域,彼此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它们互相之间的关系,就象公证人的手续费、甜菜和音乐之间的关系一样。”[79]
正是由于看不透这种颠倒的收入形式,斯密有时又将价值由三种收入所决定,“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80]。这样,三种收入彼此之间是互不相干,不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因而,作为生产要素所有者的三个阶级,理所当然地应该是各自收入的享有者,他们之间谁也不占有他人的成果,谁也不侵犯他人的利益。因而,三位一体的公式也就体现了一种“合情合理”与“尽善尽美”的分配关系,而资本主义分配关系中资产者对工人血汗的榨取和资本与劳动的对抗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最后,三位一体的公式,把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的特定社会分配形式,当成是永恒的、自然的分配形式。这里,由于劳动均是领取工资的劳动,因而雇佣劳动不是劳动的特定的社会形式,而是劳动的永恒的一般形式了。这里,由于资本,即生产出的生产资料均表现为要取得利息的,从而,“生产资料就其本身来说,天然是资本”[81]。这里,由于土地均是要收取地租的,从而“土地就其本身来说也天然是若干土地所有者所垄断的土地”[82]。这样,劳动条件“它们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获得的、为一定的历史时代所决定的社会性质,也就成了它们自然的、可以说是永恒的、作为生产过程的要素天生就有的物质性质了”[83]。
可见,三位一体公式把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特殊的社会分配形式(上述三个阶级的三种基本收入形式),在理论上歪曲地表现为一切社会形态共有的分配规律。马克思说:“按照通常的看法,这些分配关系被认为是自然的关系,是从一切社会生产的性质,从人类生产本身的各种规律产生出来的关系。”[84]
总之,庸俗经济学的三位一体的理论公式,完全歪曲了资本主义收入范畴的社会本质,把资本家和地主及一切资产者从社会总产品仓储中占取收入的行为说成是一个自然的秩序,掩盖了资本主义收入分配机制的占有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剥削性质。正如马克思所说“经济三位一体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生产关系和它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直接融合在一起的现象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资本先生和土地太太,作为社会的人物,同时又直接作为单纯的物,在兴妖作怪”[85]。
庸俗经济学所以要精心炮制出三位一体的公式,就其阶级根源而言,在于它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坏心恶意,但是就它的方法论而言,在于它停留在事物的外表,否认经济关系的内在联系,从而把外表的联系描绘成是真理,它把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呈现在人们眼目中的收入分配关系的假象,装饰成更具有迷惑性的理论。马克思说:“庸俗经济学所做的事情,实际上不过是对于局限在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中的生产当事人的观念,教条式地加以解释、系统化和辩护。”[86]他又说:“庸俗经济学无非是对实际的生产当事人的日常观念进行训导式的、或多或少教条式的翻译,把这些观念安排在某种合理的秩序中。”[87]“这个公式也是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的,因为它宣布统治阶级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88]
马克思在创作《资本论》中,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进行了系统与深刻的批判。为了制定崭新的科学研究方法,马克思特别着重地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中的非科学的庸俗的方法,并多次地批判了庸俗经济学在事物表象中兜圈子的浅薄的方法,强调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方法必须是清楚地区分现象与本质并透过现象去把握本质。他指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89]马克思在深刻揭露庸俗经济学关于各种收入来源“消灭了一切内部联系的三位一体”[90]公式时,深入论证了为了要发现与阐明资本主义分配规律,必须善于运用抽象力,深入地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之间的本质联系。
马克思深刻地阐明:在资本主义分配上,存在现象形态与本质的不一致甚至是头足颠倒。这是由于:第一,在商品经济中,生产关系具有物化和对生产当事人的独立化的形式,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生产关系的物化形式与异化性质进一步发展,使处在生产关系表层的收入分配形式带有虚假颠倒的和神秘化的形式。第二,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成熟,社会部门分工与各种经济职能分工的发展,一方面,资本关系渗透与支配了社会生产与生活的广泛领域;另一方面,产业资本中商业资本、货币资本的分化出来(在当代资本主义还有十分发达的服务领域的资本的分化)。与此相适应,不同阶级、阶层和不同部门生产当事人的收入分配形式也更加多样与复杂化。它表现在:
第一,原先的资本—利润的形式分化为所有权资本—利息,职能资本—企业主收入,商业资本—商业利润等。
第二,各种收入的形成,不仅要经历更复杂的生产过程,而且要通过更加复杂的流通过程(包括商品流通、货币流通、资本流通),要经历更复杂的竞争与利润平均化机制。
第三,由于生产、流通等部门的发展,出现了更加复杂与庞大的从事不同经济职能的生产当事人以及不劳动的寄生阶层的队伍,他们分别以其不同的经济职能(生产的、服务的)和社会职能(必要的职能如公共事务、环境保护等,以及寄生性的社会职能)而领取收入。
在上述情况下,收入形式上更加多样化,各种收入源泉更加独立化,表现为由各种各样的独特的职能所产生。如企业主的收入表现为经营与监督的“工资”收入,寄生者的不劳而获的剥削收入表现为他们的“劳动”或“服务”所创造,非物质生产部门从物质生产部门分配来的收入(剩余价值与必要产品价值)表现为自己非生产的职能所创造。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主义“各种生产关系越来越互相独立”[91]。如流通关系更加与直接生产关系相独立,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相独立,职能资本与所有权资本相独立,土地所有权与产业资本相独立,以及当代表现得日益显著的服务领域的资本与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资本相独立。
可见,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结构的复杂化,必然在人们的观念中造成生产与分配之间的内在的本质联系的颠倒。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关系具有拜物教的“神秘性质,它把在生产中以财富的各种物质要素作为承担者的社会关系,变成这些物本身的属性(商品),并且更直截了当地把生产关系本身变成物(货币)。一切已经有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的社会形态,都有这种颠倒。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和在资本这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的范畴、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关系下,这种着了魔的颠倒的世界就会更厉害得多地发展起来”[92]。“剩余价值的不同部分互相异化和硬化的形式就完成了,内部联系就最终割断了,剩余价值的源泉就完全被掩盖起来了。”[93]这样,资本主义生产与分配的内在联系在人们眼目中,就更不容易辨识。马克思说:“现实的生产过程,作为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又产生出种种新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中,内部联系的线索越来越消失……”[94]
为了要能揭示与阐明这种生产关系的异化与硬化形式的本质,越加要求政治经济学有科学的分析方法——分析经济的本质联系的方法。
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曾经采用了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结构的方法。古典政治经济学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在一定程度上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内在联系。对此,马克思作了以下扼要的论述:“古典经济学把利息归结为利润的一部分,把地租归结为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使这二者在剩余价值中合在一起;此外,把流通过程当作单纯的形态变化来说明;最后,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把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归结为劳动;这样,它就把上面那些虚伪的假象和错觉,把财富的不同社会要素互相间的这种独立化和硬化,把这种物的人格化和生产关系的物化,把日常生活中的这个宗教揭穿了。这是古典经济学的伟大功绩。”[95]
但是,在亚当·斯密那里,寻找生产关系的内在联系的内在的方法与描述外表现象的外在的方法是同时被使用的。即使是最善于进行抽象分析的古典经济学最卓越的代表李嘉图,也不能将他的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理论贯彻到底,用以解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切现实的经济范畴。例如,他不能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合乎逻辑地解释商品按生产价格出卖的现象,因而使他陷于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之中。为了说明一切资本取得平均利润(即按生产价格售卖),他又提出价值由工资决定的庸俗的论点。这样,他就不能科学地阐明资本主义分配中不同的资本家集团的共同占有剩余价值的机制。马克思说:“甚至古典经济学的最优秀的代表,——从资产阶级的观点出发,必然是这样,——也还或多或少地被束缚在他们曾批判地予以揭穿的假象世界里,因而,都或多或少地陷入不彻底性、半途而废和没有解决的矛盾中。”[96]
只有马克思才基于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抽象法这一犀利的武器,深刻而全面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与分配之间的内在联系,阐明了资本主义分配的规律。
马克思主义对分配上的方法的考察,不是采取的就分配谈论分配,而是把分配形式与一定的生产关系、一定的所有制形式联系起来,从直接生产过程的规定性去论证分配的规定性。马克思提出这样一个有名的命题:“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97]“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98]这里提到的“生产条件的一定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以及由此决定的直接生产关系。
马克思指出,研究与发现分配的规律,当然要从首先呈现于人们眼目中的现实的分配形式出发,但是却不能停留在这一形式上就事论事,用对分配的现象的描绘来代替经济规律的探索。“在考察分配关系时,人们首先是从年产品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种所谓的事实出发。但是,把事实说成这样是错误的。”[99]马克思论述了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从分配关系深入到生产关系,深入到直接生产过程的里层,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及由此决定的生产的社会实质,在阐明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作用的基础上,去发现与阐明分配的性质及其变动的规律。这就要求人们运用科学抽象法,通过各种具体的分配形式去发现和把握生产关系的共同内容。
对分配规律的科学阐明,包括两个方面:收入来源与获取收入的性质的阐明;收入变动的数量界限及各种收入的相互关系的阐明。以上二者均要首先借助对直接生产关系的分析,要从产品占有形式追踪到生产资料占有形式。
从《资本论》中,马克思首先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来阐明资本主义分配的性质。马克思论述了资本主义基本分配形式——年价值生产物转化为工资、利润、地租三个范畴,它们分别成为三个阶级的收入和归他们消费的分配额,乃是取决于资本主义所有制。正是由于资产者对生产资料的垄断,而工人是他个人劳动力的所有者与出售者,这一基本经济条件——资本关系——决定了社会生产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而由此才产生的基本分配形式:由资本家获取的利润与归工人领取的工资,它的实质是产品价值中的剩余价值部分归资本家(物质生产条件所有者)占有和一部分归土地所有者占有,而必要劳动创造的劳动力价值部分则归工人(人身的生产条件所有者)占有。同时,还产生了另一重要分配形式——各个有产者集团通过利息、企业主收入、地租等占取的收入,均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如果说三位一体公式意味着各个阶级从总产品中领取收入乃是各得其所,那么,《资本论》基于生产与分配的本质联系的分析就揭示了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取得的收入乃是对工人剩余劳动的无偿占有,马克思就是在资本主义所有制决定的剩余价值的生产的基础上揭示了这些在外表上表现得合情合理的收入分配形式,原来是白白地占有工人劳动的剥削本质。
马克思还基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直接生产过程的性质及其机制,去阐明资本主义的各种收入的数量界限及其变动规律。
《资本论》在考察资本主义的分配时,并不着眼于描述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每时每刻存在着的各种收入量的偶然性的变动,而是要考察调节分配的规律,“我们把分配上的偶然变动撇开不说,只考察分配的调节规律,分配的正常界限”[100]。马克思论证了这种分配的正常的数量界限是:一方面,工资不能超过劳动力价值的界限;另一方面,利息、企业主收入、地租等不能超过年价值生产物中超过工资以上的余额,即剩余价值总量。“剩余价值的大小,是剩余价值可以分割成的各个部分的总和的界限。”[101]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生产的基础上透辟地阐明了资本主义各种收入的数量界限,各种收入之间的互为消长的关系(以工资为一方和利息、企业主收入、地租为另一方之间互为消长的关系),这样,就揭示了各种收入形式之间的内在的有机联系,阐明了资本主义收入变动的机制与规律[102]。
把以上所述归结如下:《资本论》基于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在商品价值的创造与剩余价值的形成的基础上,全面地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各种收入形式,揭示了各种收入形式有着统一的来源——劳动创造的价值。揭示了资产阶级和土地所有者所合法享有的各种收入都是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这样,《资本论》就把生产与收入联系起来了,并清楚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与分配之间的内在联系。它可以用图表示如下:
可以说,《资本论》的作者提出了一个雇佣劳动——创造与形成资本主义收入的劳动一元论公式来与庸俗经济学的三位一体的公式相对立。这个劳动一元论的收入公式就是:“年产品的总价值中由工人在一年内创造的那部分价值,表现为三种收入的年价值总额,也就是表现为工资价值、利润和地租。”[103]这个公式从各种收入形式的具体蒸发出创造价值的工人劳动抽象规定,它在理论上再现了资本主义分配的一般规定与实质。
基于这一公式,人们将清楚地看见,利息、地租、工资等收入不是三棵长生树上结出的果实,而是不同的社会成员、不同的阶级共同占有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分享工人的血汗浇灌出的果实。这样,《资本论》就以不可辩驳的铁的逻辑,揭穿了庸俗经济学粉饰与美化资本主义经济的三位一体论的神话,把后者所颠倒了的社会实际关系再颠倒过来,而在人们面前展示出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内在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的分配结构的本来面貌,并且通过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揭示了这一生产结构与分配结构所固有的阶级根本利益的对抗和资本家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
《资本论》在阐明资本主义分配的内在规律上所做出的科学贡献,再次表明了《资本论》剖析事物内在本质联系的科学方法的无比犀利。认真学习《资本论》研究与剖析资本主义分配关系所使用的方法,将进一步加深我们对《资本论》的方法论本身的意义的认识,同时,学习和运用这一方法,对于我们科学地阐明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更加复杂的收入分配关系,和在新的条件下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推向前进,都是有重要意义的。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50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182页。
[3]《资本论》第1版序言在许多地方马克思称社会经济的有规律的发展是“自然过程”。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1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1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1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49~350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9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4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4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6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8~89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5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3页。
[15]《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282~283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8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1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95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2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2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12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13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6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12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07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07页。
[29]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3页。
[30]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3页。
[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63页。
[32]恩格斯:《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51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4页。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4页。(www.xing528.com)
[35]恩格斯:《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37页。
[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88页。
[3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00页。
[3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006页。
[39]马克思说:“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或接近于它们的价值进行的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得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197~198页)
[4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6页。
[4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6~937页。
[4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8页。
[4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6页。
[4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237页。
[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263页。
[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77页。
[4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77页。
[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76页。
[4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83页。
[5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9页。
[5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4页。
[5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424页。
[5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7页。
[5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182页。
[55]恩格斯:《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49页。
[5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76页。
[5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77页。
[5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5~936页。
[5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88页。
[6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82页。
[6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85页。
[6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316页。
[6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87页。
[6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89页注(37)。
[6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19页。
[6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90页。
[6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25页。
[6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26页。
[69]恩格斯:《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5页。
[7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4页。
[7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2页。
[7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3页。
[7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3页。
[7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4页。
[7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4页。
[7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8页。
[7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2页。
[78]在资本—利息、劳动—工资、土地—地租的公式中,工资、利润、地租三个价值部分不仅不是由商品价值所分解,而倒成为商品价值的决定要素,三者“转化成了真正的源泉,这个源泉本身产生出这几个价值部分和这几个价值部分借以存在或可以转化成的那些有关产品部分,因而是产生出产品价值本身的最后源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4页)。“现在人们可以设想,这些价值组成部分不是由商品的价值分解而成,相反,由于这些组成部分结合在一起才形成了商品的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56~957页)
[7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0页。
[80]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47页。
[8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2页。
[8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2页。
[8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3页。
[8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92页。
[8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8页。
[8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3页。
[8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9页。
[8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9页。
[8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3页。
[9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9页。
[9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6页。
[9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4~935页。
[9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8页。
[9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6页。
[9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8~939页。
[9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39页。
[9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93页。
[9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97页。
[9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93页。
[10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7页。
[10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41页。
[102]按照三位一体的公式,三种收入量是决定于三种生产要素的物质技术性质。资本—利息的公式表明利息量决定于生产资料的技术性能与生产率,土地—地租的公式表明地租决定于土地的肥力,劳动—工资的公式表明工资决定于工人付出的劳动量的大小,而且由于三种收入分别取决于不同的源泉,而它们之间是各不相关,不存在此长彼消的关系的。显然地,三位一体的公式,不能对三种收入的数量的规定作出科学说明。
[10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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