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问题是英帝国面临的另一个难题,两大党在爱尔兰问题上严重对立,严格地说,爱尔兰并不是英国的殖民地,1801年它与英国合并后,就成为联合王国的一个组成部分,爱尔兰事务由内阁大臣直接管理,并非由殖民部管辖。但对大多数爱尔兰人来说,合并就意味着吞并,他们时刻想摆脱英国的统治。1829年,爱尔兰天主教徒在奥康内尔领导下完成天主教解放,取得了完全的公民权,但作为条件,“天主教同盟”也随即解散,奥康内尔与辉格党结成同盟,在很长时间里与其合作,渐渐丧失了爱尔兰人的支持。就在此时,发生了爱尔兰大饥荒。
这幅漫画表现的是爱尔兰遭遇灾荒,但英国政府仍将当地的粮食运出
1845年爱尔兰遭受虫灾,马铃薯被毁,几乎毫无收成。马铃薯是爱尔兰人最主要的食品,穷人几乎完全靠它生活,这场灾难使爱尔兰遭受前所未有的饥荒,从1846年起,100万人被饿死,另有100万人迁徙国外,而当时爱尔兰人口大约总共只有800万人。爱尔兰经济遭受沉重打击,后来几十年中都难以恢复。英国政府对灾荒没有采取积极的救济措施,唯一有效的步骤就是废除了谷物法,使粮食进口不受限制,因此可以降低粮价。但对于颗粒无收的爱尔兰农民来说,粮食价格再低都无济于事,他们对英国统治的怨恨情绪因此急剧上升。1848年,“青年爱尔兰”党人利用这种局势在爱尔兰发动起义,但立即被镇压。
这以后爱尔兰民族主义旗帜就传给了“芬尼社”。芬尼社是1858年在纽约成立的,创始人詹姆斯·史蒂文斯参加1848年起义,是青年爱尔兰党人的幸存者之一。芬尼社主张用暴力推翻英国统治,并且从美国向英国的殖民地加拿大发起过几次进攻,但都没有成功。1867年它在英国发动起义,也立刻失败了。它还在澳大利亚预谋行刺维多利亚女王的次子,也被破获。芬尼社虽屡战屡败,但它暴烈的行动却震撼了英国社会,统治者中有一些人开始关注爱尔兰问题,这就使爱尔兰问题融入了英国政治主流。
把爱尔兰问题作为重大政治问题提出来的是自由党领袖格拉斯顿,格拉斯顿看出爱尔兰问题可被自由党利用,便借机提出对爱尔兰政策进行改革。这一立场得到自由党多数人的支持,1868年大选中自由党获胜,格拉斯顿第一次组阁。第二年,该政府就制定法律取消英国国教在爱尔兰的国教地位,使它与其他宗教(比如天主教)处于同等地位。接着,格拉斯顿又试图解决爱尔兰土地问题,1870年他制定了一项土地法案,禁止地主(多数是信仰新教的英格兰移民)在未做出赔偿之前就把佃户(多数是信仰天主教的爱尔兰农民)赶出土地。但这项法案其实效果不大,因为地主可以提高地租,通过这种手段迫使佃户主动退佃。爱尔兰农民对这种做法十分不满,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就逐渐酝酿成熟,后来它又推动了爱尔兰自治运动的发展。
1870年一个新的爱尔兰政治组织在艾萨克·巴特的领导下成立,取名为“爱尔兰自治会”。巴特是一位律师,长期为芬尼党人出庭辩护,后渐渐滋生出爱尔兰自治的思想。自治会不像芬尼社那样要求完全摆脱英国的统治,它只要求自治,让爱尔兰人管理自己的内部事务。1871年巴特进入英国议会,开始领导自治运动。1874年议会大选,自治党在100个爱尔兰席位中取得58个,1880年大选则取得60个。但爱尔兰议席在英国议会总席位数中比例很小,爱尔兰的呼声因此很难表达出来。巴特是个循规蹈矩的人,他虽然开创了自治运动,却未能把它推向前进。(www.xing528.com)
1879年巴特去世,由查尔斯·斯图尔特·帕内尔接任领导。帕内尔是英格兰人后裔,有一份很好的地产,又是新教徒。但他仇恨英国的统治,于是投身于爱尔兰解放运动。他对巴特的策略不以为然,认为它太温和,解决不了问题。恰在这时,爱尔兰农民的土地改革运动进入高潮,由迈克尔·达维特领导的“土地联盟”发动斗争,对爱尔兰地主实行抵制。抵制运动最初出现在厄恩勋爵的地产上,1880年,这块地产上一个农民被无端解佃,土地联盟于是号召对该地产的总管博伊科特上尉实行封锁,让他既无法购物,也无法售货,结果他不得不离开爱尔兰,到其他国家去谋生。帕内尔抓住这个时机,向爱尔兰农民发出呼吁,要他们保卫自己的利益,向一切任意解雇佃户或随意提高租金的地主实行制裁。“抵制”(boycott)这个词,就是从博伊科特(Boycott)的姓氏转化而来的。一时间,爱尔兰掀起轰轰烈烈的反解雇、反高租运动,广大农民积极投入斗争,在1880年发生了2 590起反抗地主的斗争,局面极为剧烈,而自治运动也立刻受到爱尔兰农民的普遍支持。
1880年,格拉斯顿第二次组阁,他把解决爱尔兰问题作为该政府的首要任务。1881年政府通过新的爱尔兰土地法,确定三“F”原则,即固定租佃期(fixity of tenure)、公平租金(fair rents)、允许佃农自由出售其租地权(freedom of sale of the tenant's rights)。这些原则基本上满足了土地联盟的要求,于是该组织就解散了。但爱尔兰农民仍继续开展土地斗争,动荡的局势仍旧延续。格拉斯顿迁怒于帕内尔,遂将其逮捕,但局势仍不平静。格拉斯顿无法,就在1882年与关押在狱中的帕内尔谈判,最终达成非正式协议,以监狱名为名,史称“基尔梅内姆条约”。在条约中,政府答应进一步修订土地法,帕内尔则答应以他的声望来平息局势。正在这时,都柏林发生“凤凰公园暗杀事件”,一个叫“决胜者”的组织刺杀了新上任的爱尔兰事务大臣及其副手,造成群情震动。但格拉斯顿仍履行了诺言,将帕内尔释放出狱,而帕内尔出狱后也履行他所承诺的保证,劝说爱尔兰农民保持克制。1885年保守党上台执政,制定了第三个爱尔兰土地法,规定由政府出资,一次性从地主手中赎回土地,由佃户取得所有权,佃户则分期归还政府款项,归还期可长达几十年。后来,历届政府都认同这项法律,到1909年,大约有一半土地转归佃户所有,爱尔兰农民的一大抱怨在相当程度上得到缓解。但爱尔兰人的不满情绪仍然存在,他们强烈要求实行自治。
1885年大选中出现了微妙的局势,自由党获胜,比保守党多出86席。但帕内尔的爱尔兰自治党恰好得到86个议席,如果他们站在保守党一边,自由党的多数地位就丧失了。因此,自治党得到了讨价还价的筹码,谁赞成他们的主张,他们就可以让谁掌权。实际上,这正是帕内尔梦寐以求的良机,他一心想造成两党间的平衡状态,以便把爱尔兰问题推到英国政治的前沿。格拉斯顿明白这一点,他于是决定支持爱尔兰自治,认为这是维护帝国统一的唯一出路,同时也是自由党掌权的唯一办法。次年,他组成第三次内阁,立即就提出“爱尔兰自治法”。根据这个法案,爱尔兰将组织自己的议会,处理爱尔兰自己的事务。爱尔兰自治政府对爱尔兰议会负责,它是爱尔兰真正的行政机构。伦敦政府只控制爱尔兰的外交、军事、铸币等,但如果爱尔兰议会的法律与英国法律相抵触,那么英王可以否决爱尔兰法律。这个安排实际上把爱尔兰放到了与英国海外自治领同等的地位上,说明爱尔兰的民族权利已经得到了某种承认。但当时英国人多数不愿接受这个法案,保守党反对爱尔兰自治,自由党内部也发生分裂,以约瑟夫·张伯伦为首的一批人与保守党一起投票反对自治法,结果迫使格拉斯顿下台。1886年夏举行了新的大选,格拉斯顿的自由党惨败。这以后自由党就与自治党组成统一战线,继续争取爱尔兰自治。张伯伦则领导一个“自由党联合派”,坚决维护对爱尔兰的吞并。这一派参加以保守党为首的联合政府,坚定地推行帝国扩张政策。
1892年格拉斯顿第四次组阁,再次提出爱尔兰自治问题。这一次,法案获下院通过,但被上院否决。1910年大选中爱尔兰自治党又取得平衡地位,当时自由党获274席,保守党和联合派共获273席,工党获41席,爱尔兰自治党则掌握了82个席位。在这种情况下,自由党再度把自治问题提上日程,1912年“自治法”获下院通过,1914年自动成为法律。但此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法律暂缓执行。等战争结束后,自治的机会却已丧失了,爱尔兰人提出了更高的斗争目标,即要求独立。
帕内尔在1890年卷入一桩绯闻,他和一个部下的妻子长期有染,这时被披露。自治党因此分裂,格拉斯顿也不再和他来往。第二年,帕内尔在忧郁中死去,爱尔兰自治事业一直拖到大战之前才解决,与这件事有很大关系。一个政治领袖的不检点行为影响到一个民族的命运,帕内尔为爱尔兰事业做出巨大贡献,却也造成重大损害,这是帕内尔自己的悲剧,也是爱尔兰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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