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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制度:议席分配不合理,选举权狭小,选举手段腐败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旧制度”指的是光荣革命以后形成的一整套议会选举与工作制度,这是英国贵族寡头制度的基石。在“旧制度”下,农村选举权资格是年收入40先令的自由持有农,那是在1429年由亨利六世制定的。如此,在“旧制度”下,英国选民比例极低,1715年选民尚占人口总数的4.7%,到1813年,只剩下2.5%了。因此,“旧制度”有三大弊病:1.议席分配不合理,2.选举权狭小,3.选举手段腐败。

旧制度:议席分配不合理,选举权狭小,选举手段腐败

当拿破仑战争正在激烈进行时,英国国内的议会改革运动也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议会改革是19世纪英国政治的一条主线,它发端于18世纪,延伸到20世纪。

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议会成为政治活动的中心,控制议会也就成了政治斗争的核心问题。光荣革命以后100多年时间里,贵族控制国家政权,原因即在于它控制议会,而控制的手段就是当时流行的所谓“旧制度”。“旧制度”指的是光荣革命以后形成的一整套议会选举与工作制度,这是英国贵族寡头制度的基石。

英国议会分上、下两院,上院是贵族院,由全体贵族组成,贵族由世袭产生,不存在选举问题。真正由选举产生的是下院,因此下院是争夺的焦点。但光荣革命后实行的一整套选举制度保证贵族可以稳操下院胜算,从而保证了大土地财产在国家政权中的优势地位。

首先,议席分配沿用中世纪定式。当时选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村选区,另一类是城镇选区,称“选邑”。英格兰各郡每郡产生两名议员,202个选邑多数也可以选出两名议员。但202个选邑中有125个是在爱德华一世时期确定的,其他则由历代国王相继确认。当初国王们确定选邑时,这些地方也许很繁荣;但几百年过去后,许多地方已衰败不堪了,于是就形成一大批“衰败选邑”。衰败选邑的不合理之处十分明显,它们不仅在经济上毫无价值,而且居民稀少,个别的几个甚至已经从地图上完全消失了,比如老萨勒姆已成为农田,每逢选举,“选民”们就走到田里去选举议员。还有几个选邑已沉入海底,选民们要坐船到海上去进行“选举”。在202个选邑中,可以称得上是“市镇”的已经不多,据统计,在19世纪初,人口在100—200之间的选邑有四五十个,人口在50—100之间的选邑有14个,人口在20—50之间的选邑有20个,人口在10—19之间的选邑有4个,有1个选邑只有5名居民,有两个选邑根本没有人住,这样,“衰败选邑”大约有近100个。需要说明的是:人口并不等于选民,人口少,选民当然更少,比如加顿镇人口有5名,选民也许只有两个;西卢镇有55个居民,选民只有12个。另一方面,老萨勒姆没有人住,选民却有7个。所有这些选邑都可以选出两名议员,平均一两个选民就可以选出一名议员。相比之下,像伦敦、米德尔塞克斯这些巨大的选区会有成千上万的选民,它们也选出两名议员。在当时的制度下,只有这些大选区才在某种意义上谈得上“民主”,衰败选邑选出的议员完全称不上是“人民代表”。

选区这种不合理的分布状况,只能造成一个后果,即选民人数尽可能少,因而选举就容易受到控制。选举制度中另外一个因素也产生同样的效果,这个因素是选举权资格。(www.xing528.com)

在“旧制度”下,农村选举权资格是年收入40先令的自由持有农,那是在1429年由亨利六世制定的。当时,40先令是一笔不小的款项,可是到18世纪已经不值什么钱了。但“自由持有农”的规定却排除了农村的大量人口,正如第十二章所述,在持续一两百年的圈地运动中,自由持有农大量减少。因此在19世纪初,符合这一规定的只有18万人左右,1831年占农村人口的4%。但这个数字与城镇相比已经算高了,1831年,城镇选民只占居民总数的1%多一点。这一方面是由于“城镇选区”主要由衰败选邑组成,人口众多、经济繁荣的大城市(如曼彻斯特伯明翰等)反而归在农村选区内;另一方面,也更重要的是:城镇选举权极其狭小,多数选邑实行的是一种身份选举权制,财产多寡往往不重要,起关键作用的是一个人的身份。在有些市镇,只有能独立谋生、自起炉灶的人才能获得选举权,在另一些市镇,选举权只给予纳税人,还有一些市镇只有市镇团成员才是选民,另一些市镇则把选举权附属于某些房地产,谁得到这些房地产谁就有选举权。所有这些选举权都使选举的资格极为狭小,只有一种所谓的“自由民选举权”有可能造成比较庞大的选民团,比如伦敦、利物浦和诺丁汉就是这样。这种选邑与“纳税人”、“自立户”选举权中选民特别多的市镇共同构成一种“开放选邑”,只有在开放选邑中才有可能出现真正的竞选,各党派都可以参与竞争。其他选邑都是“封闭”的,由于选举权狭小,哪怕一个很大的城市,也可能只有十几、二十个选民。

如此,在“旧制度”下,英国选民比例极低,1715年选民尚占人口总数的4.7%,到1813年,只剩下2.5%了。这个趋势继续下去,选民比例将不断下降。人们应该明白,控制了一半议员就等于控制了政权,1793年一个由辉格党组成的支持改革的团体“人民之友会”曾发表过一份报告,说英格兰总共400多个议席中,占一半以上的256个议席是由11 075个选民选出来的。由此可知,只要控制这11 075个选民,就能控制英国议会,而这对于贵族来说,是易如反掌的事!

选民人数很少的好处是很明显的:它能使贵族寡头操纵选举,操纵的方法就是贿选。比如说,在一个只有5个选民的小选邑,只要收买3张选票就能买到一个议席;然而在一个有5 000选民的大选区,则要收买2 501张票才能买到一个议席!选民少对贵族寡头十分有利,他们不花多少钱,就能有效地控制选举。这种情况由于当时选民中有大量穷苦人存在而变得更加突出了,穷苦人很愿意出售选票,把它当作商品抛售给出价最高的人。这样,在18世纪,贿选风气盛行,几乎每一个议员都是靠花钱买进来的。议员花钱进入议会,又必然指望政府再花钱收买他们。于是,腐败之风盛行于政界,政府靠封官晋爵、行贿放账收买议员,进而控制议会多数。光荣革命以后的政治机器就是这样运转的,这就是“腐败的旧制度”。

因此,“旧制度”有三大弊病:1.议席分配不合理,2.选举权狭小,3.选举手段腐败。但这样一种不合理的议会制度却很适合光荣革命后英国农业社会的状况,在这个社会中,土地是最主要的财富源泉,同时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贵族通过收买选票可以控制选举,政府通过收买议员可以控制议会,政权可以确保掌握在贵族手中,而这恰恰与土地财富的优势十分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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