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制度的概念
货币制度(monetary system),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货币流通的规则、结构和组织机构体系的总称。货币制度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的,到近代形成比较规范的制度。
它是国家对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管理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制度,完善的货币制度能够保证货币和货币流通的稳定,保障货币正常发挥各项职能。依据货币制度作用的范围不同,货币制度包括国家货币制度、国际货币制度和区域性货币制度;根据货币的不同特性,货币制度分为金属货币制度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二)货币的构成
1.确定货币材料
货币使用的材料经货币当局规定,规定货币材料就是规定币材的性质,确定不同的货币材料就形成不同的货币制度。历史上出现的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和金本位制,就是选用银和金作为铸币材料而命名的。
2.确定货币单位
货币单位表现为国家规定的货币名称。我国的货币单位是人民币元。其他几个典型的货币单位:俄罗斯卢布、美元、加元、澳元、新西兰元、朝鲜元、韩元、日元、菲律宾比索、印度尼西亚卢比、马来西亚林吉特、新加坡元、越南盾、老挝基普、柬埔寨瑞尔、泰铢、缅甸元、印度卢比、马尔代夫拉菲亚、塔吉克斯坦索莫尼、乌兹别克斯坦苏姆等。
3.确定金属货币的铸造权
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主要分为金属货币的自由铸造与限制铸造、信用货币的分散发行与集中垄断发行。自由铸造指公民有权用国家规定的货币材料,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在国家造币厂铸造货币,一般而言主币可以自由铸造;限制铸造指只能由国家铸造,辅币为限制铸造。信用货币分散发行指各商业银行可以自主发行,早期信用货币是分散发行,各国信用货币的发行权都集中于中央银行或指定机构。
在封建社会,国家垄断货币的铸造权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各地的诸侯藩王自行铸造货币聚敛财富,中央担心当大量财富聚敛后诸侯藩王如果有不臣之心,则对中央统治造成威胁。在铸造过程中,各地所用金属比例不同,一些用料好的货币容易被不法之徒收购熔炼做其他铸件,使国内货币流通市场出现短缺,容易造成民众恐慌。同时,国家垄断货币铸造可以让在铸造货币中产生的财富收归国库。
4.确定主币与辅币
规定流通中货币的种类主要指确定主币和辅币,主币是一国的基本通货,辅币是主币的等分,是小面额货币,主要用于小额零星交易使用。金属货币制度下主币是用国家规定的货币材料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铸造的货币,辅币用贱金属并由国家垄断铸造;信用货币制度下,主币和辅币的发行权都集中于中央银行或政府指定的机构,我国指定的发行权集中于中国人民银行。
5.规定货币的法定偿付能力
货币的法定偿付能力分为无限法定偿付和有限法定偿付。无限法定偿付指不论用于何种支付,不论支付数额有多大,对方均不得拒绝接受;而有限法定偿付即在一次支付中对方可以拒绝接受。金属货币制度下,一般而言,主币具有无限法定偿付能力,辅币则是有限法定偿付,在信用货币制度条件下,支付能力的规定不是特别明确。
6.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货币发行准备制度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金属货币与银行券同时流通的条件下,为了避免银行券过多发行、保证银行券信誉,发行机构按照银行券的实际规模保持一定数量的黄金和外汇资产;另一种情况是在纸币流通的条件下,发行纸币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或者商业银行)维持一定规模的黄金和外汇资产。
(三)货币制度的演变历程
货币制度的发展顺序整体为:金融货币制度和不兑换的信用货币制度,其中金属货币制度演变历程经过银单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金块本位制、金币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货币制度是国家用法律规定的货币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一开始资本主义国家使用的是银单本位制,这种货币制度满足了当时商品经济并不很发达的社会的需要。但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城乡商品的交易规模日益扩大,大宗商品交易不断增加。作为本位币的银币需求也随着增加,于是人们大量开采白银,导致白银价值不断下降。而作为一种货币金属,只有当其价值保持相对稳定,才适合于做货币材料,以便保证货币价值的稳定性。
知识拓展:货币制度的演变
在原始社会,金属已经出现,由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低下,所以还没有货币。随着人类的发展,货币是历史的必然产物,金和银这两种贵金属决定了它们必然会成为货币。(www.xing528.com)
16—18世纪,欧洲国家纷纷建立金银复本位制度,金银都是铸造本位币的材料,金币和银币可以同时流通,都可以自由铸造,都具有无限法定偿付能力,且都可以自由地输出输入。商品经济的持续发展使商品交易对金银两种贵金属的需求增加,白银用于小额交易,黄金则用于大宗买卖。在金银复本位制下,商品具有金币和银币表示的双重价格,双本位制违背了价值规律,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实际价值高的货币被人们熔化、收藏或输出而退出流通,而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充斥着市场。为了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资本主义国家采用跛行本位制度,即金银币都是本位币,但国家固定金币能自由铸造,而银币不能自由铸造,并限制每次支付银币的额度。在这种制度中,银币已成为辅币。
银币逐渐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货币制度从金银复本位制过渡到金单本位制。金铸币可以自由铸造,而其他金属货币包括银币则限制铸造。金币可以自由流通。黄金在各国之间可以自由地输出输入,货币的对外汇率相对稳定,此时步入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使资本主义经济获得迅速发展,商品经济规模日益扩大,而全世界的黄金存量有限,价值符号无法兑现,金单本位制的制度被削弱。为了缓解对黄金的需求,使经济发展摆脱对黄金数量的限制,出现了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金块本位制是没有金币流通的金本位制度,废除了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流通的规定。由银行券代替金币流通,银行券可以兑换金币但是兑换的起点很高。金汇兑本位制规定银行券不能直接兑换黄金,银行券只能与外汇兑换,然后用外汇在外国兑换黄金。这种货币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对黄金短缺与商品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为解决币材不足的问题,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各国普遍实行信用货币制度,是以不兑现的纸币为主币的货币制度。纸币的发行基于有集权的民族国家和广阔的民族市场,纸币是以国家信用为担保而发行和流通的。纸币本身没有价值,所以它不能自动地退出流通,不能自发地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也不能执行储藏手段职能,只具有积累和储蓄的功能。纸币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才能流通,它的流通无法超越国界,因此纸币不具有世界货币的职能。
(四)我国的货币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当日发行人民币。至1951年,除了台湾、香港、澳门和西藏外,人民币成了全国统一的、独立自主的稳定货币。1955年进行了人民币改革。1955年3月1日发行新的人民币,以1∶10 000的比率无限制、无差别收兑旧人民币,同时建立辅币制度。目前在中国境内共有人民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四个货币区,以下分别介绍这四种货币及其流通的基本情况。
1.人民币
人民币,全称中国人民银行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其正式的简称为CNY(Chinese Yuan),标志为¥。
人民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从20世纪90年代起与美元非正式地挂钩,到2005年人民币改与一篮子货币挂钩,不再与美元挂钩。
人民币的基本单位为元。一元分为十角;一角再分为十分(1元=10角=100分)。
目前人民币已经发行至第五套。其中第一套、第二套的角币及圆币,第三套的纸币已经停止使用。
2.港元
港元,或称港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流通货币。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香港的自治权包括自行发行货币的权力。其正式的简称为HKD(Hong Kong Dollar);标志为HK$。
港元的纸币绝大部分是在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下由三家发钞银行发行的。三家发钞行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另有少部分新款十元钞票,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自行发行。
3.澳门元
澳门元,或称澳门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定流通货币。其正式的简称为MOP(Macao Pataca);标志为MOP$。澳门的货币政策由澳门金融管理局管理。
澳门币的纸币由澳门金融管理局授权大西洋银行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发行,硬币则由澳门金融管理局负责发行。澳门元与港元之间实行联系汇率制度,以1.03澳门元兑换1港元。
4.新台币
新台币的前身为旧台币,在1945年5月22日开始发行。1949年6月15日,中国台湾地区发行新台币,明确规定40 000元旧台币兑换1元新台币,成为今日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定货币。新台币到2000年发行的1 000元之前,都是“中央银行”委托台湾银行发行的。2000年后改由“中央银行”发行。
附:人民币、港元、澳门元与新台币的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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