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的运作对象
1.货币
2.信用资金
(二)金融的运行渠道
金融领域的活动,主要是通过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这两大渠道展开的。
(1)金融机构体系: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
(2)金融市场体系: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等。
(三)金融通行的调控机制
一般而言,金融运行中的决策执行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的角色首先由中央银行承担。
2.长期起作用的金融法律法规
金融法制建设是金融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各国金融方面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一般包括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
3.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指的是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运用各种工具调节货币供给,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和。(www.xing528.com)
(四)金融运行的制度环境
1.货币制度
2.信用制度
3.利率制度
4.汇率制度
5.支付清算制度
6.银行及金融机构有关制度
7.金融市场有关制度
8.金融监管制度
知识拓展:金融学
金融学的研究对象按照从事金融活动的主体划分如下:国家金融或称公共金融、政府金融,属于财政学的研究范畴;企业金融,属于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范畴;个人或家庭金融,属于个人或家庭理财学的研究范畴;专业金融,属于传统金融学的研究范畴,以及货币银行学。金融学的研究对象按照金融活动是否通过媒介划分,可分为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间接金融是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媒介来进行的一系列金融活动。直接金融是不通过作为媒介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双方当事人直接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信用关系等。判断标准是企业和金融机构间是否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金融学的研究对象还可以根据金融系统中个体与整体的差异划分为微观金融与宏观金融。微观金融指金融市场主体(投资者、融资者、政府、机构和个人)的投资融资行为及金融资产的价格决定等微观层次的金融活动。宏观金融是金融系统各构成部分作为整体的行为及其相互影响以及金融与经济的相互作用。
金融学作为资金融通活动的一个系统,是以各个微观主体的投融资行为为基础的。工具、机构、市场和制度等构成要素相互作用并与经济系统的其他子系统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
金融学的研究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遵循实践是认识的最高裁判原则。科学运用经济量比法和实证分析法。积极借鉴国际上公认的“三通法”,即在研究时尽量做到历史和现实贯通、政策和理论贯通、国际和国内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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