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转税
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商品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1.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2016年5月1日之前,增值税税收收入中75%归中央,25%归地方。2016年4月29日,国务院下达《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制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的过渡方案,规定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2.消费税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消费税,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我国的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其他酒、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高档手表等采用比例税率,对黄酒、啤酒、成品油等采用定额税率。
3.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二)所得税
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税的一类税收。所得税是税种之一类,按自然人、公司或者法人为课税单位。世界各地有不同的课税率系统,例如有累进税率也有单一税率。所得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种。
1.企业所得税(www.xing528.com)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除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法定税率是25%,非居民企业的适用税率是20%。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劳动和非劳动应税所得进行课征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的征税对象: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采用超额累进所得税制。
(三)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作“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四)财产税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财产包括一切积累的劳动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自然资源(土地、矿藏、森林等)和各种科学技术、发明创作的特许权等,国家可以选择某些财产予以课税。财产税属于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课税,它通常不是课自当年创造的价值,而是课自往年度创造价值的各种积累形式。例如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这些税种均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进行征收。
(五)行为税
行为税是国家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或开辟某些财源而课征的一类税收。如针对一些奢侈性的社会消费行为,征收娱乐税、宴席税;针对牲畜交易和屠宰等行为,征收交易税、屠宰税;针对财产和商事凭证贴花行为,征收印花税,等等。行为税收入零星分散,一般作为地方政府筹集地方财政资金的一种手段,行为课税的最大特点是征纳行为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或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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