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征税对象分类
1.流转税
流转税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收益税)
所得税(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
财产税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数量或者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舶吨税等)。
4.资源税
资源税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5.行为税
行为税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等)。
(二)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
工商税收是指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的各种税的总称,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工商税收的征收范围较广,既涉及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也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各个领域,是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宏观经济最主要的税收工具。工商税收占税收总额的90%以上。
2.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www.xing528.com)
关税是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收的总称,主要是指进出口关税以及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不包括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关税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
(三)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
1.中央税
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关税。
2.地方税
地方税属于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3.中央地方共享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政的共同收入,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收收入,目前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等。
(四)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
1.从价税
从价税以征税对象价格为计税依据,其应纳税额随商品价格的变化而变化,能充分体现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因而大部分税种均采用这一计税方法,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房产税等。
2.从量税
从量税按照财产或商品的自然单位(重量、数量等)计征,如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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