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初中生谢某一次和许多同学在一起玩,因为当时放假了,第二天也不上学,他们就尽兴玩了个通宵。半夜时同学的哥哥邱某回来了,见谢某在一边打呵欠,就说:“你这么困,给支烟你提提神”。谢真以为是烟,就抽了一根。可后来他觉得自己很需要那“烟”,于是就去找邱某,才得知所谓的烟含有毒品。原来,邱某知道谢家有钱,就故意骗他吸毒上瘾,以便多一个买主。从此,谢某为吸毒常从家里偷钱,最后终被父母发现。于是,便将他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将邱某在贩毒现场抓获,查获海洛因100克。
近年来,有许多不法分子,以营利为目的,引诱、唆使、欺骗或者强迫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吸毒,毒害青少年的身体健康,致使一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家庭安宁和社会稳定,对于这种犯罪,应根据《刑法》第353条规定处罚之。该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这条规定对于打击教唆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青少年要了解毒品的危害,并善于保护自己,远离毒品。若不幸被迫吸食了毒品,要及时告知父母和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使之不再毒害青少年。同时,自己采取措施,强制戒毒,以争取早日摆脱毒品。
还有的犯罪分子不仅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毒品,还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把青少年卷入毒品犯罪甚至加入制毒贩毒的犯罪组织。这种行为不仅危害未成年人自己,也增加了社会危害性。所有参与这种行为的罪犯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尤其对于那些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要从重处罚。这是《刑法》第347条第6款所明文规定,其立法目的还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学习生活。
未成年人即使不是为了吸毒,也不要持有鸦片、海洛因等毒品。根据《刑法》第348条的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叫非法持有毒品罪。(www.xing528.com)
未成年人更不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刑法》第347条的规定,走私、贩卖、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邱某利用香烟欺骗谢某吸食毒品,致使后者吸毒上瘾,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353条之规定,由于邱某欺骗的对象是未成年人谢某,根据该条规定,邱某将被从重处罚,即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邱某在贩卖毒品时被当场抓获,并搜出海洛因100克,根据《刑法》第347条之规定,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样,邱某触犯了二个罪名,判处了两种刑罪,应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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