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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否有劳动权?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就可以参加各种社会劳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核发个体营业执照。一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其父母为了能让自己或子女务工、经商,篡改档案,虚报年龄。这种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保护他们的劳动权,是违法的,父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表现。

未成年人是否有劳动权?

李伟初中毕业时15周岁。因家庭经济条件不好,自己也不愿读书,就在家呆着。一次,有一个工厂来招工,他就和19岁的表哥一起去应聘。招工的人看过他俩的材料后,答应招用他表哥,而叫他等几年再说。他心里挺不服气,想想自己无非比表哥小三四岁,可论学历、论长相,哪一点也不比他差,就缠着招工的人非要问他究竟不可。招工的人就对李伟说,你还未成年,我们若招你的话,就是违法的。这下他更不明白了,我们未成年人难道就没有劳动权吗?

所谓劳动权,就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要求提供参加社会劳动的机会和切实保证取得报酬的权利。《宪法》第4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利参加社会劳动和取得相应的报酬。因此,从这种权利本身而言,未成年人作为一个公民当然是享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就可以参加各种社会劳动。就像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建立家庭的权利,但并不是说未成年公民就可以结婚成家。切实行使权利,还要具备行使权利的能力。

劳动权是以劳动能力为基础的,所以有劳动权是一回事,能不能劳动,能参加何种劳动则是另外一回事。我国法律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受教育的需要,对于未成年人能否被招用、能否参加劳动这一问题分两种不同情况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对于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我国法律严格规定不能做工。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个体劳动的这部分未成年人,称为童工。国务院于1991年4月15日发布了《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劳动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许多法规也都明文禁止招用童工。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没有很强的劳动能力,心理也不够成熟,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不知如何保护自己,允许他们做工会严重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同时,他们也正处于学习知识的时期,一般尚在接受义务教育,招用他们会荒废他们的学业,也与义务教育法的实施相违背。

国家禁止任何组织招用童工,也禁止各种职业介绍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也不得强迫或允许未满16周岁的被监护人务工、经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核发个体营业执照。如有违反,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其父母为了能让自己或子女务工、经商,篡改档案,虚报年龄。这种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保护他们的劳动权,是违法的,父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一些父母强迫子女辍学去务工、经商的,更是违法之举,严重侵害子女的受教育权。(www.xing528.com)

本案中,李伟虽然已初中毕业,但他仍不满16周岁:招工人员从他的实际情况及可供的工作方面考虑决定不招用他,是正确的。这是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表现。

未成年学生应珍惜自己学习的机会,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要过早参加不适合的劳动,更不得辍学去做工、经商。对父母逼迫自己从工从商或其他组织和个人强迫、引诱自己从工从商的行为要抵制,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也不是不能参加任何单位的劳动或招用。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的,原则上应作例外而予以准许。另外,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的范畴

对于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他们一般已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已具备一定的认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身体发育状况已能适应适度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为了他们的特殊需要,法律允许这部分未成年人做工。他们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个体劳动的,称为未成年工。当然,这是说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可以做工。并非一定要去做工。未成年人还是不要放弃学习知识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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