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强是某校初三学生。他经常从学校回到家时,看到的是母亲和几个人一起打麻将、吵吵闹闹、乌烟瘴气的情形。每当此时,他心里觉得很烦,也无法呆在家里安心读书和休息,就跑到外面去闲逛。慢慢地,他交上了一帮朋友,迷上了打游戏机、赌钱、看黄色录像,还经常不去学校上课,不回家。父亲知道儿子逃学、赌钱等恶习后,气愤至极,对他又打又骂。从此,他开始逃避父母。父母也没在意,直到派出所来家里通知他们时他们才知道儿子已因强奸幼女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来陈强被依法判处刑事处罚。他父母后悔莫及,悔恨自己的所作所为,悔恨没教育好儿子。
一个纯真年少的中学生就这样被打入监狱,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呢?值得家长、学生和社会深思。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氓以及聚赌、吸毒、卖淫。”所以,作为父母应依此规定教育好自己。首先,要注意自己的思想和品行的健康、合法。未成年人模仿能力很强,再加上他们没有生活经验和较强的辨别能力,容易受父母言行举止的影响,即所谓言传身教。只有自己的言行合法、健康,才能给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引导他们从事健康的活动。其次,父母应用适当的方法教育子女。所谓适当,既不能太溺爱、宠护孩子,使他们娇惯、放纵;又不能太“严”以至用棍棒相教,这样容易使他们心灵受创,产生逆反心理,而应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耐心说服教育和开导。另外,要及时注意未成年人的言行及其他表现的变化,防止他们作出违法犯罪的事,若已发现有些苗头,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制止。
陈强的父母对儿子的管教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相差甚远。他母亲呢,自己行为不正,常在家里打麻将,这种行为一来违法,对陈强容易造成不良影响;二来破坏了家庭环境,影响了他的学习和生活。正是这种影响使陈强逃离家庭,有机会受到社会上不良习气的影响,这是造成他犯罪的起因。但即使在外沾上了些不良作风,也不是说他不可救药了。若父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耐心说服和帮助他,还是极可能使他迷途知返的。要命的是,他父亲只是气愤,只是打骂,没有帮他分析原因,说服他并教导他如何改过。儿子从此不理会他们,他们也未采取任何措施。正是他们不负责任的言行和教育方法、懒散大意的教育态度把儿子送进了监狱。(www.xing528.com)
作为未成年学生,要多学习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增加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对于父母和外界的不良行为要坚决摒弃,不要模仿,不要受人利用、诱骗。对于父母的不良言行要敢于反对,而不是逃避,并可依法制止父母的违法行为,而不要让自己也附入其中。任何情况下,洁身自好都是对自己的有力保护。
顺便提一下,上述例子并不少见,所以父母或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应予以重视。这种事情的发生也有社会的原因。社会各界都应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不应以不健康的东西影响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3条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该法第25条也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许多未成年人就是因为在这种场所受到不良影响或从这些书刊等东西受到不良影响而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的。相关方面应遵守和贯彻上述规定。未成年学生自己要意识到这些场所或物品的危害甚至毒害性,远离他们,保护自己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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