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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不让孩子上学,应对方法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岁的小女孩张某已到入学年龄,多次要求上学读书,均被她父亲阻止;学校教师和村干部多次动员她入学,也遭到她父亲的坚决反对。上述两个小主人公都曾面临着家长不让自己上学的问题,但由于采取的态度和措施不同,最后的结果也截然不同,张某也许在悲伤的阴影中虚度了青春光阴,成为一个文盲。在第二例中,王某就通过这种方式维护了自己继续上学的权利。

家长不让孩子上学,应对方法

7岁的小女孩张某已到入学年龄,多次要求上学读书,均被她父亲阻止;学校教师和村干部多次动员她入学,也遭到她父亲的坚决反对。张某求学心切,每当看到小朋友背着书包上学时,惟有躲在家里流泪。

15岁的初中女生王某虽成绩平平,但酷爱读书,学习认真。可她父亲见同村女孩外出打工挣了不少钱,她考大学又没希望,便不让她继续上学,要她去打工。王某苦苦哀求父亲也没有改变他的决定,一气之下就把他告上了法庭。在法庭的教育和责令下,王父最后高高兴兴地让女儿重返学校。

上述两个小主人公都曾面临着家长不让自己上学的问题,但由于采取的态度和措施不同,最后的结果也截然不同,张某也许在悲伤的阴影中虚度了青春光阴,成为一个文盲。这是一个深刻的启示:我们应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财产状况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家长认为女孩子不用读书的看法或不让女孩子入学,不让成绩不好的子女继续上学的做法是错误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要让这种偏见影响自己、耽误学业。(www.xing528.com)

子女应认识到上学读书是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而不是说父母有权决定自己是否上学。恰恰相反,让适龄子女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父母的义务和法定职责,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所明确规定的,只有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政府批准的,才可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上述两个小主人公显然不属于这种可缓或可免入学的。

既然是自己的权利、父母的义务,就应该积极维护,要求父母履行。法律对受教育权有相应的保障,当父母不履行义务以至剥夺自己的受教育权时,子女可采取法律措施,不要怕伤感情,实际上这是对自己负责,也让家长意识到自己的职责。根据法律规定,一是可以求助当地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由他们对父母采取措施(包括批评教育、罚款等),责令并督促父母让自己就学;二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父母送自己上学。在第二例中,王某就通过这种方式维护了自己继续上学的权利。

当父母去世或无监护能力时,未成年子女可以依法要求其他监护人履行送自己接受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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