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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5]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8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6]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如果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政绩观、人生观,那就是“罪魁祸首”!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应该带头夙夜在公、勤政善治。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群众反映,现在一个案件,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不托人情、找关系的是少数。尤其是到了法院审判环节,请客送礼、打招呼、批条子的情况很严重。现在常有一些所谓“捞人”的事,声称可以摆平什么腐败案件、操作改变死刑判决,要价很高,有的高达几百万元。是不是有这样的事?这些钱花到哪里去了?得好处的有多少人、多少环节?这不就是说花钱可以免罪、花钱可以买命吗?有的司法人员吃了被告吃原告,两头拿好处。这样的案例影响很坏!群众反映强烈。[25]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8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一重大判断,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明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6]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如果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政绩观、人生观,那就是“罪魁祸首”!

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应该带头夙夜在公、勤政善治。管仲就说:“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操持不正,则听治不公。听治不公,则治不尽理,事不尽应。治不尽理,则疏远微贱者无所告诉。事不尽应,则功利不尽举。功利不尽举,则国贫。疏远微贱者无所告诉,则下饶。”意思是法度必须公正,不公正则判案不公平。判案不公平,治理就不合理,事情就不应时。治理不合理,老百姓就无法伸冤;事情不应时,功利实业就不能兴办。功利实业不能兴办,国家就贫穷。老百姓无处伸冤,民间就会骚乱。[27]

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应该带头秉公用权、树立威信。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政法机关是老百姓平常打交道比较多的部门,是群众看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如果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就不会相信政法机关,从而也不会相信党和政府。[28]我国古代有徙木立信的典故,说的是战国时期商鞅秦国变法,为了取信于民,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说谁能将此木搬到城门,赏赐十金。搬一根木头就可以拿到十金,民众无人相信,后来把赏赐加到五十金,有人试着把木头搬到城门,果然获赏五十金。这就是说要言而有信。现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许多问题,有的是因为立法不够、规范无据,但更多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制乃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29]

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应该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发挥领导干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而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合力

需要明确的是,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我们党是先锋队,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30]

【注释】

[1].习近平: 《以科学理论指导全面依法各项工作》(2020年11月16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页。

[2].参见甄占民:《如何理解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载《光明日报》,2019年11月21日。

[3].参见甄占民:《如何理解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载《光明日报》,2019年11月21日。

[4].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5].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6].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7].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8].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9].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10].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11].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12].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13].习近平:《以科学理论指导全面依法各项工作》(2020年11月16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5—6页。(www.xing528.com)

[14].习近平: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2页。

[15].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求是》,第18期,2019年9月16日。

[16].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载《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17].习近平: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载《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18].习近平: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2页。

[19].习近平: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3页。

[20].习近平: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3—44页。

[21].习近平:《以科学理论指导全面依法各项工作》(2020年11月16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5页。

[22].习近平: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4页。

[23].习近平: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4页。

[24].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载《求是》,第1期,2015年1月1日。

[25].习近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页。

[26].参见徐显明:《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载《人民日报》,2021年3月23日。

[27].习近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6页。

[28].习近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6页。

[29].习近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1页。

[30].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载《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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