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与国情、世情、党情、民情相适应,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超越阶段、拔苗助长,也不能墨守成规、止步不前。要在守正创新中,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法治道路。
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中国应该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这是由我们的国情、世情、党情、民情决定的,要总结提炼中华法系中的法治精髓,继承我国法治文化优秀传统,择善而留、择优而用。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寻适合中国实际的法治道路,勇立时代潮头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能力。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更不能搞“全盘西化、全面移植、拿来主义”,在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前提下,大胆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促进我国各方面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管用。
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就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这是我国所面临的必须予以解决的重大法治难题。中国在实现更加公平、更加合理的国际秩序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发展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提供中国方案。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高度,全方位支持和参与国际法、国际规则以及国际惯例的制定、修改和形成过程,积极推动优化国际政治、经济争端解决机制,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防范各种国际政治、经济风险,坚决捍卫和保障国家核心利益,推动实现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www.xing528.com)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发展需要,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对贸易自由、投资自由、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人员进出自由、运输来往自由等方面的系列法律制度进行全面探索,借鉴迪拜、新加坡等国外自由贸易港的管理经验和法治建设经验,逐步建立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并加以规范化、法治化。同时,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形成,培育和建设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完善国内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加强对外商投资的法律保护,提升外商投资质量,拓展外商投资数量和领域,逐步形成规范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经济贸易制度体系和经济发展软环境,积极参与国际投资和贸易体制改革,有效预防和解决国际经贸争端,为中国深度参与国际经贸活动、争端预防和解决提供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全面提升了中国的国际主导权和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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