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明确指出,“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5]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公民财产权、人身权以及基本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加快推进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建设,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生物安全、生态安全等领域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备。
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科学理论的指导。继习近平强军思想、经济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外交思想之后,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国情、深谋远虑、高瞻远瞩,创造性、系统性地提出了法治思想,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现重大突破。2020年11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完整、理论厚重、博大精深,深刻回答了为何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如何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清晰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基础,即与西方私权与市场维系的政治基础不同,中国社会的政治基础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社会的政治框架也表现为“人民—中国共产党—社会组织”的形态。“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6]因此,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首要的一点就是不能搞全盘西化和全面移植,而应该在吸收借鉴人类文明的基础上,发展出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规范体系。
立法空白有待填补。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宝,我们党也历来重视法治。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人民制定宪法,完善刑事、民事、行政等领域的许多部门法。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还有很大差距,要求各领域都实现良法善治,对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备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一系列亟须立法的领域,包括保障公民权利、国家安全、生态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生等领域。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如期圆满完成了许多立法计划,如制定了我国首部法典——民法典,制定了国家安全法、核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国防交通法等,为维护国家安全、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提供了法治保障。在立法方面成绩斐然,但在某些领域仍然存在立法空白,依然存在立法工作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等现象,不符合良法善治的要求。伴随人工智能、互联网金融、数字经济、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领域的迅猛发展,立法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例如,部分数字网络平台借助算法严格规定配送餐饮服务的时限,导致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信息技术领域立法,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www.xing528.com)
良法才能实现善治。“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讲规矩的社会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立善法良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7]。鉴于历史经验的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6字方针。随着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16字方针。科学立法就是讲究要立善法、良法,要求所有立法均合乎宪法,与宪法精神相符。同时,通过法律的立改废释等工作,保障法律规范符合良法善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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