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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笛书法二十讲:法度与创新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五)讲究法度不墨守成规书法艺术是讲求法度的。每个书家皆有其自家之法,从而形成有异于他人之风格面貌。不可否认,任何一个有志于书学的人,最终要自立门户,自成一家。也正是“法”的不断更迭、发展,才构成了一部五彩缤纷的书法史。为了变法的需要,就不能因循守旧,甘为他人之法所缚。最后,还需强调,即“知其法”与“不循其规”之间的关系。因为,“知其法”是“不循其规”的前提和条件。

启笛书法二十讲:法度与创新

(五)讲究法度 不墨守成规

书法艺术是讲求法度的。每个书家皆有其自家之法,从而形成有异于他人之风格面貌。所谓“法”,简言之,就是规矩、法则。学书当先知法。或许有人会说,书学终要创立自家之法,何须在知他人之法上浪费时间。这是一种糊涂认识,叫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不可否认,任何一个有志于书学的人,最终要自立门户,自成一家。然而,门户何以而立,自家之法又如何创建,则是问题之关键。想渡河,又不去解决船的问题,渡河不就成了一句空话了吗?董其昌以为,学书当“初与古人合”,而“后与古人离”,道出了书学的辩证法则。这里,“合”即指知法、入法,而“离”则是指出法、变法。“合”是手段,“离”是目的。

换言之,只有在通晓前人之法的基础上加以融会贯通,才能进行革新创造,最终创立自家之法。史实证明,大凡成功之书家,都经历了“合”与“离”的漫长过程,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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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出师表》是诸葛亮于公元227年率军北伐前,给皇帝刘禅的一份奏章。表示自己受刘备三顾之恩,托孤之重,一定要为“兴复汉室”竭忠尽智,效死不渝。《后出师表》是在街亭失利后,诸葛亮又一次上疏的一份表文。流传千古的名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即出此表中。

“法”有两种基本特性。

其一是它的特殊性。千百年来,前贤们为我们创造了很多“法”的典范。运笔有笔法,组字有结构法,谋篇布局又有章法等。同时,又因书家不同,有“二王”法、“欧”法、“颜”法、“柳”法之别。各法有各法的特点,各家有各家的讲究。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上的区别,这就是法的特殊性。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才使它们以各自独特的“个性”而独立并存。

杨凝式行书《卢鸿草堂十志图题跋》

此帖书法瘦硬方正,清劲中有法度。人常将此书风喻其人品,称“公书庄严清澈,信如其品。”

其二是“法”的可变性。我们说,“法”是人创造出来的。书家之“法”是他们长期艺术实践的积累和总结,是才能和智慧的结晶。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又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颜”法较之“二王”之法,就是一种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又是发展的、可变的,一成不变的法是不存在的。“法”的发展变化正反映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正是“法”的不断更迭、发展,才构成了一部五彩缤纷的书法史。明白了上述道理,我们就可以作进一步的探讨了。

无论宗法何人何体,皆须先通晓其法,诸如用笔的方法、点画的基本写法、组字的特征以及分行布白的章法构成等,都应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若不明了这些,就等于没学。不少初学者常常为写不好前人的字而犯愁,问题就在这里。实践证明,特点越突出的东西,则恰恰是“法”的特殊性之体现,往往最难掌握。这就要求我们要费些思索,去认真体味、领悟。世上哪有不难之事,苏东坡说得好:“凡世之所贵,必贵其难”。(《论书》)一旦你“进去”了,有了所悟,则其乐无穷。尤其是行草书学习,由于行草书的创作更多地体现笔的取势、提按的变化、节奏,字的意态神气以及整体之气韵、意境等,所以,要了解行书之法,则更为困难些。若糊里糊涂,心中无数,势必会依样画瓢,而终无所得。

吴琚《行书五段卷》(局部)(www.xing528.com)

此卷行书杂录不同的五段文字,风格极为接近米芾,具有痛快流畅,峭拔顿挫的特点。

既然要知其法,又为何不循其规呢?所谓“不循其规”,是说不循规蹈矩、死守成法,知法不是为了守法,而是要变法。为了变法的需要,就不能因循守旧,甘为他人之法所缚。“二王”之法可谓高矣!如果颜真卿死守“二王”,不思变法的话,那么书史上也就不可能有“颜真卿”存在了。正如唐末书家释亚栖所说:“凡书通则变。王变白云体,欧变右军体,柳变欧阳体,永禅师、褚遂良、颜真卿、李邕、虞世南等,并得书中之法,后皆自变其体,以传后世,俱得垂名”。(《论书》)知法而后变,确为书家之大要。赵孟頫可谓最通晓“二王”之法的人,然而他在“知其法”之后,却一味地执法不变,故一生未能摆脱“二王”。与颜鲁公之变法精神相比,大为逊色,实不可取。

李邕《岳麓寺碑》(局部)

《岳麓寺碑》是李邕存世书迹代表作,李邕一生书写过的众多碑铭,以岳麓山寺碑最为精美,该碑笔力凝重雄健,气势纵横,如五岳之不可撼。运笔博采魏晋北朝诸家之长,结体纵横相宜,笔法刚柔并施,章法参差错落,行云流水,化柔为刚之美。北宋的黄庭坚评其:“字势豪逸,真复奇崛,所恨功务太深耳,少令功拙相半,使子敬复生,不过如此。”(清)孙承泽:“《岳麓寺碑》虽已残剥,然其锋颖尚凌厉不可一世。北海奇人,故所书尔尔。昔俞仲蔚谓此碑胜《云麾》,必有所见也。北海书宋初人不甚重之,至苏、米而稍袭其法;又至赵文敏,每作大书,看意以拟之矣。”(《庚子消夏记》)后起的书法大师,如苏轼、米芾、赵孟頫等都沿袭其法。

最后,还需强调,即“知其法”与“不循其规”之间的关系。因为,“知其法”是“不循其规”的前提和条件。“不循其规”又是“知其法”的归宿。二者互为因果,没有前者,后者则不复存在;没有后者,前者则失去了意义。我们既不能无视成法,贪走“捷径”,又不可因循守旧,沦为“书奴”。我们只有一个所求——创造,为了创造,就必须去学习。镜中之饼与空中楼阁都无济于事。特别是刚刚起步的青少年习书者,从学书的第一天起,就应牢牢地记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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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论书》摘录:

心能转腕,手能转笔,书写便如人意。古人工书无他异,但能用笔耳。

草书妙处须学者自得,然学久乃当知之。墨池笔冢,非传者妄也。

肥字须要有骨,瘦字须要有肉。古人学书学其二处,令人学书肥瘦皆病,又常偏得其人丑恶处,乃其可慨然者。

楷法欲如快马入阵,草法欲左规右矩,此古人妙处也。书字虽工拙在人,要须年高手硬,心意闲澹,乃入微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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