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是一种思维创造活动。它反对写生、再现、复制、模仿、临摹等一系列的非创造性的活动。构成设计的关键就在于由表及里的观察和对其形成规律的思考,是一个从对事物表面的具象观察到事物内部构成规律的抽象思考的过程,是充满设计者主观能动性的再创造过程。也就是说,对“构成”本质的探索始终应该围绕在二维或三维空间内,“形状”与“形态”的存在与视觉心理感知的规律上面。简单来讲,构成设计应该是一个“观察物体表象—分析内部构成—总结视觉心理感知规律—利用规律再创造”的完整过程。从二维、三维空间中的形式表现形成到人类的视觉心理感知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将他们活生生地割裂开来,便捷地用别人得出的“法则”“定理”来指导视觉心理感知。
构成基础是以各种造型领域中共同存在的形式因素,如形态、色彩、质感、构图、布局、空间、表现形式、美感以及观察力等为主要的研究内容。虽然自然与生活给人以启迪,但它是扬弃自然形的反生活现象,构成是一种思维再造活动。设计基础则是以轮廓塑造形象,将不同的基本形按照一定的规则在二度平面上组合成图形。构成早已作为造型的基础教育来实践,以便应用构成的原理来进行设计。
设计,即平面上视觉要素的组织。设计是指在一定的空间平面范围内,认识、研究作为艺术设计基本视觉元素的形、色、质的发现、创造、构成的内在规律及与之紧密相关的形式法则,学习培养符合现代设计需要的观察方法、思维方式和基本表达能力。(www.xing528.com)
设计基础是一种理性的艺术活动,它在强调形态之间的比例、平衡、对比、节奏、律动、推移等的同时,又要讲究图形给人的视觉引导作用。设计基础主要在于探求空间世界的视觉文法,以及形象之建立、韵律之组织、各种元素之构成规律与规律之突破,以构成既严谨又有无穷律动变化的“设计形式”。它扩大了传统抽象形和几何形的表现领域,有效地丰富了视觉表现与传达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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