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唯政治取向导致的行为失范
大陆电视的政治取向,在电视音乐创作和传播范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囿于历史思维惯性的电视艺术节目形态的刻板模式化,和咎因于体制混乱与“喉舌”意识间矛盾的“唯政策性”思维范式。
1.节目形态的刻板模式化
由于具有中国特点的政治取向之具有巨大历史惯性的制约作用,大陆电视主旋律题材的音乐节目,在表现形式上似乎历来存在某种难以突破的刻板模式,有人将其概括为“唯漂亮主义”。其具体体现为:
画面要求色彩的饱和;画面中的空间呈现、大气透视都要求很“透”。这类作品的画面和音乐有一种光滑而明亮的华丽。这从这类片子视觉上的明亮影调、华美服饰和壮丽河山可以看出来。
……大型团体操的趣味。“唯漂亮主义”的主要美学意味是一种富有豪情的宏大式呈现,常喜好用大的平面性场面和众多的整齐排列人群。
……它的视觉和听觉呈现方法是逐步规范化、定型化、程式化的。……这一类作品看起来感觉比较紧,主题思想是说得明确、清楚了,但是没有创造和飞腾的轻灵。这类作品观看时的感受有几分僵硬,显露出过分刻意的设计感和对元素的计算式编排。
……到处莺歌燕舞,写出光明一片。……要积极、向上,具体表现就是要求欢乐、愉悦。与明亮、纯净的视觉风格和抒情的、大调性走向的音乐相统一,这些作品的情绪一定要欢乐、轻松,其中的人脸一定要笑。一般要把整体情绪营造得轻松、飘飘然,让观众感到一种安然。春节联欢晚会的一些歌词比较能代表这一类作品的歌词常用语:“好日子”、“盛世”、“享太平”。
……“唯漂亮主义”有固定的视觉风格和常用图像:壮丽的古代城墙、美丽的河山、艳丽的古代皇宫服饰和今天少数民族的服装、飞舞的红绸、京剧舞蹈、上身赤裸的打鼓壮汉(近年来已经从腰鼓改打大鼓,打鼓者从陕北佬、庄稼汉改为古装华服士兵或宫中阉人)、孩子们涂红了的笑脸……还有这些也必不可少:抒情的诗歌朗诵腔调和夸张煽情的音乐、现代化的高楼和立交桥、天安门上烟花喷放的夜空。
……高高在上,堂会心理。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根本问题,你要感觉到你的这些电影、电视歌曲是给上头官员看的。你要想着你是唱堂会的,你的戏是要送到宫里头去的,你这样想着就对了。眼睛不要朝街上看,不要朝胡同里那些小草民看,更不要朝农村看。这类作品与当代小百姓的生活关系不大,这种不相干表现在你拍什么东西上,也表现在这些图像背后的那些社会景象和氛围上。不要把它们与中国当下现实胡乱联系,要学会“高路入云端”。[12]
上引这一段描述虽以戏谑口吻道出,某些说法也可能失之偏颇,但其揭示的基本是事实。由于20世纪以来的中国艺术创作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和相当大程度上被视为政治斗争的“武器”,因而其为特定政治文化服务的意识形态规定性,不能不使创作者对艺术作品的内容和形态思维都产生某些束缚性影响。尤其是在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僵硬的政治思维对于艺术创作近乎苛刻的要求,以及在这种要求下形成的艺术创作“三突出”等僵硬模式,更是使政治对艺术创作的意识形态钳制达到了极致。
应该看到,尽管“政治挂帅”的非常时期已经过去很久了,但上述历史因素形成的思维惯性的影响依然非常顽固。尤其是当艺术创作和传播与主流政治意识形态的关系较为紧密时,这种思维惯性往往会不自觉地在艺术的创作者与传播者头脑中被激活,从而导致艺术创作和传播形态的僵硬模式化。
2.“唯政策性”思维方式
由于大陆电视长期被定位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喉舌”而在电视人头脑中形成的思维惯性,使其对政治禁忌的“雷池”往往保持着高度的敏感。譬如,在2004年春节期间播出的“CCTV西部民歌电视大赛”的一次工作会议上,负责这次大赛组织的一位领导同志提出,参加本次大赛的民族有44个,少数民族歌手所唱民歌的语言我们又听不懂,万一出点政治问题责任重大,因此这次大赛应该明确提出要“突出政治”。
我们必须首先承认这一意见本身具有的合理性。因为央视(以及所有的大陆电视机构)至今在所有制性质上仍然属于国家媒体,因而自有其不同于商业电视和(纯粹的)公共电视的责任和义务。譬如,它的信息传播不能对国家机器及国民的利益造成危害,这是正当的和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如前所述,由于所有制与收入来源的矛盾所导致的身份定位模糊性,以及中国大陆迄今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电视和商业电视,因此大陆电视又不能算作纯粹或典型的国家媒体。它在尽其国家媒体“为政治服务”的职责和义务之时,同时又必须肩负公共电视的大部分职责,(由于其市场收入来源)具备商业电视的部分性质特征,因而应该如何使其履行国有电视职责与义务的分寸很难拿捏;倘若再加上上述历史因素的惯性影响,使得大陆电视在履行其公共电视职责时,往往不自觉地陷入“唯政策性”思维之中。(www.xing528.com)
大陆电视的业内人士都知道,这一谨小慎微的“唯政策性”思维特点,在大陆电视(尤其是国家级电视媒体)的音乐节目创作和传播中,常常会不自觉(或曰习惯性)地流露出来。譬如,据笔者对CCTV音乐频道《民歌·中国》栏目(这个栏目现已改名《民歌·世界》)部分编导的调查了解,他们在这个栏目的日常节目创作与传播中,每每会因“唯政策性”这一惯性思维的干扰而存在一些顾虑。
客观地讲,由于特殊的创建背景和内容定位,CCTV音乐频道比起央视的大多数频道来,其公共电视特征表现得更充分一些。据美国传记作家罗伯特·劳伦斯·库恩所著《他改变了中国——江泽民传》[13]中第三十章记载,央视音乐频道的设立直接出于江泽民同志的建议:
(2004年初)江在另一次电话交谈中告诉赵(指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注),要让中国人学习欣赏古典音乐,因为他认识的许多国家领导人都非常喜欢古典音乐。有些中国人认为古典音乐是阳春白雪,江说音乐可以陶冶情操,应予普及。不到三个月时间,中央台就开播了一套节目——第十五套。[14]
这一背景从一个角度凸显出中央电视台作为国家媒体的基本体制属性,而这一属性使CCTV音乐频道在音乐节目的创作与传播方面,必然要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国家电视媒体对于现行政治与政策的相当程度的敏感与维护。为了进一步了解这一价值取向在电视音乐节目创作和传播中的具体体现,笔者拟以该频道的《民歌·中国》栏目为样本,进行一些必要的案例描述和分析。
《民歌·中国》是CCTV音乐频道诸栏目中,一个以展现中国各民族原生态民歌文化为主要内容、以弘扬中国传统民间音乐文化为宗旨的电视音乐栏目。由于这个栏目内容范畴的特殊性,使其面对的意识形态和政策制约因素,主要集中于国家的现行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范畴,同时也部分涉及外交政策和台海两岸政策等。从这个栏目在节目创作和审查环节的以下部分具体事例中,可以较为清晰地触摸到我们称之为“唯政策性”思维的某些具体体现:
[案例一]2004年3月17日播出《内蒙古周·精华版》(导演:通拉嘎)之后,有一个匿名观众打电话给中央电视台总编室,声称片中有关蒙古国草原风光镜头(共7分钟长度)怀疑是在国内拍摄。总编室追查到栏目组(由此推断该观众应该是有话语权的,恐怕担心节目有欺骗观众、外事纠纷之嫌),经查找素材带,确认这些镜头确实是在蒙古国克鲁伦河沿岸拍摄,拍摄者为《民歌·中国》栏目制片人王冼平和内蒙古电视台摄像纳尔斯。解释清楚后顺利播出。
[案例二]2004年12月6日,为“台湾周”制作的《费玉清的民歌情结》(导演:通拉嘎)节目播出之前的审片中,因其中“声音博物馆”环节用了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组委会电视宣传片主题曲《返璞归真》( Return To Innocence),该曲中间有一段是台湾高山族阿美人郭英男所唱的原生态民歌,而在导演编辑画面的时候贴用了大约10秒钟的大陆体育代表团高举五星红旗入场镜头,因而此画面被部主任责令换掉,改为奥运旗帜镜头,以避免出现对台政治问题,或被人误以为“这(指阿美人民歌——注)是中国国歌”。
[案例三]于2004年3月录制的“民歌寻访”板块《普米族民歌》(导演:黄聪)中,因为有当地歌手出现“毛泽东时代怎么样……”相关描述,这些言论“在政治上有待商榷”,因此对节目做了删改;此外,审片人指出该片的“宗教色彩过重”,出现了大量的宗教解释的宗教歌曲展示,整个节目导向“有较重的宗教宣传色彩”,因此导致该节目的7~8分钟内容被全部替换,重新编辑。
[案例四]于2005年4月18日播出的“民歌故事”板块《王玲:塔公草原我的家》(导演:王可),在讲述四川甘孜州一所由活佛创办的藏族孤儿福利学校过藏历新年时,有一个长约6秒的镜头,显示孤儿们围绕一个藏族祭台跳锅庄,祭台旁边两位老师手捧哈达敬立,部主任审片时认为“祭台”等宗教意味过重,“似不妥”,后来一分半左右的一段内容被替换为一段由甘孜州歌舞团演员演唱的《雪山儿女》。在同期节目中,有两个可爱的藏族小孩在舞台上清唱一段藏族歌曲,由于在屏幕下方字幕的“歌曲介绍”中,出现“这首歌是赞颂三宝的传统宗教歌曲”、“由于该歌歌词简单,琅琅上口,成为启蒙儿歌,藏区孩童几乎人人会唱”的文字,被认为与当前“内部政策”不符,“拟替换”,最后编导去掉这部分字幕,并对其他字幕文字进行适当删减,方使节目得以播出。
[案例五]于2005年4月25日播出的“民歌故事”板块《孙曾田——山林绝响的故事》(导演:王可)的人物访谈中,被访者孙曾田(中央电视台编导)和主持人均谈到,传统鄂温克文化保存不多,新一代的山林民族下山定居后,由于和当地文化的“融合”而失去很多自身的传统文化。这个节目中谈到“融合”的一段(约30秒左右长度)被适当删减。理由是:由于此类题材涉及到政府对少数民族定居政策,比较敏感。据孙本人后来讲,他的两部纪录片在获奖播出后,被“冷藏”较多。[15]
大陆电视(尤其是国家级电视媒体)的音乐节目创作与传播,不仅受到国家现行意识形态和政策法规的较大制约,同时也受到其内部的出于多种自身利益考虑的规定的制约。这些规定的制定动机,有的是出于意识形态禁忌,有的则是出于媒体间商业竞争的需要,而且这两种动机有时纠缠在一起,让人很难分辨。譬如有这样一个案例:
原属CCTV西部频道的《魅力12》栏目,在2004年的一次特别节目(导演:陈立明)的策划中,策划者本想以计算机互联网络为线索,但是总编室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提出,除非经过特殊申请报批,以后应极力避免在节目中出现宣传、展示互联网站和网页的镜头——但是央视官方网站除外。一般文艺节目应淡化社会上网站(的展示)。凡是来源于网站的信息,原则上一律不得作为依据采用到节目中。
上述这些案例,让笔者不禁再次想起中国古人那两句老话:“事无善恶,过则为灾”和“过犹不及”。本书在前面谈到,作为国家媒体的大陆电视,维护国家利益本来是天经地义之事;但同时,承担了公共媒体职责的大陆电视,又担负有平等和全面地为中国各民族和各文化群体提供公益性传播服务的责任。尤其是CCTV音乐频道,出于其明确的属性定位——“音乐频道是一个开路的公益性频道”,[16]表明它有义务对各民族或文化群体的音乐文化传播予以公平的对待和同等的尊重。具体到《民歌·中国》的节目创作与传播,则应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范围之内,对少数民歌文化(以及从事其传播的编导人员的劳动)予以足够的尊重,而不是表现出——出于意识形态禁忌和过度的政策性顾忌的——过分敏感。譬如,在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中,宗教意识及其现象的存在是一个普遍和明显的事实;只要不存在“东突”、“藏独”等分裂主义背景,或“法轮功”之类邪教背景,国家的现行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也基本承认和肯定这一事实。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中的宗教因素,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呢?此外,如[案例二]所体现的,电视媒体在涉及对台政策的问题上固然应该谨慎,但从具体对待这件事的方式来看,这种谨慎似乎也未免有过度之嫌。
所有这些事实表明,大陆电视媒体在音乐节目创作和传播中,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本文所谓“唯政策性”思维特征,而这一思维特征对于客观、公平、全面地传播社会各阶层和人群所需要的音乐信息,必然存在一定的妨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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