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元帝于建昭元年(公元前36年),下诏征集天下美女以充后宫,应征入宫美女数以千计。元帝命宫中“黄门画者”毛延寿等为各位佳丽描肖像,以备元帝过目拣选。美女们知道画工性贪,因而“诸宫人皆赂画工,多至十万,少者亦不减五万,独王嫱不肯,遂不得见”。后匈奴呼韩邪单于求元帝赐王嫱(昭君)为“阏氏”(正妻),元帝临行召见时方惊悔于昭君之美慧,然“重信于外国,故不复更人。乃穷按事,画工皆弃市”,[1]把贪贿的画工统统砍头,以泄其受骗遗珠之恨。
这一段历史逸事中的画工、王嫱与汉元帝三个人物及其行为,让笔者联想到电视音乐传播中,媒体、音乐信息和受众三方的关系。如果按类比式思维,那么在这三方构成的传播链中,电视媒体这个“画工”介于作为信源的音乐信息(可用王嫱类比)和作为信宿的电视受众(可用汉元帝类比)之间,构成信道这个最为关键的传播环节。这个环节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它是负载信息流动的载体或通道,更在于它自身往往充当着信息的选择者甚至制造者,按照其自身的利益需求而在相当大程度上操纵着信息的社会供求关系。譬如,若论及欧美流行音乐在全球泛滥的缘由,绝不能咎因于全世界所有人类群体对于这类音乐具有需求上的“心理一致性”,而是出于多种政治、经济和文化原因的综合作用使然;其中,电视媒介出于自利目的的“一边倒”式的片面传播,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至于流行音乐的受众被最终单向涵化为某类偏食性动物,则不是出自他们的自愿或主动选择——在信息被现代媒体全面控制的所谓“信息化时代”,许多音乐信息被媒体有意过滤到传播过程之外,受众就只能在媒体提供的有限的音乐食谱中进行选择,犹如汉元帝只能在毛延寿们提供的美人肖像中拣选宫人,却根本无从知道除此之外还有王昭君之类绝代佳人的存在一样。(www.xing528.com)
因此,电视媒介对于信息的传播往往并不是被动、公正和忠实的,电视媒介不仅仅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技术体系,而是一个由人和技术共同构成的社会文化实体。有着特定体制归属、利益诉求、价值观念和文化权力的电视人,是这个实体中起主导作用的能动因素。他们就像那位汉宫中的黄门画工毛延寿,手里握有特定政治体制赋予他们的某些特权,这些特权的运用可以为他们带来某些特殊利益,这些特权和利益在特定体制下必然的关联对应,以巨大的诱惑力引导着他们特定价值观念的形成。当所有这些因素与技术因素一起,勾连契合为一个叫做“电视”的文化实体之时,理论上本来应该价值中立、无欲无求的信息技术载体,就变成了一只充满七情六欲、渴望茹毛饮血的贪婪动物。它不再(也许从来就没有过)甘愿于不计功利地去搬运传递社会运行所需要的所有信息,而是倾向于在特定体制赋予的权力保障之下,按照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观念对信息进行剔选筛汰,有选择性地传播某些信息而屏蔽掉另一些信息;更有甚者,在特定的利益诉求驱使之下,它还可能像毛延寿笔下丑化的昭君像一样,把原初的信息按自己的欲求篡改成另一副模样,以此将信息的发出者与接受者玩弄于股掌之上,终至因其行为而改变了某些社会个体甚或群体的命运,并因其行为影响的累积而强加给整个社会以某些(电视媒介蓄意施与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方式,由此导致社会文化在某些方面的程度不等的变迁。
也许,这就是马歇尔·麦克卢汉所说的“媒介即是讯息”[2]之部分内涵所在。在本书对大陆电视音乐传播的价值观讨论中,对于电视这个“媒介”的文化属性应予何种界定,亦即,它仅仅是技术意义上的媒体吗?如果不是,它又是什么?是哪些环境因素导致了它的适应性演化?这一演化过程在东方和西方是同步和同一模式的吗?它们在价值观方面的异同是什么?诸如此类的问题,构成本书选题讨论的直接前提和本章的中心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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