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光钰
在纪念王光祈先生诞辰100周年之际,对这位中国现代音乐先驱者所走过的道路进行再认识,探讨他的学术成就,对我们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文化,是大有裨益的。
王光祈先生20年代初旅居德国,当他决心由记者职业改学音乐专业时,已年届而立之年。从步入乐苑直至1936年患脑溢血而不幸病逝波恩的14年间,他以惊人的毅力和严谨的治学精神,致力于音乐学研究,撰写了近20种专著、百余篇论文,在这些著述中,中西音乐占有重要地位。无论是对西洋音乐的专题研究[1],还是对中国音乐的专题研究[2],无不涉及到中西两种不同类型的音乐文化之间的对比研究,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而《东西乐制之研究》(1924)、《东方民族之音乐》(1925)两部著作,则是王光祈先生采用比较音乐学的科学方法,专门研究东西方各民族传统音乐的代表性成果。
贯穿在王光祈的音乐观念中,始终是以中西音乐文化的比较为轴心。他力求全面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又深入了解西方音乐,通过对两者的比较研究,思考并寻找中西音乐文化的最佳交汇点。
王光祈的中西音乐文化观,是通过中西音乐的比较研究逐步形成的。王光祈的比较音乐研究含有异同性鉴别、功能性评价、创造性运用三个内容。本文着重从这几方面谈王光祈中西音乐文化观的新见解。而对其存在的局限性,拟另文探讨。
异同性鉴别
王光祈先生对中西两种音乐文化之间的殊异与类同,进行了广泛的比较鉴别。在他的许多著述中,有意识地采用平行研究方式,对中国与西方没有任何联系的音乐现象进行比较,分析两者的“异中之同”与“同中之异”。如果把他撰写的篇目并列起来,便不难看出这种平行研究的脉络,如《中国诗词曲之轻重律》与《西洋音乐与诗歌》,《论中国古典歌剧》与《西洋音乐与戏剧》,《中国音乐史》与《西洋音乐史纲要》,《中国音律之进化》与《欧洲音乐进化论》,《中国乐制发微》与《东西乐制之研究》,等等。
通过这些较详尽的比较研究,王光祈认为中西音乐之间存在的“同”和“异”都是十分明显的。关于中西音乐的类同之处,他指出:“什么是我们中国的‘国情’?我们中国音乐文化几与希腊古代音乐文化相同;而近代西洋音乐文化,又是从古代希腊变化演进出来的,所以中西音乐的差异,远不如亚(亚剌伯)[3]西(西洋)音乐相殊之大。”[4]这个观点,在《东西乐制之研究》一书中有所论述。王光祈把世界音乐分为三大乐系:“一曰中国乐系,二曰希腊乐系,三曰波斯亚剌伯乐系。”这里所说的希腊乐系主要是指欧洲等国。他通过东西方各国乐制的具体比较鉴别,认为亚洲的朝鲜、越南、日本、印尼等国的音乐多受中国音乐文化的影响,均划归中国乐系;欧洲的七声音乐源于希腊,故统称为希腊乐系;而中亚的伊朗及阿拉伯各国音阶中由于存在着中立三度和中立六度,统称为伊朗阿拉伯乐系。与伊朗阿拉伯乐系相比较,中国乐系和希腊乐系则“相殊不大”。当然,这只是乐制而言。在其他方面,中西音乐之间的殊异不是相当显著的。
王光祈从中国与西方的社会历史、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生活习惯诸方面的差异出发,对中西音乐的不同特点进行了探究。他在《德国人之音乐生活》一文中提出中西音乐的三个殊异之处:“第一,西洋性豪阔,故其发为音乐也,亦极壮观优美,吾人每听欧洲音乐,常生富贵之感;东方人恬淡而多情,故其发为音乐也,颇尚清逸缠绵,吾人每听中国音乐,则多高山流水之思。换言之,前者所代表城市文化,后者代表山林文化也。第二,西洋人性喜战斗,古代西洋美术如图画、诗歌等类,颇多赞美战争之作,其在音乐中虽不如图画诗歌之直接描写战争,然以好战民族发为声调,自多激昂雄健之音,令人闻之辄思猛士,固不独军乐一种为戏也。反之,中国人生性温厚,其发为音乐也,类皆柔霭祥和,令人闻之,生息戈之意。换言之,前者所以代表战争文化,后者所以代表和平文化也。第三,西洋古代美术,多与宗教有关,音乐一事,尤为教堂卵翼之物,直到德国音乐始祖巴赫其名著犹多关于教堂音乐之作。反之吾中华民族生息于孔孟学说之下,养成一种‘哲学民族’……中国人既与宗教关系不深,故其发为音乐也,亦多以陶养性灵为主,甚至于僧道念经亦以民间流传妖艳小曲杂入其中,甚矣‘哲学民族’之不足与宗教思想也。”
从这一大段引文及王光祈的其他著述可以看出,他是从大的文化背景和文化结构入手,来鉴别和揭示中西音乐文化各自的传统及特点,进而找出中西音乐发展的规律性的东西,以利于各种音乐文化类型之间进一步的发展交流,取长补短,建立各民族独具特色的音乐文化。
功能性评价
在王光祈通过比较研究逐渐形成的中西音乐文化观中,对音乐的功能性评价,占有突出的地位。
王光祈对中西音乐进行一番比较研究后,认为音乐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反映,并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生活。为此,他十分重视音乐艺术的社会功能。他抱着音乐能起到“引起民族自觉之心”和“用乐化民”的作用,可以实现他组织“少年中国学会”而未能达到“拯救中国”的目的,立志改从音乐为职业。他满怀信心地说:“吾将登昆仑之巅,吹黄钟之律,使中国人固有之音乐血液,重新沸腾。吾将使吾日夜梦想之‘少年中国’灿然涌现于吾人之前。因此之故,慨然有志于音乐之业。”[5]基于这样的出发点,王光祈始终把自己从事的音乐事业与如何发挥音乐艺术的功能紧紧联系在一起。
王光祈先生认为,每个国家的音乐艺术各有自己的特点,反映着不同民族的生活。他指出:“音乐这东西,不如其他洋货,可以随便取用。”“因为,音乐是人类生活的表现,东西民族的思想、行为、感情、习惯,既各有不同,其所表现于音乐的,亦当然彼此互异。”[6]二三十年代的中国,民族矛盾、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复杂。处于这样的历史环境中,王光祈先生积极投身于五四运动,树立了救国救民的志向,创建“少年中国学会”及“工读互助团”。但他的这些努力并未能找到改造中国的出路,经历了这样的痛苦之后,便把实现建立“少年中国”的政治理想寄托在音乐上。他说:“吾之志,在以乐为学,而不以乐为技。吾将偏究各国之音乐,考其嬗变,审其异同;吾国先民之素养,视各国为深,吾尤将发湮扶微,张惶幽渺,使吾国音乐,亦得与欧洲各国,各占一席,一洗外人讥我为无耳民族之耻。”[7]王光祈对中西音乐文化的“嬗变”及“异同”进行认真的比较研究后,认为中国及巴比伦、埃及等古老国家和民族,之所以历经数千年而不衰,在于这些国家和民族均有重视音乐的优良传统。这些表达了他爱国的一片赤子之心。
出于这种历史使命感,王光祈在强调音乐的教育作用时,虽然有时失之偏颇,对音乐的作用有所夸大,但他的良苦用心是可以理解的。他曾指出:“音乐之功用,不是拿来悦耳娱心,而在引导民众思想向上。因此迎合堕落社会心理的音乐,都不能称为国乐。”[8]可以看出,他大力提倡“引导民众思想向上”的音乐,而不赞成把音乐当成是“悦耳娱心”的消遣之物,应该把那些导致“堕落社会心理”的靡靡之音排斥在我们的民族音乐之外。对一个远离祖国而时刻关注民族兴衰的音乐家来说,王光祈先生这些语惊四座之事,在当时是振聋发聩的呐喊。他不惜极端地把音乐的功能提高到可以决定民族命运的程度:“凡有了‘国乐’的民族,是永远不会亡的。因为民族衰废,我们可以凭这个国乐把它兴奋起来;国家虽亡,我们亦可以凭这个国乐使它复生过来。”[9]音乐艺术实际上无法承担如此重大的使命,但在中华民族处于危亡之秋,要求一个长期侨居海外的音乐家面面俱到地论述音乐的功能,似也过于苛求。
总之,王光祈先生对音乐的功能性的评价,是基于他对音乐源于生活,反过来又能动地影响生活的见解。这种观点一直贯穿在他发展中国民族音乐事业的一系列构想中。
创造性运用
王光祈先生致力于中西音乐文化比较研究的目的,是为了给民族和国家提供发展音乐的横向借鉴,而不是为比较而比较。从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情况可以看出这样的普遍规律:音乐文化愈原始,交流的范围就愈小;音乐文化愈发达,交流的范围就愈大,同时,大凡没有深厚的民族音乐文化传统,也就不可能充分吸收外来的先进音乐文化。中国是一个有悠久音乐文化传统的泱泱大国,几千年来的音乐文化历史表明,凡进行中外音乐文化交流和传播,必能加快音乐文化的发展速度,可以避免如马克思与恩格斯所说的“每一种发明在每地方都必须重新开始”的情况。王光祈先生也认为:“初不必样样自己创造,因为音乐主要之点全在乐中所含意义,形式方面,尽可取自他人。”[10]他经过广泛的比较研究,从中西音乐文化的发展道路中悟出必须建立“可以代表‘中华民族性’的国乐”的道理,进而得出“采取西洋科学方法,整理本国固有文化”[11]的认识。
他在所有著述中从不同角度阐述这样的看法:中国音乐的发展,既不能固守本位,拒绝一切外来音乐文化,也不能照搬西方全盘西化,而是走音乐文化交流、中西音乐融合之路。这是他深谙中西音乐历史,创造性运用比较研究的成果。
王光祈先生主张在中西音乐文化交流中要以我为主,博采众长。他说:“吾人既相信‘音乐作品’,与其他文学一样,须建筑于‘民族性’之上,不能以西代庖。”[12]他还指出:“今日吾国万事皆欧化,而独对于西洋音乐,却始终是不敢承教。”[13]中国音乐发展史表明,“以西代庖”或“欧化”之路,都是走不通的。王光祈先生在这里主要是就音乐而言,其实,其他领域也是不能“欧化”的,中国近现代史上不是有许多这样的教训值得记取吗?
一个民族的音乐文化要发展,固然离不开向外部世界学习,但这样学习交流应当是双向的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将别的民族与国家的音乐精华熔铸于自身之中,而不应被其取而代之,尤其不能以西代中。王光祈先生针对当时音乐领域出现的“欧化”倾向,一针见血地指出:“盖国内虽有富于音乐天才之人,虽有曾受西乐教育之士,但是若无本国音乐材料(乐理及作品等等)以作彼此观摩探讨之用,则至多能造出一位‘西洋音乐家’而已,对于‘国乐’前途仍无何等帮助。而现在西洋之大音乐家,固已成千累万,又何须添此一位黄面黑头发之‘西洋音乐家’。”[14]王光祈先生这番言论是在1931年有感于当时的情况而发的。几十年来,人们对中西音乐文化关系问题有过多次研讨,但现在类似王光祈先生提出的问题依然存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无独有偶,最近,作曲家杜鸣心先生颇有感慨地说:“中国作曲家写的东西要有自己民族的特点。对外开放,引进了人家的技术、手法,作为文化交流是正常的。但片面看待‘洋人承认’不足取。如果我们中哪个人的创作没有民族特色,就意味着多了一个写西方音乐的人,少了一个作曲家。”[15]这说明60年后的今天,音乐领域中的这个问题还仍然存在着。
王光祈先生穷一生之精力投身建立“‘中国民族性’的国乐”,是他从比较研究中逐渐萌生的音乐理想。他在《西洋音乐史纲要》和《翻译琴谱之研究》中提出了这样一个命题:“音乐为一民族、一时代思想之表现”。“音乐作品是含有‘民族性’的,非如其他学术可以尽量采自西洋,必须吾人自行创造。”他把“中华民族特性”概括为“谐和态度”,认为“音乐要素是‘和谐’”,并且进而指出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唯一特性,我们应该使之发扬光大的。”[16]他在解释什么是“谐和”时写道:“大凡习过音乐的人,都知道谐和Harmonie这个字的重要。音乐之所以能使人心旷神怡,就是因为其中音节谐和的缘故。音乐自身既含有谐和作用,于是听乐的人,也立时受着他的影响,与他互相谐和起来。这种谐和作用,是音乐中的最大魔力。”[17]王光祈的音乐谐和观及创立中华民族性音乐的理想,一方面直接承袭了中国传统的“礼乐”思想,同时,也是他建立“少年中国”的政治抱负希冀在音乐领域得以实现的继续。
一个国家与民族的音乐,要绵绵不断地延续下去,既要适应时代潮流的需要,具有吸收与融合外来音乐的气魄,更要坚持自己音乐文化传统更迅速地发展。为此,王光祈先生在比较研究中通过总结东西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经验,提出要创立具有“民族性”的“伟大国乐”的主张。怎样才能实现这一伟业呢?他认为:“这种国乐是要建筑在吾国古代音乐与现今民间谣曲上面的。因为这两种东西是我们‘民族之声’。”[18]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创造“伟大国乐”的三个具体步骤:“第一步须将古代音乐整理清楚;第二步再将民间谣乐收集起来;第三步悉心研究,从中抽出一条定理来,究竟中华民族的音乐特色在哪里?”[19](www.xing528.com)
为达此目的,需要做出极大的努力。王光祈先生当时由于远离祖国侨居异邦,当然难以直接参与创立“伟大国乐”的实践活动。但他竭尽全力,对中西音乐文化,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悉心研究”,为“从中抽出一条定理来”,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20],历经14年之艰苦奋斗,终于提出了他梦寐以求的发展中国民族音乐的构想。他曾在距今70年前的1923年,便在德国远隔重洋,遥望东方,向着祖国高声呼唤:“我国的国乐大业完成了,然后才有资格参加世界音乐之林,与世界音乐成为一个对立形势。那时或者产生几位世界大音乐家,将这东西两大潮流,融合一炉,创造一种世界音乐。”
这是何等的气概呵! 今天,我们可以告慰于九泉之下的王光祈先生的是,他当年的畅想已逐渐变成现实;他从比较研究中产生的创造性预见,经过几代音乐家的不懈努力,创造“与世界音乐成为一个对立形势”的“伟大国乐”之大业,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现在,我们正处于“东西两大潮流”的最佳交汇点上,进一步探索建设和发展中国民族音乐的道路!
原载《黄钟流韵集》
[1] 对西方音乐研究的主要著作有:《欧洲音乐进化论》(1923)、《西洋音乐与诗歌》(1924)、《西洋音乐与戏剧》(1924)、《德国国民学校与唱歌》(1924)、《西洋乐器提要》(1928)、《西洋名曲解说》(1935)、《西洋音乐史纲要》(1937)。
[2] 对中国音乐研究的主要著作有:《翻译琴谱之研究》(1929)、《中国诗词曲之轻重律》(1930)、《中国音乐史》(1931)、《论中国古典歌剧》(1934)。
[3] “亚剌伯”现译为“阿拉伯”。
[4] 《评卿云歌》。
[5] 《东西乐制之研究·自序》。
[6] 《欧洲音乐进化论》。
[7] 魏嗣鉴:《我所能记忆光祈之生平》,成都《追悼王光祈先生专刊》1936年4月。
[8] 《欧洲音乐进化论》。
[9] 《欧洲音乐进化论》。
[10] 《欧洲音乐进化论》。
[11] 《欧洲音乐进化论》。
[12] 《音学》序。
[13] 《音学》序。
[14] 《中国音乐史·自序》。
[15] 《把握基本原则不动摇》,《中国音乐信息》报1992年4月30日。
[16] 《东西乐制之研究·自序》。
[17] 《欧洲音乐进化论·自序》。
[18] 《欧洲音乐进化论》。
[19] 《欧洲音乐进化论》。
[20] 《西洋音乐史纲要·提纲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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