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立文
近若干年来,在欧洲兴起了一门新的学科,即音乐社会学。它是从社会学角度,采用社会学的方法,研究音乐现象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探讨音乐家及其作品同社会历史状况的有机联系等等。音乐社会学家认为,音乐是一门社会性的艺术,具有感人的社会功能,是社会交往的有力工具,它对广大听众能够产生巨大的、直接的心理上和感情上的影响。
我国现代音乐史上,在欧洲获得博士学位的第一个音乐家王光祈(1892—1936)是一位在音乐社会学这一新的学科领域中努力进行探索性开拓工作的理论家。王光祈在其音乐论著中,十分注重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他的有关论述中,尽管还掺杂着一些值得商榷的观念,但更存在着不少深刻的认识和精辟的见解,值得我们总结和借鉴。
注重将音乐放在“整个的时代背景”中去研究
王光祈首先强调音乐是“人类生活的表现”[1],是“社会生活的反映”[2]。肯定了音乐来源于人类社会生活,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这样一个根本道理。当时,对于这样一个涉及音乐本质的重要问题,曾有过各种相反的议论。这些议论的基本共同点,即脱离了人们的社会实践,否认人类社会生活是音乐的源泉。在西欧颇有影响的19世纪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认为:“音乐是跟有形世界完全独立的,完全无视有形世界的,即使没有世界也能够在某一形式上存在;这是别种艺术所不及的地方”[3]。奥国音乐美学家汉斯立克也说过:“音乐的内容——即运动着的形式”[4]。他们认为音乐与客观存在的实际生活没有关联,音乐的内容就是音乐本身,从而否定音乐的社会内容和社会作用。在我国也有一些音乐家,认为音乐是与人类生活无关的抽象而神秘的东西。他们宣扬什么“音乐的本质是抽象的几个音,根本不描写事象”;“真正艺术启示我们的,决不是我们所生活着的现实世界”,以至公然宣称“音乐是上界的语言”等等,否认音乐的社会性,把它说成是与世脱离的独立自在的孤立现象。这些说法,正是直接宣扬了来自欧洲的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美学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王光祈虽然长期旅居欧洲,却并未受到上述错误观点的直接影响,也没有附和国内的某些同行,而始终坚持认为音乐来源于人类社会生活。因此,他“对于其他一切喜引亚当爱娃或伏羲女娲之荒唐故事,以证明音乐起源者,均在根本反对之列”[5]。正因为具有这样的唯物主义观点,才使得他有可能探索到正确认识某些音乐现象的途径。
王光祈认为音乐并非独立于人类生活之外的超社会的现象,而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是“人类生活、思想、感情之表现”[6]。因此,他认为:“音乐这东西,不如其他洋货,可以随便取用。……因为,音乐是人类生活的表现,东西民族的思想、行为、感情、习惯,既各有不同,其所表现于音乐的,亦当然彼此互异。”[7]他认为外来的西洋音乐,只是反映了欧美人的生活,而不能表现我们民族的特征。音乐是一门社会性的艺术,要研究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对各种音乐现象作出正确解释,则必须弄清音乐社会经济(经济基础)以及音乐与哲学、政治、宗教、美术(上层建筑)等之间的关系。事实上,任何时代的艺术,都不是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事业,它是社会关系的一部分。所以,王光祈反对那种“只在音乐材料之中找生活”的音乐史学家。他说:“音乐为一民族、一时代思想之表现;倘若对于该民族该时代音乐以外之各种思潮,不能尽量了解,则对该民族该时代之音乐,亦不能尽量领悟。因之,研究音乐历史的人,必须同时注意其他各种历史。”[8]王光祈指出,在国外的音乐学者中,对于哲学、文学、绘画、建筑等等思潮与音乐作品之密切关系,虽早已有人论及,但能将“整个的时代背景”[9]应用于音乐研究,或从一个时代所铸成之“整个人生”[10]以观察音乐作品的,则不多见。因此,他主张必须学习西洋音乐史学的科学研究方法,即从社会学角度,采用社会学的方法,“先研究当时政治、宗教、风俗情形,哲学美术思潮,社会经济组织,等等”[11],从而洞悉音乐作品产生的原因。
王光祈还指出,我国音乐史一类书籍,虽尚未有精善之作,但就历代论诗、论文、论画之书而言,却无不夸大“伟大作家”的个人作用。言诗则举李(太白)杜(工部),言文则举韩(昌黎)柳(子厚),言山水则举李(思训)王(右丞),仿佛“所有一切庄严灿烂世界,皆由此二三天才凭空创造出来的”,[12]而对于社会时代背景以及“无名英雄”,却“极少注意”。他认为,一代音乐的盛衰,绝非少数几个“伟大作家”或“天生圣人”所凭空创造,而“皆系由于当时环境使然;为此环境所支配所造成之人材,原不只几个‘有名作家’,实有许多‘无名英雄’奋斗其间,换言之,‘伟大作家’实受了当世潮流与同时人物之影响,所以有此成绩”。[13]明确地反对了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
王光祈在自己的音乐史论研究实践中,就是运用这一基本观点和采取这一严谨的治学方法,来对音乐现象同其社会现象的关系,音乐家及其作品同社会历史状况的有机联系进行研究,以探讨音乐的社会本质。在他的许多音乐著作中,特别注意介绍德国和欧洲其他国家的社会实际状况和人民的音乐生活情况。如《德国人之音乐生活》、《德国国民学校和唱歌》、《德国音乐教育》、《欧洲音乐进化论》、《西洋音乐史纲要》、《音乐与时代精神》等论著就是突出的例子。他在《西洋音乐史纲要》一书的绪言中,强调指出必须学习研究与音乐史有关的各种学术,如美学、物理学、生理学、心理学、文字学、美术史、文化史、政治史、宗教史、哲学史、演奏技能、普通音乐常识(和声、对位)等等。否则,治学天地窄狭,视野不广,难以“贯一融通”。王光祈十分注意音乐与其他意识形态和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他的一些著作,并不注意于个别音乐家个人经历与成就的介绍,而是以论述不同时期的西欧各国社会音乐生活和音乐思潮为主,同时涉及政治形势、社会风尚、宗教和一般文化思潮对音乐发展的影响,从而给我们展示出不同历史时期的音乐变化、发展的概貌。
王光祈注重把音乐艺术当作一种社会现象(社会意识形态),并将它放在整个社会历史时代中去进行考察研究。能努力做到这样来探讨音乐的本质,研究音乐在社会中的地位问题,这在二三十年代的当时说来,确属难能可贵。
为振兴中华,高度重视音乐的社会作用
音乐既然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反映,那么,它对人类社会生活起着什么作用?我们如何来看待音乐的社会功能和社会价值?
王光祈在肯定音乐艺术是“人类生活的表现”,是社会事业的一部分,与其他社会现象互相联系又相互影响的同时,还强调音乐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
在处于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统治阶级不知音乐为何物,他们视音乐为“末技小道,不能修洋房,造汽车者”;对“涵养兴趣(指美育)的训练视若等闲”;或斥之为“无用之学”。国内一部分教育家也对音乐这门艺术“根本不甚承认”。因此,艺术(包括音乐)之价值,则“有如四川之辣椒,山东之大蒜,只让一般生有特癖之人去吃罢了!”[14]当时的音乐界,多数人也是照搬西方资产阶级那一套,认为有一种没有任何社会目的的音乐,它们只为人们提供纯美学的享受。正如叔本华所说的那样:悲苦的人生,唯有陶醉于艺术(尤其是音乐)才能得到暂时解脱。他们也只是泛论音乐的“陶养感情”作用,宣扬音乐的“超越性”、“普通性”等等,主张以音乐来遣兴抒怀与怡情养性。
王光祈认为,音乐是“最足引起‘民族自觉’之心”,具有陶铸‘民族独立思想’之功”[15]的艺术。他指出:音乐的任务就在于“将中华民族的根本精神表现出来,使一般民众听了,无不手舞足蹈,立志向上”[16]。他反对音乐仅供“怡情遣性”以至成为纯粹的娱乐品。他说:“音乐之功用,不是拿来悦耳愉心,而在引导民众思想向上”[17]。所以,他认为那些缠绵悱恻的靡靡之音,那些“迎合堕落社会心理的音乐”均不能称为“国乐”。
王光祈在其论著中谈到音乐艺术的社会功能时,始终是把政治性功能放在首位。他高度重视音乐艺术的政治道德教育作用,强调“音乐化人”“寓教于乐”。他明确宣称自己转而从事音乐事业,目的乃在于“欲藉此以唤醒‘中华民族本性’,为抵抗外国文化侵略之工具。”[18]他还热情洋溢地说:“吾将登昆仑之巅,吹黄钟之律,使中国人固有之音乐血液,从新沸腾。吾将使吾日夜梦想之‘少年中国’灿然涌现于吾人之前。因此之故,慨然有志于音乐之业”[19]。王光祈希图通过音乐,唤起民众“引起民族自觉之心”,以同心合力去实现“少年中国”之理想。他正是以此“爱国之心”,抱着“焦头烂额死而无悔”的决心去从事音乐研究。
王光祈在强调音乐的政治道德教育作用的同时,并不排斥音乐的审美性功能。他深知音乐艺术的审美怡情作用。他说:“我们若欲发泄心中一切哀乐情感,最淋漓尽致的,莫如‘唱歌’”。[20]他认为:“音乐之中含有‘美感’。能使人态度闲雅,神思清爽,去野入文,怡然自得,以领略有生之乐”。[21]还认为音乐之所以能够使人心旷神怡,就是因为其中音节谐和的缘故。“音乐之所以斐然成章,怡然适耳者,亦正因其高低相同,长短相杂而已”。他指出了音乐的形式美的因素,并且认为音乐是“涵养德性之妙法”,“畅舒感情的唯一利器”,认为欣赏音乐胜于读一百本“修身教科书”。他举例说,德国人之所以具有坚强进取的性格,不能不归功于德国国民学校“舒情养气”之音乐教育。这说明音乐艺术的政治教育作用和审美怡情作用常常融为一体。
王光祈重视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的多种社会功能,注意开拓一切有益的途径,正是从有利于振兴中华,有利于复兴祖国大业这一最终目的出发的。
理论上的局限性
毋庸讳言,由于历史的局限性,王光祈对于音乐的本质和社会作用的认识,也存在着一些偏颇和缺陷。
王光祈虽然认识到音乐和现实的关系,承认音乐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反映,但遗憾的是,由于他对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缺乏了解,不懂得音乐是通过音乐家的头脑来反映社会生活,是音乐家主观能动作用的产物,它必然要受到音乐家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制约。因而,他所谓的反映,还只是对社会生活的简单反映,具有直观的性质,属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而不是科学的反映论。
王光祈尽管很注意从社会学的角度,采用社会学的方法,将音乐置于“整个的时代背景”“整个人生”中去观察研究,探讨音乐现象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但由于他不了解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音乐艺术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的,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所制约,因而,要全面认识音乐艺术的本质,就必须懂得音乐和社会经济基础的关系,同上层建筑其他部分意识形态的关系。虽然,王光祈也常常提到音乐与一定的社会组织的关系,但当他具体论及一个时代的音乐时,却又往往无视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制约作用。他错误地认为,哲学、政治、宗教、道德、美术等意识形态与音乐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似乎可以最终决定音乐艺术的发展和变化。如他在《音乐与时代精神》一文中,在论及欧洲的“政治宗教之影响于音乐者”时,强调欧洲历史上政治宗教之进化程序是“由‘多’到‘少’及至于‘无’”,他由此分析推论而得出以下看法:就政治而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多头政治时代”到“独头政治时代”再到“无头政治时代”;就宗教而论,是由“多神”到“一神”进而到“无神”;由于政治宗教进化程序的影响,在音乐中则表现为由“多调式”到“少调式”再到“无调式”。显然,这种观察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和音乐艺术现象的形而上学的简单机械的类比法,已使王光祈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
王光祈高度重视音乐的社会功能,这在他的论著中是很突出的一个思想。可是,事物都具有两重性,他的思想理论也常有自相矛盾之处。他一方面认识到,所谓“音乐能解决一切社会问题者,此乃夸妄之言也。反之,或谓音乐系迂远无用之学者,亦是武断之论也。”[22]另一方面,王光祈在论及音乐的价值时,却又不适当地过分夸大了音乐的社会作用。他认为音乐可以“立国”“兴邦”。如说“欲使中国人能自觉其为中华民族,则宜以音乐为前导,何则,盖中华民族者,系以音乐立国之民族也。”[23]还说:“凡有了‘国乐’的民族,是永远不会亡的。因为民族衰废,我们可以凭着这个国乐使他复生过来。”[24]他认为,一个民族之衰,先从耳朵衰起。反之,一个民族之兴,亦先从耳朵兴起。为此,他提出:“吾辈不欲创造‘少年中国’则已,如其欲之,当先自‘耳朵’创起。”[25]他想借助音乐的手段,实现其振兴中华的目的。这里王光祈十分明确地表述了他所幻想的“音乐救国”的主张。他梦寐以求的“理想王国”,也不过只是小资产阶级空想的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大同世界”,仍然没有超出民主主义思想范畴。王光祈从时代、社会和自身的需要出发来寻觅复兴祖国的新路时,由于主客观原因,他没有能够接受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但基于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要求,他被这种空想的社会主义所“俘虏”,也是不足为怪的。
王光祈在学习祖国传统文化时,受到儒家的礼乐思想的影响较大。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的重要美学思想即礼乐思想,是从政治伦理的需要来讲的,孔子主张的礼和乐也都不过是手段,其目的,乃在培养和教育出能够施行仁政和德政的“仁人”(理想的统治者)。因此,除了企图复辟西周奴隶制度这一政治目的之外,还有更重要的道德教育上的目的。王光祈曾宣称自己是“孔子的信徒”,表现了他对孔丘的景仰和企慕之情。王光祈主要吸取了儒家的积极用世精神,并以为生活的圭臬,他要用孔子所提倡的礼乐来“处世治心”,拯救中国。但同时,他又无批判地接受了孔子礼乐思想中的某些保守成分,以至宣扬什么“彼以耶来,我以孔对,彼尚强权,我讲仁义,请君看将来,将来谁胜利?”[26]王光祈幻想通过礼乐(而不是通过社会革命的方法)达到“天下太平”,在这种情况下,普天之下都沉浸在一片“和谐”的音乐当中,“克己复礼”,归于仁,归于治。所以他说:“唤醒改良社会之道奈何,曰自礼乐复兴始。”[27]因为“礼乐不兴,则国必亡。”[28]这就是王光祈为什么把积极提倡礼乐看成是可以“立国”“兴邦”的一项最重要的任务的缘故。
这些见解和言论,对于王光祈进步的民主主义音乐思想,实在是一种削弱。
王光祈关于音乐本质和社会功能的论述,是从其民主爱国主义思想出发的,他基本上沿袭了中国古代音乐思想中的优秀美学传统,运用了西方一些科学方法,但同时,也掺杂了某些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美学观点。因此,王光祈的音乐理论,尽管不能划入无产阶级文化的范畴,但也绝不是那种“西方有的东西,中国都是古已有之”,提倡“整理国故”的封建复古主义者,更不是那种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洋务派。
因此,正在进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我国,在现代世界教育日趋迅猛发展的今天,在强调对青少年加强美育的任务更为紧迫的时候,深入探讨王光祈关于音乐本质和社会功能的论述,扬弃其糟粕,吸收其精华,显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原载《音乐研究》1984年第4期
[1] 王光祈:《欧洲音乐进化论》。(www.xing528.com)
[2] 王光祈:《中国音乐史》。
[3] 转引自格罗塞:《艺术的起源》,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
[4] 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
[5] 王光祈:《西洋音乐史纲要》。
[6] 王光祈:《东方民族之音乐》。
[7] 王光祈:《欧洲音乐进化论》。
[8] 王光祈:《西洋音乐史纲要》。
[9] 王光祈:《音乐与时代精神》。
[10] 王光祈:《音乐与时代精神》。
[11] 王光祈:《中国音乐史》自序。
[12] 王光祈:《西洋音乐史纲要》。
[13] 王光祈:《西洋音乐史纲要》。
[14] 王光祈:《德国音乐教育》。
[15] 王光祈:《中国音乐史》自序。
[16] 王光祈:《欧洲音乐进化论》。
[17] 王光祈:《欧洲音乐进化论》。
[18] 王光祈:《国人能力破产之可惊!》见《醒狮》第32号。
[19] 王光祈:《东西乐制之研究》。
[20] 王光祈:《学说话与学唱歌》。
[21] 王光祈:《东西乐制之研究》。
[22] 王光祈:《国人能力破产之可惊!》。
[23] 王光祈:《东西乐制之研究》自序。
[24] 王光祈:《欧洲音乐进化论》。
[25] 王光祈:《音乐在教育上之价值》。
[26] 王光祈:《少年中国歌》。
[27] 王光祈:《德国人之音乐生活》之二。
[28] 王光祈:《德国人之音乐生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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