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淑德
(1936.3- )原四川音乐学院民乐系弹拨乐教研室主任,琵琶副教授。
裴神符,又名裴洛儿,一作路儿或烙儿。西域疏勒人。是唐初有名的琵琶演奏家。在唐太宗时,他任宫廷乐师。曲项琵琶从公元4-5世纪传入中原,主要用拨子弹奏。裴洛儿采用手弹之法,使琵琶艺术更加光彩,据说他在宫中演奏时,深得唐太宗的喜欢。裴洛儿不但是琵琶演奏家,而且还能作曲。他作的琵琶曲有《胜蛮奴》、《火风》、《倾杯乐》。因此,裴洛儿在唐初艺苑得以名噪一时,称为琵琶第一手。
但是,对于这样一位琵琶名手的记载,在有关的典籍里,却存在相互混乱的情况。以致在近现代我国民族音乐理论界,有人把裴洛儿当成五弦琵琶家。据笔者考证,裴洛儿是四弦琵琶演奏家,不是五弦琵琶演奏家。那么,这种混淆的状况是怎样造成的呢?
根据唐代最早的文献记载,裴洛儿是四弦琵琶家。唐代杜佑所撰《通典》(成书于公元766-801年)是这样记载的:
“五弦琵琶,稍小,盖北国所出。旧弹琵琶,皆用木拨弹之,大唐贞观中,始有手弹之法,今所谓拍琵琶是也。《风俗通》所谓以手琵琶之,知乃非用拨之义,岂上代固有挡之者。”(杜佑原注:“手弹法近代已废,自裴洛儿始为之。”)
这里记载很清楚:第一,是说五弦琵琶的源流;第二,是说琵琶原来用拨弹,贞观时自裴洛儿开始有手弹之法;第三,是说指弹法是我国古代就有的。这对五弦和琵琶的叙述分得很明白,没丝毫含混的地方。在唐代,琵琶即指曲项琵琶,五弦琵琶称五弦,毫不含糊。这从唐代的其他典籍和文人的大量诗词中也一再得到了证明。
成书于后晋的《旧唐书·音乐志》,基本是以《通典》为依据,只在文字上稍有增删,但叙述的头绪更加清晰明确。该书这样记载:
“……曲项者,亦本出胡中,五弦稍小盖北国所出。《风俗通》云:以手琵琶之,因为名。案旧琵琶皆阻木拨弹之,太宗贞观中始有手弹之法,今所谓拍琵琶者是也。”(www.xing528.com)
从这段记叙看也非常清楚,裴洛儿就是开始以手弹琵琶著称,与五弦琵琶毫无关联。
但是,到了宋代,欧阳修、宋祁所撰的《新唐书·礼乐志》,对于裴洛儿的记载,就出现了与前相异的说法。书中写道:
“五弦如琵琶而小,北国所出,旧以木拨弹之,乐工裴神符初以手弹,太宗悦甚。后人习之为掐琵琶。”
这段文字,明明是根据《通典》、《旧唐书·音乐志》编纂而成。可能编纂者对唐代的乐制,尤其是琵琶与五弦这两种乐器及其性能都不甚了了,因而在文字上加以窜改,把五弦与琵琶混为一谈。《通典》与《旧唐书·音乐志》所说的旧弹琵琶皆用木拨,这里却错误叙述为五弦归木拨弹之,裴神符最初用手弹五弦了。这可能就是后来的一些史著把裴洛儿误认为五弦琵琶家的来历。《新唐书·礼乐志》的记载,混淆了历史事实。唐杜佑的《通典》是唐代较早的一部典籍,它对琵琶及五弦的记载,合乎其他文献和诗词的叙述,裴洛儿是四弦琵琶演奏家,确定无疑的。
裴洛儿在唐初号称国手,名扬京城长安,是与他精研琵琶技艺分不开的。曲项四弦琵琶原来主要用拨子弹奏,裴洛儿不用拨子,改用手弹。大大繁荣了琵琶的演奏艺术,使得他声誉卓著,其功绩是不可磨灭的。但是,应该指出:手弹是中国有史以来琵琶演奏的基本方法,在东汉应劭的《风俗通》和刘熙的《释名》中早就记载手弹琵琶是该乐器的基本技法。曲项四弦琵琶改用手弹,也并不是始于裴洛儿。我们看到最早用手弹曲项四弦琵琶的文物资料,为大同云冈石窟第十六窟明窗两侧龛楣使乐部分琵琶雕像。据文献记载,这是北魏和平年间(公元460-465年)开凿的云冈石窟里的手弹曲项琵琶图像,应是实际生活的写照而非虚构。所以我们认为在北朝时期已经有人用手弹曲项琵琶了。但是在文字资料中,关于手弹琵琶的记载却要晚得多。如上述杜佑《通典》方有裴洛儿废拨用指的记载。这比北魏时期的雕像,要晚一百多年。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并不奇怪,那是因为指弹曲项琵琶虽然在北魏时期就已存在,但并不普遍,可能仅是个别地区、少数演奏者试用而已,占绝对优势的仍然是用拨子演奏。而且这种指弹法,只是存在于民间,还没有为宫廷乐师所采用,也还不可能为学者、文士所注意,当然更不可能载于史籍。所以,直到唐杜佑撰《通典》时才将裴洛儿废拨用指加以记载。
裴洛儿在贞观时采用手弹曲项琵琶,把琵琶艺术推进到一个使人炫目的时代,赢得社会推崇备至,成为琵琶史上值得夸耀的一件盛事。
原载《音乐探索》198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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