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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祈的国乐观简说 - 四川音乐学院百名老教授论文作品选集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今年的10月5日是我国现代音乐学开拓者王光祈诞辰100周年纪念。王光祈出国研究音乐的时候,正是我国处于内外交困,兵连祸结,文化沉沦的年代。从上面的引述,我们可以理解王光祈所倡导的国乐,一方面是为了“将中华民族的根本精神表现出来,使一般民众听了,无不手舞足蹈,立志向上”。总之,它们色彩鲜明,风格独具,王光祈论述音乐中的“民族

王光祈的国乐观简说 - 四川音乐学院百名老教授论文作品选集

◎段启诚

(1925- )原四川音乐学院民乐系主任,二胡教授。

今年的10月5日是我国现代音乐学开拓者王光祈诞辰100周年纪念。对这位坚强刚毅、刻苦奋学、著述丰富,穷其一生探索救国之道的先辈同乡,我是别有一片景仰和敬慕之情。

“五四”前后的王光祈作为一位热忱的爱国主义、民主主义者,他积极参与倡导“少年中国”和“工读互助”活动,并希望以此来改造社会,挽救国家民族于危亡。当他的理想一旦破灭,经过一番痛苦而深沉的思索。像当年伟大的鲁迅郭沫若一样,为了拯救我国人心而弃医从文,他亦为了改造社会,振兴中华,毅然放弃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而改攻音乐。他的这一转折颇为当时某些同辈所不理解,甚至讥刺他逃避现实,躲进“象牙之塔”。其实从他后来的治学、著述和一系列言行来看,他的一切工作仍然是为了实现他的“振作少年精神,研究真实学术,发展社会事业,转移末世风气”的爱国理想而奋斗着的。

王光祈曾说他研究音乐是“在以乐为学,而不以乐为技”。这里王光祈用“学”和“技”这两个字来说明他研究音乐的目的是颇具一定概括意义的。“学”是王光祈希望以音乐作为一种教育手段,从宏观的高度去研究、探求出以音乐艺术的潜移默化的力量来唤醒民众,达到“使吾日夜梦想之‘少年中国’灿然涌现于吾人之前”的爱国理想的实现。而音乐艺术的“技”,在王光祈看来,它是作为帮助演奏(唱)者从实践上掌握表现音乐内涵的演奏技能,是一种直接把乐谱上的符号通过艺术实践外化为有感情的音乐所需的技术手段——演奏技巧。王光祈不以“技”为主,一方面可能认为这种更多诉诸听觉享乐范畴的“技”,似乎不是当时用以唤起千百万民众的急需;另一方面王光祈以已过“而立之年”转而从事音乐学习研究,生理机能上的限制亦是使他不以“技”为主的原因。

王光祈出国研究音乐的时候,正是我国处于内外交困,兵连祸结,文化沉沦的年代。面对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一部分中国人竟患上了民族自卑感的疫症,他们的心灵被损害,他们感到我们似乎什么都不如人,月亮也只有外国的圆。在当年的音乐界也有一些“将祖宗遗业,认为一钱不值”的人士顶礼膜拜在西方音乐的脚下,主张把欧洲的音乐文化全盘搬到中国来;此外也有少数的保守主义者,他们认为我国是数千年的礼乐之邦,古代音乐文明尽可立国教民而无须作任何改进。远在国外而却“对于国内音乐事业之荣枯,极为关心”的王光祈,为了发展我国的音乐事业,为了提高民族自尊心,为了以音乐唤起民众,振兴华夏,怀着满腔的爱国热情,在他的多种音乐论著中以及对国内亲友的通讯里,曾多次反复阐述他的建立和发展“国乐”的观点,提出若干具体的建议,希望通过国内音乐界的艰巨努力,使我国的音乐事业获得新的发展与繁荣,殷殷之情,洋溢于字里行间,感人肺腑!

王光祈在他的《欧洲音乐进化论》的第一节“著书人的最后目的”的开篇,开宗明义地指出:

著书人的最后目的,是希望中国将来产生一种可以代表“中华民族性”的国乐。而且这种国乐,是要建筑在吾国古代音乐与民间谣曲上面的。因为这两种东西,是我们“民族之声”。

在同书的第九节“欧洲音乐进化概观与中国国乐创造问题”中,对国乐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什么叫做“国乐”?就是一种音乐,是以发扬光大该族的向上精神,而其价值又同时为国际之间所公认。因此之故,凡是“国乐”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一)代表民族特性;(二)发挥民族美德;(三)畅舒民族感情。

从上面的引述,我们可以理解王光祈所倡导的国乐,一方面是为了“将中华民族的根本精神表现出来,使一般民众听了,无不手舞足蹈,立志向上”。另一方面他又指出,“音乐这样东西,不如其他洋货,可以随便取用,是要自己出力一分,才能享受一分。”王光祈在这里说明创造我们民族音乐,是不能像进口外国货物那样简单地运进来就可以解决国乐的创造问题,而必须采取以我为主,放开手去把西方音乐拿过来,从其中选择有利于表现我们民族精神和反映千百万民众愿望的东西,采撷既能保存我们民族特性又能丰富我们音乐的艺术手法和艺术形式,经过这辛勤艰苦的创造,才能创造出具有民族精神和鲜明的民族风格的国乐,进而使之“参加世界之林与西洋音乐成一个对立的形势”而无愧色,这是富有历史使命感的王光祈在当年就如何创造我国的音乐事业提出的一个颇具深远意义的见解。

在论述创造国乐的具体条件时,王光祈把国乐所具有的“民族特性”放在第一位来强调它的重要性,这是由于他感到:

“音乐科学”是含有国际性,可以施诸万国而皆准(如从物理学等等方面观察之类)。而“音乐作品”则是含有“民族性的”,每个民族都有其特别嗜好。因为前者是“理智”的产物,后者是“感情”的结晶。( 《评“卿云歌”》)(www.xing528.com)

作为科学的音乐,它研究的对象是音乐的物质所客观存在的诸多的科学现象;而艺术的音乐则是研究音乐如何艺术地反映社会生活,反映社会人的思想感情的文化现象。前者是物质的,后者是精神的。王光祈在对古今中外的音乐文化进行了缜密、科学的“考其嬗变,审其异同”的研究、比较、分析之后,从反映论、艺术创作论及音乐社会学角度来理解音乐文化中所反映的“民族性”问题。

首先,从反映论的角度看,音乐文化与其他文化一样都是反映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作为创造音乐文化的每一个民族在他们长期发展过程中,由于地域环境语言因素、文化背景、心理动态、审美情趣的不同,“其所表现于音乐的,亦当然彼此互异”。而彼此之间互异,既表现在所反映的生活内容与情感内容方面,亦有表现手法与欣赏习惯的不尽相同而形成的“民族特性”。其次,从音乐艺术创作的角度看,同样是反映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的音乐文化,在不同民族和各自文化背景下进行艺术创作活动甚至是原始人类的不自觉的音乐创作活动,他们在音阶构成,调式色彩,节奏特性,旋律发展,和声功能,曲式结构等等创作手法的综合运用的结果,不但赋予音乐以完美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更主要的在于音乐所表现出的各种鲜明独特的风格,让我们一听就能感到这是拉丁民族的“飘逸优美”,那是日耳曼民族的“深永沉雄”,高亢豪爽的陕北民歌绝不同于优美清丽的江南小调,轻巧华丽的广东小曲也有别于热情开朗的北方吹歌。总之,它们色彩鲜明,风格独具,王光祈论述音乐中的“民族性”之不能彼此“代庖”,正是从这里谈起的。第三,从音乐社会学的角度看,既然这种具有“民族特性”的国乐用生动的音乐语言反映了人们的生活内容,抒发了人们的思想感情,当人们的听觉迷醉于音乐的审美活动而浮想联翩时,生动的音乐语言和鲜明的音乐形象于自觉或不自觉之间激起人们思想情感上的共鸣,唤起人们对生活,对祖国的热爱。王光祈正是从音乐的“民族特性”这一独特而又普遍的审美过程所产生的社会教育作用的角度来强调音乐的“民族性”,不管我们从音乐艺术所具有的社会教育作用,还是就音乐的艺术创作的审美要求来衡量,音乐艺术所展现的“民族性”,在民族没有最后消亡的现阶段,“民族性”作为构成音乐艺术的一种物质,是不能为其他非民族的东西所代替的。

其次,关于发挥民族美德,在王光祈看来,音乐是最能用以“感化全体人类的利器”,音乐作为一门独特的艺术门类,她善于以情思流转、意蕴深永的抒情手法把人们的“感情与意志”诉诸乐章,让人们聆听那些最具真、善、美创意的作品,神游于广阔无垠的音乐空间,当人们在接受音乐的美的熏陶时,他们的精神受到鼓舞,意志得到激励,心灵获得慰藉,从而激发出一种引人向上,促人奋起的社会教育作用。很显然,王光祈当年所指的正是这种“发挥民族美德”的国乐,其“音乐之功用,不是拿来悦耳娱心,而在引导民众思想向上”。

第三,在论述畅舒民族感情的问题时,王光祈明确地指出:

音乐即是畅舒感情的唯一利器。不过此处所谓畅舒感情,是畅舒民众的感情,不是一部分智识阶级的感情。假如我们只主张恢复古乐,一般民众不懂,那么,其结果只能畅舒考古先生或高人隐士的感情,不是一般民众的感情,亦不能算是国乐。( 《欧洲音乐进化论》)

上世纪20年代的音乐界,对如何发展我国的音乐事业还存在着意见分歧。王光祈旗帜鲜明地要“畅舒民族感情”,实质上就是强调音乐的群众性,强调音乐要对广大民众普及化。在王光祈看来,只有当作民族(国家)主体力量的千百万民众的思想感情得到畅舒,民众的根本精神得到表现,当这种“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代表我们“民族心声”和能“引起民族自觉心”的国乐,在社会音乐生活中广泛传播的过程,在唤起民众的觉醒,推进社会风气的改进方面,将会发挥出越来越明显的教育鼓舞作用,这是王光祈梦寐以求的理想。王光祈在20年代所阐述的“畅舒民族感情”,强调音乐的群众性,强调音乐应向广大群众敞开艺术宫殿的大门,对群众进行普及化的进步音乐观点,无疑是我国现代音乐思想发展过程中的一次较大的跨越,对20年代直至抗日战争时期的爱国进步音乐的蓬勃兴起,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王光祈从1923年正式转攻音乐学科以后,通过对欧洲音乐文化的系统、全面的潜心研究,他认为欧洲音乐文化的先进经验,对发展我国的音乐确有可供借鉴和吸收的价值,是丰富和发展我们民族音乐不可缺少的东西。他认为只要我们的立足点是站在自己民族音乐的立场,把“音乐主要之点,全在乐中所含意义”的问题解决了,大胆地把欧洲音乐文化的先进经验拿过来,用以发展我们的民族音乐是可能的。他在《欧洲音乐进化论·九,欧洲音乐进化概论与中国国乐创造问题》中指出:

至于制乐的方法,我们大可以利用欧洲已发明的工具,譬如调式谱式乐器之类,初不必样样自己创造,因为音乐主要之点,全在乐中所含意义,形式方面,尽可取自他人。

当然这里所说的“大可利用”外来经验和“尽可取自他人”的态度和方法,和鲁迅在他的著名的《拿来主义》一文中所说的,要“运用脑筋,放出眼光,自己来拿”,要经过一个咀嚼、消化过程之后,以恢宏大度的气魄对他们“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的为我所用。这种立足于我,“取自他人”的大胆借鉴欧洲音乐经验的思想和方法论,是王光祈的创造国乐思想的另一个亮点。

在纪念王光祈诞辰100周年的今天,我国各族人民正在掀起一个改革开放的高潮,随着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人们亦正为建设一个富有社会主义特色的音乐文化而奋斗着。与此同时,我们也无须讳言,在王光祈的音乐思想中还存在以“礼乐”来“处世治心”的幻想;他也曾在《德国人之音乐生活·德国音乐与中国》、《欧洲音乐进化论·自序》等论著中吟唱过以“谐和主义”和“谐和之音”去教化人群,感化人类的“赞歌”;在对我国的民间歌谣和对戏曲、曲艺艺术的评价方面也不乏偏颇之见。对于存在于他思想上的局限和某些谬误,我们要用今天的观点来加以审视,加以扬弃。但他强调音乐的民族性,强调音乐的群众性和普及化,主张以我为主的借鉴和汲取欧洲音乐的先进经验来创造我们新的国乐的思想等等,我想,还是具有供我们建设社会主义音乐事业的参考价值。

原载《黄钟流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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