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古代民居建筑的类属问题
古代民居建筑是人类重要的物质文化遗产,属于全人类共同所有。但民居建筑属于哪类建筑物?目前,学界、法律界使用各种不同的概念,如文物、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历史文化遗产、建筑遗产、纪念建筑物等,这些概念从形态到空间,从形式到内容,都有相互重叠的现象,其中建筑遗产所涉及的建筑类型与范围最广,包括民居建筑、生土建筑、乡土建筑、风土建筑以及官式建筑与民间建筑等形态。
一、古代民居建筑是生土建筑的一个重要类型
生土建筑是“以土为建筑材料直接营建而成的建筑”,“无论窑洞民居还是土筑房、土掌房民居,及至扩大到中国西北干旱、荒漠地区的一些以土坯、夯土、石砌等生土构筑而成的民居,如青海东部的‘庄廓’、川青藏一带藏族的‘碉房’,乃至新疆喀什地区的‘高台民居’,均被列入生土建筑民居一类”[118]。“土是被人们最早使用的建筑材料……古代的建筑工程,没有离开过土,所以盖房子先讲‘动土’,其次再讲‘兴工’”[119]。中国建筑自古以来以土、木、石材为主,尤其是对土和木的应用发展很早,使用最广。以木结构为主,土木相结合的构造形态,是我国古代民居建筑的主要特征之一。
人类的居住建筑离不开自然界,特别是离不开土地,土地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是人类最根本的生存环境载体之一。中国有着完整的生土建筑文化发展序列,生土建筑是中华民族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杰作,是节能建筑。但近现代以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人住进砖房或工业化材料构筑的建筑中,人的生活环境离大自然越来越远,都市化给人们带来严重的现代文明后遗症。
生土建筑材料有夯土、土坯和烧制砖三个类型,民居建筑主要是以这三种材料建成的。甘肃境内的生土建筑主要有窑洞、土坯和夯土三种形态。
1.窑洞
窑洞是人类最早的住宅建筑。早在旧石器时代,人们尚未掌握屋室营造的方法,为躲避野兽侵袭,就住在天然洞穴里,洞穴是生土建筑的雏形。新石器时代,人们的住宅建筑形式主要是穴居或巢居,随着人们营造穴居经验的不断积累和建筑技术的提高,穴居从完全竖穴逐步发展到半穴居形态,最后出现了地面建筑,并创造出了具有真正艺术意义的窑居建筑。
目前发现的最早的窑洞都是新石器时期营建的。原始窑洞只存在于西北黄土高原一带,营造窑洞必须以深厚的黄土地貌为前提条件。黄河上游黄土高原地区在地球最后一次冰期(约11000年前)消退时就形成了以梁、塬、沟、峁为代表的地貌景观,这种地貌特征决定了原始住宅建筑以挖洞式穴居为主。
古代的窑居建筑非常简单,后来逐渐演变成现代窑洞。现代窑洞有三种形式:崖窑、地窑和箍窑,其中现代的崖窑是对古代穴居的直接模仿。由于各地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民族传统、经济能力千差万别,不同地区的黄土窑居建筑形式各不相同。总体来看,甘肃窑洞建筑的平面与造型、施工与装修自西向东呈现由简单到复杂、由粗到细的变化态势。
2.夯土建筑
夯土是我国北方地区三大生土建筑材料之一,主要分布在黄河以北的半干旱地区及河北、东北、内蒙古等地,这些地区冬季气温低,夯土墙具有良好的保温功能,夯土、土坯、石砌墙体是甘肃传统建筑的主要用材和工艺。由于各地的自然条件有别,夯土施工技术在各地表现出明显的地方特征。
我国最早的史前夯筑建筑发现于河西走廊地区的四坝文化和沙井文化遗迹中。四坝文化建筑遗迹中发现有夯土墙残段,并有用土坯、砾石砌筑的房址;沙井文化遗址中也有黄土垒筑的高大城墙,是防御外敌的城堡建筑。
夯土技术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相当成熟。当时,由于筑城活动的增多,已形成一套筑墙标准,《考工记》载:墙高与基宽相等,顶宽为基宽的三分之二,门墙的尺度以“版”为基数[120]。现存战国秦长城是夯土版筑而成。汉代的夯土筑墙工艺得到很大改进,在土层中加水平方向的木骨,称为絍木,历汉魏、南北朝、唐、宋、元代,一直在使用。甘肃境内的汉长城版筑墙体多数加有芦苇,今日一些盐碱地区的人们还在夯土中加芦苇层以隔碱[121]。
随着夯筑技术和工艺的不断进步,先后出现了板筑法、版筑法和椽筑法等工艺形式。
“板筑法”是先树立夹捆木板用的小木桩(棍)四根,顺着墙体宽度的两桩上部用绳子拴紧,然后放夹板、填土、夯打,顺墙体的一面形成木板痕。墙体的两端也用木板或竹板阻挡,即组成一个木槽,在木槽内填土夯打成墙。
“版筑法”用两块侧版、一块端版组成模具,即组成一个木槽,在木槽内填土夯打成墙。
“椽筑法”用圆椽代替木板,也称为“桢干筑墙法”。“帧”即墙两端的模板,与墙的断面相同;“干”是圆木椽,相当于侧板,宋代称“膊椽”。“桢”置于两“干”之间,用草绳把两侧相对的干连接缚紧,在其内填土夯筑。
宋代的夯土版筑工艺相当成熟,但宋《营造法式》无“土作”,而将筑基、筑台、筑墙等作业归入“壕寨”之中。元丰年间,陈振孙撰《筑城法式》(《修城法式条约》),总结了各种城防夯土工程技术经验,编制了材料、工限的定额[122]。崇宁二年(1103)李诫编著的《营造法式》有3555个条目,其中夯土版筑技术为:“筑城之制,每高四十尺,则厚加高一十尺,其上斜收减高之半,若高增一尺,则其下厚亦加一尺,其上斜收,亦减高之半;或高减者,亦如之”;“筑墙之制,每墙厚三层,则高九尺,其上斜收,比厚减半,若高增三尺,则厚加一尺,减亦如之。凡露墙,每墙高一丈,则厚减高之半,其上收面之广,比高五分之一。若高增一尺,其厚加三寸,减亦如之。凡抽絍墙,高厚同上,其上收面之广,比高四分之一。”[123]宋代的夯土版筑、砌墙技术比前朝有了巨大进步,夯土墙的高与厚之比已从早期的1:1变为3:1,意味着民间住宅建筑普遍采用夯土墙的可能[124]。
明代以来,由于烧砖的大量使用,夯土建筑开始减少。现存各地大小城墙中,绝大部分是明代所筑或明代补砌包砖的,墙体内部为夯土,夹杂一些砖料、石块与灰沙,外皮包以青砖。
清《工部工程做法》将夯土技术归于“土作”中,主要工程技术包括基槽和夯筑灰土、素土作业等。
3.土坯建筑
土坯是把土加工后用模具制成统一规格的建筑材料,大多数系手工制成。河南龙山文化遗址中发现我国最早的土坯,“土坯长40~42厘米,宽16~20厘米,厚8~10厘米。土坯墙比以前的木骨泥墙、垛泥墙有技术上的很大进步”[125]。西周已开始使用大块的土坯。战国时期,土坯开始在城门洞和城墙的局部位置上使用。秦汉时期的一些建筑遗址中发现有土坯砌筑的墙体。唐代交河故城遗址的部分墙基和庙宇建筑墙体都用土坯砌筑。宋辽时期,土坯还用于修建佛塔。元代,土坯的应用非常广泛,普通建筑、城墙、佛塔等都使用土坯,今敦煌市保存有元代土坯砌筑的佛塔实例[126]。明、清时期,民居建筑普遍使用土坯,土坯建筑遗物分布全国各地[127]。
由于土坯制作所需人力物力相对较小,自古以来广泛应用于民间建筑中,今已发展为预制的土坯砖,可分为湿制坯、干制坯、机制坯三种。
二、古代民居建筑是一种重要的乡土建筑
“乡土建筑”是近现代建筑学使用的一个具有高度概括性的词汇,英文为“Vernacular Architecture”,意为本国的、本地的、乡土的建筑,源自拉丁语“vernāculus”(意即土生土长的)。1839年,英国学者首次将这一词汇应用于语言学领域,特指某一时代、地方或族群的方言。1964年,伯纳德·鲁道夫斯基(Bernard Rudolfsky)首次将该词汇用于建筑学领域,他认为,乡土建筑“是一项群体的艺术,不是由少数专业人员创造的,而是拥有共同传统的群体自发的、持续的一种创造活动”[128]。
乡土建筑是一种“建筑之方言”,是特定时代或特定地方的本土建筑形式,而不是从别处移植或复制过来的。在世界范围内,乡土建筑的形式、使用功能和文化含义如同各地的方言一样复杂多样,(英国)牛津大学建筑师PaulOliver编著的《世界乡土建筑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of Vernacular Architecture of the World)指出,乡土建筑本身具有复杂性,“运用诸如本土的(indigenous)、匿名的(anonymous)、自发的(spontaneous)、民间的(folk)、传统的(traditional)、乡村的(rural)等任何一个形容词定义乡土建筑都过于片面,想要寻找乡土建筑的单一定义,这一想法可能本身就不明智,过于简单的定义,其结果只能是不可避免地抹煞了传统的丰富性和多样性。”[129]英国建筑师R·斯克鲁登说:“建筑主要是一种乡土艺术……建筑的乡土性在各处都有实例”;“建筑的乡土性的存在和优势是建筑与其他艺术之间存在差距的必然的结果,这种差距使建筑与其他艺术相分离。”[130]
目前,国际学术界把乡土建筑的特征表述为:居者自建或群体自建;与地域环境有密切的联系;使用民间传承的传统的设计和建造方法;因地制宜,使用地方材料。1999年国际古迹理事会(ICOMOS)在墨西哥通过的《乡土建筑遗产宪章》指出:“乡土性不仅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空间的实体形态和结构,而且包括使用和理解它们的方法以及附着在它们身上的传统和无形联想。”[131]
中国乡土社会是在漫长的自然经济、宗法制度下成长起来的以农业、畜牧业、手工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乡村地区,乡土建筑根源于乡土社会,是建立在特定的地区气候、建筑技术、文化及与此相关联的象征意义的基础上的建筑物,它不是单个的建筑物或建筑群,而是在乡土环境中形成的各种建筑的总和,是一个完整的区域社会、历史、文化系统。乡土建筑除了其自身的物质材料特质外,还包括附着于乡土文化中的无形遗产,这种无形遗产体现了那些特定群体的思想文化、信仰和生活观念。
中国传统的乡土建筑形成于广大农村地区,它是以稳定的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地区,并且以传统文化为基础,再现的是一个地区特有的建筑文化风貌。民居建筑属于乡土建筑研究的范畴。民居建筑与乡土建筑既有区别,又有密切的关系:
第一,乡土建筑的内涵和外延都比民居建筑广大。民居建筑属乡土建筑之一种,是普通民众的住宅建筑,是相对于宫殿、寺庙及公共建筑而言。而乡土建筑不仅仅局限于民居建筑本身,它是在乡土环境中形成的各种建筑的总和,与乡土聚落、乡土环境、乡土文化密不可分,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社会文化系统,其中包括居住地人们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生产力水平、生活方式和观念、聚落制度以及其他人文因素[132]。
第二,乡土建筑的研究范围很广,它不仅关注乡土社会的各种聚落形态、人居环境、建筑等物质层面的内容,而且关注精神层面的内容;它不仅研究建筑物本身,而且研究其背后隐藏的社会历史文化内涵以及特定人群的思想观念、习俗、社会组织结构、生产方式和行为模式,还研究那些世代传承和延续下来的建筑技艺等。因此,“乡土民居建筑和俚语小曲、赶摆歌墟、民族服饰、地方风情、民间故事乃至‘大阿福’、布老虎、剪纸、糖葫芦这样一些民俗民风共同构成了一种所谓的俗文化。它以极其顽强的生命力滋生、繁衍、发达在乡土、市井的最底层社会之中。广大民众创造了它,享用了它,同时也传承了它。民俗民风更贴近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社会和自然生态,更贴近人本身的生活。它生机勃勃、延绵不已”[133]。
第三,乡土建筑是人类建筑艺术之源。在原始社会和农业文明时代,由于社会生产力低下,科学不发达,人们崇尚自然、依赖自然,建筑的形式、结构、材料及其生产过程直接取自自然,具有内在的乡土特性。进入工业文明时代,人们热衷于工业材料,在全球“西方文化中心论”的思潮下,建筑开始背离自己固有的乡土性,“民间的”、“地方的”成为文化落后的代名词。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当代一些设计师开始有意识地采用传统的乡土化手法,使用“新乡土”(neo-vernacular)一词,并认为它属于后现代建筑的一个分支。还有人称之为“风土建筑”或“乡土性建筑”,用一个“性”字来强调它仅仅是一种特质、归属,以与传统固有的“乡土”意义区别开来[134]。
20世纪60年代后,对乡土建筑的研究与保护成为世界文化发展的新潮流,欧美、亚洲等地的许多学者投入到各地土著居民建筑形态的研究领域之中,涌现出了一批丰硕的成果,推动了全球乡土建筑研究的发展。《乡土建筑遗产宪章》是推动全球乡土建筑保护运动的重要文献,宪章认为:“乡土建筑遗产在人类所热爱和引以为荣的东西中占有重要位置。它被看做是人类社会一项有特色和魅力的产品。它看上去非正式,但却秩序井然。它以实用为目的,同时富有情趣和美感。它是当代生活的一个焦点,同时也是社会历史的记录。它是人类的作品,也是时间的产物。这些传统而和谐的建筑遗产构成了人类自身存在的核心,如果没能得到妥善保护,就不配被称作人类的遗产……由于文化趋同化和全球社会经济的转变,世界各地的乡土建筑都变得十分脆弱,面临着被荒废、内部平衡与整合的严重问题。”[135]目前,世界各国纷纷开展对本国乡土民居建筑的研究、保护与开发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本国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的全面发展,并大力建设有自己民族文化特色的“乡村博物馆”、“文物保护区”、“民俗村”等。
三、古代民居建筑是非常重要的风土建筑
风土建筑(英文为“Pastoral Architecture”)与乡土建筑概念基本重合,指的是一个地域文化圈内与当地风土环境相适应而产生的各类建筑的总和。
风土建筑赋存于特定的文化圈中。这种文化圈必须处于以农耕经济为基础、以地域传统文化为土壤、以本地天然建筑材料为主的地域中。有人称“风土建筑”为“第三建筑体系”,认为“中国建筑有两条根,一是皇家建筑,另一条是民居院落。中国传统建筑可分为三个体系,第一建筑体系是皇家建筑,大多为皇室和官吏所建造;第二建筑体系为封建士大夫阶级服务,鲜明地反映他们的意念和理想,这类建筑包括了具有一定程式化格局的民居。如果再审慎分析,似乎还存在一个有异于以上两个建筑体系的第三建筑体系,即风土建筑。如果说第一、第二建筑体系是阳春白雪,那么第三建筑体系——风土建筑就是下里巴人”[136]。
风土建筑是没有建筑师的建筑,它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方风格,属于民间建筑,包括地方民居、民间公共建筑、民间宗教建筑、地方性风格建筑等。风土建筑不一定很古老,也可能不属于一种著名的历史建筑风格,它受特定的生产生活方式、民族历史文化、民俗传统、审美观念的制约。风土建筑是原始建筑的继承和发展,其中饱含丰富、纯粹的传统文化元素,在其深处可以找到人类生活的原点。风土建筑既不像皇家建筑那样雄伟庄严,也不像第二建筑体系那样程式化,它根植于乡土文化之沃土,独树一帜于建筑文化之中;它不拘一格,自由活泼,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它产生于民众生活,崇尚实用性、功能性,与民间习俗相结合,建筑结构和营造技术均较简单。
风土建筑根植于风土环境之中。风土环境是承载乡土文化、民族风物、自然景观的综合体,包括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建成环境)和民俗环境。自然环境包括气候、地貌、物产等,它为人类提供丰富的建筑物质资源;人工环境是在人类建筑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从远古时期的构木为巢、凿土成穴到地面简屋,再发展到低层、多层、高层、超高层及大跨度建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地区,建筑的群体组合和单体造型、色彩、细部变化都形成独特的人工环境和场所精神;民俗环境包括各种民间事象所限定的空间场所和文化特性。“民俗是社会文化的表现手段之一,它通过特有的内容与形式使各种社会文化得到多方面的表现”[137],联合国1979年发布的民俗分类标准包括口头文化、习惯行为、物质文化传统等,这样,民居建筑则是民俗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他各种文化的内容或多或少地渗透到建筑之中。因此,要研究建筑,则必须研究民俗;营造建筑,则必须体现民俗。风土建筑与自然环境、人工环境、民俗环境有机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孕育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观念。
风土建筑与乡土建筑类似,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第一,二者都是在特定历史文化区域内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各种建筑的总和,都关注特定文化区域内的土地、山川、气候、风俗、宗教信仰等自然物质层面的内容以及社会精神层面的内容。因此,乡土建筑与风土建筑都属于建筑文化系统。
第二,乡土建筑研究的对象比较具体,除宫殿、坛庙、园林、宗教、陵墓建筑外,所有的民间建筑物都是它的研究对象,它主要关注特定文化区内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旨在揭示人类选择环境、适应环境、改造环境的理想和追求。而风土建筑也以民间建筑为研究重点,但它更关注建筑的系统性及与之对应的社会文化关系,从而揭示、分析某种建筑形制形成、发展的历史背景、地理环境、社会文化特征等。
四、古代民居建筑是典型的民间建筑
近代以来,我国建筑史学界把古代建筑之宫殿、府邸、寺观、陵寝等称为“官式建筑”,其他统称为“民间建筑”,甚至于以“民间建筑”代替“民居建筑”。实际上,“官式建筑”这一概念指的是一种建筑形制,不是建筑类型,它有特定的法式制度要求,对建筑的体量、等级和营造技术等方面的规定非常系统。而“民间建筑”并非建筑形制的概念,指的是一种建筑类型,民居建筑属民间建筑之一种,两者绝不可混同。
官式建筑与民间建筑是相互对应统一的关系,二者的内涵很广,具有高度概括性和抽象意义,涉及建筑的设计工艺、营造法式、管理制度等诸多层面。具体来说,封建皇家敕建、政府修建的建筑属官式建筑,它指的是某类特定建筑的管理形式,而非建筑形态,官式建筑有其特殊的政治需要,在营建过程中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式制度,因此有千篇一律之感。民间建筑包括一切公共建筑和民居建筑,具有纯粹的传统文化和地域性特征,它指的是建筑形态,它土生土长,乡土气息十足,反映了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独有的生活理念;它不拘一格,自由活泼,具有丰富的多样性和鲜明的个性;它产生于民众生活,崇尚实用性。民间建筑在建筑工艺、等级制度、建筑管理等方面与官式建筑有明显的区别。
民居建筑属民间建筑的一部分,在住宅建筑的保存、延续和使用维护过程中,居住者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设计、修建,在建筑形制、形态和称谓上与官式建筑、民间建筑完全有别。
民居建筑与其他古建筑类型完全不同,但在建筑工艺方面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般来说,一个地区的所有建筑基本都是本地的建筑匠师们营建的,无论是民间公共建筑(包括桥梁、塔楼、庙宇等),还是民居建筑本身,也许建筑图样的设计来自皇家、官府或外地的设计师,但在具体修建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地渗透着当地匠师们的技术、工艺和手法。因此,除了封建等级制度禁止民居建筑使用的内容(包括建筑的体量、规格、材料、装饰等)外,民间公共建筑和民居建筑的工程做法、施工工艺基本相同。
文人建筑也是民居建筑之一种,属于更加自由地修建的住宅建筑,饱含丰富的人文情趣,无论建于何地,其表现的艺术风格和精神风貌大体相类。
【注释】
[1]摩尔根:《古代社会》第一章,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5页。
[2]梁启超:《太古及三代载记——附三苗九黎蚩尤考》,《饮冰室专集》卷四十三,中华书局,1989年影印本,17页。
[3]郭沫若:《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一卷《甲骨文字研究》,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
[4]许慎:《说文解字》第十二下,九州岛出版社,2001年版,837页。
[5]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中华书局,1988年版,12282页。
[6]《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4721页。
[7]《汉语大字典》,湖北辞书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社,1990年版,2131页。
[8]《汉语大词典》第六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版,1420页。
[9]郑天挺主编:《中国历史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版,1788页。
[10]赵守正撰:《管子注译》上册,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9月版,295页。
[11]李允鉌:《华夏意匠——中国古典建筑设计原理分析》,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17页。
[12]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卷十二《王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398页,401页。
[13](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十三《地官司徒下》“载师”,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91页。
[14](汉)许慎:《说文解字》第七下,九州岛出版社,2001年版,414页。
[15](晋)郭璞注,(宋)邢昺疏:《尔雅注疏》卷二“释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93页。
[16](汉)史游撰,颜师古注,王应麟补:《急就篇》卷三“室宅庐舍楼殿堂”条,岳麓出版社,1989年版,230页。
[17]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中华书局,1988年版,7399页。
[18](汉)刘熙:《释名》卷五《释宫室》第十七,四部丛刊本《经部》。
[19](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四三二《械虎》,中华书局1961年版。
[20]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卷十《大司徒》,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49页。
[21](唐)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第六十二卷,中华书局,1965年版,1122页。
[22]《魏书》卷一一二《志》第十七《灵征志》上,中华书局,1974年版,2903页。
[23](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二十五“泗水”条,时代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193页。
[24]《新唐书》卷三六《志》二六《五行三》,中华书局,1975年版,929页。
[25](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六十一“董卓初死”条,中华书局,1976年版,1960页。
[26](清)吴广成撰,龚世俊等校证:《西夏书事》卷四十一,甘肃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
[27](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览》卷三一三《神》二三“关承湍妻”条;卷三七七《再生三》“袁廓”条,中华书局,1960影印本,2477页,2999页。
[28]《金史》卷八八《列传》二六《石琚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1959页。
[29]《元史》卷二十三《本纪》第二三《武宗二》,中华书局,1976年版,524页。
[30]《明史》卷三一〇《列传》一九九《四川土司一》“会川卫”条,中华书局,1974年版,8021页。
[31]《清史稿》卷四七七《列传》二六四《循吏二·阎尧熙》,中华书局,1977年版,13007页。
[32](汉)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卷一《纪一》“世祖光武皇帝”条,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33]沈德潜:《古诗源》卷九《晋诗·陶潜》,中华书局,1977年第二次印刷,194页。
[34](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九“诸监”条,《丛书集成初编》本第二册,74页。
[35]《元史》卷九十六《志》四十五上《食货四》“赈恤”条,中华书局,1976年版,2747页。
[36](唐)欧阳询撰,汪绍楹点校:《艺文类聚》卷六十四《居处部四》“宅舍”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1142页。
[37]《太平广记》卷二九三《神三》“王表“条,中华书局,1961年版,2333页。
[38]《辞源》,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1005页;《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2230页;《汉语大字典》,湖北辞书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社,1990年版,877页,878页;《汉语大词典》第三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版,1213页,1216页。
[39]《史记》卷五十四《世家》三〇《曹相国世家》,中华书局,1963年版,2030页。
[40]《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上》,中华书局,1964年版,4075页。
[41](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卷十三,《丛书集成初编》本第一、第二册,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
[42]《隋书·高祖纪上》,中华书局,1973年版,17~18页。
[43]《汉书》卷九十九《王莽传下》,中华书局,1964年版,4190页。
[44]《后汉书》卷二十三《列传》一三《窦融传》,中华书局,1966年,808页。
[45]《宋史》卷二八一《列传》四〇《毕士安传》,中华书局,1977年,9518页。(www.xing528.com)
[46]《明史》卷七十二《志》四八《职官一》“工部”,中华书局,1974年,1760页。
[47]《汉书》卷九十八《列传》六十八《元后传》,中华书局,1964年版,4025页。
[48]《晋书》卷四〇《列传》一〇《贾充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1175页。
[49]钱玉林、黄丽丽主编:《中华古文化辞典》,齐鲁书社,1996年版。
[50](唐)徐坚:《初学记》卷二十四《居处部》“宅”第八,中华书局,1962年版。
[51]吴则虞:《晏子春秋集释》卷二《内篇谏下第二》“景公冬起大台之役晏子谏第五”,《新编诸子集成》本第一辑,中华书局,1982年版,113页。
[52](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八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399页。
[53](美)阿摩斯·拉普普特著,常青、徐菁、李颖春等译:《宅形与文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19页。
[54](德)黑格尔著,朱光潜译:《美学》第三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29页。
[55](晋)郭璞注,(宋)邢昺疏:《尔雅注疏》卷五“释宫”,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37页。
[56](明)梅膺祚著:《字汇·寅集》,明万历四十三年刻本。
[57]《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卷六《滕文公下》,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95页。
[58]《史记》卷八十五《吕不韦列传》第二十五,中华书局,1959年第一版,2512页。
[59](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七下“宀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338页。
[6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1160页。
[61]《汉语大字典》第六册,湖北辞书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社,1990年版,4133页。
[62](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七下“宀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338页。
[63](宋)李诫撰:《营造法式》卷一,商务印书馆,1954年重印本,第一册,10~12页。
[64]《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1160页;《辞源》第二册,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3269页。
[65]孙大章:《中国民居研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544~545页。
[66](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八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399~401页。
[67]徐复主编:《广雅诂林》卷七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915页。
[68]《北史》卷五〇《列传》三八《高道穆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1827页。
[69]范雍祥:《洛阳伽蓝记校注》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38页。
[70](宋)吴自牧:《梦粱录》卷十“防隅巡警”条,《丛书集成初编》本第二册,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87页。
[71](宋)黎靖德撰,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一〇三《罗氏门人》,中华书局,1986年版,2601页。
[72]《明实录》附录五《明太祖宝训》卷四,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62年版,324页。
[73]中国文物学会专家委员会编:《中国文物大辞典》,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945页。
[74]《释名》卷五“释宫室”第十七,四部丛刊本,96页。
[75](晋)郭璞注,(宋)邢昺疏,李传书整理:《尔雅注疏》卷五“释宫”,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44页。
[76]《晋书》卷九五《列传》六五《贾充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24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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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十三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685页。
[79]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卷八《檀弓上》;卷二三《礼器第十》;卷二《曲礼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39页,730页。
[80](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卷八《乡饮酒礼》第四,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51页。
[81](清)李斗撰,周光培点校:《扬州画舫录》卷十七《工段营造录》,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4年版,398页。
[82]《汉语大词典》第二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版,1119~1120页。
[83]《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4358页。
[84]尚达翔等著:《风水与民宅》,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4页。
[85]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卷十一《先进》,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48页。
[86](汉)史游撰,颜师古注,王应麟补:《急就篇》卷三“室宅庐舍楼殿堂”条,岳麓出版社,1989年版,231页。
[87](明)计成著,张家骥注释:《园冶全释》,山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222页。
[88]《仪礼注疏》卷六《士昏礼》,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15页。
[89]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全唐诗》(增订本),第三册,中华书局,1999年版,1804页。
[90](唐)欧阳询撰,汪绍楹点校:《艺文类聚》卷六十三《居处部三》“门楼橹观堂城馆”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1135~1136页。
[91]司马光著:《司马氏书仪》卷二《堂室房户图》,《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25页。
[92]《汉书》卷四十二《列传》十二《周昌传》,中华书局,1964年版,2095页。
[93]《旧唐书》卷一一四《列传》六四《来瑱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3368页。
[94](晋)郭璞注,(宋)邢昺疏,李传书整理:《尔雅注疏》卷五“释宫”,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48页。
[95]《汉书》卷二二《礼乐志》第二,中华书局,1964年版,1043页。
[96]曹植撰,赵幼文校注:《曹植集校注》卷三《鞞舞歌有序·大魏篇》,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329页。
[97](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三四四《鬼二九》“寇鄘”条,中华书局,1961年版,2725页。
[98]《明史》卷四九《志》二五《礼三》“吉礼三”,中华书局,1974年版,1276页。
[99]梁思成:《梁思成全集》第七卷《营造法式注释》,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36页。
[100](清)李斗撰,周光培点校:《扬州画舫录》卷十七《工段营造录》,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4年版,398页。
[101]汪荣宝撰,陈仲夫点校:《法言义疏》四《吾子》卷第二,《新编诸子集成》本,第一辑,中华书局,1987年版,80页。
[102](清)纪昀总纂:《四书全书总目提要》卷二十《经部》二十《礼类二·宫室考》,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546页。
[103]中国文物学会专家委员会编:《中国文物大辞典》,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952页。
[104](清)李斗撰,周光培点校:《扬州画舫录》卷十七《工段营造录》,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4年出版,397页。
[105](南朝陈)徐陵编,穆克宏点校:《玉台新咏笺注》卷一《古诗八首》,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本,中华书局,1985年版,12页。
[106]《毛诗正义》卷十五之三,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099页。
[107]《汉书》卷五四《苏武传》,中华书局,1964年版,2461页。
[108](汉)刘向撰,李华年译著:《新序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198页。
[109](北魏)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卷十四《鲍丘水》,中华书局,2007年版,343页。
[110]关庆华:《浅谈窑洞民居》,《山西建筑》,2004年第18期。
[111]《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九上《列传》第一百四十九上《东夷·高丽》,中华书局,1975年版,53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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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宇文懋昭撰,李西宁点校:《大金国志》卷三九“初兴风土”、“婚姻”,《二十五别史》本,齐鲁书社,2000年版,286页,288页。
[114](清)顾炎武著,陈垣校注:《日知录校注》卷二十八第157条“东向坐·土炕”,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1616~1617页。
[115]吕思勉:《隋唐五代史》第十九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116](清)胡朴安编:《中华风俗志》下篇卷六“甘肃·狄道人民之居处”条,(台湾)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5年影印本,45页。
[117]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西北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重印本,194页。
[118]单德启等著:《中国民居——绪论》“中国民居概述”,五洲传播出版社,2004年版,6~8页。
[119]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主编:《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120]刘敦桢:《中国古代建筑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年版,37页。
[121]同①,73页。
[122]同①,247页。
[123]梁思成:《营造法式注释》,《梁思成全集》第七卷,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47页。
[124]林嘉书:《凝固的音乐和立体的诗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241页。
[125]中国文物学会专家委员会编:《中国文物大辞典》,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993页。
[126]蔡良瑞:《生土建筑研究——从过去生土建筑发展基础寻找其适用砖在当今环境的可行性》,中央美术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30页。
[127]王其钧:《中国古建筑语言》,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205页。
[128]Bernard Rudolfsky.Architecture Without Architects:A Short Introduction to Non-Pedigreed Architecture.New York:The Museum of Modem Art,1964.
[129]Paul Oliver.Encyclopedia of Vernacular Architecture of the World.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xxii.
[130](英)R·斯克鲁登著,刘先觉译:《建筑美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年版。
[131]http:/www.International.icomos.org/charters/vernacular-e.htm
[132]梁雪:《对乡土建筑的重新认识与评价——解读<没有建筑师的建筑>》,《建筑师》,2005年第6期。
[133]单德启等著:《中国民居——绪论》“中国民居概述”,五洲传播出版社,2004年版,14页。
[134]吴玉坚、陈纲伦:《乡土性建筑与乡土环境》,《新建筑》,1998年第2期。
[135]文化遗产法研究网——法律法规(http://www.cnchl.com/a/falvfagui/guojitiaoyue/2009/1112/371.html)
[136]魏挹澧:《风土建筑与环境》,陆元鼎主编:《中国传统民居与文化——中国民居学术会议论文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年2月第一版,21页。
[137]张紫晨:《中国民俗与民俗学》,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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