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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古代历史地理概况 | 甘肃古代民居建筑与居住文化研究成果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甘肃古代历史地理概况一、甘肃省自然状况及行政疆域变化甘肃位于黄河上游,地处东经92°13′~108°46′,北纬32°11′~42°57′之间,东接陕西省,南控巴蜀、青海两地,西倚新疆,北扼内蒙古、宁夏二区。“甘肃”一词来自“甘州”和“肃州”两地名之第一个字“甘”和“肃”,简称“甘”。甘肃历史悠久,远古时期属雍州管辖,古今历代行政区划变化很大。“甘肃”作为正式地名之称,最早出现于西夏。

甘肃古代历史地理概况 | 甘肃古代民居建筑与居住文化研究成果

第一节 甘肃古代历史地理概况

一、甘肃省自然状况及行政疆域变化

甘肃位于黄河上游,地处东经92°13′~108°46′,北纬32°11′~42°57′之间,东接陕西省,南控巴蜀、青海两地,西倚新疆,北扼内蒙古、宁夏二区。东西蜿蜒1600多千米,南北最宽处530千米,最窄处25千米,总面积45.37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4.72%。

甘肃处于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青藏高原交界处的狭长地带,境内有河西走廊、河湟谷地及渭河谷地,将塔里木盆地关中平原和四川盆地联系起来。甘肃境内属于北方半干旱—半湿润生态脆弱区、西北干旱生态脆弱区和青藏高原生态脆弱区[1],生态环境呈现有规律性的变化,由陇南、天水一带的生态稳定区向北部、西北部的脆弱区逐渐过渡,再向北部、西北部走向崩溃[2]。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山地、高原、平川、河谷、沙漠、戈壁交错分布,形成六大地形区域:(1)陇南山地区,包括渭水以南,临潭、迭部以东,海拔在2000~4000米之间;(2)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区,东起甘陕省界,西至乌鞘岭,海拔在1200~1800米之间,地表大部分为黄土梁、塬、峁、咀、沟壑所覆盖;(3)甘南高原区,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边缘,平均海拔超过3000米;(4)河西走廊地区,东起乌鞘岭,西迄甘新交界处,海拔在1000~1500米之间;(5)祁连山地,位于河西走廊以南广大地区,东西绵延达l000多千米,大部分海拔3500米以上,终年积雪;(6)北山山地,位于河西走廊以北广大地区,靠近腾格里沙漠和巴丹吉林沙漠西南缘,东西长1000多千米,海拔1000~3600米[3]

甘肃深居我国西北内陆,属大陆性温带季风气候区,气候呈规律性变化,从南到北大体可分为白龙江上游亚热带湿润区、陇南暖温带湿润区、陇中南部温带半湿润区、陇中北部温带半干旱区、河西走廊北部温带干旱区、河西走廊西部暖温带干旱区、祁连山高寒半干旱区、甘南高寒半干旱区等八个气候区,各地年均降水量分布很不均匀,一般介于36~735毫米之间,自东南向西北呈递减的态势。与此相应,植被覆盖从南部的亚热带森林带、暖温带森林带和森林草原带向北部、西北部过渡到温带干草原、荒漠草原带、高寒草甸带;土壤类型大致可分为亚热带暖温带森林土壤区、温带草原土壤区、温带暖温带荒漠土壤区和高寒山地土壤区[4],具体来说,临夏康乐—渭源—秦安—平凉—庆阳一线以南的植被较好,为森林草原地带,此线以北植被脆弱,基本上为黄土高原沟壑和戈壁;森林主要分布在秦岭、甘南藏区、洮河、白龙江、大夏河流域。历史上,甘肃很多地区的植被条件都很好,自战国秦昭王设陇西、北地等郡,“筑长城以拒胡”以来,历代政府从内地大量移民实边,农耕区无限扩大,农牧分界线逐渐向北至黄河、南至洮河一线推移,原有的天然植被遭到破坏,环境恶化,西汉武帝太始二年(前95年)曾引泾河灌溉,当时有“泾水一石,其泥数斗”[5]之说,正是当时自然环境恶化的真实写照。

“甘肃”一词来自“甘州”(今张掖市)和“肃州”(今酒泉市)两地名之第一个字“甘”和“肃”,简称“甘”。又因地处陇山之西,古代多称“陇西”或“陇右”。

甘肃历史悠久,远古时期属雍州管辖,古今历代行政区划变化很大。

西汉武帝时期开拓西域,元狩二年(前121)霍去病征匈奴,在河西走廊地区“列四郡,置两关”(敦煌郡、酒泉郡、张掖郡、武威郡;阳关玉门关),移民屯田,拉开了河西走廊大开发的序幕。

西魏废帝三年(554)改张掖郡为甘州。

隋文帝仁寿二年(602)改酒泉郡为肃州。时甘肃境内分为十六郡、七十二县[6]

唐天宝元年(724),改州为郡,至德二年(757)再改郡为州。唐代的州县,按地位、人口还划分为若干等,州有辅、雄、望、紧、上、中、下七个等级,时甘肃境内共设二十二州、六十七县[7]

五代时,甘肃境内分属各割据政权管辖,如后梁管辖甘肃之一部分,后唐管辖秦、阶、成、泾、原等州,后晋管辖威州(环县),后周管辖秦、阶、成等州,前蜀管辖甘肃东南之一部分。

宋初分全国为十道,至道三年(997)改为十五路,元丰年间增为二十三路,徽宗时再增为二十六路。宋代最初的路为财政区划建制,主要任务是征收赋税、转运漕粮,兼有按察州、县官吏的职责,后逐渐演变成为州之上的行政区名,时甘肃境内设三路、二十四州(府、军)、五十一县(监、尉司)[8]南宋时期,甘肃境内大部属金国管辖,南宋只占一小部分地区,包括利州路(北宋称秦凤路)、文州、阶州、同庆府、西和州、凤州。绍兴初,秦州为金占领,分置南、北天水县,宁宗嘉定元年(1208)升为军,领天水(今天水市)一县。

宋、西夏、金对峙时期,西夏占据甘州(今张掖市甘州区,西夏改为宣化府)、凉州(今武威市凉州区,西夏称西凉府)、肃州(今酒泉市肃州区)、瓜州(今瓜州县东)、沙州(今敦煌市西)、会州(今靖远县)等大部地区。“甘肃”作为正式地名之称,最早出现于西夏。西夏建国近两百年,不断向外扩张,一度统治河西走廊广大地区,在甘州(今张掖市甘州区)设“甘肃军司”,史书记载:“西夏初设左、右厢监军司,曰左厢神勇,曰甘州甘肃……甘州甘肃军司,驻甘州。”[9]

金代,甘肃境设四路(凤翔路、鄜延路、庆原路、临洮路)、十六州(府)和五十县[10]

元代的甘肃行省与今甘肃之范围完全不同。元代的甘肃行省基本管辖原西夏故地,在地方实行行省、路(州)、县三级管理制度。至元十八年(1281)设“中兴行省”,治庆兴府(今银川市),至元二十三年(1286)徙治甘州,并改称“甘肃等处行中书省”,这是第一次出现“甘肃省”行政区划名称,管辖范围包括七路、两州、五属州[11],甘肃大部属陕西等处行中书省管辖,有四路、五府、二十七州。在少数民族地区还设有元帅府,在甘州设立“甘肃行枢密院”。

明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全国设立十三个承宣布政司,今甘肃大部属陕西布政司管辖。洪武五年(1374)设陕西行都指挥使,将元代在河西走廊地区的“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改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洪武二十六年(1393),指挥使司从庄浪移置甘州,下设卫十二、守御千户所四[12]宣德十年(1435),置甘肃巡抚(即“巡抚甘肃等处赞理军务”),专门负责河西地区的军政事务。行都指挥使和巡抚均驻节甘州,组织大规模军屯和民屯活动。为抵御北虏的不断骚扰和攻掠,明政府在北部边疆地带设立了“九边”(包括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太原、延绥、固原、宁夏、甘肃),甘肃为最西的一镇,驻节甘州。此后,“甘肃”作为行政区划名称,一直使用至今。

清代,甘肃与陕西分治,但划为一省,所辖范围比元代的甘肃行省和明代的甘肃镇大得多,包括今甘肃省、宁夏全境和青海湖以东广大地区,设八府、五直隶州、四十七县、九厅。顺治元年(1644),设甘肃巡抚,初治于甘州,康熙元年(1662)移治凉州,“康熙三年(1664),分陕西为左、右布政使司,以右布政使司驻巩昌,领四府如故”[13],康熙八年(1669)改名“甘肃布政司”,布政司驻地由巩昌(今陇西)迁移至兰州,兰州成为甘肃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雍正三年(1725),裁撤行都指挥使司及诸卫所,升肃州、秦州、阶州为直隶州。乾隆十九年(1754),陕甘总督移驻兰州,裁撤甘肃巡抚,由陕甘总督兼理甘肃巡抚事,同时又设甘肃布政使。光绪二年(1876),陕、甘分闱,分设举院于兰州。当时的甘肃省包括今天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及内蒙古自治区的额济纳旗和阿拉善右旗,总面积超过300万平方公里,大于今甘肃全省总面积的六倍以上。光绪十年(1884),由甘肃分出新疆省。(www.xing528.com)

民国初期,甘肃的疆域和清代大体相同。1913年实行省、道(相当于地区级)、县三级管理制,全省分为七道七十六县:兰山道(道署设于兰州)、陇南道(后改为渭川道,道署设于天水)、陇东道(后改为泾原道,道署设于平凉)、河西道(后改为甘凉道,道署设于武威)、边关道(后改为安肃道,道署设于酒泉)、朔方道(后改为宁夏道,道署设于银川)、海东道(后改为西宁道,道署设于西宁)[14]。1928年,青海、宁夏分设为两个省。

1949年,甘肃解放后,设甘肃行政公署,隶属于西北军政委员会(后改为西北行政委员会,1954年撤销),下辖庆阳、平凉、天水、武都、岷县、定西、临夏、酒泉、张掖、兰州11个分区(专区、市)、73个县(局)。

1950年成立甘肃省人民政府。1958年,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将3个专区(自治州)、19个县(市)划归之。

1933年,曾世英首次由1/100万地图中量得当时甘肃省的总面积为380873平方公里[15]。今全省的土地面积居全国第七位,耕地面积居全国第十一位,人均占有耕地2.65亩。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甘肃各地在“地改市”的行政建制改革中,将原来的行署(区)改设为市,行政级别未变,所辖县(区)数量未变。现全省共设14市(州),共辖86县(自治县、市、区),总人口2618.78万人[16]

二、甘肃民居建筑留存状况

甘肃各地经济发展、风土人情、人文环境、民族宗教各不相同,民居建筑艺术表现出很强的民族性和地域文化特性。甘肃大部分区域地处高原和沙漠地带,常年温度较低,干燥、少雨、多风,民居建筑均就地取材而建,以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全省经济以农、牧业为主,住宅建筑表现出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的双重特征;受历代封建中央政权的影响较小,合院式住宅有悄悄僭越封建等级制度的现象;大部分地区民族成分复杂,宗教文化繁荣,多种宗教流行、并存,民居建筑受各种宗教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较大;这里地处边疆,对外经济文化交流较多,民居建筑受中原文化和其他外来文化的影响较大;明、清至民国时期,各种地方武装集团冲突较多,土司庄园、军阀公馆式住宅建筑较多。这些独特的地理、文化背景都为形成甘肃的多元民居文化创造了条件。

新中国成立以来,甘肃省先后实施了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其中第二次的普查成果收录于《中国文物地图集·甘肃分册》中。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新发现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约2800处,占新发现文物点数量的40%,其他工业遗产、乡土建筑、近现代优秀建筑等占60%[17]。其中新发现古民居建筑(包括土木石结构建筑、堡寨、屯庄、窑洞建筑等)1459座。(见本章后附表)。

1957年,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了第一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278处),至2011年,我省先后公布了7批64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建筑、古民居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92处。

1961—2006年,国务院先后公布了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甘肃有72项,其中古民居建筑及其附属建筑物6项,即:鲁土司衙门旧址(第四批)、胡氏民居(第五批)、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第五批)、罗川赵氏石坊(第六批)、瑞安堡(第六批)、俄界会议旧址(第六批)。近年来,各市、县人民政府也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本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工作,先后多次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至2007年,全省已公布三千多处,其中古代民居建筑占总数的34%。

甘肃古代村落、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民居建筑主要分布于各地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内,其他各地的民居建筑分布都比较分散。甘肃有4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敦煌市、张掖市(今甘州区)、武威市(今凉州区)、天水市(今秦州区);4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宕昌县哈达铺镇、榆中县青城镇、永登县连城镇、古浪县大靖镇;7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酒泉市(今肃州区)、临夏县、夏河县、陇西县、会宁县、灵台县、庆阳县(今庆城区);1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临潭县新城镇、榆中县青城镇、华池县南梁镇、武山县滩歌镇、永登县连城镇、秦安县陇城镇、古浪县大靖镇、碌曲县郎木寺镇、灵台县朝那镇、通渭县榜罗镇、文县碧口镇;8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景泰县寺滩乡永泰村、两当县杨店乡杨店村、靖远县双龙乡仁和村、秦安县兴国镇凤山村、宁县中村乡政平村、正宁县永和镇城关村、静宁县界石铺镇继红村、秦安县五营乡邵店村。

甘肃现存民居建筑主要修建于明、清、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以来,甘肃各地的传统民居建筑遭受了三次比较严重的破坏:

第一次发生于20世纪50~60年代,由于当时革命工作的需要,大量原属于封建地主、官僚、商人及大户人家的庄园、院落、住宅被没收充公,各地新生的人民政府开展对旧房屋的大规模登记、重新分配和改造工作,以临洮县为例,1960年以来,改造旧房屋978户,占城市居民总户的38%,改造、分配房屋面积l52492平方米。在这种政治运动化的房屋改造分配过程中,全省各地都出现了不少错误,后在70年代、80年代开展清理退还工作,如临洮县清退错误改造和分配的房屋近八千间[18]。随着新住人口数量的猛增,原有的庄园、院落、房屋不断被分割、改造甚至变卖,入住单位、村民均根据自己的生活需要任意改建、扩建或拆除原有建筑,多数院落已面目全非,这种现象在全省范围内相当普遍。

第二次是发生于“文化大革命”时期,出于“破四旧”等政治运动的需要,各地将许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居建筑拆除或改作他用。

第三次出现于当今各地开展的大规模城市改造运动中,这一运动至今仍未停息,大量幸存的老院落、旧宅子再次遭到毁坏。许多地方甚至出现了拆除原有旧建筑,代之以钢筋混凝土修建仿古建筑的现象。目前,全省各地留存的古民居建筑越来越少,且有逐年减少的趋势。

甘肃古代民居以生土建筑为主,它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采用本地本土的原生态建筑材料石材、黄土、麦草、木材等),结合当地的建筑工艺修筑。甘肃传统民居建筑的主要类型主要包括窑洞建筑、土木结构合院式建筑、板屋式建筑、土堡子建筑、庄窠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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