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高
关于崇高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一世纪凯雪光斯的论文《论崇高》,而真正将崇高这一概念上升到审美范畴的是朗吉弩斯,之后的博克、康德、黑格尔又将这一审美范畴进行了修正完善。朗吉弩斯的《论崇高》是一部修辞学著作,其“不仅论述了崇高的对象和范围、崇高的特征(形式的和内容的),而且着重论述了崇高的效果。崇高能够唤起人的尊严和自信。人天生就有追求伟大、渴望神圣的愿望。在崇高对象面前,人感到自身的平庸和渺小,奋起追赶对象、征服对象、赶超对象,从而极大地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感到一种自豪的愉悦”[2]。朗吉弩斯明确了“崇高”作为一种审美范畴在情感和形式结合上的意义。但总的说来,朗吉弩斯主要还是把崇高作为文章的风格。
18世纪以来,随着启蒙思想家要求在审美方面突破古典主义,“丑”的概念的侵入导致了古典和谐美的解体和裂变。“崇高”的概念得到了普遍的关注。博克的《论崇高与美》(1756年)提出了人的两种情欲的理论,认为崇高感的本质在于能激起人的价值感和尊严感,并且他把崇高与优美进行了比较性研究,把崇高与优美这两个不同的审美范畴严格地区分开来。吉尔伯特指出:“康德关于崇高的整个理论是在伯克的影响下出现的。”[3]博克将崇高的感性对象的形式特点分为这几个方面:①体积的巨大;②晦暗或模糊;③力量;④无限;⑤壮丽。[4]随后,18世纪的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把崇高分为两种:数量的崇高和力量的崇高,其所理解的崇高,“是一种道德情操,是勇敢精神的崇高”。[5]
从作为审美范畴的崇高来看,其与城市雕塑艺术审美的主要切合点在于体积的巨大和对于力量、壮丽形式的感受上,但我们也应该发现作为内容的崇高的意义。英国勃拉德莱在《牛津诗学讲义》中列举了屠格涅夫写的关于麻雀与狗的例子以说明在博克、康德关于崇高解释中过于强调对象的形式因素。[6]这个事例说明对象内容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一样能产生崇高的感受。厘清这一点,对于城市雕塑创作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另外,朱光潜先生关于崇高的移情说理论可以使我们的实践工作的意义更加清晰明朗。凌继尧先生指出:“(朱光潜先生所解释的)崇高不是客观地存在于对象本身,它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体积和力量的巨大只是构成崇高的条件,它们还不是崇高本身,必须要有主体感情的移入,崇高才能产生。”[7]
当前,兴建巨型城市雕塑的风气方兴未艾(图5.1.1~图5.1.2),如何将巨大的形体和体量与雕塑的艺术语言和精神内涵集合起来,我们的地方政府部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如果为了达到“形象工程”、“旅游景点”等打着正当旗号的理由,不惜财力劳力盲目地追求超大形体的城市雕塑,再被一些利益熏心的城市雕塑从业者所利用,后果将是遗害百年。重新确立崇高的审美有助于在理论上对这种有损国家人民利益的行为进行当头棒喝。(图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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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1 郑州炎黄二帝巨塑远眺
图5.1.2 郑州炎黄二帝巨塑工程用混凝土7000多立方米,用掉钢材1500多吨、花岗岩6000多立方米,相当于建造两座12层高的楼房。郑州市委书记李克说“这样的工程即使花上三五个亿也值得,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由此雕塑引发的激烈争论参见http://news.sohu.coms/2006/yanhuang
图5.1.3 美国南达科他州的黑山上为纪念印第安民族英雄狂马酋长而雕琢的巨型塑像,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雕塑。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环境及造型都与所要表达的命题相契。从1936年至今仍在建设中。图片来源:温洋主编《公共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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