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共性的问题
公共性问题的提出是社会文明的进步。在我国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王朝中,不存在讨论公共性话题的社会基础,甚至就不应该用公共性的字眼去涉及中国传统社会。有学者指出:“众所周知,从90年代开始,在以欧美为中心的汉学学者之间,基于哈贝马斯的著作《公共性的结构转换》,对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在讨论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市民社会’、‘公共领域’时,必须明确这些概念是从早期西欧近代史的经验中得出的。而要求在历史背景与西欧差别很大的中国出现同样性质的事物,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7]
“公民”的概念由晚清知识分子引入我国,1902年《新民丛刊》上发表梁启超的《新民说》明确地指出“新民之道”乃中国强国之路,“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8]其所指的“新民”即具有公共精神的“公民”。其后陈独秀、胡适等人又就“公民”问题阐述了自己的不同主张。在总的思想路线上,皆强调思想言论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个人参与政治的权利。自这一次大规模的理论界的讨论之后,公民及公共意识才渐渐深入人心。总的说来,长期以来高压的封建统治使中国国民安身立命于自己的个人世界中,公共意识极为淡薄。陈独秀在《卑之无甚高论》一文中激烈地写道:“中国人民简直是一盘散沙,一堆蠢物,人人怀着狭隘的个人主义,完全没有公共心,坏的更是贪贿卖国,盗公肥私。”[9]毋庸讳言,这种丑陋的国民性在当今中国社会依然存在。(www.xing528.com)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日益昌盛,市场经济在国民经济占有越来越重的比例,新的公共性问题又出现了:“当艺术家或艺术的欣赏者丧失了他们的私人主体的体验时,艺术的公共性就丧失了。正是在这样的时刻,金钱就成为‘客观性’的唯一基础。……传统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实践剥夺了人的私人生活和私人空间,许多人因而随即转向市场社会,并为‘私人生活’唱赞歌。他们不愿承认的是:市场社会正在以它独特的方式消灭公私的分界,消灭文化的差异,把我们置于金钱的‘客观性’之上。”[10]拜金主义的恶魔和中国长期积习的个人主义陋病相加,导致了当前又一次的民众公共性功能和权益的丧失。
我们讨论城市雕塑问题的时候,是将其纳入公共艺术范畴的。而公共艺术的主要特征就是公众的参与意识。丧失了公共性的艺术只能是将城市文明又拉回到了起点,在少数决定性权威(政治的或是经济的)意志下,公众无视自己的公共职能与权利,对公共艺术盲从亦或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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