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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林古树名木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次普查时苏州市古城区内尚没有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园林和苏州市市区控制保护建筑园林和庭院,第三次普查时有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园林8处和市区控制保护建筑园林和庭院57处。表3-4第三次普查时39处半废以上的苏州古典园林

苏州园林古树名木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一、第一、二、三次普查的园林和庭院状况统计与分析

(一)三次普查的园林和庭院统计结果简述

1956—1959年期间,当时的南京工学院刘敦桢教授领导调查了苏州古典园林,这次调查后来被认为是对苏州古典园林进行的第一次普查。第一次普查时调查了大小园林114处和庭院74处,共计188处。1982年对苏州古典园林进行第二次普查时,不仅对第一次普查时调查的188处园林和庭院进行了复查,还补充了第一次调查时尚未调查的园林和庭院39处,总共调查了227处园林与庭院。这些结果表明,在第一次普查期间,保存状况为完整、半废、全废的古典园林数量应不少于227处。根据对第二次普查时补充的39处园林和庭院的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得知,1956—1959年期间进行第一次普查时,苏州尚存园林和庭院为181处,另有46处当时已全废。

1.第一次普查园林和庭院存废状况统计

第一次普查时上述227处园林和庭院中包括完整和半废的大、中、小型园林合计91处,其中大型园林8处、中型园林22处、小型园林61处,当时已全废的园林有31处;完整和半废的旧住宅庭院90处,当时已全废的庭院有15处。见表3-1。

表3-1 1956—1959年古典园林和庭院存废状况统计表

2.第二次普查园林和庭院存废状况统计

1982年由苏州市有关单位对苏州古典园林进行的第二次调查,后来被认为是对苏州古典园林进行的第二次普查。第二次普查时存在的完整、较完整、半废的大、中、小型园林合计41处,其中大型仍为8处,中型为13处,小型为20处。残存和全废园林有81处。存在的完整、较完整、半废的庭院合计28处,残存和全废的庭院有77处。见表3-2。

表3-2 1982年古典园林和庭院存废状况统计表

3.第三次普查园林庭院存废状况统计

2007年,苏州大学原城市学院园林系受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委托,对苏州古典园林进行了第三次调查,这次调查后来被认为是对苏州古典园林进行的第三次普查。第三次普查在1982年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对227处园林和庭院进行了复查。尚存的完整、较完整、半废的大、中、小型园林合计39处,其中大型仍为8处,中型为16处,小型为15处。残存和全废园林有84处。尚存的完整、较完整的庭院合计6处,残存和全废的庭院有98处。见表3-3。

表3-3 2007年古典园林和庭院存废状况统计表

二、三次普查的园林、庭院状况及保护等级变化分析

(一)三次普查的园林状况变化分析

第一次普查时的完整园林有45处。第二次普查时的完整园林有15处,比第一次普查时减少了66.6%。第三次普查时的完整园林21处,比第一次普查时减少了53.3%。说明1959年至1982年的23年间完整园林损毁较严重,1982年至2007年的25年间完整园林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第一次普查时半废以上的园林有91处,第二次普查时半废以上的园林有41处,第三次普查时半废以上的园林有39处。第二次普查时半废以上园林比第一次普查时减少了54.9%,第三次普查时半废以上园林比第一次普查时减少了57.1%。说明1959年至2007年的48年间半废以上园林呈持续损毁趋势。

第一次普查时残存和全废的园林有31处,第二次普查时残存和全废的园林有81处,第三次普查时残存和全废的园林有84处。第二次普查时残存和全废的园林比第一次普查时增加了161.3%,第三次普查时残存和全废的园林比第一次普查增加了170.1%。说明1959年至2007年的48年间残存和全废的园林呈持续增加趋势。见图3-1。(www.xing528.com)

图3-1 三次普查的园林状况变化图

(二)三次普查的庭院状况变化分析

第一次普查时完整庭院有69处,第二次普查时完整庭院有2处,第三次普查时完整庭院有2处。第二次和第三次普查时完整庭院比第一次普查时减少了97.1%。说明1959年至1982年的23年间完整庭院损毁严重。

第一次普查时半废以上的庭院有90处,第二次普查时半废以上的庭院有28处,第三次普查时半废以上的庭院有6处。第二次普查时半废以上庭院比第一次普查时减少了68.8%,第三次普查时半废以上庭院比第一次普查时减少了93.3%。说明1959年至2007年的48年间半废以上庭院呈持续损毁趋势。

第一次普查时残存和全废的庭院有15处,第二次普查时残存和全废的庭院有77处,第三次普查时残存和全废的庭院有98处。第二次普查残存和全废庭院比第一次普查增加了413.3%,第三次普查时残存和全废的庭院比第一次普查时增加了553.3%。说明1959年至2007年的48年间残存和全废的庭院呈持续增加趋势。至第三次普查时,典型、完整的苏州古典宅第庭院已寥寥无几。见图3-2。

图3-2 三次普查的庭院状况变化图

(三)第二、三次普查的园林和庭院保护等级变化分析

第二次普查时已有28处园林和庭院先后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3处,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有6处,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有19处。第三次普查时已有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园林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9处、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0处、苏州市市区文物控制保护建筑57处。

第二次普查时苏州市古城区内尚没有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园林和苏州市市区控制保护建筑园林和庭院,第三次普查时有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园林8处和市区控制保护建筑园林和庭院57处。第二次普查时苏州市古城区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园林3处,第三次普查时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园林9处,增加200%。第二次普查时苏州市古城区内有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园林和庭院6处,第三次普查时有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园林和庭院9处,增加50%。第二次普查时苏州市古城区内有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园林和庭院19处,第三次普查时有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园林和庭院20处,增加5.26%。见图3-3。

图3-3 第二、三次普查的园林和庭院保护等级变化图

三、第三次普查时尚存的39处园林调查

第三次普查时,苏州古城区内尚存的状况为半废以上的古典园林有39处。这些园林的名称、保护级别、管理或使用单位、产权或管理权属性及园林现状等信息如表3-4。

表3-4 第三次普查时39处半废以上的苏州古典园林信息统计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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