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图是记载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设备、工艺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等安装工程真实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工程进行交接验收、生产使用、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规定的重要技术档案之一。
1.竣工图图章的内容
竣工图图章应包括有施工单位、工程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等基本内容。
2.竣工图的形式及编制深度
竣工图的形式和编制深度,一般应符合下列各项规定:
(1)凡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变动的工程,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即可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即可反映工程实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把设计变更修改内容(包括工程图纸会审提出的修改意见、工程洽商等)如实地注明。在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或注明变更通知单(或图纸会审记录)的日期、条款,盖上“设计变更”章(或“图纸会审”章),最后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及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图。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重新绘图;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重新绘图;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负责重新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绘制的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www.xing528.com)
3.编制竣工图的技术要求
(1)作为竣工图用的施工图纸必须是新蓝图,而且盖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单位)的图章。
(2)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编制竣工图必须采用不褪色的纯黑墨水或有“DA”标志的档案圆珠笔,不得使用普通圆珠笔、各色铅笔、红色和纯蓝墨水。竣工图要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3)施工中,如有加固补强或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者,除应绘制竣工图外,还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鉴定证书等技术资料。
(4)图纸折叠成A4尺寸,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向内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按国家制图标准GBJ1—86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附录一:“复制图纸的折叠方法”所示)。
(5)竣工图按不同专业分别整理成卷(组卷厚度不得超过40mm),每卷均应填写单位工程竣工图登记表,并附有关文件和必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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