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彬
“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将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改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变化是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发展和完善,使安全生产方针更加严密和完整,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于搞好新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如果说“安全第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高度肯定与明确定位,是针对思想认识的;“预防为主”是提醒人们,实现安全生产,主要应当依靠事前预防,是针对行为顺序与方法途径的;那么“综合治理”,则是解决如何搞好预防的一种延伸和补充,是针对现状的,主要是强调必须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治理,才能从源头和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坚持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就是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是重中之重的工作。的确,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关系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大局,也是经济建设领域永恒的主题。大家知道,当前我国正在从事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必然要付出代价,包括流血牺牲。但是,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们完全有可能通过努力,在经济建设中减少伤亡。近年来,我国因安全生产事故每年造成10多万人死亡,随着安全工作的加强和安全措施的改善,以及安全投入的不断加大,目前我国因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每年都有所下降,但是安全伤亡率仍比发达国家高出很多倍。特别是一些重特大恶性伤亡事故频频发生,呈现出居高不下的态势,形势十分严峻。这些大量惨痛的伤亡事故,给许多家庭造成悲剧,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对于安全生产,无论怎样去重视、去强调,都不算过分。
(二)坚持预防为主(www.xing528.com)
“预防为主”,就是要将关口前移,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前期控制措施,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常说“防范胜于救灾、隐患险于明火”就是这个道理。例如,搞好安全文化的建设,就是实现安全预防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形式,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特别是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还要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与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努力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
(三)坚持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就是对安全事故的治理必须采取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方法。除以上提到的安全文化建设外,至少还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抓好法制建设。从国家和政府的层面,要出台并完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从单位和企业层面,要建立健全一整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行业和某一单项工作的层面,要明确制定各种安全规范与安全标准,并以此作为人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其次,要抓好体制建设。各级政府、各个单位的“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县级以上的行政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都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尤其是在我们建筑业企业中,都要建立健全以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追究制和问责制。最后,还要狠抓落实。一是抓安全投入的落实,必须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尤其是安全专项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二是抓安全防护的落实,必须保证在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部位都要按照标准和规范,做到防范到位,不留隐患。三是抓“科技兴安”的落实,为搞好安全生产,各地各行业创造出不少新设备、新工艺、新办法,要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四是抓监督检查的落实,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充分发挥法治、人管、技防等作用,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我们一定要认真坚持这一方针,切实做到把安全生产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搞好各项安全生产的预先防范和事前控制,抓好安全生产全过程与各方面的综合治理,积极打造实现安全生产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努力构建百姓安居乐业、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安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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