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工作方面来的重大决策。当时的省民族边疆工作委员会领导遵照中央的决定,开始考虑民族工作的重点也应转移到发展民族经济方面来;同时考虑各级民族干部不适应这个新形势的需要,他们最缺乏的是科技知识,许多人还是“科盲”。于是决定办一所科技学校,对全省各地民族干部进行科技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急需的科技知识,扫除“科盲”,以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
经研究决定,这所学校定名为“云南省民族干部农业学校”。由民边委副主任郑刚同志带头,李石秀等同志进行筹备工作。我作为民边委办公室负责人协助筹备工作。说干就干,白手起家,占用民委机关的篮球场为校址,盖起几间简易的石棉瓦平房和油毛毡房作为教室和办公室;又借用民委机关大会议室作课堂,就这样开课了。
这所学校得到省科委、省科协的大力支持并以省民委、省科协的名义联合办学。由省科协出面聘请昆明有名的农业技术专家担任教师。
办校初期,主要培训县、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和各级民委干部。我也兼任授课教师,负责讲授“民委机关工作职责和任务”这门课程。
1986年8月,我奉调担任校长。考虑到培训民族干部的范围已逐步扩大,不再只局限于管农业的民族干部,我向民委领导建议将学校改名为“云南省民族干部学校”,民委领导同意这个意见,但对学校的性质和发展前途产生一些争议:有的主张办成中专,有的主张与省民族学院干训部合并;有的主张办成电大民族班;分管省民委工作的刀国栋副省长则想办成一所民族艺术学校。
我和几位副校长及全体教职工一致要求办成中专,主要依据是在民族教育体系中还缺少中专这个环节,更缺少职业技术教育。为此,我们向民委领导写了报告,陈述了办中专的理由。经民委党组讨论决定办成中专。但当时办中专的条件还不具备,只能作为努力方向,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办成中专。
在我就任校长两年多的时间里(1986年8月—1989年3月),在副校长曹芬、王元安、杨兴章同志积极配合下,领导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扩大短期培训的范围
除继续培训民委系统的干部外,增加培训山区民族工作队;与有关部门联办各种专业培训:与民委政法处联办“全省民族乡领导干部培训班”,与省民语委联办“民族语文师资培训”,与《云南日报》社和《民族工作》编辑部联办“民族通讯员培训班”,与民族古籍办公室联办“民族古籍工作人员培训”,与民委文教处联办“电脑扫盲培训”等;还为沙甸针织厂办了一期“技术工人培训班”,为宁蒗、峨山等县开办“果树栽培技术培训”,为澜沧等县开办“畜牧兽医培训”等。为民族工作各个领域做了有益的工作,得到不少好评。
二、举办一年制职业中专班和职业高中班,为过渡到中专积累经验(www.xing528.com)
省教委(省教育厅)考虑到每年都有大量的高考落榜生,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少数民族。这些人由于缺乏专业技术知识,进入社会难以就业,造成人才浪费。该厅建议省民干校和各地民干校开办职业中专班或职业高中班,将这些少数民族落榜生择优录取入学,进行一年的职业技术培训,将他们由“半成品”加工为“成品”,使其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我校接受了这个任务,于1987年秋开始招收两个班,共100余人。生源主要来自边疆地区和内地高寒贫困山区。根据我校实际,开设“农村经济管理”和“果树栽培”两个专业。选择校内外有较高水平的教师任教,设置农村适用的几门课程,认真抓好实习,办得比较成功。毕业时由教育厅发给“职业中专文凭”,回到各地很受欢迎,大多数获得就业。1988年又招收了两个班,改名为职业高中班,毕业时许多学生很不满意,他们说:“我们是重点中学的毕业生,来这里才拿个职业高中文凭不值得。”当时正碰上全国“6·4”事件,有部分学生参加了闹事活动。看来高中毕业再来读职业高中这种学制不妥当,只好停办了。但还是为办中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三、增建校舍
要办成中专,在校生的规模至少达到800人,而本校还没有一间学生宿舍,这是一个巨大的难题。民委只给40万元经费,按原设计方案,只能建一幢可容纳400人的学生宿舍,而且限定只能建在已打下价值7万元水泥桩的一小块地基上;而新征的12亩土地却荒着不能利用,有被上级政府收回的可能。我们考虑必须把学生宿舍建在12亩地的一边,同时还要扩大校舍,以便多容纳一些学生。经我们派副校长杨兴章和负责管基建的平国英同志到其他学校走访调查,发现新流行的单元式学生宿舍比较科学实用,比起火柴盒式的旧宿舍有许多优越性:一是噪音干扰比较小,各单元之间互不干扰;二是没有内走道和外走道,居住的空间面积比较大,可容纳更多的学生。这个设计方案上报民委,遭到经建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样做浪费了打桩的7万元,违反财经制度,是不能允许的,民委领导也就不同意了。但我们仍执着地坚持这个方案,我们用算账对比的方法将两种方案的得失利弊摆出来,终于说服领导同意我们的方案。接着又请省民语委出资10万元,总经费增加到50万元,终于建成一幢可容纳600人的学生宿舍。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由于本校原来只办短训班,教师多数是临时外聘来的兼课教师,按课时付报酬,也不住本校。要办成中专,这种外聘教师的方法就不适用了。需要增加一批固定的属于本校的教师,才有利于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教育和管理,创造向中专过渡的必要条件。为此,我们到省农大挑选了优秀毕业生杨云祥、孟春慧、李汉臣等为我校教师;对原有的教师进行教育考核,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按其学历、教学资历、业务能力等条件,评出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和一般教师;还制订和实行班主任责任制度,使教师队伍逐步走向正规化。接着又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给中小学教师增加工资的决定,给任职教师增加10%的工资,给行政管理干部和后勤人员增加一级工资,进一步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
五、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短期培训的时间一般只有两三个月,最多半年,但要求达到的目标不低。一般要掌握一门专业知识和实用技术,并有一定的动手能力。为达到这个目标,在课程设置上有针对性、实用性;选聘专业知识水平较高的教师;选择操作性较强的实习基地。如果树栽培,我们请省农科院果树专家来授课,到该院果树园中实习,手把手地教授剪枝、嫁接等技术。办沙甸技术工人培训也难不倒我们。我们请纺织学校的老师前来授课,到昆湖针织厂在熟练技师的指导下实习,学到的知识和技术都是比较先进和实用的。培养出来的学生回到家乡一般都起到技术骨干的作用。为宁蒗县培养的一批果树技术员,在该县发展苹果产业中大展身手,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学校任职的两年多时间里,除完成上述工作外,我还担负了一部分教师工作,负责讲授每个班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这门课程,这是一切民族学校开设的必修课。由于我长期从事民族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联系实际,对照课本,讲起课来比较生动活泼,很受学生们欢迎。在初设“经济管理”这门课程时,暂时没有请到合适的教师,我只好自告奋勇,挑起重担,努力钻研学习,担当这门课的教师。
1988年10月,省民委党组批准离休(已年满60岁)。当时我出差在外,回来得知后去问由何人接替校长职务,被告之暂时无人接替,仍由我继续负责。12月下旬,民委领导派我和人事科的荣保民同志到楚雄州考察民族中学校长夜佳声同志的情况,回来后向民委党组交了书面报告,经党组讨论同意调佳声同志接任校长。但人事厅不同意,省里有个规定,不允许省级各单位向地州调干部,被迫停下来。后经省民委领导请省委秘书长张宝三同志出面疏通,才下达了调令。佳声同志于1989年2月到校,3月移交工作,4月我才离职休息。离休后学校仍请我继续担任“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这门课程的讲课任务。我乐于继续为学校服务,直到2004年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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