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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平安收到《马绍忠学术文选》的重要信件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如龙和滇东南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因为官府不是马如龙的敌人,接受政府的委任只是表明回族的生存权和社会地位得到确认。马如龙掌握省里和部分地区的政权和军权,可以监督政府执行承诺;可以更有效地威慑制止汉族豪绅再次掀起灭回浪潮,确保回族的生存权。

马平安收到《马绍忠学术文选》的重要信件

平安同志:您好

拜读了您的《清朝咸丰年间滇东南回民捍卫民族生存斗争性质辨析》一文,感到很受启发,不能不使我改变原来的观点,赞同您的观点;也很敬佩您敢于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为早已被学术界定为“叛徒”的马如龙说几句公道话的精神。您的文章有理有据,特别是引用了马如龙和马德新率领建水回民起义时发表的《建水回民檄文》,这是滇东南回民起义的政治宣言和斗争纲领。从这篇重要文献中可以看出滇东南回民起义属于“抗暴起义”,不属于“反清起义”,因为文告中没有指责朝廷和官府,而是把矛头集中指向主张“灭回”的少数官吏和地方反动势力。这样的起义虽然不如杜文秀起义那样来得彻底,但还是起到了保护回民的积极作用,应当予以肯定。为了增强文章的说服力,我再补充以下几点供参考。

一、马如龙是不是“叛徒”

什么是叛徒?我查了《辞海》上是这么说的:“通常是指革命组织或政党成员中背叛革命,投靠敌人,或被捕被俘后,向敌人自首并出卖组织和同志,破坏革命事业的分子。”用这个定义对照马如龙,他背叛了自己的“革命组织”吗?他背叛了杜文秀吗?马如龙领导的滇东南回民起义队伍和杜文秀领导的滇西各族人民起义队伍是两支各自独立武装队伍,互不隶属;双方的斗争目标和斗争纲领不同,杜的革命目标是“革命满清,恢复中华”,马的目标是“救民于水火”,“止欲报仇,不敢违逆”。双方没有签订过任何协议或盟约,而是各走各的路,因而说不上谁背叛谁的问题。

杜、马二人为什么会走上不同的道路?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本人的特殊情况决定的。在滇西,回汉两族之间的矛盾产生较早,清朝官府采取“护汉抑回”的策略,引起广大回民不满,逐渐演变成官府与回民之间的矛盾。1840年发生的“永昌惨案”,就是官府一手策划指挥的。因此,反官府的思想在滇西广大回民中早已产生,杜文秀是他们的代表人物。杜出身于回汉通婚的劳动人民家庭,他天生就有民族联合的思想。在永昌惨案中,他回汉两家的亲人均遭杀害。他本人赴京告状,原指望得到公正解决,没想到反而招来横祸,滇西回民遭受进一步迫害,他自己被迫逃亡四川。这些惨痛教训,使他对清廷和地方官府彻底绝望,从而萌发了反清的思想。但他知道只依靠回族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联合各民族共同反清,特别要联合太平天国,因此制订了“遥奉太平天国,革命满清”的路线。这条路线是非常正确的,取得了巨大成功,占领了滇西、滇中广大地区。如果太平天国不失败,他与太平天国实现联合,夺取全国胜利是完全可能的。杜文秀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太平天国失败,使他失去了靠山。清军得以集中优势兵力前来进攻,敌我力量过分悬殊,杜文秀的失败是难以避免的。

马如龙和滇东南的情况则有所不同。在云南巡抚舒兴阿的“灭回令”下达之前,回汉两族的关系基本上是正常的,只在少数回汉矿主之间有些矛盾。“灭回令”下达后,大批回民被无辜杀害。马如龙是在被敌人突然袭击,打上门来的情况下被迫奋起自卫,事前没有什么准备,也不可能指望其他民族支援。回族本身力量单薄,只能限于抗暴自卫,不能提出反清口号,这是当时的严峻形势所决定的,同时也与马如龙的个人实际有关。他说过:“我祖自明初来云南做官,我要仰体先人之清正,不敢反矣!”他不可能产生反清的思想;加之,他平时与汉族和少数民族缺少交往和沟通,对少数民族缺乏正确认识,因而也不可能产生联合各民族的思想。这就造成他的起义队伍基本上是清一色的回民,很少有其他民族参加。由于滇东南回族人口较少,兵源有限,只能把斗争目标限定在抗暴自卫的范围,这是正确的选择。如果他提出反清,将招致更强大的镇压,他就难以生存了。另外还他知道官府的一些内幕:官府内并非铁板一块,主张灭回的只是舒兴阿等少数官员。他把矛头对准极少数主张灭回的官员和汉族中少数坚持灭回的地主恶霸势力,积极争取分化政府官员。这个斗争策略非常英明,有利于最大限度缩小打击面,利用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来保护自己。这是非常正确的。他在文告中不指责朝廷,不指责官府,对主张灭回的官员也不点名,只把矛头对准汉族地主豪绅中的少数恶霸分子,揭露谴责其灭回暴行,并指责他们妄图“南面称尊”。这一招很有效,博得了社会的同情,引起了朝廷的注意,并使其对回民的看法有所改变。

有人说抗暴和反清就是一回事,不能分开,因暴力来自政府,这个说法不准确。抗暴和反清在性质上有所不同。抗暴只反对清政府的某一项政策(即“灭回政策”),而不反对整个政府(包括清廷和地方政府),也不推翻政府,这是可以做到的。我国古代有过不少“兵谏”的例子,就是用武装威胁、要挟政府,迫使其改变某些政策,而不推翻政府;我国历史上还有许多农民运动(农民起义),只反对封建领主、地主的压迫剥削,并不要求推翻政府,也是很正常的。马如龙不反清政府,只反对清政府中某些官员主张的“灭回政策”,并要求政府制止灭回的暴行。这是可行的,他基本上做到了。

二、“议和”是不是投降

我查了一下“投降”一词的定义。投降是指交战双方有一方被打败或处于劣势,为求生存,向对方屈服,放弃抵抗,并缴械投降。马如龙与清政府议和,既不是被打败,也不是处于劣势,他率领的起义队伍曾经三次包围省城,意在迫使清政府接受“议和”。由于清政府内部意见不统一,第一次议和之后又被取消,第二次议和了又被推翻,到第三次才议和成功。这个议和协议虽然没有见诸文字,但从双方实际表现来看:清政府承诺停止灭回并承担制止汉族灭回势力继续灭回,事实上承认回族的生存权。而马如龙既没有放下武器,也没有解散队伍,只是改了番号,停止进攻,服从政府领导。自己没有什么损失,换来的却是迫使政府放弃“灭回令”,承认回族的合法生存权。这不是投降,而是通过斗争取得的重大胜利。

马如龙及其部下被清政府委以军政要职也不是什么变节行为。因为官府不是马如龙的敌人,接受政府的委任只是表明回族的生存权和社会地位得到确认。对回民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马如龙掌握省里和部分地区的政权和军权,可以监督政府执行承诺;可以更有效地威慑制止汉族豪绅再次掀起灭回浪潮,确保回族的生存权。

三、马如龙的功过是非

清政府委任马如龙及其部下担任军政要职,其目的是要达到“以回制回”,利用马如龙消灭杜文秀及其他起义力量。但马如龙不会让清政府任意摆布,他决不充当镇压杜文秀的刽子手。但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有时也不得不做个样子。清政府命他西征,他不能不去,但却是“大败而归”。这不是他无能,而是因为他的部下不愿与杜军作战;他自己也不想与杜文秀拼死战斗,造成两败俱伤,过度消耗自己的实力。在杜军东征包围昆明的战斗中,马军曾与杜军多次激战,但并没有给杜军造成重大伤亡。还有一批马军将领倒戈投向杜军。马为了保证自己的队伍不被瓦解,不得不处决几位倒戈的将领,这是他的大罪,但却是无奈之举。(www.xing528.com)

另外,在杜军东征失利退回大理后,在滇中地区还留下了澄江、新兴、大小东沟、馆驿等几个孤立的据点,迟早要被清军剿灭。马如龙奉命收复新兴和大小东沟。为了尽量减少回民受伤害,他力争用和平方法来解决。在新兴,他唆使马恩荣刺杀田庆余,开城迎降,不费一枪一弹,不伤一个老百姓就拿下了新兴。对大小东沟也准备和平解决,他首先劝说小东沟归顺;到大东沟他碰了钉子,马成麟率领军民顽强抵抗,拒不和谈。马如龙有能力摧毁这个弹丸之地,但他不忍伤害村中回民,采取停停打打,劝一阵打一阵;陆攻不行改为水攻,水功也不奏效(反而淹了自己的队伍),就等待时机,一直拖了半年多,到马成麟阵亡后,新的首领同意和平解决,使大东沟人民和起义军免受一场灭顶之灾。反观岑毓英收复澄江是怎么打的?他动用清军5万人,将澄江县城团团包围,使用洋枪洋炮,县城很快被攻破。他宣布:“允许士兵自由发财三天。”大批清军拥进城内,见人就杀就抢,在短短3天内,杀回7 260人、杀汉5 140人、杀夷家2 000余人,还有和尚124人、尼姑31人、道士4人,也成了刀下鬼。这是多么残忍。将岑毓英和马如龙的做法相比较,可知马如龙的良苦用心,他既要收复失地,又要保护人民,真是费尽心机。一般人是不理解的,清政府对他的做法很不满意。于是在攻打大理的最后关头,将他排除在外,肆意进行屠杀。杜文秀主动投降仍身首异处,城内5万军民被赶到苍山脚下,全部杀害,血流成河,把洱海都染红了。如此悲惨的结局,如果马如龙在场,他是绝对不会允许这样做的。

云南回民起义被完全平息后,全省回民人口由战前80余万人下降为不到10万人,大部分集中在滇东南和滇东、滇中地区,这是马如龙保护的结果。昆明回族人口在“丙辰事件”中已被杀绝,马如龙任提督后从滇西等地逃来一些回民,使昆明又重新有了回民。滇中回民在劫难过后得到了妥善的安置。我的家乡呈贡回回营这个原有120余户的村庄在“丙辰事件”中被夷为平地,全村人逃到澄江避难。1872年返回时,只剩下20多户人家,县政府下令“给予优待”。汉民占用的全部土地都归还回民,有的把土地上已种下的青苗也无偿送给回民;还帮助解决耕牛、农具、籽种等困难;有的还腾出房屋让回民栖身,使苦难的回民得以在原址废墟上重建家园。为什么会得到“优待”,恐怕与马如龙及其部下有关。

130多年后的今天,据解放后历次人口调查结果,全省东部地区(包括滇东、滇中和昆明)的回族人口占全省回族总人口三分之二以上。滇西地区(包括楚雄、大理、保山临沧、思茅、西双版纳迪庆怒江等8个地州市)的回族人口不到三分之一。这再一次反映出马如龙的历史功绩。

还有一个重要事实:滇西回民在起义后世世代代戴着“叛逆”的帽子;土地房屋作为“叛产”被没收,而东部地区没有这样做,包括死难同胞的土地房产都没有被没收。昆明市就有数百亩土地和部分房产送给清真寺作寺产,呈贡回回营也有近百亩绝户田收归村公有。这一事实也说明马如龙起义当初坚持为回民“呈白冤曲,洗去叛名”的努力是成功的。

四、结 论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解决民族问题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马如龙从滇东南回族的实际出发,坚持抗暴救民而不反清廷不反官府的战略方针是正确的。纳家营根据自己的实际,与周围汉民达成“回汉互保”协议,也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方法,并非只有推翻清政府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有人担心,肯定马如龙会不会否定杜文秀,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杜文秀从滇西的实际情况出发,走上联合各民族、联合太平天国共同反清的道路是正确的、伟大的,这是更彻底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方法,只是因为太平天国失败才使杜文秀失败。杜文秀及其起义队伍付出了巨大牺牲,沉重打击了清王朝的统治,开创了各民族联合进行反封建斗争的先河,作出了杰出贡献,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马如龙只是在云南回民特别是滇东南回民这个小范围内作出了重要贡献,与杜文秀的贡献没有任何矛盾,决不会互相否定。

如果您同意我的上述观点,请吸收一部分充实您的文章。我愿意与您联名发表。

马绍忠

2005年5月10日

(经修改后由马平安、马绍忠联名发表的《清朝咸丰年间滇东南回民捍卫民族生存斗争性质辨析》一文刊登在《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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