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回族的族源问题,历史学家和回族学者已作了大量的研究,得出了多种结论。有阿拉伯人后裔、波斯人后裔、回纥人后裔、中亚各族人和我国汉族、维吾尔、蒙古等族融合等多种说法。各种说法都有一定的依据,但都不够全面、不够准确。
根据不久前我国科学家对我国西北地区回族进行DNA测定,结果发现回族的血缘关系与两种人最为接近,一种是中亚突厥人,一种是我国汉族人。这就是说突厥人和汉族人是我国回族最主要的族源,回族是这两种人的后裔。这是正确的、科学的结论,可代表全国回族的情况,因全国各地的回族大多数来自我国西北。当然这并不排除在回族族源中还含有阿拉伯人、波斯人和其他民族成分。但这些民族成分所占比例较小,以致在现代回族DNA遗传基因中反映不明显。
(一)
中亚突厥人指什么人?他们何时来到中国?怎样形成回族的先民呢?回答这些问题需要从远古说起。在远古时代,我国北方有一个重要的少数民族叫“北狄”,就是突厥的先民;秦汉时代叫“狄历”“丁零”。他们由于受到匈奴的压迫,部分西迁中亚,称为“西丁零”。匈奴被汉朝赶走以后,丁零人得到顺利发展。到隋代已发展成北方的一个大民族,名称改为“铁勒”。实际上“铁勒”与“丁零”是同一个词的不同译音,是很相近的。据《隋书·铁勒传》记载,铁勒人广泛分布在里海以东的中亚、南西伯利亚、我国新疆、内蒙古大草原及东北亚地区,较大的部落就有几十个。其中最强盛的部落有两个,即突厥部落和回纥部落。突厥部落原居我国新疆一个盛产煤矿、铁矿的地方,他们较早地学会冶铁,制作铁农具和铁兵器,因而逐渐强大起来,征服周围其他铁勒部落,然后向东扩展,征服蒙古大草原上的各个铁勒部落,建立起强大的突厥汗国。于是铁勒各部落也通称为“突厥”,“铁勒”一词在唐朝就消失了,为“突厥”一词所代替。
回纥部落在匈奴统治时期,被驱赶到北海(即贝加尔湖)一带游牧。匈奴被赶走后,他们南迁至色楞格河和独洛河流域,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先后与18个较小的部落联合,结成较大的回纥部落联盟。他们不甘心忍受突厥王朝的奴役统治,奋起反抗,并与唐朝联合,一举消灭了突厥汗国,于公元647年在我国北方建立强大的回纥汗国,并“尽有突厥故地”,一部分西突厥(葛罗禄部)也归属其统治范围。
回纥汗国与唐朝保持极为亲密的关系:政治上是唐朝的属国;唐朝在该国境内设置路、府、州、县的政治体制,与民族体制并存;历任汗王要经唐朝册封,娶唐朝公主为后妃,才算合法,并视为最高荣誉;军事上受唐王调遣,曾出兵助唐东征高丽、西平西突厥、南拒吐蕃和平定中原“安史之乱”等;在经济上唐朝每年给予布帛、茶叶、粮食等资助。在政治婚姻的基础上,回纥称唐朝为“舅”,自称为“甥”。这种“甥舅关系”一直延续到宋代。
公元840年,回纥汗国遭遇天灾人祸和内乱,一叛臣引领黠戛斯(回纥汗国统治下的一个部族)精兵10万突袭王朝,回纥汗国灭亡。回纥人分4支逃离蒙古草原:一支南下山西,后被消灭和同化;一支南下河西走廊,称为“河西回鹘”;一支西迁吐鲁番一带定居,称为“西州回鹘”;还有人数最多的一支,由宰相豖职率领,拥有庞特勒等15部,西奔葛罗禄,他们越过葱岭,进入中亚东部,与葛罗禄人相结合,建立“喀喇汗国”,建都于八沙拉滚(唐朝时称为裴罗将军城)。庞特勒于847年称可汗,宋朝称他们为“葱岭西回鹘”和“黑汗王朝”,西方国家称他们“突厥王朝”。992年王朝发兵东征,消灭于阗李氏王朝,将新疆西部的于阗、喀什等地纳入王朝版图;999年派兵西征,消灭统治中亚西部的波斯萨曼王朝,中亚西部成为喀喇汗国的领土。该汗国空前强盛起来,称雄中亚,并与辽、宋等齐名,并称亚洲四大王朝。
喀喇汗国虽然强盛,但仍奉行与中国的友好政策,继续向中国称臣纳贡。据《中国史稿》记载,该王朝在自己的头衔上冠以“桃花石”(中国)字样,其可汗称为“布格拉桃花石汗”;在他们铸造的钱币上标有“易卜拉饮·桃花石”字样。该王朝曾出兵助宋朝收复被西夏占领的部分土地。
11世纪下半叶,喀喇汗国走向分裂,1041年分裂为东、西两个喀喇汗国,不断受到外族侵略,被迫向西辽称臣纳贡,并把自己的首都八沙拉滚让给西辽做首都,自己迁都喀什。《辽史》中多处提到“阿萨兰回鹘来贡”,指的就是喀喇汗国。1210年该王朝被它的属部花拉子模推翻,花拉子模赶走西辽,又将东、西两个喀喇汗国合并为花拉子模国。不过花拉子模统治时间很短,只有9年。1219年成吉思汗率蒙古军西征,花拉子模灭亡,大批花拉子模国民(包括回纥人和花拉子模人等)被东迁中国。
花拉子模是什么民族?他们就是原居我国的“九姓胡人”,其祖先是古代月氏人,原居我国甘肃张掖以北的昭武城,又称“昭武九姓”。其在隋代以前迁往中亚,到撒马尔罕和布哈拉两座城市及其周围地区定居。这两座城市的原居民为粟特人(雅利安人种的一支),因受到东罗马帝国的侵略,一部分被迫南迁印度,一部分东迁至丝绸之路沿线,一部分迁入回纥汗国。九姓胡人的到来,填补了粟特人留下的空间。他们分别建立了以自己姓氏命名的10个小国家,即康、大安、东安、曹、石、米、何、史、火寻、戍地等国,其中大安和东安都姓安,合并为安国,则有9国。9个小国家联合起来,以撒马尔罕为中心总称康国。其中火寻国,又名货利习密,又译作花拉子模。康国在唐代是中亚一个有名的国家,曾向唐朝进贡,后来被阿拉伯哈里发王朝占领和统治,不久又被波斯萨曼王朝统治。999年喀喇汗国出兵消灭萨曼王朝后,九姓胡人接受回纥人的统治,并逐步回纥化。他们很善于经商和经营手工业,其中不少人跟着回纥人到宋朝首都经商。据《资治通鉴》225页载:“先是回纥留京师者常千人,商胡伪服而杂居者又倍之。”由于胡人中有些人放高利贷,牟取暴利,有的不守法纪,引起朝廷不满,说他们是假冒回纥,拟下令驱逐。但由于他们在语言、服饰等方面与回纥人相同,很难区分开来。
据《元史》记载,成吉思汗在攻下撒马尔罕时,将3万名工匠分赐给诸子、诸妻、诸异密,强迁东方,称为“驱口”;还有人数相等的工匠充作军役。又据《史集》(波斯人拉施特著)记载,在攻下花拉子模本部都城玉龙杰赤时,“将居民驱至野外,将其中10万名工匠分出来押送东方;青年妇女和孩子驱入俘虏队;剩下的人分给军队屠杀。5万蒙古兵,每人分到24人,杀完后入城洗劫。剩下的房屋和街区全毁掉了”。这些被迁往东方的回纥人和九姓胡人就是中亚突厥人的核心部分,他们成为我国回族先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新疆回纥人也是回族的重要族源之一。新疆回纥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居住在喀什、于阗(和田)等地的喀喇汗国回鹘人;一部分是居住在吐鲁番等地的“西州回鹘”“吐鲁番回鹘”,又叫“高昌回鹘”。据《宋史·高昌传》载:“其地颇有回鹘,故亦谓之回鹘。……所统有南突厥、北突厥、大众熨、小众熨、样磨、割禄、黠戛斯、末蛮、格哆族、预龙族之名甚众。”又据《突厥语词典》(喀喇汗国一位大臣编著)中对“维吾尔”一词的解释:维吾尔原为地名,居住在那里的有回鹘和其他许多土著人,经过长期交往,形成一个共同群体,就以维吾尔呼之,叫作维吾尔族。从这两段历史记载可以看出,维吾尔族和回族有着共同的祖先——回纥人,但由于所处的地区和社会环境及发展历程不同,而形成了两个不同的民族:维吾尔族是由回纥人与新疆土著民族融合而成;回族则是由回纥人与汉族人及阿拉伯人、波斯人等融合而成,这是二者的区别所在。但是历史上确有大量维吾尔族人加入到回族队伍中。《明史》有一系列记载:
“塔西沙,西域回回,明洪武三年内附,授云南左卫副千户,遂占藉云南,以塔为姓,世代袭职,蔚为大族。”
“亦速,西域回回,洪武三年内附,授云南左卫副千户,遂家焉。子名亦速,孙以速为姓叫速来蛮、四世速俊、五世速晟、速曼、六世速霖、七世速泰、八世速华,至今为回回望族。”
“洪熙年间,有母撒(哈密回回),原为哈密卫指挥佥事与副千户黑麻乡居甘州,遂家甘州。”
“弘治七年,兵部尚书马文升奏请将土鲁番回回贡使写亦满速兀等四十余人遣发两广、福建,以示德戒。”
《世宗实录》也有以下记载:
“嘉靖七年,土鲁番回回首领率众三千帐来降,除大部分安置甘州外,牙木兰率其族众人居湖广鄂城。广置产业,经商营利,遂成江南巨富。”
“嘉靖三十六年九月,哈密卫都督米儿马黑木率族众乞内附,使处于甘州等地。”
另外,永乐年内有“可察吉儿·母撒,授指挥使;哈的·马哈木,永乐十七年入贡,留京,遂家焉;阿老丁,永乐二十四年内附,授北直隶德州卫都指挥同知”。
宣德年间有“月鲁火者、瓦刺回回;他里麻敏阿秃、土鲁番回回;宫火因、土鲁番回回,授锦衣卫指挥使,家北京;撒都、土鲁番回回;阿里把失、柳城回回万户;哈喇虎力、哈密回,授镇抚”。(www.xing528.com)
成化、弘治年间,吐鲁番速檀阿力三次攻破哈密,致使田园荒芜,哈密及其附近大批回回、畏兀儿、哈喇灰等各族百姓背井离乡,避居关内。其中避居甘肃的哈密人就有三四万之多,掀起西域回回移居中原的高潮。
正统元年(1436年)六月,“徒甘州、凉州寄居回回于江南各府,凡四百三十六户、一千七百四十九口”。三年八月“命给浙江观海诸卫新徒回回月粮,时归附回回二百零二人,自凉州徙至浙江”。
嘉靖八年(1529年),明王朝决定放弃哈密,不再过问西域之事。时寄居肃州的西域回回已达2 000多人,采取分别处理:“哈密都督回回写亦虎仙家丁哈刺丹儿等五十一名发遣两广;土鲁番回回来力思兰、先黑马黑麻、渴刺阿都刺等七十名及哈密回回并牙答等二十二名戍发中原腹地卫所安置外,大多仍留肃州。”
上述一系列记载,累计起来,自洪武三年(1370年)至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的187年间从新疆地区迁往内地各省的回回人多达十余万人,成为回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
我国甘肃、宁夏、青海等地还聚居或杂居着一部分土著回鹘人,也是回族的重要族源之一。而且“回回”一词就是由他们起源的。
840年回纥汗国灭亡后,南下河西走廊的一支回纥人,后来分散居住在祁连山和甘肃、宁夏、青海等地,到宋代形成“甘州回鹘”“沙洲回鹘”“肃州回鹘”,青海有“黄头回鹘”,宁夏有“回河”(回纥的另称)等;并建立了“甘州回鹘”政权,为宋朝的属国和地方政权。据《宋史·回鹘传》载:“初,回鹘西奔,族种散处。故甘州有可汗王,西州(新疆吐鲁番)有克韩王,新复州(中亚)有黑韩王,皆其后焉。”这三个回纥王朝仍保持与中朝的亲密关系。其中“甘州回鹘”直接听命于中朝。“后梁、后唐、晋、汉、周,皆遣使朝贡;后唐同光中,册其国王仁美为英义可汗。仁美卒,其弟仁裕立,册为顺化可汗。仁裕卒、子景琼立。先是唐朝继以公主下嫁,故回鹘世称中朝为舅,中朝每赐答诏亦曰外甥。五代之后皆因之。”“戍平四年,可汗王禄胜遣使曹万通以玉勒名马、独无囊驼、宾铁剑甲、琉璃器来贡。万通自言任本国枢密使。本国东至黄河、西至雪山(今青海门源县西北),有小郡数百,甲马甚精习。愿朝廷命使统领,使得缚继迁以献。”(注:西夏王李继迁反叛宋朝,回鹘国表示愿出兵归宋朝统领,将李继迁抓来献给朝廷。)“因降诏禄胜曰:‘贼迁凶悖,人神所弃。卿世济忠烈,义笃甥舅,继上奏封,备陈方略,且欲大举精甲,就覆残妖,拓土西陲,献俘北阙。可汗功业其可胜言!嘉叹所深,不忘朕意,今更不遣使臣,一切委卿统制。’特授万通左神武军大将军,优赐禄胜器服。”
《宋史·回鹘传》又载:“熙宁元年入贡……神宗问其国种落生齿几何?曰三十余万;壮可用者几何?曰二十万。明年敕李宪择使聘阿里骨使谕回鹘,令发兵深入夏境,宪以命殿直皇甫旦,旦往,不得前而妄奏功状,诏逮旦赴御史狱抵罪。”这个记载说明甘州回鹘是一个有30万人口,小郡数百,东至黄河西至雪山的不少的国家,愿接受宋朝调遣。
在西夏王朝境内,也有回鹘人的分布,是该国重要民族之一。《宋史·回鹘传》载:“端拱二年九月,回鹘都督石仁政、么啰王子、邈籋王子、越黄水州巡检四族,并居贺兰山下,无所统属,诸部入贡多由其地。么啰王子自云向为灵州冯晖(晋节度使)阻绝,由是不通贡奉,今有内附意。各以锦袍银带赐之。”这一记载证明宁夏境内有回鹘人,而且他们都心向宋朝。
“回回”一词起源于宋朝驻延安地区的边防长官沈括所著《梦溪笔谈》一书。书中引用当地民间流行的俚语,因此这个词不是沈括创造的,而是西北各族人民对回纥(回鹘)民族的称呼。“回回”就是“回纥”“回鹘”的缩写和简称。延安地区是宋朝的边境,往北是西夏王朝,西夏境内有“回河”(即回纥)民族;往西就是“甘州回鹘”。由于“回回”一词不含有歧视和侮辱的意思,回纥(回鹘)人乐于接受,也就自称“回回”了。但宋朝官方没有接受这个词,仍坚持叫“回鹘”,到元朝时代才普遍接受了。至于有些史学家和汉族人士把伊斯兰教称为“回教”,把“回族”也称为“回教”,甚至把一些伊斯兰国家称为“回回国”,那是牵强附会,根本不符合事实。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伊斯兰国家自称是“回回国”;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个外籍穆斯林自称是“回回”或“回教”。在我国,“族”与“教”有时也是含混不清。比如汉族人称回族人为“回教”,回族人称汉族人为“汉教”。这里所说的“教”,实际是“族”,因为我国不存在什么“汉教”。在杜文秀起义宣言中也有“汉夷回三教”的提法,他所说的“教”,也不是宗教,而是“民族”。因为云南也没有“汉教”“夷教”这两种宗教。总之,“回回”一词在古代指的是回纥(回鹘),在近代指的是回族,其他任何解释都是不对的。
有的人把“色目人”和回回混为一谈也是不正确的。“色目人”是指各种各样的人。在元代有30多种色目人到中国来,他们种族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语言不同等,把他们都视为回回显然不妥。回回只是色目人中的一种或两种。据《新元史·氏族表》载,色目人有:“畏兀氏、唐兀氏、乃蛮氏、康里氏、雍古氏、赛夷氏、又为伯牙吾氏、阿速氏、迦叶弥儿氏、赛夷氏……回回氏,其别曰答失蛮,迭里威氏、木速蛮、木忽四氏、于阗氏、阿里马里氏、昔里马氏、八瓦尔氏、古速鲁氏、阿鲁昏氏,也里可温氏亦回回别族、哈喇鲁氏、河鲁混氏、尼波罗氏、忽鲁木石氏”等。这份名单说明回回只是色目人中的一种,把答失蛮列为回回是正确的,因答失蛮即阿拉伯传教士,他们长期生活在回回人中间,与回回人已融为一体。至于把也里可温(基督徒)也列为回回是错误的。这份表中没有列回纥氏或回鹘氏,这说明他们就是回回。
有的人把“回回军”说成是由阿拉伯人、波斯人和中亚各族人组成的军队,也不符合事实。元朝的军队是按民族编制,不是多民族混合编制。据《元史·兵志》记载,元军中有哈剌鲁军、康里军、乃蛮军、钦察军、唐兀军、阿速军、回回军,还有汉儿军、新附军、寸独军(云南白族、彝族组成)等。各族军队由蒙古当局按其信任程度,分配不同的任务。由于许多西域民族与蒙古人有亲戚关系(在蒙古族族源中有不少西域民族),这些西域民族就被编为“西域亲军”,被分配担任“宿卫军”和“近卫军”(“宿卫者,天子之禁军也”)。回回军不属于“西域亲军”,他们是由中亚签发来的回回人和从甘肃、宁夏等地征调来的回鹘人组成的,蒙古当局对他们信任度稍差,只能担任“探马赤军”(地方军),随蒙古军征战,冲锋在前。他们的任务是“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没有后勤补给,而且还要“随处入社,与编民等”。他们被分派到全国各地戍守边防和战略要地、交通要道等,这就形成了我国回族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据《元史·太宗本纪》载:“七年七月,签宣德、西京、平阳、太原、陕西五路人匠充军,命各处管匠头目除……外,应有回回、河西、汉儿匠人,并札鲁花赤及扎也、种田人等,通验人数,每20人出军1名。”从这份征兵命令中也可看出,所征的回回就是土著的回鹘人。
(四)
汉族人是回族族源中最主要的成分之一,这不是什么新发现。回族民间自古以来就有“突厥父亲,汉族母亲”这个古老的传说。DNA的测定完全证实了这个古老传说是正确的、真实的。我国历代史书记载也证实了这一点。回族和汉族有着悠久的、亲密的历史关系。早在远古时代,突厥人的祖先北狄人的先民就居住在宁夏境内,与汉族祖先炎黄部落是近邻,双方开始有所交往;汉朝时期,匈奴统治我国北方,作为丁零(后称铁勒、突厥)人的一支的回纥人被驱赶到北海(今贝加尔湖)一带,与汉朝派驻匈奴的使臣苏武一起牧羊,共患难;唐朝时期,回纥人崛起,与唐朝联合,消灭了统治我国北方的突厥王朝,建立了回纥汗国。自愿归唐朝管辖,与唐朝保持亲密的“甥舅关系”。历代汗王都以受唐朝册封和娶唐朝公主为合法地位的标志。民间也以娶汉族女子为荣,娶不到就抢。当时回纥人还保持一种原始社会遗留下来的原始掠夺习惯,每年秋冬季节,成群结队深入唐境,抢掠汉族人的牛羊、财帛和妇女,抢去的妇女做妻妾或奴隶。由于这是民间的自发行动,不属回纥官方行为,唐朝官方也不便追究。最有趣的是在平定“安史之乱”时,唐朝向回纥借兵,双方达成了这样的协议:“克城之日,土地、士庶归唐,金帛、子女皆归回纥”。在攻下西京(长安)时,代宗皇帝亲自出面劝说,西京免遭劫掠,但在攻下东京(洛阳)、汝州、郑州等地时,回纥兵掠走了大量财物和中原女子北去。到宋代,甘州回鹘继续与宋朝保持“甥舅关系”,宋朝公主继续嫁给甘州回鹘可汗。元朝时期,回回军被派往全国各地戍守,士兵们都是单身汉,要求他们“随处入社,与编民等”,只有娶当地汉族女子为妻,才能安家落户。明朝时期,官府曾规定禁止回回内部通婚,又迫使回回人不得不与汉族及其他民族通婚。到近现代,虽然没有政治婚姻和强迫婚姻了,但回汉自愿通婚还是存在的,虽然不是大量的,但却是经常发生的,有娶入和入赘两种形式,多年累计起来,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此外,历代还有一些汉族人改奉伊斯兰教,加入回族队伍。
由于以上种种回汉通婚的形式,使回汉通婚的面达到了100%,而且是反复地、直接地或间接地进行。按照《遗传学》的原理,这就大大改变了回回人的血统,由突厥血统变成了“突厥—汉族”血统。使回回人在人种特征上发生了巨变,突厥人的特征越来越少,汉族人的特征越来越多。现代回族与汉族人在生理特征上已没有多大差别。在汉族母亲的教导下和汉族文化的影响下,回回人在文化知识和生产、生活习惯(除信仰伊斯兰教和禁猪以外)等方面都比较接近于汉族,并与汉族操共同的语言。这是历史所形成的。
(五)
阿拉伯人和波斯人是回族族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肯定的。在唐代,曾有大量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通过海上和陆上两条丝绸之路,到中国经商;还有一些宗教人士到中国来传授伊斯兰文化。他们侨居泉州、扬州、广州、西安、洛阳等地,其中部分定居中国,被称为“番客”,他们的子女叫“土生番客”。他们为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中外交流作出了有益的贡献,其中有不少人为此奉献了一生,留下了一批包括穆圣舅父宛葛素等人在内的阿拉伯名人墓地。但是到中国来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由于我国社会动乱也遭受了严重的灾难。公元760年发生扬州兵变,“大食人和波斯人被杀数千人”;唐肃宗年间,“田神功兵掠扬州,大食、波斯胡贾死者数万人”(《旧唐书·田神功传》);878年,“黄巢破广州,伊斯兰、基督徒和犹太人被杀十二万人”,如此残酷的大屠杀,剩下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就不多了。在广州、海南岛和泉州等地留下许多阿拉伯人墓地,却没有或很少留下他们的后裔。宋代,由于中亚发生动乱,国内也动乱不已,陆上丝绸之路经常中断,海上也不平静。东来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就更少了。元代,忽必烈下了一道命令,禁止用“断喉法”宰羊,遭到回回人反对;来中国经商的阿拉伯人也不来了。“如是者七年,回教贵人及回教之长者求丞相桑哥进言于帝,言回教商人不复至中国,例献之物因缺,且货物所纳之关税因无所得。”忽必烈乃收回禁令(《多桑蒙古史》)。元王朝为了消灭南宋,曾征调了少数阿拉伯工匠(如制炮能手阿老瓦丁等),但并没有从阿拉伯和波斯地区大量征调(军)队。原因是这两种人人种不同、生活习惯不同、语言不同等,难以适应中国人的生活环境;而且他们不善骑兵,不懂骑射技术,不适应蒙古军征战的需要(阿拉伯王朝的军队多数还是雇佣突厥人)。在《阿拉伯简史》《伊朗史》等历史著作中,也没有阿拉伯人和波斯人被大量征调到东方的记载。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留居中国的并不多,在回族族源中所占比例较小。但是他们对回族的形成和发展有重大的影响:他们给回族带来了伊斯兰教和伊斯兰文化;带来了经商理财的先进理念和技巧;还带来了天文、医药、手工业等多种知识。其中有一些著名的家族,如赛典赤家族、泉州的蒲姓家族、桂林的白姓家族等,与回回人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据《赛典赤家谱》记载,这个家族确系穆圣的后裔,二世祖尔里为穆圣女儿法退麦与穆圣侄子阿里结婚后所生的第二个儿子。2世祖至15世祖都在埃及做官,曾任“密斯勒国王”;15~19世祖移居“散班尔国”(即今西班牙),从事经商,并在那里安家;19~23世祖到舍流国(波斯北部)做官,23世祖得罪舍流国王被逐,逃到中亚东部,投奔“龙国”(即喀喇汗国,该国受中国文化影响较深,崇拜龙图腾,故称龙国),受到器重。他向汗王提出两条建议:一条是信奉伊斯兰教;另一条是发兵西征,消灭波斯萨曼王朝(即舍流国)。据《喀喇汗国史稿》载:“904年,从喀什出兵袭扰萨曼王朝边境,并庇护该王朝内争中逃至河中的一个王子,让他住在喀什以北的阿图什。大概就在此时,喀喇汗王朝某些成员首先接受了伊斯兰教。”《苏拉赫词典补编》中说:“王朝第一个接受伊斯兰的是博格拉汗萨图克。”999年10月,喀喇汗国军队占领布哈拉城,将河中地区(锡尔河与阿姆河两河流域的中间地带,是中亚最肥美的地方)纳入自己的版图。“从此中亚统治权一直控制在突厥人手中,加速中亚突厥化,同时也促进突厥语各族伊斯兰化。”
《赛典赤家谱》又载:“24世祖袭龙国充护使,征伐阿思朴花喇地方,克之,使就镇守。”24世祖就这样当上了喀喇汗国西部布哈拉地区的行政长官。1041年,当这个汗国东、西两部分裂各自独立时,25、26世祖就当上了“布哈拉国王”。“31世祖赛典赤·赡思丁,元太祖西征,公起河中,率千骑以文豹、白鹘迎降,太祖欣其远附,钦为西域圣人之后,以赛典赤呼之。”
纵观赛氏家族历史,在阿拉伯有15代,在西班牙有5代,在波斯也有5代,在喀喇汗国有9代。在这9代中又有3代人的部分成员移居中国,在宋朝做官。自离开埃及以后,他们生活在外族人中间,不可避免地要与外族人通婚,这样就使他们的阿拉伯血统越来越少,外族人血统越来越多。史书称赛典赤·赡思丁为“回纥人”是有道理的。因为他们融入中亚回纥人中间长达9代人,早已回纥化了。这个家族统治中亚布哈拉地区长达200多年(999—1219年),为那里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促进那里的民族团结、融合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来到中国后,始终站在回回人的前列,带领回回人为国出征,以安天下;带领回族和其他各族人民开发边疆、保卫边疆,作出了杰出贡献。他们的后裔有纳、马、哈、丁、速、赛等姓氏,成为云南、宁夏、陕西、南京等地回民中的大姓和望族。由于历代与外族通婚的结果,他们的血统和人种已发生根本改变,由白种人变成了黄种人,其体型、长相、肤色、毛发等生理特征,均与其他民族无异。这是民族融合的结果,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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