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窝公社是武定县一个彝族苗族聚居的山区公社,这里山高水冷、气候寒凉,农业生产滞后,粮食不能自给。历来是“三靠”地区(生产靠贷款、花钱靠救济、吃粮靠国家供应),是有名的特困乡。1980年以来列为省民委、州民委的重点帮扶对象。笔者曾三次到这里蹲点。1982年初,省委决定由省委民族工作部、省民委、省民政厅、农业厅、林业厅、省妇联等单位抽调干部和林业专家、农科人员、医生等100多人组成综合性工作队,到发窝公社开展扶贫试点工作。工作队由李伟同志任队长,笔者和王雪玲同志(省妇联)及民政厅一位同志任副队长。笔者分管落实生产责任制,整顿集体经济这项工作。本文为笔者1982年5月5日所写的工作总结报告。
发窝公社有12个大队、130个生产队、12 000多人。自1979年以来陆续开始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先后搞过小段包工定额管理、包产到组、包产到户、队户结合(部分土地包到户、部分土地集体耕种)和包干到户(大包干)等多种形式。1981年7月以后,全部改为包干到户一种形式。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大大调动了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农牧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扭转了粮食和牲畜产量下降的趋势,变为较快增长。1981年与1979年相比,粮食产量增长28.7%,大牲畜增长15.6%,山绵羊增长30.8%。山区经济形势愈来愈好。
但是,由于近几年生产责任制形式变动太快、太频繁,领导思想跟不上形势,政策也跟不上。特别是过去几年,领导和群众“顶牛”,群众要求“大包干”,州县领导不同意,公社领导穿“夹脚鞋”。结果许多地方的群众自发地、偷偷地搞“大包干”,由于没有具体政策可遵循,出现不少混乱情况。1981年7月以后,州委批准山区实行包交提留,但又因时间紧迫,政策宣传不透,有些生产队自行其是,少数地方出现“一哄而散”现象。很多基层干部和群众把“包干到户”误认为“分田单干”。有的说是“二次土改”“土地还家”“永远单干”等。有的甚至认为“自己想怎样搞就怎样搞,不需要党和政府领导了”。从而用单干的思想来处理具体问题,搞的是“分”而不是“包”,更没有把“统”与“包”结合起来,而是平分土地,平分牲畜和其他财产,由于分配不公,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主要是:
一是有些生产队只按人口平分,不按劳动力来承包土地。没有丈量土地面积,也没有评定产量,也不考虑是否方便耕种。结果把大田划成小田,把大块土地划成零碎的小块土地。有的人家分到的土地分散在十几个地方,不便耕作。少数干部和群众强占、多占好地。还有几个生产队按土改时的老基础分土地,结果集体化后新开垦的大片土地包不下去。发窝、中村、花园三个大队就有300多亩因此荒芜了。发窝大队1981年分土地时正值春耕大忙,集体种下的小春作物没人收割,被扔在一边,任其霉烂和牧畜践踏,损失很大。仅中二队就损失小麦30石(每石700斤),小发窝生产队有100多亩远田远地被放荒。
二是牲畜的处理虽然规定了折价保本,分给社员,提留发展基金的政策,但有39个队没有评价或评价过低,造成社员之间牲畜占有不合理。按规定各户牲畜价款应找补平衡,但有44个队没有找补。应提留的牲畜发展基金,普遍不交。
三是集体财产多数没有折价进行合理分配,而被社员私自拿走、偷走;有的出现哄抢争夺;国家扶持集体的柴油机、碾米机、粉碎机等加工机械和集体的马车被贱价出售给私人。其他大小农具谁拿归谁。分多大队新村生产队社员擅自打开公房,一哄而上把集体财产一抢而光,剩下一个大木缸被撕成几块拿走。有的社员没有抢到,就动手拆公房,拿走瓦片和木料。被拆毁的公房就有4间。下永厂生产队有一台柴油机被拆光零件,油管拿去做烟嘴。机器只剩下一个空壳。
四是集体副业普遍停办。集体的瓦窑不烧了,被少数人占据为私人经营;集体马车运输和农产品加工也不搞了;还有集体种植的经济林木——花果山,因无人管理而荒芜。
五是应由社员交纳的干部误工补贴和民办教师口粮等项提留,社员不愿交纳,影响了队干部和民办教师的积极性。
六是少数地方出现在承包土地上建房、葬坟、取土等破坏耕地的行为;个别还出现土地买卖现象。
七是部分社员不执行计划生育,两年来全公社超生262人。惩罚措施多数不兑现;少数社员不交肥猪和不完成公余粮任务。
八是有30多个生产队领导班子陷于瘫痪;有些社员不服从生产队管理,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搞自由种植,倒卖承包牲畜等。下永厂生产队长在村中吹哨子,高声向群众宣布不当队长了;有些队干部只谋私利,不顾群众利益,多占好地好牲畜,把集体财产化公为私。鲁租吉生产队10名队委和党员中就有7名多占土地;小发窝生产队会计把公房出售拆走,自己在公房地基上另建私房;下永厂队长把集体的瓦片背回家;中四队干部倒卖集体的加工机械、马车、木板等,所得数千元不交集体,队上的瓦窑被他们据为己有,大赚其钱,而应交生产队的山本费长期不交,还煽动群众不签公余粮合同等。
上述问题反映出发窝公社的生产责任制还很不完善。为了完善该公社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我们工作队以贯彻中央〔1982〕1号文件为中心,首先解决各级领导班子涣散软弱和对包干到户责任制认识不清的问题。协助公社党委,召开党委和公社管委联席会议,解决自身认识不统一、作风不深入、对下面领导不力的问题。然后又以会议形式,培训大队干部,着重解决他们把包干到户误为分田单干,不需要领导等错误思想;检查和健全大队干部岗位责任制。接着由公社机关和工作队抽调30多人下到各大队,帮助培训生产队干部和农村党员;着重解决单干思想,明确在实行包干到户以后生产队干部的职责、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然后分好的、一般的和问题多的三种不同类型,一个队一个队地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重点帮助问题多的生产队。具体工作主要抓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一坚持”“两不变”“三兼顾”的教育
方法是组织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中央1号文件第一和第五部分。针对群众中的各种误解,反复进行讲解辅导,讲明实行包干到户这种责任制是当前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它的性质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一种经营管理形式,是承包而不是所有制的改变;它的发展前景是专业分工,走向产业化,全面发展山区经济,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是贫富分化。针对部分群众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和政策法律观念淡薄的情况,进行爱国家、爱集体、遵守国家政策法律的教育。当工作组到旧方生产队(一个问题多的队)开展工作时,开始群众不来开会,工作组带着中央文件逐户做思想工作,送政策上门,引导群众认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分散经营的好处以及两者的关系。通过学习,认识有所提高,来开会的人越来越多,出现了家庭成员争着参加户长会的现象。他们说:“虽然包干到户,不能忘记国家,不能忘记大户(集体);有大户才有小户。”(www.xing528.com)
对干部、党员的教育是完善责任制的关键。发窝大队有3个生产队领导班子涣散、内部不团结,还存在经济问题,有的长期在外搞副业,不关心集体的事。工作组跟踪追寻,一个个把他们找来,坐在一起学习中央文件,耐心做思想工作,对个别太不像话的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他们担负起自己的职责,使完善责任制的工作得以进行。分多大队党员较多,但那里的责任制也特别混乱。工作组协助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教育党员端正思想,划清几个界限,明确党员的义务。最后联系自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过一场激烈的思想斗争,多数同志认识有了提高,原来高声宣布不当队长的乔文亮,通过自我批评和大家的批评帮助,终于幡然醒悟,表示要坚决改正错误。在他的带动下,许多党员自觉检查了多占土地、乱拿集体财产、乱砍滥伐、不执行计划生育等错误。有的当场表示要退赔。各大队先后培训党员和干部三四次,大家的思想认识提高了,责任心加强了,工作积极性起来了。有的带头退出多占的土地、牲畜和集体财产,带头交纳各项提留和肥猪派购、超生罚款等,使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二)实事求是解决和处理具体问题
一是解决土地搭配不合理的问题,由于群众中平均主义思想和单干思想的存在,很多人斤斤计较,“寸土必争”,争吵很激烈。我们强调土地是承包到户,不是分给个人,要克服平均主义思想,只要大体合理就行,不可能绝对合理。没有丈量的作了丈量,没有评产的进行评产,没有承包的落实承包到户,承包不合理的作适当调整。戴家生产队旱地搭配基本合理,水田搭配不合理。如戴文朝一家10人,应承包水田2.1亩,实际占去3.3亩,而戴莲英一家14人,应承包2.94亩,实际只有2.31亩。工作组用皮尺丈量后,作了调整。全队有7户退出2.4亩,补给水田不足的6户。鲁租吉生产队有14户退出多占土地5 709斤产量,补给土地不足的13户,群众很满意。中村大队上村生产队原来没有包下去而放荒的19亩水田和10亩旱地、发窝大队中梁子4个队放荒的230亩地,经过丈量、定产后,重新承包到户。
二是检查牲畜承包情况。全公社多数生产队1979年开始实行牲畜承包到户、保老本、幼畜分成的办法,但幼畜分成没有兑现。1981年全部改为“折价保本,提留发展基金”的办法。但执行结果有39个队没有折价,有44个队没有找补,占了大多数。这次经过做工作,大多数生产队已折了价,有67个生产队实现找补。有些生产队不愿意找补的,就按老本承包,每年提留3%~5%的发展基金。
三是清理集体财产。由于生产队大小农具等集体财产是在混乱中被社员私自拿走的,这就造成占有不合理现象。但谁拿了什么大家心里都明白,只是不肯揭发。清理工作难度很大。我们通过做艰苦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动员干部和党员带头自报,自觉交出。号召群众“公物还家”,最后多数生产队还是清理出来,作了合理的折价处理。旧方生产队除一块门板没有着落外,共交出胶皮管300米、化肥10袋、各种农具和工具258件,折价1 940元;被私人占用的畜厩16间也退出来了。经过评价,按人劳结合的比例,按各户需要,重新搭配到户,进行现金找补。其中柴油机、磨面机、粉碎机仍由集体保管;胶皮管、风柜等大农具交几户联合保管使用;小农具折价归社员。全公社已清理集体财产的有73个队,其他队还在清理中。
四是落实集体提留。广大群众对完成国家征购任务是积极的,对完成集体提留就不大接受。他们说:“现在各苦各吃了,何必要提留?”除公社规定的社干粮和烈军属、五保户补助粮已基本落实兑现外,对生产队干部的误工补贴和牲畜发展基金等难以接受。经反复讲明有关政策后还是基本接受下来了。误工补贴按每天0.8~1.5元标准补助;牲畜发展基金按所包老本原价,每年提留1%~3%,有的提5%。
五是清理经济账目,公布决算分配。有部分生产队因责任制变动,财会工作被忽视,造成账目不清,多年不搞分配决算。发窝大队11个生产队中就有6个队存在这类问题。有的队1981年上半年还是集体经营,下半年包干到户,上半年的决算分配就没有了;有的队甚至1979年、1980年的决算分配都没有搞。在工作组帮助下,有两个队公布了决算分配。对中四队干部倒卖集体财产问题作了处理;还有些历年超支欠款和欠国家贷款的问题也作了解决。
六是检查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和生猪收购完成情况。规定凡超生人口不得承包土地,并给予罚款;不完成肥猪派购任务动员补交或罚款。这两项工作虽然检查了,但落实兑现比较困难。
(三)签订承包合同
在处理好土地、牲畜等遗留问题的基础上,及时签订承包合同是巩固完善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一环。把土地、牲畜的承包和生产指标(包括计划生育指标)、国家征购任务、集体提留等用合同形式固定下来,规定三至五年不变(生产指标除外)。这是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具体体现,也是消除群众怕政策多变的一项重要措施,受到多数群众的拥护。但也有少数群众以种种借口不愿签订合同,他们主要怕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因此,需要分不同情况做工作。对有实际困难的作特殊处理,如山品大队有两户民办教师,他们担心教师口粮提留不起来就难以完成公佘粮任务。对其他属于思想顾虑的,则给予教育开导。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截至4月底统计,全公社已有86个生产队签订了承包合同,占生产队总数66.1%,除小石桥和烧瓦箐两个队因宗教问题突出暂不进行外,其余42个队正在进行中,争取5月底搞完。
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完善,促进了当前生产,群众积极性进一步高涨。1982年备耕工作抓得早,搞得扎实。农家肥比往年多,各族群众争购优良籽种和胶皮管,准备大搞水浇苞谷;春耕播种速度快,质量好。发窝大队荒废的200多亩土地承包到户后,已开垦出100多亩准备种大春作物,还有100多亩待雨水下地后翻犁过来,准备种小春作物;荒废的几十亩花果出也得到了开发利用。各大队都不同程度地扩大了耕地面积。干部精神状态有了很大转变,大队干部多数表现积极;生产队干部开始关心社员的生产生活,开始抓属于集体利益的工作。
今后的任务是要进一步解决好统与包的关系问题,如水利建设和水利的管理;土地的合理化利用、科学技术的推广、防灾、抗灾等必须由集体统一管起来;多种经营的开展,扶持重点养蜂户、养兔户、养鸡户等,也需要由集体来协调,统筹安排,搞好相互协作。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搞好林业“三宅”是下一步的重要任务。建立和完善农业、林业生产责任制,是发挥山区优势,使各族人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重要途径。改变发窝公社的贫困落后面貌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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