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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永行学术文选:近代中越宗藩关系分析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中越历史上的宗藩关系,又是比较复杂、十分微妙和颇为敏感的问题。本文拟对近代中越宗藩关系作一概述和浅析。由于越南封建王朝的软弱、背信弃义和中国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再加上法帝国主义的干扰破坏,致使中越的结盟迅速解体,藩属关系渐告动摇和崩溃,直至终止。这个条约,实际上是法国在越南“独立”的幌子下,使越南进一步脱离与中国的藩属关系,从而在实质上否定中国对越南的宗主权。

龙永行学术文选:近代中越宗藩关系分析

宗藩问题,是封建时代中国与周边国家间存在的一个特殊关系问题。而中越历史上的宗藩关系,又是比较复杂、十分微妙和颇为敏感的问题。因此对它进行研究,不仅有其一定的历史价值,而且还有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历史是客观存在的,否认它,回避它,或是改变它都是不足取的。问题是作为无产阶级的史学家如何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研究这一特定历史范畴的产物,阐明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并揭示其本质和作用。在研究宗藩关系中,我认为有两点是必须遵循的:第一,站在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立场上,避免可能出现的大国沙文主义和地区民族主义的倾向;第二,实事求是,不搞历史的虚无主义和不承认主义,更不容许歪曲历史,恶意中伤他国人民。

本文拟对近代中越宗藩关系作一概述和浅析。

19世纪40年代以后,中越两国的宗藩关系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由此到1885年中法战争结束的45年,是中越宗藩关系的解体和消亡时期。

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的炮舰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由高度发达的封建社会开始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在西方列强的步步进逼下,中国国内的封建统治已岌岌可危,在国外要维持其宗主大国的地位也不那么容易了。但对其周边藩属国家,清政府仍然勉力地承担着保卫他们安全的义务,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就是这个道理。作为藩属国越南来说,此时国内有严重的阶级矛盾和封建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国外又有同清政府宗主国的矛盾,统治者企图凭借西方的势力来巩固统治,同时抵制和削弱清朝的影响。及至引狼入室后,他们才发觉事与愿违,接着而来的是山河破碎,国土沦丧,条约附身,亡国之祸迫在眉睫,于是不得不转而求援于保护它的中国。法国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争夺东方殖民地的过程中,后来居上,但其侵略野心却比其他国家都大,手段也更为阴险狠毒。在其侵略计划中,法国不仅要把越南变成自己的殖民地,而且还要以此为桥头堡,进一步侵入中国的西南腹地,掠夺那里丰富的资源,以实现其建立包括印度支那、中国长江流域在内的“法兰西东方帝国”的野心。因此,在19世纪的中叶以后,中越的宗藩关系由于西方资本主义的侵入,其性质已逐步发生了变化:中国和越南都成了法国资产阶级侵略、掠夺的主要对象,法国殖民者是他们的共同敌人。过去的宗藩关系已名存实亡,只是徒具形式而已。但这个形式是重要的,它成了两国人民团结共同对敌的纽带,而两国间以往的宗主、臣属的关系也逐渐变成同盟战友的关系了。

但是,中越的结盟是十分脆弱的。由于越南封建王朝的软弱、背信弃义和中国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再加上法帝国主义的干扰破坏,致使中越的结盟迅速解体,藩属关系渐告动摇和崩溃,直至终止。

1771年,安南阮惠在西山起义,推翻了黎氏政权,1786年自立为安南皇帝,并于次年被清朝乾隆皇帝封为安南国王。1792年阮惠死,子阮光缵继位。1777年,前黎氏的外甥、南方阮氏家族的阮福映,向暹罗借兵,反对西山政权,但未获成功,于是转而求援于法国。而此时的法国资产阶级,在经过1756—1763年的七年战争之后,为补偿它在印度的损失,便把越南作为它在东方的主要掠夺目标,并大力实施占领越南的计划。在其侵略活动中,传教士一直是殖民地的开路先锋和得力助手。阮福映为了击败对手,找到了法国正在安南活动的阿德兰区大主教百多禄,说:“今贼未平,国步艰难,卿之所知。卿能为我使西洋,发其兵以助我乎?”(《中法战争资料》一,第318-319页)这正中百多禄的下怀,便满口答应下来。

1787年,百多禄代表阮福映回到法国,立即向法王路易十六呈交了占领越南,并以此为根据地侵入中国中部的奏议。路易十六接受并根据其奏议,拟订了庞大的“法兰西东方帝国”计划。同年11月,百多禄代表阮福映,同法国签订了《越法凡尔赛条约》。条约规定:法国派兵帮助阮福映复国,越南则割让土伦港和昆仑岛给法国。条约签订不久,法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路易十六上了断头台,此事遂暂告中止。

1802年,阮福映推翻阮光缵,建立了嘉隆政权。次年,清政府封阮福映为越南国王。阮氏在清朝的支持下,为维护自己的统治利益,拒绝承认《越法凡尔赛条约》。

1857年,法国以要求履行条约为借口,出兵占领土伦港。1858年,法国勾结西班牙,侵占了安海、奠海,1859年侵占了西贡,1862年又先后侵占了边和、嘉定、美萩(定祥)、永隆等省和昆仑岛。1862年5月,越南阮氏王朝被迫同法、西两国签订第一次《西贡条约》十二款。通过第一次《西贡条约》的签订,越南割地赔款,开始沦为法国的殖民地,法国殖民者则初步掌握了越南的政治、外交大权;中国和越南的宗藩关系也因为条约的签订而开始崩溃:越南可以背着中国私订条约,而且事后也不必奏闻了。作为宗主国的清政府,自太平天国革命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已经变得十分虚弱,自身尚且难保,当然没有能力去顾及他人了。在现实面前,清廷无能为力,只好听之任之。正如法国预料的那样:“这个合并(即法国占领越南的永隆、昭笃、河仙等省),一个暴行也没有过,一滴血也没有流过,是和平地进行了的……清国官宪,看见墨守旧惯的专制的旧利器在其手中破碎了,人民的同情及信赖离开了他们而集中到我们来……(清国官宪)了解应该屈服。他们不抗议,不鸣诉不平,把不能满足新要求、新希望的施政的管理权,抛弃在我们手里。”(《中法战争资料》一,第373页)

法国侵略者并不以签订《西贡条约》而满足,它的下一个目标是占领整个越南,并进而侵入中国。1873年11月,法国侵略军的急先锋安邺,率军进袭河内,后又连陷海阳、宁平、南定诸城。越南王朝束手无策,只好求援于驻在北圻的黑旗军。黑旗军见义勇为,立即支援了越南人民的抗法斗争。他们从保胜翻山越岭,昼夜兼程,赶到河内,12月21日于河内城外大败法国侵略军,斩其渠魁安邺。但很快越南王朝就出卖了黑旗军,他们与法人媾和,并于次年3月签订越法第二次《西贡条约》二十二款。这个条约,实际上是法国在越南“独立”的幌子下,使越南进一步脱离与中国的藩属关系,从而在实质上否定中国对越南的宗主权。越南的殖民地化进程也因此而进一步加深了。

进入19世纪80年代以后,法国财政资本迅猛发展,开始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因而“特别加紧地推行兼并政策(殖民政策)”(《列宁全集》第22卷,第261页),以转移国内人民的视线,缓和阶级矛盾。1881年7月,法国议会通过240万法郎的军事拨款,并于次年3月派遣海军上校、交趾支那远征军司令李威利率军进攻北圻,5月侵占河内,1883年3月侵入南定。同年5月19日,黑旗军大败法军于河内纸桥,击毙法国侵略军头子李威利。与此同时,法国议会通过增拨550万法郎作为远征越南经费的提案,并遣海军中将孤拔率舰队速赴越南,令交趾支那民政专员何罗硭迅速做好把东京变为法国保护国的准备。1883年8月,孤拔进攻越都顺化,腐败无能的越南政府乞降,同法国侵略者签订了第一次《顺化条约》二十七款。这个条约又比前两个条约更进了一步,它公开否定了中国对越南的宗主权,使越南完全置于法国的保护之下,其殖民地化的地位也越来越加深了。

清政府对于这三次条约的签订和越南藩属的弃离采取什么态度呢?从以往情形来看,清政府对待藩属一般都采取宽容放任的态度,除注意朝贡、册封之事外,其内政、外交很少过问干预,它所要求的仅是藩属国家承认、尊重它的“上国”尊严而已。特别是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清廷内忧外患,无暇他顾,所以越南几次和法国私立条约,只要其朝贡如常,尽管越方事前并未禀明中国,但清政府也没有多加过问。在第一次《西贡条约》签订前后,清政府认为越法是“蛮触之争,不足与较”;同时中国“亦势难为继,鞭长莫及”。及至1874年越法第二次《西贡条约》签订,法国承认越南“独立”,越南接受法国的保护后,清廷才开始注意起来。1875年,法驻华公使罗淑亚将《西贡条约》通知清廷总署。总署恭亲王认为该约违背了中国的宗主权,于是严词拒绝,表示:“约文中有承认越南为独立国之语,为中国所不解。越南自古为中国属邦,故中国政府不能公认此条约。”(转引自刘伯奎著《中法越南交涉史》第25页)他断然否认了越南的“独立”和法国的“保护”越南,而且明白表示越南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属邦,中国不能承认这个条约。

越南方面,自第二次《西贡条约》签订后,阮氏封建王朝感到亡国之祸迫在眉睫,于是一面想拉拢暹罗、西班牙,但被法国干预而止;另一方面又向清政府告急,曾先后两次不顾法国的阻挠,派使前来中国,要求中国援助越南抵抗法国的侵略,尽其宗主国的义务。1876年,越王照常遣使携贡品至北京。1880年,越王又派使臣赴北京,法国虽闻其事,但不能制止。越使于1880年10月4日进入广西,次年6月30日抵达北京。清政府除表示欢迎外,还明确表示越南是中国的藩属;要越南国王自力图强,不要被法方的甜言蜜语所欺骗。1882年,越南阮氏王朝又咨呈清廷,说:“下国久赖天朝封殖,豫列职方,二百余年,尺土一民,皆天朝隶属……夫以下国仰赖帡幪,犹高丽也,字小之仁,保属之义,想不忍膜视。况疆土皆其所属,岂忍听人占取,以薄藩篱?”(《中法战争资料》五,第141页)在严峻的形势面前,清政府已经看到“法人觊觎越南,蓄志已久”,而“越之积弱,本非法敌,若任其全占越土,粤西唇齿相依,后患堪虞。且红河为云南澜沧江下游,红河通行轮船,则越南海口旬日可至云南。此事关系中国大局”(《中法战争资料》五,第87页)。这是清廷考虑之一。其二是,藩属问题不仅仅是同越南的问题,而且还关系到同其他属国的大问题,“实不能以度外置之”。如果听任法国侵吞越南,那么,1879年日本占领疏球便是先例,其他朝鲜、缅甸等周边藩属国家也势必相继解体,“天朝”大国的威严也将全部丢尽。其三是,越南为滇、粤之唇齿,国外之藩篱,“藩篱陷则门户危,门户危则堂室震”(《清史稿》卷527,第14648页),越南之存亡同中国的安危息息相关,命运与共,故不能等闲视之。其四是,法国侵略者不仅要占领整个越南,而且还要进窥滇、粤,打通楚、蜀之路,阴谋建立一个包括中国中部地区在内的“法兰西东方帝国”,严重地威胁着清朝的统治。如果让法国的阴谋得逞,那么列强势必争相效尤,中国被瓜分的危险也就近在咫尺了。鉴于以上情由,清政府既不得不勉力撑持宗主国的面子,同时也是为了自身的利益计,因而采取了一些保藩固边的措施。在外交方面,命令驻英、法、俄三国公使曾纪泽,不断向法国外交部抗议法国对越南的侵略,拒绝承认法国强加给越南的一切条约。曾纪泽向法国政府严正申明:“越南受封中朝,久列属邦,该国如有紧要事件,中国不能置若罔闻。”(《曾惠敏公奏疏》卷四,第11页)中法“讨论的问题,只能是关于中国对越南的宗主权方面的问题”(摩尔斯:《中华帝国国际关系史》卷二,第348页)。在军事方面,清政府应越南政府之请,于1881年底至1882年初,派出两支军队进驻北圻,要他们“分布边内要害”“以剿办土匪为名,未可显露作战之迹,致启衅端”(《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卷五,第3、27页);另一方面,又“暗资刘永福以军饷、器械,使之固守以拒法人”,以达到“鹬蚌相持,渔人获利”的目的(《中法战争资料》五,第129-130页)。

1883年12月至1884年3月的山西、北宁之战,由于清政府不准“开衅”的被动政策和清军的腐败而失败。在法国的软硬兼施下,1884年5月11日,李鸿章与法国福禄诺在天律签订了《中法简明条约》五条,中国承认法国占有全部越南;中国将驻在北圻之清军调回边界,并对越法所有已定与未定之条约概置之不问。这样,中国事实上也就放弃了对越南的宗主权,而对越法所有已经签订或尚未签的条约也就无权过问了。

《中法简明条约》签订还不到一个月,6月6日,法国以修约为名,又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二次《顺化条约》十九条。主要内容是:越南承认接受法国保护,法国是越南对外代表;法国设统监为法国驻越南的代表,以确保法国的保护权;法国得在越南驻军;等等。这样,法国便最后确立了对越南的殖民统治。(www.xing528.com)

但是,法国侵略者并不以此为满足,同年6月23日挑起谅山事件,8月23日又在中国马尾摧毁了福建海军和福州造船厂,10月1日攻陷基隆炮台。清政府被迫宣战,中法战争正式爆发。1884年12月11日至1885年3月3日,陆路战场上的西线清军,包围法军于宣光城七十余日,几乎使法国侵略军巢覆卵灭。清军从东、西两个战场发起反攻,并于1885年3月23日这天同时取得了镇南关大捷和临洮大捷的辉煌胜利,法国茹费理政府因此而倒台。越南各地人民纷纷起义,响应清军。清军乘胜前进,收复北圻已经指日可待。可是腐朽的清政府却把军事上的胜利当成与敌和谈的资本,同法媾和了。李鸿章就上奏声称:“当藉谅山一胜之威,与缔和约,则法不致再事要求。”(《清史稿》卷527,第14658页)1885年6月9日,李鸿章与法国公使巴德诺在天津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十款,中国承认越南是法国的保护国,双方撤兵,中法战争遂告结束。

中法战争后法国完全占据越南,越南成了法国的殖民地,中越的宗藩关系也就到此结束了。与此同时,中国由于失去西南藩篱,云南、广西、广东诸省直接受到法、英等帝国主义的侵略,西南边疆危机日趋加重,中国被列强瓜分的厄运日益危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地位也因此而进一步加深了。

中越历史上的宗藩问题,也就是指那些在“中国周围的许多由中国保护的国家”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22页)。它是在封建社会条件下,中国与周边国家国际关系史上的特殊产物,也可以说是封建君臣关系在国家关系中的一种表现。它是不平等的,中国被奉为“天朝”“上邦”,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尊严,接受属国定期的朝拜、进贡,并为属国的国王册封、诰命,当属国有事时,就充当仲裁和保护人的角色。按规定,属国必须三年一贡,六年遣使来朝。历代越南国王由于不能亲自进京朝觐,遂以金人代身作贡,由陪臣携至中国,甚至金人要作囚首面缚俯伏于地之形。黎利、莫登庸等皆是如此。黎维潭后,所贡代身金人作肃容拱立状,便被清朝皇帝看成是“不恭朝命”,从而引起很大的不快,由此可见宗藩在政治上的不平等。而越南的封建王朝,为了得到中国皇帝的承认和保护,以维持其国内的统治并向周围的弱小国家扩张,也必须履行其朝、贡、请求册封和告哀的义务。因此,宗藩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周边国家对中国的依附关系。历史上,中国是个政治、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的封建大国,越南则是比较落后、孱弱的小国,它们无论在地理、历史甚至血缘关系上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自古以来,越南的封建统治者,在纷繁复杂的政治斗争中,为了寻求大国的支持与庇护,在斗争中加重自己的分量,以击败自己的对手,他们往往以朝、贡、册封为手段,请求“正名定分”,来争取中国的支持和承认,谁得到中国当局的承认,谁就在政治上赢得了主动和胜利。另外,由于越南国小,其经济、文化的发展有赖于中国的帮助和支持,其生存(特别是在西方势力入侵之后)也需仰赖中国提供保护和援助。而中国的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其大国的地位,以达到“四方来贡,万邦来朝”的目的,除了享受属国朝、贡、册封的权利外,还承担着保护他们的义务。在一般情况下,“宗”对“藩”更多地采取“抚慰”的办法;只有当“藩国”出现内乱,原统治者不能维持其统治的时候,“宗国”才应邀进行军事干预,其目的是为了“兴灭继绝”,以维持那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秩序,而不是要夺人之地,掠人之财,灭人之国。因此,封建时代中越之间的宗藩关系,一方面是不平等的以小事大的关系,另一方面又是双方出于政治上的需要而产生的相互依赖的关系,它对促进两国政治上的稳定、经济上的发展和文化上的交流是起了一定历史作用的。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宗藩关系和西方资本主义的殖民关系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宗藩关系,是君臣上下的依附关系,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殖民关系,则是占领与被占领,奴役与被奴役,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以越南阮惠为例。阮惠在击败黎氏后,为取得中国的认可和支持,他多次遣使朝贡,甚至“亲自”入觐京师祝贺清朝乾隆八十诞辰。他在奏文中请求说:“伏望圣德洞烛微情,逾格加恩,假臣封号,俾得寿有名分,凭藉天宠,鸠集小邦。实蒙圣天子复载生成之德,自臣及其子孙世守南服,为天朝之藩民,惟有一心恭顺,以期永荷天恩于勿替也。”(《安南纪略》卷22)乾隆览表后说:“该国镇抚民人,全仗天朝封爵,况造邦伊始,诸事未定,尤赖正名定分,明示宠荣,以为绥辑久远之计。已明降谕旨,将阮惠封为安南国王。”(《安南纪略》卷22)阮惠请求册封,取得“名分”的目的,是为了“凭藉天宠,鸠集小邦”“以为绥辑久远之计”,也就是说是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而朝、贡和赏赐,则是维系双方宗藩关系的手段和必不可少的形式,正如走亲戚一样,要送礼和还礼,但不在礼物轻重多寡,唯其心诚而已。贡物一般是象牙2对,犀角4座,纨、绢布各200匹,沉香600两,速香1200两,砂仁、槟榔各90斤。中国回赐的礼品,例制是蟒缎8匹,彩妆闪缎8匹,线缎27匹,春27匹,以及磁器、漆器、茶叶及其他手工艺品。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清帝“轸念(安南)路途遥远,人役劳苦,特颁谕旨,嗣后犀角、象牙,免其进献;金香炉、花瓶、银盆折作金银,同其余供物俱交广西藩库谨贮”(《明清史料》庚编第一本,《礼部题本》)。次年又规定将原来的两年一贡、四年一遣使的惯例,改成三年一贡、六年一遣使,并作为永久的定制。乾隆除了减少安南的例贡外,又大量厚赐礼品给他们,以体现其“对下国怀仁之意”。他说:“天朝统驭万国,厚往薄来,即该国不能备物,亦不妨稍从节减,用示体恤……以仰副圣主怀柔抚字至意。”(《明清史料》庚编第一本,《礼部题本》)安南国王阮光平(即阮惠)仍请将三年一贡改为两年,六年遣使来朝改为四年,而且还要增加贡物。乾隆加以阻止,他说:“‘任土作贡’,原视物产所宜,况此次新定该国贡期,已较前稍密,足以表该国王亲敬之心,其旧例金银器毋庸呈进。即此作沉香等物,若未能备数,不妨就该国所有,如土纨、绢布均可进奉,不必拘成定例。所谓不惟其物,惟其意也。”(《军机处录副奏折》)清廷谕令不断减少安南的贡物和延长贡期,而且要他们“稍从节减”“视物产所宜”“金银器毋庸呈进”“不必拘成定例”,等等,其追求的不在贡物的贵贱多寡,而着重在其心意。由此可见,贡物只是一种象征性的礼物,从政治上说,它体现了越南对中国以小事大的不平等关系,而从经济上讲,中国的“厚往薄来”,对越南并不见得就是吃亏的交换。当代越南的史书和文章中,把贡物说成是“历代的外国封建统治者一直维持着纳贡的剥削方式,并把它看成是重要的剥削方式”;还说“这是一种最残酷、最野蛮的剥削方式”“它同西方殖民者的残酷剥削、掠夺没有什么区别”(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南历史》第1集)等等。这都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蛊惑人心之谈。

中国之对越南,除象征性的朝贡外别无所求。那么再看看法国占领越南后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1885年《中法会订越南条约》签订后,中国放弃了对越南的宗主权,越南变成了法国直接统治的一块殖民地。法国对越南不仅实行军事上的血腥镇压,政治上的残酷统治,而且在经济、文化上施行最野蛮的剥削、掠夺和奴化教育。

首先,在政治上,法国吞并越南后,将越南分为三部分:南部交趾支那正式成为法国的殖民地;中部安南成为法国保护下的王国;北部东京由越南国王“让予”法人“管理”。三个部分的最高统治者是法国政府任命的总督。为了方便统治,法国占领越南后,名义上暂时保留着国王的称号,但实际上国王不过是法人“挟之以号令国中”的一个工具罢了。《越南亡国史》说:“其时越南国王的住居被法兵重重包围看守,出入不得自由,国君出都门一步,须奉法人号令。国中一切政令诏旨,皆先禀问法人,得法人一诺乃敢施行,或法人自传出意旨,国君更不得开口问一声。”“法人绳缚索勒王族极紧,每一月两三次检王族谱宗人名,照名点首,有欠名的,法人必穷追,四面罗捕,严刑治罪。”(《越南亡国史》,越南南巢子述,梁启超撰)他们甚至经常断绝王室的口粮,不时地对国王下毒手。至于一般臣民,他们在法帝国主义的铁蹄下,更过着“眼泪洗面”的日子。法国为了巩固统治,一面饵诱、豢养部分越南民族的败类做其鹰犬,一面又对敢于反抗者进行血腥的镇压。法帝国主义在越南建立了一套军事、特务、警察、司法和监狱的机构,强制施行严酷的刑法。法律规定:不准四人集于一室;人民往来须持有政府的凭照,不然即作奸细论处;外出不归者,即以一家、乡族试问,或杀其父母,或縻其妻眷,或掘发其坟墓,甚至诛其全族全乡者。他们收买了一大批为虎作伥的无赖、恶棍,组成“英豪会”与“密魔邪”,充当坐探、爪牙,随时侦捕和屠杀越南的爱国志士。他们还设夜行之禁、偶语之禁、博酒之禁、盗煮私盐之禁、阴图潜匪之禁、异人异样之禁、窝娼贮赃之禁,等等,不一而足,主要是为了钳制人民的思想,限制人民的自由,镇压人民的反抗。他们在昆仑岛、萝山等地设置了庞大的监狱群,经常被关押的“政治犯”竟高达数千人!

在经济上,法帝国主义对越南人民实行野蛮的超经济强制剥削与掠夺。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全面地控制了越南的土地、交通、矿山、茶园、橡胶园、工厂,操纵着越南的经济命脉,疯狂地掠夺越南的资源。据统计,1890年,法国在印度支那有庄园116个,占地面积11690公顷,后来通过巧取豪夺,庄园面积不断增加:1896年为15800公顷,1897年为78674公顷,1900年为100146公顷。及至20世纪30年代(1930年),法国殖民者在越南拥有的庄园面积已经高达1025000公顷之多(阮鸿峰:《越南村社》,梁红奋译,第30-31页)。他们在庄园内建立茶叶、橡胶、咖啡、稻谷等种植业,掠夺原料,榨取越南人民的血汗。法国殖民者除输出资本外,还垄断了越南的进出口贸易,从越南输入廉价的大米、橡胶、玉米、矿产品,向越南输出价格高昂的工业品,通过垄断价格的不平等交易,夺走了越南人民的大量财富。如1934年,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就获得5亿法郎的高额利润,而它的资金才不过1.2亿法郎。另外,法帝国主义还向越南人民征收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直接进行剥削。有田土税、人丁税、屋居税、渡头税、生死税、契券税、船户税、商贾税、盐酒税、工艺税、地产税、殿寺税等,甚至房有税,梁有税,窗有税,连牛、狗、鸡、猫都有税。以田土税为例,法国将越南土地分成上中下三等,上等每亩年收银1元,中、下等稍减。1886年后,将中、下两等田土依次递加,中等加为上等,下等加为中等,上等无级可加,则增税10%。此后,又用倍增法盘剥越南人民,即10亩土地以20亩计,100亩按200亩收税。人民要求勘度,法人不仅不予理会,甚至诬陷为隐瞒田地,通统给予没收。而且不论年岁凶歉,税收一点也不减少;如有交纳不完税的,则有悍卒“挟枪剑至其乡,名曰‘坐收’,尽一乡之牲畜,供其饱饫,缧绁其父老,钳烙其子弟,呼号之声,惨不忍闻,卖妻鬻子,转于沟壑”(《中法战争资料》七,第545页)。

广南省是受害较深的地区之一。中法战后,该省灾害频仍,连年歉收,人民负担不了沉重的赋税,纷纷到法国公使署请求减少税项。法公使不仅不同意,而且派军队镇压,驱赶请愿的群众,当场溺死了三人。于是愤怒的群众抬着尸首到公使署前示威,数千人披麻戴孝,哭声震天,十多日也不散去。公使慌了手脚,忙请示上司“钦使”。钦使至,喝问为何要造反作乱?示威的群众高声回答:“我们手无寸铁,怎么造反!只是赋役太重,交纳不起,所以才来请求减少税项。”钦使大骂说:“你们这些穷鬼,不能完成国家税收,不如死了的好!”于是下令开枪射击,当场杀死了数百名徒手的平民,“血流成渠,而民始散”(《中法战争资料》七,第546-547页)。沉重的负担,残酷的镇压,使越南人民过着“如在荆棘之上,汤火之中,饮毒茹荼,吞哀咽恨”的生活(罗惇撰:《越南遗民泪谈》),以至他们不得不发出“仇人!仇人!吾誓必殄灭而朝食也”的强烈怒吼(《越南亡国史》,越南南巢子述,梁启超撰)。

文化方面,法帝国主义在越南实行愚民政策和奴化教育。越南历来按中国的办法,取士有文武二科,这二科都是越南千年来腐敝的政法。然武科较文科稍有点“刚强奋厉的景象”,所以法国占领越南后,立即废除武科,而保留“痴惑蒙昧”腐污无用的文科,用以箝制人民的思想,笼络部分帮闲文人。在为数寥寥的学校中,法帝国主义又不准许开设体育、音乐和越南历史等课程;讲授的都是法文、法语,灌输的是一系列的奴化教育思想,用以摧毁越南人民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培养他们需要的走狗和唯法命是从的洋奴分子。此外,法帝国主义还垄断了越南的一切宣传机构,所有报纸、广播、出版机构无不为其殖民政策服务。而在肉体上,他们在越南大量开设酒馆、烟馆和妓院,用以毒害越南人民,摧毁他们的民族意识和身心健康。

由此可以说明,1885年以前中越的宗藩关系和1885年以后法越的殖民关系是有很大区别的:宗藩关系是个历史范畴,是封建时代君臣等级关系在国际关系中的一种表现,也可以说是小国依附大国的关系。它在政治上是不平等的,但在经济上却不是以压榨、掠夺为目的,军事上也不是为了占领和奴役他国;殖民关系则是资本主义、帝国主义时代占领与被占领、剥削与被剥削、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二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而且,宗藩关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封建制度、封建王朝的盛衰而不断演变,其性质和作用前后也有所不同:鸦片战争前,中越的宗藩关系,就中国而言,主要是为了追求和维持大国的尊严,帮助越南王朝维持其封建的宗法统治;鸦片战争后,形势已经起了急剧的变化,两国都面临着西方列强的威胁,中华民族与越南民族都沦为受侵略和被掠夺的地位,他们的共同敌人都是西方帝国主义。因此这个时期的宗藩关系就必然注入了新的历史内容,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抵御帝国主义的侵略。尽管此时中越间的宗藩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徒具形式,但它还是起到了把两国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对敌的纽带作用。我们看到,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情势下,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但仍然根据宗藩关系的义务,出兵北圻,援越抗法。这固然有其维持宗主国地位的一面,但更多的是因为唇亡齿寒,对强法侵越,“不忍坐视,弃越南于水火”,以完成“天朝覆庇成全之德”的义务。在法国侵占南圻后,清政府应越南政府之请,由暗中接济,到出兵陈边,到代越守土,到战争的全面爆发,动员了全国将近一半省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进行抵抗法国侵略的战争,并为此付出了重大的代价和牺牲,甚至不惜承担把战火引进国内的危险,派出了将近10万人的军队出关,与越南军民并肩作战,共同打击凶恶的敌人,不少将士因此而长眠在越南的国土上,他们的英雄业迹一直受到越南人民的尊敬和爱戴。因此,就清政府的出兵援越抗法来说,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应视为正义的、无可指责的行动,是符合中越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也是符合中越两个民族的共同愿望的。比如,长期坚持抗法斗争的越南军民,他们对清政府派兵援助就十分欢欣鼓舞,抱着很大的希望,并给予积极的合作与支持。原山兴宣总督充协统军务阮廷润、原谅平巡抚充参赞军务吕春葳等,于光绪十一年十二月(1886年1月)呈清政府的禀函中说:“窃念下国千百余年来,君臣民庶得安宇下,皆天朝覆庇成全之德也。三十年来,所被法匪侵扰,承天朝念其累世恭顺,不忍弃绝置之水火,大师出关垂援,下国老幼男妇莫不奔走迎接供役,乐以忘劳,曰:‘天朝将有大造于我南也。’本年二月二日之役,天威所临,夷酋就缚,不一日间,他族数十屯不战自溃,则又焚香顶祝以贺曰:‘庶其复见天日乎?’……下列奉下国王之命,纠集北圻忠义豪绅,随机战守,且料理粮储,以待天兵。现今下国北宁、山西、海阳、南定、兴安诸省士民响应,凡他派兵粮夫役,均不承应,其从之各府县及司属募兵人等,各已抽回……”(《中法战争资料》七,第484页)又如镇南关大捷后,冯子材进军北宁时,“越地义民闻风响应,越官黄廷经纠北宁等处义民五大团,建冯军旗号,自愿挑浆饭作响导,随军助剿,或分道进攻”(无名氏:《克复谅山大略》)。在陆路战场的西线方面,“自官军入越,兵势大振,加以招徕越民,望风吐款,自山西、河内、兴安、宁平、南定各省共举义旗,来迎官军”(《中法战争资料》六,第428页)。

由上可见,清政府在越南遭受法国侵略的情况下,为履行宗主国的保护义务,派兵出关,援越抗法,是受到越南人民欢迎和支持的正义行动,是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但是越南某些史学家,出于某种政治需要,对此横加指责,甚至说中法战争是“中法两个帝国主义国家为了争夺越南而进行的狗咬狗的争夺”“是两只野犬争夺越南这块肥肉”,这是对历史的严重歪曲和对中国人民的恶意诬蔑,同时也是对越南人民的诬蔑!

当然,尽管某些人利用中越历史上的宗藩问题大做反华的文章,甚至不惜用歪曲篡改历史的手法,编造中国“侵略”“威胁来自北方”的种种谎言,以欺骗蒙蔽越南人民,挑拨离间中越人民的友好关系,但毕竟是枉费心机的。正像2000多年的历史表明的那样,两国人民的友谊是主流,两国的和平共处符合中越人民的共同愿望;现时的中越关系恶化只不过是历史长河中出现的短暂乌云,我们相信终有一天会云开日出,两国的友好关系会沿着正常的轨道继续向前发展的。

(原载广州《东南亚研究》1987第1、2期。1986年作者曾以《论中越历史上的宗藩关系》为题,在《研究集刊》上刊出,共4万余字。次年10月,作者应广西社科院之请,就中越宗藩关系向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华东师大、广西大学、广西师大等八所院校的研究生和青年教师作了学术报告。报告前半部分在北京外国语学院《亚非》杂志和广西社科院《东南亚纵横》上刊出,此为报告的后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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