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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界务粤越段会谈结果及勘定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中越界务(粤越段)的会谈和勘定,在光绪十一年四月廿七日的《中法越南条约》第三款中即作了规定,双方于订约后的6个月内,各派官员,会同勘定边界。由于两广与越南接壤延袤二千余里,其中大部分又在广西,所以在与法使商谈后,决定先从桂越段勘起,然后再勘粤越段。第四线为现界近内地方,即近年中越接壤未经详辩确认之界。由于越境海宁发生变乱,法国勘界大臣狄隆未能如期到达。

中越界务粤越段会谈结果及勘定

中越界务(粤越段)的会谈和勘定,在光绪十一年四月廿七日(1885年6月9日)的《中法越南条约》第三款中即作了规定,双方于订约后的6个月内,各派官员,会同勘定边界。同年七月二十日(8月29日),清政府派周德润前往云南,邓承修前往广西,会同各地督抚办理勘界事宜。由于两广与越南接壤延袤二千余里,其中大部分又在广西,所以在与法使商谈后,决定先从桂越段勘起,然后再勘粤越段。当邓承修与法使在会勘桂越段的同时,两广总督张之洞已派员对广西省钦州地区与越南交界处所,预先进行了查勘,并考据志乘,绘图附说,以备勘界大臣复勘。

根据查勘后各员的禀报,张之洞分别致电勘界大臣邓承修和清政府,提出钦越边界亟应改正的意见。在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初一日(1886年1月5日)的奏折中,他首先提出粤越边界钦州一境的如昔、时罗、贴浪、思勒、罗浮、河洲、澌凛、古森八峒等地,旧时为中国领土,后为越南侵占,这些地方亟应收回。其理由是:“从前越为属藩,中外界限尚可稍为浑涵,今该国归法人保护,此时勘界一归越壤,其土地即沦为异域,其人民即弃为侏。”[1]因此需要加以更正。

其次是关于广西思陵土州南境外,沿十万大山而南的“三不要地”(旧志谓广西不要,广东不要,安南不要),也应收回。该地崇山峻岭,有险可凭,居民数万,皆系华人。明末,安南趁中国内乱入侵,移民垦殖。中国政府因越为属国,不甚拘限,地由民间自垦,就地纳税越官,仍赴钦州考试,在庠序者甚多,庐墓皆在其中。又据志书记载,钦州西南三百六十里,即古森峒地,亦称三不要地,其最高之山曰分茅岭,岭有铜柱,为汉将军马援、唐节度使马总所立,为中国交趾分界之处。清雍正六年(1728年),广东督抚曾会疏请将该地归入钦州管理,就地抚绥,并设北仑汛、白鸡汛,派兵戍守。除上述三不要地外,与钦州东兴汛仅一河之隔的芒街,以及距钦州州城仅百余里的江平,“均属华离要害之地,不能不与力争”。奏折请旨电饬勘界大臣邓承修,“与法使勘办辩论,庶边氓不致终沦异域,而于设防固圉实大有裨益”[2]。清政府批准了奏折,“着邓承修、李秉衡于桂界议定后,酌量情形,妥慎办理”[3]

光绪十二年(1886年)九月,桂越边界初步勘定,广西钦州与越南的界务勘办提到了议事日程。张之洞于上年十二月上折后,又添派官员,前赴八峒边界,重加履勘,续查案据,并同勘界督粮道王之春反复商议后,于九月初六日(1886年10月3日)向清政府再次上折,提出了粤越边界划分为四线的具体方案。第一线为中越历来分疆旧址,即西北起自十万大山、三不要地、分茅岭,跨丈二河两岸,历东岸之峒中、永安、雁慕、平寮,西岸之旧街、新安州,至新安江口入海,海中包鸡头山、抬山诸岛,至大洋止。第二线将中国老界酌议,先行认还一半,即西北亦起自十万大山、三不要地、分茅岭,历峒中、丈二,沿思兴水之西里火、马头、山脚、六虎、必那、大嶂、大小茅山、下棠、潭下、河桧,海中包筷子笼、青梅头、副大门、九头山诸岛,至大洋止。第三线于老界内最切近者,先行勘认数处,余再商办,即西北亦起自十万大山、三不要地、分茅岭,历峒中,横抵思兴小水,沿思兴水之东,循河而下,出三岐江口,包石夹、岳山、万注、芒街、竹山、江平、万尾、黄竹、石角、句冬、山脚,海中亦包筷子笼、青梅头、九头山诸岛,至大洋止。第四线为现界近内地方,即近年中越接壤未经详辩确认之界。这四线方案,由远而近,较有层次,即使第一线地界不能马上划还,其第一、第三两线之西北面犹可收复十万大山、三不要地,东南面远处的潭下、河桧,近处的芒街、江平,以及大洋中的筷子笼、青梅头、副大门、九头山等水陆险要皆在界内。他说:“总之,第一线乃中华旧壤,土应我属,民应我护,并非格外多争,即万不得已,第二、三线亦当力辩坚持,方不致弃所固有。”[4]

对于张之洞提出的粤越划界的四线方案,清政府考虑在中法会谈时可能会受到法方的阻挠,因此没有同意。光绪十二年十一月初八日(1886年12月3日),慈禧谕令军机大臣等:“中越勘界尚未定,而目前总以现在中国界内华民居住之地方为断。若据前史及志乘所载,如今茅岭之以汉唐铜柱为凭,概欲划归中国,彼之狡执不允,实在意计之中。”[5]打算放弃原来“凡我旧疆固应剖析详明,即约内所云或现在之界稍有改正,亦不得略涉迁就”[6]的初衷,准备在现界的基础上进行勘定。

光绪十二年三月十三日(1886年4月15日),中国勘界大臣邓承修在与法使会勘桂越段边界初步告竣后,即率王之春、李兴锐等随员前赴广东,与张之洞往返会商,基本上了解了粤越边界的情势。按光绪十二年三月双方在平而关签订的协议,中法使臣于中历九月十八日(10月15日)至十月初六日(11月1日)前到达海宁,会勘粤越边界。十月初一日(10月27日),邓承修等到达东兴。由于越境海宁发生变乱,法国勘界大臣狄隆(此前与周德润会勘滇越段边界)未能如期到达。直到同年十二月,双方才开始粤越段边界的会谈。

狄隆在未抵海宁前,即致函河内总督,转其属员爱思,要他“尽量收集一切有关从白龙尾到峙马这段国界线的情况和资料”,指示他“到海宁后,要打听该地的情况,特别要争取时间。对任何问题,不要作明确保证,因为你的谈判的目的,只是同邓友好地交谈,使他耐心等待……跟总督谈谈保证海宁和海防之间交通正常的重要性,以及有必要在海宁配备一支足够的军事力量,以便在中国人面前加强我们的地位”[7]。(着重号是本文作者加的)1886年10月27日,法方海防边界划分委员海士在给狄隆的汇报副本中称:“我一到海宁,将尽可能收集有关的情报……他们(指中方)依据这沿海地区的居民都是中国人为理由,要划一界线把香葩岛的北关、先安、河修和海宁归中国,也就是说,先安河的整个河谷直至湛江的源头,离边境104公里的最大宽度的一部分。如果我们让中国人在先安的公路上立定,那么谅山边境的西边、北边和东边都会受到威胁,说实话这边境将无法守卫。我们谅山、同登、七溪和高平一线也同样有变动。”[8]同年11月7日,他在给狄隆的信中说:“毋庸置疑,不管竹山所处的位置如何奇特,它确实属于中国……最好希望把中国这块领土让给我们,但是我得说明,实现这希望看来很成问题……毫无疑问,皇家代表团(指中方)想在竹山的前面有中国的水域。这样对他们的海关缉私船或军舰来说,就有一个通向这片水域的自由出口……我的意见,中国占有竹山,不应该使竹山湾本身也归属中国,也就是说,东京沿海的中国水域不能属于中国,竹山湾应该是安南的,中国的边界到海岸线为止。位于海湾进口处的,像琉梭(Loiuceou)这样一类的小岛应是安南的。在竹山整个海岸,我们将落潮时露出的整个海滨给予中国,我觉得这也足够了,但是我们也不应该否认,中国人从相反角度提出他们的论据。从我们这方面来看,我们在设法占有或者放弃竹山,对北仑海角和附近地区他们也有同样的看法。”[9]

归结起来,法国方面在会谈前的方针和步骤是:(一)尽量搜集有利于他们的资料和情报;(二)不惜用军事占领或武力作后盾,以加强其谈判的地位;(三)力争竹山划入越南,如这一打算不能实现,竹山湾和东京湾亦不能归入中国。为此,法国在会谈前即派兵围占江平、黄竹,开炮警众,甚至弹及思勒,对我进行威胁。并指使广西上思的主教富于道,尽速搜集有利于法方的情报和资料。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1887年1月4日),双方使臣于芒街会议。会前中方代表即对法方侵占江平、黄竹提出抗议。会上狄隆声称江平、黄竹为越境,但毫无所据。邓承修则出示廉郡、钦州志图,上面明白无误地刊载中越边界在古森河海口,海口之东,江平、黄竹、白龙尾皆在内地,有图可据。而《越南志》内,海宁辖下无江平、黄竹等名目,因此江平、黄竹属中国无疑。十三日(6日),双方于芒街再次会议。狄隆随意画一草图,将白龙尾、江平等处划入越界。邓承修当即严正指出,江平、黄竹、白龙尾等地“系我龙门所辖”。二十一日(14日),双方在芒街举行第三轮会谈。中方出示翻译赫政所藏英、法十年前所绘中越界图,图线由白龙尾横过东兴,沿海皆广东界,标明江、黄、白等处属于中国。狄隆理屈词穷,但仍顽固地坚持将白龙尾、江平等地划入越界的无理要求。二十七日(1月20日),双方再次会谈、校图,由竹山至北市大段相合,而白龙尾、江平仍僵持如前。至北市以上,中方根据志图,支河应循嘉隆、里火至峒中为界,法方则坚指大河直上北仑为越界。会议不果而散。二十八日(1月21日),双方复议,中方提出立约三条:(一)由北市到竹山,彼此较图,意见相合。(二)由竹山至白龙尾,较图不合,作为未定,各请示本国。(三)现未定之界,法国已派兵前往,中国且不置议;其余未定之界,双方不得派兵员前往。但遭到法使的拒绝。张之洞对允许法在江平驻兵表示反对,马上分别给邓承修和总署去电,说:“江平许以驻兵、画图,是今日已决定划归法界矣。”“兵即不撤,界即难收,东兴、思勒隔绝域外,后路被断,有事难守。今日不必勤远略,而不能不虑近忧。此处插入内地,患在切肤。”[10]他坚决要求法国撤兵,并将江平抽出另议。

法国则坚持军事占领的方针,拒绝从江平等地撤兵。狄隆在1887年1月19日致巴黎外交部的电文中说:“关于江平和白龙尾,我们已用尽一切说服中国代表的手腕,包括使用谅解的方式,仍然不能使他们承认我们的权利。他们的策略是在三角地里维持着一种对和平充满危险的局势,以便利用任何有利于他们的机会来反对我们,而使我们不得不作出巨大的牺牲。他们企图这样来使我们放弃耐心,来使我们就范……不过,我们以为重要的是我们不顾一切地去做,使用尚可供支配的军事力量,进入三角地。”[11]在同年1月21日给巴黎外交部的电文中,狄隆更是赤裸裸地宣称:“我们……在得到政府的答复以前,维持我方的行政和军事占领的权利。这样,临时占领变成永久占领的康庄大道,而维持现状不会再有同样的危险。”[12]2月17日,狄隆在向法政府汇报的第11号电文中说:“邓要求我方立即放弃对海角和三角地区的权利主张。他断然宣称这一地区是中国领土。他采取新的态度,寻找借口来断我们的工作,甚至可能使工作停下来,以便给我们制造一种充满政治冲突或土匪袭击危险的局势……我们以为有必要扩大和延长我方的占领,而远不是缩小或减短我方的占领……他们越看到我们强,越不敢从言辞变为行动。”[13]为此,除江平外,他们还派兵强占句冬、石角、白龙尾等处,火焚居民的房屋,破坏大片田园庐墓,枪杀无辜百姓,把一万二千多中国居民赶出了家园,胁迫他们迁入内地。这样造成大量中国村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纷纷逃亡。而法国殖民者便以军事占领这一既成事实,作为边界谈判的筹码,声称“兵力所得,断不轻让”。强迫清政府要将江平、白龙尾一带划归越方。

张之洞、邓承修断然地拒绝了法方的无理要求。张氏除了建议将江平抽出另议外,又致电总署,“将约内白龙尾一处抽出,万万不可许其驻兵”“狄强将白龙尾画入未定之界,与约不符,当力争,不能画押”[14]。邓承修针对狄隆以白龙尾中画一线,左归华,右归越的议案,进行了驳斥:“此我正辖会哨之地,何得通融?府志绘明,我界自白龙,东过竹山,包络江平,并无越地交错,兼有旧法,岂能让人含混?”[15]

由于谈判陷入僵局,清政府准备作些退让。慈禧在光绪十三年正月十六日(1887年2月8日)下了一道谕令,说:“先勘旧界,再商改正……然所谓旧界者,指中越现界而言,并非举历代越地曾入中国版图者,一概阑入其内。盖我于越南现界中强思多划,彼即于中国现界中妄肆贪求,倒戈反唇,正未有艾。”她在对邓承修进行了严厉的责备后说:“兹特明白申谕,嗣后分界大要,除中国现界不得丝毫假借外,其向在越界华离交错处所,或归于我,或归于彼,均和平商酌,即时定议,不必归入请示。凡越界中无益于我者,与虽有前代证据而今已久沦越地者,均不必强与争论。新旧各界,一经分定,一律校图画线,使日前各有遵守。总期速勘速了,免致别生枝节。”[16]

对于朝廷的斥责,邓承修没有争辩,只是在与法使的会谈中,仍持原议,“执约驳图,力辩白龙尾系中国会哨之地,不得混入未定界内”[17]。张之洞则言词诤诤:“大臣谋国,原不为名,但一身之名誉不宜沽,天下之名义不可不惜。此岂我等数人之名,乃国家万年之名!既为威望体面所关,即是有益于我。”[18]他致电邓承修:分茅岭乃古今中越分疆之地,妇孺皆知,不能属法;嘉隆八庄不可归越;白龙尾、江平定属我界,不得丝毫假借。他还授邓机宜:“心内虽急,外示以缓,方能速竣。若敌测我急,(必)更多挟制迁延。”“事至万难之时,如能设法与彼稍转颜面,或易就范。疆土至重,其余皆轻,请裁示。”[19]

正当中越勘界大臣的会谈因具体边界争端而相持不下之际,北京的高级谈判却出现了转机。光绪十三年二月初六日(1887年2月28日),法国公使恭思当向清廷总署表示,希望两国界务速了,以免边界肇衅。请将有争议的江平、白龙尾、黄竹等地暂从缓议,两国勘界大臣,先自钦州以西直至桂省全界彼此不争论之处,一律作速勘画。或有争论不决者,随后由公使与总署再和平酌商。他还电请法国政府给予全权,并将此决定知照了狄隆。法政府同意恭思当的意见,准给予全权,在京商办界务。而此时总署又新得一张法国海部所绘越南地图,标明白龙尾属中国。这样,中国史志与法国海部地图及赫政所藏十年前英、法所绘两张地图相合。由于有了新的证据,并见事有转机,清廷总署及时地将情况电告邓承修,表示“除白龙尾决定无游移外,其江、黄等处,拟于商务中略予通融,为抵换之计”[20]。二月二十二日(3月16日),邓承修与法使狄隆在芒街多次会谈后,狄始同意将分茅岭、十万山、嘉隆河归属中国。二月二十六日(3月20日),双方又经过五个时辰的争辩,狄隆“见我终不能夺”,最后不得不同意将钦界南自嘉隆河,北抵北仑、十万山、分茅岭,西至峒中墟北,两河包络,纵横数百里之地归入中界[21]。三月初五日(3月9日),中法使臣于广西钦州东兴签署《粤越边界勘界节录》,将粤越边界分为四段,其中尚有更正之处,拟定另日再商。至此粤越段陆界初步勘定完毕,准备下一步再会商海岛洋面的划分。

关于海岛洋面的划分问题,早在光绪十二年一月十八日(1886年2月21日)张之洞在致邓承修、李秉衡的电文中便提出来了。该电说:“钦州海面界连越洋处,有九头山孤悬海中,素为海盗逋逃之所……虽称越境,居系华人……查此地狭小荒瘠,去东兴甚近,去海防甚远。海宁府归我,则此山应为华属。”[22]次年三月初六、初七、初九日(1887年3月30日、31日、4月2日),张又三次致电邓承修,请邓在会谈时对“海中诸钜岛皆不必提,只索九头一岛”“大洋一切照旧,不在此内”[23]。同年三月二十四日(4月17日)在致总署的电文中,张又提出“海界只可指明近岸有岛洋面,与岛外大洋无涉”的主张[24]

1887年3月29日《粤越边界勘界节录》画押后,中法使臣便开始了海界岛屿归属的谈判。会谈中,狄隆提出“海寨春阑直南所属之海岛洋面皆应归越南,中国应无异议”。邓答以“我亦电我朝廷竹山直南之海岛洋面俱应归华,法亦不得有异议”[25]。4月1日,狄隆致电广东巡抚,提出九头群岛划归越南的要求。3月31日,双方于东兴举行第十四次会议。狄隆首先提出“安南沿海各岛归安南”。邓对此提出异议,指出:竹山洋面之南的九头山岛(又称狗头山),向为海盗窝聚之所。同治十年,中国政府除派兵剿办外,曾照会越南政府派兵会剿。而该国复称:“下国广安海分原无亚婆、狗头山等名号。”去年两广总督又派冯子材前往该岛捕获贼盗,奏报朝廷在案,是以应将该岛划归中国。海岛谈判未获结果,邓即提出更正陆界问题。

4月8日,双方于芒街举行第十七次会谈。狄隆除重申九头、亚婆两岛归越外,还提出对沥柱岛的主权要求。经会商后,双方达成两条口头协议:(一)由沥柱岛之东界自北向南之直线以西归越,凡各岛之在东京者,应归安南;(二)由北向南直线之东各岛,中国使臣谓属中国[26]。此次会议,中国方面初步同意将九头、亚婆、沥柱等岛划归越南,法国方面则答应把嘉隆八庄之地归中国。邓承修以九头山粤署有案,且津约未及岛界,和江平未定为由,没有画押,而由双方请示解决。他在4月14日给总署的电文中,建议以九头山对换江平[27]。光绪十三年五月初七日(1887年6月27日),邓承修奉旨回京。中法续订界务事宜,由奕劻和法使在北京画押;其设立界碑事宜,照约由地方官会同驻越法员办理。

光绪十三年(1887年)四月,法国公使恭思当与清政府总理衙门在北京就两国勘界大臣于意见不合之处举行会谈。恭思当称:“以商务苟可通融,界务亦可稍让。”[28]提出以白龙尾、江平、黄竹一带地方,以及云南边界前归另议之南丹山以北,西至狗头寨至清水河一带地方,均归中国管辖,以此与商务作抵换,要求在广西龙州和云南蒙自通商。总理衙门同意了恭的意见。张之洞立即陈电反对,他说:“龙州通商,有碍边防,其害甚巨,断不可许。如龙州设埠,镇南关就形同虚设。建议用九头岛对换白龙尾、江平、黄竹。”当即遭到慈禧的严厉训斥:“今与法使约定,龙州、蒙自两处准其通商,势在必行,决无更改。”[29]

1887年6月26日,中国皇帝特派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多罗庆郡王与法国特派全权大臣驻华公使恭思当在北京签订《中法界务专条》(下简称(专条))。关于广东界务,《专条》规定:“现经两国勘界大臣勘定边界之外,芒街以东及东北一带,所有商论未定之处,均归中国管辖。至于海中各岛,照两国勘界大臣所画红线,向南接画此线,正过茶古社东边山头,即以该线为界(茶古社汉文史万注,在芒街以南,竹山西南),该线以东,海中各岛归中国;该线以西,海中九头山(越名格多)及各小岛归越南。若有中国人民犯法逃往九头等山,按照光绪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和约第十七款,由法国地方官查访,严拿交出。”[30]同日,中法使臣于北京签订《中法续议商务专条》,将广西龙州、云南蒙自开为商埠。光绪十三年七月初二日(公元1887年8月20日),法兵撤出白龙尾。

根据《专条》之规定,双方于签约后按图立石,由广东地方官会同驻越法员办理。但《专条》图上所画之界,不过是个大概轮廓情形,而具体立界,难免有参差不合之处。清政府在给张之洞等地方官员的谕令中,指示“此次按约立界,不必存得寸进尺之见,但求不离线界,而于形势轇輵意见不同处所,先行记出,勘完再定,却是从速办法;且有无可以彼此相让之处,亦须勘毕通核,方能定议”[31]

张之洞在接到清政府的电旨后,即饬令下属严守边界,不得逾越;对横模、板兴等地限期查勘完毕;又派钦州知州李受彤、防城知县孙鸿勋迅速查明界图红线内外地名,预备好石料、工匠,做好一切定界立石的准备。

法方会办官员拉巴第、法兰亭于光绪十五年十月(1889年11月)才迟迟来到芒街。十月初九日(11月1日),双方会晤,决定先勘东兴一带河界,再勘陆界,彼此先各绘一图,十四日(11月6日)定议。此后,拉巴第借故一再拖延,要求彼此均可过界绘图。中方答以河界分明,毋庸绘图,并呈报总署。总署电示:“总以界无出入为断,不必执定前见。”[32]光绪十六年闰二月二十五日(1890年4月14日),两国所派立界委员,将1887年6月所订之《北京条约》(即《专条》)辨认完毕,签订《广东越南第一图界约》五条:

(一)从北向南所画之线,正过茶古社东山山头,即照北南线,东各州归中国,西各州及九头山归越南。

(二)边界自竹山起界,系循河自东向西,到东兴、芒街此段作河心为界限,罗浮、东兴等处分别为中国界,帽豸、伍仕、紫京、菉林等要处归春兰社管,又芒街归万春社管,此皆分别为越南地界。

(三)在东兴、芒街到嘉隆北市边界,自西到北,河势弯曲,仍分别中国之那至(又名那芝)、望兴、嘉隆(又名加隆)等处,分别越南之宁阳、万春及滩潘、北市等处。

(四)两国边界河,因后来新起沙洲,相近某国即为某国所管地界。

(五)照1887年3月29日在芒街签订的议约章程,托岭系归越南。经查无托岭。现彼此俱不再查。因条约有南里系归越南。今河界左边中国界内有南里地名。将来办第二图边界时,若中国地名有在越南界内者,亦请照办。

照第一图界约,中国由嘉隆至竹山,法国由北市至狮子岭,各立石碑十号[33]

光绪十六年四月(1890年6月),双方继续会勘所余之边界。按照图约,应从北市江西边枝河尽处约三十里名坑怀处起界。但法方违约,竟以河旁之双罗、北夹、刑宽三小沟向北合成之沟起界,将怀岭、板兴等处包入越南,将中国定想地方改名呈样,意图混侵。中方坚持按约辩论,而法方则一味蛮横纠缠,一再拖延。直至该年十一月初九日(1890年12月20日),法方“自知理穷词屈,乃谓彼如得此险要(指板兴、怀岭)屯兵,兵少费省,愿以河界尾荒山相让”[34]。十一月十七日(12月28日),又“商从嘉隆枝河水沟之坑怀岭起画线,直至丈二,以彼之南云、青龙岭归我,从丈二自图约载明我之板兴并怀岭等处归彼,方易扼守,力请相让”[35]。由于该地地下资源丰富,又系军事要塞之区,我方在此筑台驻守,因此粤督李瀚章和中方立界委员李受彤均以图约难违而严加拒绝[36]

光绪十九年(1893年),法国改派柯麻等接替拉巴第、法兰亭。中、法双方按图约辨认,重开谈判。是年十一月二十二日(1893年12月29日),两国立界委员查明第二段边界,签订《广东越南第二图界约》三条,立界石第十一号至第三十三号。

计粤越边界全长四百里,其中陆界仅五十里,皆系峻岭,其余则以河沟为界。粤督李瀚章在《奏钦州越南界务勘办完竣折附图约及章程》中说:“查明界线,区画分明,不独原勘图约所载分茅岭、板兴、怀岭等处归我,即彼之纵横峒中十里亦全归我。惟披劳地方纵横约三里,各分一半,因系以水为界,不得不然,以符总理衙门所言地势轇輵,彼此相让之意。柯麻不似从前法员之固执,知板兴等为不可争,终得次第立竣。”[37]

中越界务粤越段会谈及勘定立石,从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至光绪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止(1887年1月4日—1893年12月29日),前后历时达七年之久。经过会谈履勘,中国方面收复了广东钦州西面的嘉隆八庄、三不要地、十万山、分茅岭等地,州西南的白龙尾、江平、黄竹、板兴、板典、怀岭等地,在近代的外交史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参加此次界务会谈、勘定的中国大臣邓承修,以及道员王之春、署钦州知州李受彤等功不可没。他们在与法人的谈判中,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坚持原则,坚持斗争,针锋相对,毫不示弱。在谈判桌上,尽管法方气势汹汹,态度蛮横,狡计百出,他们仍从容镇定,有理有据地与之辩论,及时地揭露对方的阴谋贪狡,使对手常常陷入理屈词穷的狼狈境地。而当法方想以武力侵占,使既得土地成为事实,从而进行威胁要挟之时,他们也没有屈服,及时地向清政府汇报,并向法方提出抗议。当法方以“如此相持不了,贵朝廷必归罪邓大人”进行威胁时,邓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办事只论是非,不计利害。”[38]这种威武不能屈的可贵民族精神,在近代外交史上是不多见的。张之洞在评论邓承修时说:“此次界务,公挽救之功已钜”,并向他表示“鼎力钦佩”[39]

邓承修在内外的压力下,仍不屈不挠,坚持原则,坚持斗争,克服困难,尽心尽责,为维护民族的尊严和祖国领土的完整做出了可贵的贡献。由于历史的局限,在外交谈判中,他也做了一定的让步和妥协。但这非其本意,我们当不能苛求于前人。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两广总督张之洞在粤越边界会谈勘定中的作用和功绩。张是中法战争中最坚定的主战派之一。此次中越界务会谈,他又未雨绸缪,在谈判之前,及时上折政府,积极提出建议。他处处从国家领土的完整和边防的安全考虑,在作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并考之志乘舆图后,上疏力陈收回江平、黄竹、分茅岭等地,并提出以四线划分作为会谈的原则,以列举之十证作为会谈的依据。中法会谈前,张连日与邓商议,讨论了谈判桌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对策。当会谈陷入僵局,法方以罢议为词向清政府施加压力时,张指出“此乃无谓恫喝”“彼安能决裂”[40]!当清政府责备邓“切勿固执己见,贻误大局,自干重咎”,催其会办时,他又给邓打气、出主意:“此辨认旧界,不与更正相涉”“此事宜善救,不宜梗阻”[41]。当法派兵占据江平等地时,张致电邓承修和总署,要求法国撤兵,告邓“万不可遽与画押立约”“将江平抽出另议”,白龙尾则“当力争,不能画押”“万万不可许其驻兵”[42]。当总署与法使在北京会商,拟以商务作抵,换取江平、黄竹时,张即指出:“若商务作抵,必致设关在镇南关内,所损更多也。”[43]在海界岛屿的划分中,张亦从国家安全出发,提出争取九头岛归华、大洋一切照旧的意见。此外,他还筹措经费,安顿被法国驱赶归粤的中国难民,在海滩筑堤垦田,发展生产。

总之,在粤越边界的会谈勘定中,张之洞作为与钦差大臣邓承修会办勘界事宜的两广总督,是起了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的。由于他事前即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并和邓紧密磋商对策,在有力的证据面前,加之邓的努力,因而使得谈判取得了较大的成果。此间,清政府曾四次电谕张之洞,斥责他“固执己见”“始终不悟”。但他心地坦然,没有计较个人的得失,仍以国家的安危和民族的利益这个大局来考虑问题。他对邓承修说:“疆土大局所系,洞任守土,公任使命,责备利害,彼此同之,并无区别,不得不竭力筹商。”[44]邓承修在签订界务草约后致电张之洞,说:“界务草约已定,此皆承公指授。”[45]可见其地位与作用。

(原载广州《东南亚研究》1991年第4期)

【注释】

[1]《中法战争》七,第27页。

[2]《中法战争》七,第28页。(www.xing528.com)

[3]《清季外交史料》卷62,第57页。

[4]《中法越南交涉档》六,张之洞奏折,光绪十二年九月初六日。

[5]《德宗实录》卷234,页6,函5。

[6]《中法战争》七,第2页。

[7]法国外交部档案:《论文与资料·亚洲》卷69,张庚祥译,雷如意校。

[8]法国外交部档案:《论文与资料·亚洲》卷62,邹治平译,孙源校。

[9]同上。

[10]邓承修:《中越勘界往来电稿》卷3,第15、17、18页。

[11]法国外交部档案:《论文与资料·亚洲》卷69,张庚祥译,雷如意校。

[12]同上。

[13]同上。

[14]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电报档》。

[15]同上。

[16]《李文忠全书》电稿八,第315页。

[17]邓承修:《中越勘界往来电稿》卷4,第8页。

[18]同上书,第8、9页。

[19]同上。

[20]邓承修:《中越勘界往来电稿》卷4,第15页。

[21]同上书,第26页。

[22]邓承修:《中越勘界往来电稿》卷2,第2页。

[23]邓承修:《中越勘界往来电搞》卷4,第21、22页。

[24]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电报档》。

[25]《中法战争》七,第111页。

[26]《中法越南交涉档》六,第3747页。

[27]《中法战争》七,第111页。

[28]《中外条约汇编》,第90页。

[29]《中法战争》七,第115页。

[30]同上书,第432-433页。

[31]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电报档》。

[32]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电报档》。

[33]《中法战争》七,第450-452页。

[34]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电报档》。

[35]同上。

[36]同上。

[37]《清季外交史料》卷70,第6页。

[38]邓承修:《中越勘界往来电稿》卷3,第819页。

[39]同上书,第18页。

[40]邓承修:《中越勘界往来电稿》卷1。

[41]《张文襄公奏稿》卷一二六,电牍五,第15页。

[42]邓承修:《中越勘界往来电稿》卷3。

[43]邓承修:《中越勘界往来电稿》卷4。

[44]邓承修:《中越勘界往来电稿》卷3。

[45]邓承修:《中越勘界往来电稿》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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