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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界务桂越段会谈及勘定 | 龙永行学术文选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条约第三款规定:自此次订约画押之后起,限六个月期内,应由中法两国各派官员,亲赴中国北圻交界处所,会同勘定边界。对桂越段会勘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法国方面派出总理勘界事务大臣浦理燮及勘定边界官、广东领事师克勤,医官倪思、兵部武官狄塞尔上校、海部武官卜义内中校,于12月23日抵镇南关,与邓承修会晤。次年1月12日、14日、17日,在镇南关、文渊两地,中法开始中越边界桂越段的第一轮会谈。

中越界务桂越段会谈及勘定 | 龙永行学术文选

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1885年6月9日),清政府代表李鸿章与法国驻华公使巴德诺在天津签订《中法越南条约》,从而结束了中法战争。条约第三款规定:自此次订约画押之后起,限六个月期内,应由中法两国各派官员,亲赴中国北圻交界处所,会同勘定边界。倘或于界限难于辨认之处,即于其地设立标记,以明界限之所在。若因立标处所,或因北圻现在之界稍有改正,以期两国公同有益。如彼此意见不合,应各请示于本国。根据条约之规定,清政府于同年七月二十日(8月29日)派出内阁学士周德润为勘界大臣,前往云南,会同云贵总督岑毓英、巡抚张凯嵩办理中越边界滇越段的勘界事宜;派遣胪鸿寺卿邓承修为勘界大臣,前往广西,会同两广总督张之洞、广东巡抚倪文蔚、护理广西巡抚李秉衡办理中越边界桂越段、粤越段的勘界事宜,并着广东督粮道王之春、直隶候补道李兴锐随邓前往办理。清政府在给邓承修的密谕中说:“中越勘界事宜,关系重大,各国地图详略不一,应以会典、通志为主。有谓谅山宜归粤界,此说与新约不甚相符,须费辩论。若于两界之间,留出隙地,作为瓯脱,以免争端,最属相宜。”[1]

邓承修于是年八月一日(9月9日)在京接受慈禧太后的召见和训示后,即前往天津,会晤了北洋大臣李鸿章。后乘招商局轮船,经上海,抵广州,与张之洞、倪文蔚“熟商应办事宜”;并会晤了法国驻穗领事师克勤,拟定先办桂越边界,再议粤越边界。十月二十日(11月26日),邓抵龙州,与护理广西巡抚李秉衡、广西提督苏元春连日晤商,“查看图说,互相考证”,并“随时查询土人,访求将弁,形势较为了悉”。对桂越段会勘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

根据清政府的谕令,邓在与张之洞、李秉衡等会商后,拟订了桂越边界的意见:以谅山河为界,河北的驱驴归中国,河南的谅山归越南,自谅山河以南,东抵船头,西抵郎甲,以北为瓯脱。在地理上,驱驴以北30里为文渊,文渊北再10里为镇南关。文渊两侧有大山,若在山头安炮,飞弹可击至关内之关前隘(关内10公里)。他们认为,若就镇南关设税关通商,则法亦于此设领事,中外之隘,法与我共,将来边防可虞。因此,中方的方针,首先是力争驱驴,驱驴不得,再议文渊,并以此为限[2]。法国方面派出总理勘界事务大臣浦理燮及勘定边界官、广东领事师克勤,医官倪思、兵部武官狄塞尔上校、海部武官卜义内中校,于12月23日抵镇南关,与邓承修会晤。次年1月12日、14日、17日,在镇南关、文渊两地,中法开始中越边界桂越段的第一轮会谈。

会谈一开始,双方便出现了严重的分歧:中方根据条约精神,要求改正北圻现在之界,即以谅山为界,谅山北之驱驴、文渊,以及谅山西北之艽封、艽封北之高平、牧马、保乐等应收归广西,谅山东之禄平、那阳、先安、海宁等亦应划归广东。法方则坚持现在之界只能稍作改正,从而拒绝了中方以谅山为界的提案。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因而第一轮会谈没有取得任何进展。邓承修在给清政府的电文中披露了此次会谈的经过,他说:“初八、初十两日,修等与法使在关门、文渊往来会议。谨遵历奉密寄,并执约内‘北圻边界必要更正,以期两国有益’之语,应以谅山迤西,自艽封、高平省至保乐州,东自禄平、那阳、先安州至海宁府,划归中界。浦以‘稍有’二字,据伊国之义,甚属微少,不过于两边界址略为更改,不能说到谅山及东西如许之地。答以:‘北圻全听贵国保护,更正此区区之地,非稍有而何?’浦云:‘既要更正,是两国交错者都可更正。’答以:‘约内只言北圻现在之界可改正,并未言中国之界亦可改正。据尔说,则直背约矣!’浦又云:‘谅山是北圻内地,不得指为中国边界。’答以:‘约内分明有准定中国边界两处,一在谅山以北字样,是中界原可以谅山为断。’浦又云:‘或因二字,是该有才有,也可有,也可以不有。’答以:‘约内本有,不得说无有。’浦又力持‘稍有’二字,不肯扩充。修等亦坚执‘改正’二字,力为辩论。浦云:‘如此非我等所能做主,必须照约请示本国。”[3]于此第一轮会谈便宣告中止停议。

在中法就桂越边界举行会谈的同时,法国通过中法和约的调停人总税务司赫德对清政府施加压力。赫德在给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节略》中,指责中国“违约”“寻衅”,要求中方“以原界为界”,重开谈判。法国驻华公使戈可当亦以“如果中国再坚持以谅山为界,法方则马上停止勘界谈判”进行威胁。法国外交部也向清政府提出照会,指责中国勘界大臣“故违新约”,表示对中国的要求“断不可允”,法国之所得“永不许弃”。甚至向中国发出了战争的恫吓:“倘有犯占之事,我即力阻,必能较近年尤觉得法。”[4]清政府屈从于法国和赫德的压力,一方面表面上肯定邓承修等“守定‘改正’二字,辩论甚是”,另一方面又担心“彼若借口罢议退去,则衅端终归未了”。要邓承修“相机进退,但属越界之地,其多寡远近,不必过于争执,总以按约束了,勿令借端生衅为主”[5]。1886年2月7日,军机处奉旨命令邓承修:“即日约会法使,先按原界详细勘明,以后稍有改正,再行妥商续办;如今春赶办不及,缓至秋末再勘。所有现议多划之界,均作罢论。云南、广东一律遵旨,按约办理,不得违误。贵大臣接奉此旨,务即懔遵约期,另议先勘原界,切勿再有拘执,致滋歧误,是为至要。”[6]2月12日,再次谕令:广西界务,先勘原界,再议改正。法国驻华公使戈可当获悉他们给清政府的压力收效后,当即对浦理燮表示祝贺,并指示说:“现在李鸿章将再次嘱邓就地勘察边境线。倘他们在这方面前来向你提出要求,你一定要站在最有利的地位上接受他们的要求。我有理由相信,邓在朝廷面前将处于最困难的处境,你绝不能助他摆脱困境。”[7]

国内外的强大压力给勘界大臣邓承修增加了不少困难:是屈从于法人的压力,按上司的命令赶快草率了结会谈勘界呢,还是以国家民族的利益为重,继续与敌在谈判桌上周旋,争取较好的结果呢?邓承修与李秉衡毅然选择了后者。光绪十二年正月十一日(1886年2月14日),他们致电总署,陈先勘原界再商改正有“三难”“二害”:“若先勘原界,百姓必然惊疑,恐遮道攀辕,因而滋事,难一;游勇近攻得保乐、牧马以东,千百为群,道路梗塞,若乘间邀击,法将咎我,别生枝节,难二;原界俱在乱山之中,十不存五,悬岩叠嶂,春瘴渐生,加之淋雨,人马不前,难三。既勘原界,彼必扬去,新界决无可商,岂惟驱驴,即文渊亦不可得。关门失险,战守俱难,害一。文渊已失,谅北无寸地属我,势必胁我关内,通商边营尽落后著。揖盗入门,已弃越地,复失粤地,害二。修、衡等不敢畏难,亦当虑害。”[8]

光绪十二年正月十日(1886年2月13日),中法开始了第二轮边界会谈。浦理燮以清政府的旨谕对邓进行责难,要邓“按约速了”。邓告以约文亦系奉旨,表示若看界而不更正,即断我头亦不能从。正月十三日、十五日(16日、18日),邓派王之春与法方狄塞尔继续会谈。在中方代表的再三坚持下,狄塞尔作了一些让步,答应如先勘原界,可将文渊、海宁、保乐三处划归中国;并亲绘文渊草图一纸,以备查看。十九日(22日)王之春、李兴锐与狄塞尔会谈,进一步提出将牧马、艽封、淇江、先安划归中国,遭到了狄的拒绝。王、李临行之前,邓曾一再叮咛:“牧马以东,土沃可耕,粤民易于安插,必须多争。”[9]李兴锐在谈判中竟擅自轻许东段边界10里给法国。为此,邓恼怒和焦急得彻夜难眠,他担心法人“沿边筑台”,大炮可击至10里之外,而我界便在射程之内。为弥补计,次早即命人以王、李的口气,写信同法方婉商,并故意将“十里”写成“十五里”。李闻讯后,大发雷霆,责修食言,并以告假进行要挟。邓“知其气粗识浅”,“恶其轻躁”,在与之辩论后,更对自己的作为毫不动摇。李越发不满,密电李鸿章,诬告邓承修,后经张之洞调解,才算平息了这起内部的风波。

邓承修同左右的龃龉虽然得到了暂时的平息,然而与法国敌我之间、同清政府上下之间的矛盾却日渐尖锐起来。二十三日(26日),邓与浦在镇南关会谈时,浦竟食言,推翻前议,完全否定了将文渊、海宁、保乐三处划归中国的许诺。第二轮会谈再度陷入僵局。此后,法方故伎重演,把责任完全推给邓承修,并以“罢议”和“打仗”进行威胁。清政府再次屈服于法方压力,严厉电斥邓承修不遵旨速办,说他“执拗任性,罔知大体”;责备李秉衡“同办一事,何以随声附和,于迭次谕旨置若罔闻,任令邓承修肆意径行于此!”要他们“即行知照浦使,先勘原界;倘瘴发赶办不及,亦必勘办一二段,先立文据,余俟秋后再勘。若再托故迟延,始终违误,必当从重治罪”[10]

对于朝廷的责难,邓以病重为词,不能会勘;李则致电总署,进行了申辩:“衡遇事均与邓大臣商妥办理,固不敢偏执,亦万不敢附和……前屡奉密谕,此事关系重大,必应慎之于始,多争一分即多得一分之利益,切勿轻率从事。循绎圣谕,忧愤涕零,既不忍贻君父异日无穷之戚,更不敢辜职守而蹈疏失边防之咎。所以遵旨照约,稍商更正,百计羁縻,冀得稍裨大局。”[11]这一来,使清政府更加怒不可遏,随即电斥邓、李:“饰词规避,始终执拗,殊属大负委任!邓承修、李秉衡着交部严加议处,仍遵前旨,速即履勘;倘再玩延,致误大局,耆英治罪成案具在,试问该大臣等能当此重咎乎!”[12]

在清政府的多次严旨催促下,邓承修、李秉衡被迫放弃了先勘原界的主张,与法使开始了桂越段现界的会勘,从而使过去的努力付之东流。

光绪十二年二月十日(1886年3月15日),邓承修、李秉衡到文渊,会晤浦理燮,商定桂越段从中段镇南关起勘,分东西两路,东至隘店隘,西至水口关止,逐段绘图立约,互押存据。十七日(3月22日),中方代表王之春、李兴锐同法使会勘东界,至由隘,十九日(3月24日)至罗隘,二十三日(3月28日)至那支隘,二十五日(3月31日)至隘店隘,即洗马店,逐段辨志绘图。二十八日(4月3日),李秉衡、王之春、李兴锐在隘店隘与法使书约画押。惟镇南关左之邱契山界未议定,便注明图约。随后,王、李回勘西界,三月五日(4月8日)至巴口,七日至绢村、列仅、平而关。由于春瘴大起,山洪暴发,法使浦理燮、卜内义皆病,不能前勘,所以双方议定,勘至平而关止。三月十日(4月13日),邓承修由水口关折回平而关,与浦理燮书约画押[13]。双方还议定,秋后中历十一月初一日(1886年11月26日)前到达海宁,一起会勘广东越南段的边界。

光绪十三年三月五日(1887年3月29日),邓承修在与法使继续勘定由广西竹山起至各达村桂滇交界处的中越边界后,在广东钦州东兴签订了《粤越勘界节录》[14]

中法大臣按图勘界后签署的中越边界桂越段的协议仅是桂越边界的大概轮廓,并不十分周详,有的地段与实际情形并不相符,这就需要加以更正。可是它没有立即实施,而是在拖了三年以后,才由中法立界委员在建立界碑时加以解决。

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四日(1890年12月15日),中法立界委员(中方为广西太平归顺道梧州府知府向万嵘,法方为法兰亭)于越南峒中会议,根据前次勘界协议,如约立界,彼此并无争论。后绘成广西东路界三图(由吞仓山至隘店隘为第一图,计中尺286里;由隘店隘至南关为第二图,计中尺242里;由南关至平而关为第三图,计中尺76里),共计604华里,凡应立石67处,均于约内详载地名,以便秋后会同立石[15]

次年十二月十四日(1892年1月13日),中法立界委员(中方为广西委办界务太平归顺道蔡希邠,法方为西威仪)于平而关继续勘画广西西路之界。西界由平而关起至各达村止,计约1297华里,分五路进行:由平而关至苛村隘为第一路,计272华里;由苛村隘至弄芘隘为第二路,计293华里;由弄芘隘至陇邦隘之金龟口为第三路,计266华里;由金龟口至魁来山为第四路,计213华里;由魁来山至云南交界之各达村为第五路,计252华里。每路各派委员一人,随带绘生勘画。在勘画中,蔡希邠发现,前次画押全图,因两国使臣均只亲勘东路之界,而西路则未亲历,以致隘卡多有漏错。如金龙峒七隘,即在漏画之中。金龙峒七隘(埂荡、凌檠、哽疾、埂吉、哽重、岗、孔村),本为广西太平府安平土州地,嘉庆末年,地方荒乱,人民逃亡,田土荒芜,越南遂乘机侵占;金龙峒之里板、陇保、板孔三村,为安平土州官李秉圭当与越南,匿不以闻,而钱、粮仍交中国政府。光绪九年(1883年),游勇盘踞三村,广西督办苏元春将游勇驱逐,在此建筑炮台三座,并留一营兵驻守。居民恃以安堵,照旧输粮。此间,苏元春得悉金龙峒七隘三村的原委后,当即饬令李秉圭行文越南,赎回旧壤。越政府同意清退,并立印文地图为据。光绪十二年(1886年),邓承修与法使会勘时,邓按图定界,未悉金龙峒三村之历史状况,将其划在界外,而金龙峒七隘则遗漏没有议及。光绪十七年十二月(1892年1月),蔡希邠与西威仪定界时,西云:“越南有地一块,深得贵国保护”,意指越南退还给中国金龙峒的七隘三村。蔡希邠洞悉其奸,恐有争论,遂将越南政府清还的印文地图抄绘一份,禀请广西巡抚转咨总署在案。光绪十八年正月二十三日(1892年2月21日),中法委员勘至金龙峒时,“各村之民闻法人欲争,唯恐属越,扶老携幼,一路焚香环跪于蔡道舆前,咸称我等皆中国苍生,幸登衽席,若复沦于异域,情愿就死。言未毕,而哭声震野,遣之不去。西威仪见此民心甚固,乃商蔡道将内外界分作两线,均绘入图,请因总理衙门会其驻京公使裁夺”[16]。后来,总理衙门在与法国公使议定时,将金龙峒七隘收归中国,将里板、陇保、板孔三村划归越南[17]

在光绪十七年(1892年)至十八年(1893年)的中法复勘定界中,桂越全线共查出遗漏的隘40个,卡15个;错的隘2个,卡5个。后来在绘图立石时,经双方同意,分别作了补入和更正。

光绪二十年五月十六日(公元1894年6月19日),中国勘界委员、督办广西界务官蔡希邠与法国勘界委员、督办界务五画官格依哥厘等,在龙州道署签订了《中法桂越界约》。《中法桂越界约》将中越边界桂越段划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分由平而关第一路界碑至吞仓山第六十七号界碑,共立石67块;西部分由平而关第一号界碑至各达村第一百四十号界碑,共立石140块。东西两段,共立界碑207块。至此,中越界务(桂越段)的会勘、划定便全部结束。

在中越界务桂越段的会谈勘定中,中法双方对东西两段的分歧不大,虽然也出现不少漏划、错划之处,但后来都得到补正。唯中路部分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即以原界或现界划线的问题。中越是唇齿相依的邻邦,地理上山水相连,两国边民不少跨境而居,而历史上又是传统的宗藩关系,因此,中越之间在中法战争前并没形成严格的边界。中法战争前,中越两国基本上友好相处,即使在个别的地方,越南上层纵容下面侵占了中国的土地,中国皇帝也因“天子守在四夷”而不与计较,甚至为了表现“泱泱大国”的风度,不惜加以馈赠,以示笼络。中法战争后,越南沦为法国的殖民地,中国的西南边疆直接受到帝国主义的威胁,作为边防安全考虑,收复过去的中国领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在昔为辅车相依,在今为卧榻之侧”“越为中国外藩,要地归藩,原系守在四夷之义,不必拘定撤回。现在越几不能自存,何能为我守险?”[18]这些见解,是封疆大吏们针对实际情况而得出的清醒认识。

会办桂越界务的勘界大臣邓承修,以及两广总督张之洞、广西巡抚李秉衡、广西提督苏元春等,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与利益,坚持以原界作为谈判的基础,在会谈中与法方展开了激烈的斗争,甚至在遭到法方的恫吓、威胁和清政府的多次警告的压力后,仍然坚持原则,没有妥协,继续同谈判对手进行斡旋,这种精神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他们这种不计自己的私利、将个人的得失置之度外的行为,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忠君”二字,而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爱国主义精神的体现。张之洞在勘界之始就上折说:“查此次勘定中越边界,为以后边防枢纽,关系甚巨;至此次分画之疆域,即为他日战守之要害。”[19]邓承修在与法使辩论中,唇枪舌剑,针锋相对,毫不示弱;当遇到内外的强大压力时,他仍坚定地表示:“若看界而不更正,即断我头亦不能从!”[20]为此,他“日来饮食减少,夜不能寐,病不敢言”[21]。其所以如此者,“境壤至微,所关甚大,鄙怀迂执,不敢迁就”[22]。这正是从国家安危、民族利益这个大前提出发来考虑问题的。当然,最后在清政府要将他“交部严加议处”的时候,他不敢再坚持原议,也无力再顶撞上司了,只好遵旨照“现界”会勘。他在前面的会谈中,不怕洋人,不怕“触犯龙颜”的精神是令人钦敬的,而最后不能实现自己的正确主张,被迫“就范”,这也是历史的局限和阶级的局限性所致,是我们今人不能苛求于前人的。

至于以慈禧为代表的清政府,就其本意,何尝不想趁划界之机,多得一些地方。光绪十一年十月十一日(1885年11月17日)的上谕就指示勘界大臣:“当详度地势,设法辩论,多争一分即多得一分之利益,切勿轻率从事。”[23]她还同意邓承修、张之洞等人的奏议,在勘界中,应以会典、通志及所载图说为主;指示邓承修“有谓谅山宜归粤界,此说与新约不甚相符,须费辩论。若于两界之间,留出隙地,作为瓯脱,以免争端,最属相宜”[24]。因此,她同意以谅山为界,或退而以谅山和关前文渊之地作为瓯脱的主张。但是,后来看到法国方面态度强硬,并在法国和英人赫德的压力下,清政府屈服了、后退了,同意以所谓的“现界”来划界,这样就使中国失去了关前的大片土地。清政府的这种决定,是与当时面临的国内严重的阶级矛盾、想迅速结束中法纠纷、以求得暂时的和平的想法分不开的。同时也与清廷在镇南关、临洮大捷后“乘胜收兵”,以期早日结束中法战争的策略是一致的。总的来说,清政府在面临国内外的严重局势下,不得不用一定的妥协退让来结束战争,以求得和平和国内局势的稳定。在中越划界的谈判桌上也是体现了这个策略的。这种策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一定的现实性和合理性,如果简单地指责为“卖国”,恐怕也不完全是科学的态度。

(原载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报告》1992年第1~2期)

【注释】

[1]《中法战争》七,第22页。(www.xing528.com)

[2]《张文襄公奏稿》卷10,第21-22页。

[3]《中法战争》七,第31-32页。

[4]同上书,第39页。

[5]同上书,第32页。

[6]同上书,第40页。

[7]法国外交部档案:《论文与资料·亚洲》卷69,顾树鑫译。

[8]邓承修:《中越勘界往来电稿》卷2,第1页。

[9]同上书,第4页。

[10]《中法战争》七,第45-50页。

[11]同上。

[12]同上书,第50页。

[13]勘界文件见《中外旧约章汇编》,第474-477页。

[14]见《中外旧约章汇编》,第507-510页。

[15]法国档案馆海外部档案:《印度支那》,第155页。

[16]《中法越南交涉档》六,第3903、4016页。

[17]同上书,第3903、4016页。

[18]《中法战争》七,第5-11页。

[19]《中法战争》七,第5-11页。

[20]《邓承修勘界资料汇编》,第32页。

[21]邓承修:《中越勘界往来电稿》,卷2,第4-5页。

[22]《中法战争》七,第95页。

[23]同上书,第13页。

[24]同上书,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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