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的财政税收主要就是征收粮食,称为“纳皇粮”;各级官吏的薪酬称为“俸禄”,就是“俸料钱”和“禄米”的合称;军人的薪酬称为“粮饷”,其实也就是“口粮”和“军饷”的合称。“皇粮”征集之后,需要输送到适当的地方储存,这就是所谓“仓储”。仓储制度肇始于春秋,盛行于西汉,完备于隋唐。《管子》曾有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1536〕《汉书》又进一步阐发为:“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1537〕可见“仓储”之备确实十分重要。要实现“仓储”,就必须沟通“皇粮”的运输线,诚如《元史》所言,漕运是“国计者大矣”〔1538〕。
先秦时期的运输方式主要是车载、马驮、人扛的陆运。这种运输方式效率低,耗费大,故有“百里不贩樵(柴),千里不贩籴(dí)(买粮)”〔1539〕之说。秦代初年,出于北伐匈奴的需要,“皇粮”的运输路线主要是从关东输送到上郡(陕西榆林市榆阳区),运输方式既有黄河的水运,也有人力、畜力的陆运;后来秦军转攻岭南(广西、广东),又刻意开凿“灵渠”,利用长江、湘江、漓江、珠江的水运之便。汉代初年,“皇粮”主要是从关中输送到荥(xíng)阳(郑州市荥阳市)前线,是刘邦赢得楚汉战争胜利的重要保障;汉高祖定都长安(西安市长安区)之后,“皇粮”从关东输送到关中,运费几乎是“皇粮”价值的10倍。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汉武帝刘彻开始大规模北伐匈奴,“皇粮”的输送量成倍增加,于是下令开凿“漕渠”,并设置“护漕都尉”,运输效率有所提高,运费随之下降。此后逐渐形成“漕粮”转运制度,史称“漕运”。据《汉书》记载,汉武帝时期,“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约12万吨〔1540〕)以给京师,用卒六万人”〔1541〕,可见西汉的“漕运”已经初具规模。东汉光武帝刘秀定都洛阳(洛阳市老城区)后,“漕运”回避了“砥柱(三门峡)”的风险,运费有所降低,随即撤销“护漕都尉”。隋唐时期,进一步构建运河体系,改革“漕运”制度,改良漕船船型,“漕运”的目的地虽然重新回到关中,但运费却持续下降。宋代先后建都汴京(河南开封市城区)、临安(杭州市西湖区),仰赖江南的运河渠道,每年的“漕粮”输送多达600万石(约47.59万吨),但运费却比较低廉。元代改用“漕粮海运”,每年输送到大都(北京市城区)的“漕粮”虽然只有300万石(约21.96万吨),但是费用不低,最终促成了大运河北段的改建。
明代初年,“太祖都金陵(南京),四方贡赋,由江以达京师,道近而易。自成祖迁燕(北京),道里辽远,法凡三变。初支运,次兑运、支运相参,至支运悉变为长运而制定”〔1542〕。这就是说,明太祖朱元璋建都南京之时,可以利用长江水运保障供给,不存在“漕运”困难。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迁都北京之后,由于路途遥远,“漕运”又成为重大的政治课题,其体制变化有三,即初期的“支运”,随后的“支运”加“兑运”,最后演变为“长运”。所谓“支运”,就是由纳税人直接将“皇粮”运送到淮安府(江苏淮安市楚州区)、徐州(江苏徐州市鼓楼区)、临清州(山东聊城市临清市)、德州(山东德州市德城区)等处官仓入库,由官军转运到通州(北京市通州区)。所谓“兑运”,就是纳税人就近将“皇粮”运送到瓜州(江苏扬州市邗江区瓜州镇)、楚州(江苏淮安市楚州区),然后兑付给官军转运,由纳税人承担相应的转运费。所谓“长运”,又称为“改兑”,就是由官军负责“漕粮”的全程运输,按行程远近加征17%—80%的运费。
明代“皇粮”的征收总额为2 950万石(约211.27万吨)。其中1 200万石(约85.94万吨)用于地方财政支出,约占40.7%;800万石(约57.293万吨)用于边防军粮,约占27.1%;950万石(68.035万吨)用于中央政府的开支,约占32.2%〔1543〕。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出于北伐的军事需要,“命浙江、江西及苏州等九府,运粮三百万石于汴梁(河南开封市城区)。已而大将军徐达令忻(山西忻州市忻府区)、崞(guō)(山西忻州市原平市崞阳镇)、代(山西忻州市代县)、坚(山西忻州市繁峙县)、台(山西忻州市五台县)五州运粮大同(山西大同市城区)。中书省符下山东行省,募水工发莱州(山东烟台市莱州市)洋海仓饷永平卫(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其后海运饷北平、辽东(辽宁辽阳市老城区)为定制”〔1544〕。这就是说,明代初年,出于北伐蒙元的军事需要,也曾经通过沿海航线输送部分“皇粮”,以保障北京及山海关前线的军需。
永乐元年(1403年),“始用淮船受三百石(约31吨〔1545〕)以上者,道淮及沙河抵陈州(河南周口市淮阳县)颍岐口跌坡,别以巨舟入黄河抵八柳树(河南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车运赴卫河输北平,与海运相参。时驾数临幸,百费仰给,不止饷边也。淮、海运道凡二,而临清(山东聊城市临清市)仓储河南、山东粟,亦以输北平,合而计之为三运。惟海运用官军,其余则皆民运云”〔1546〕。这就是说,明成祖的“漕运”有3条运输路线,合称为“三运”。其一是经过淮南运河输送到陈州(河南周口市淮阳县),然后通过黄河输送到八柳树(河南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随即用车载转入卫河输送到北京;其二是通过海运输送到永平卫(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或经过天津卫转运到北京;其三是利用御河(南运河)水道,从临清(山东聊城市临清市)输送山东、河南的“皇粮”到北京。
永乐四年(1406年),“成祖命平江伯陈瑄督转运,一仍由海,而一则浮淮入河,至阳武,陆挽百七十里抵卫辉,浮于卫(河),所谓陆海兼运者也。海运多险,陆挽亦艰”〔1547〕。这就是说,明成祖苦于海运的风险,决计开辟“漕运”路线,但始终无法回避从阳武(河南新乡市原阳县)到卫辉(河南新乡市卫辉市)之间的陆路转运。其间虽然只有70里陆运行程,但却是一处十分艰难的“瓶颈”。永乐九年(1411年)二月,明成祖朱棣开始疏浚“会通河”。所谓“会通河”,又称为“鲁运河”,是元代大运河的关键河段,其北始于会通镇(山东聊城市临清市),南达于济宁(山东济宁市任城区),长约385里,可以连通“南四湖(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经过台庄(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通往徐州(徐州市鼓楼区)。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因黄河泛滥,“会通河”被冲毁。明成祖朱棣执政之后,下令疏浚“会通河”,其目的显然是为迁都北京创造条件,却也不失为保障“漕粮”运输的长远之计。但是要实现整个漕运路线的畅通,工程十分浩大,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幸好有明宣宗朱瞻基、明英宗朱祁镇、明代宗朱祁钰等几代人的努力,最终才大功告成,“自是漕运直达通州(北京市通州区),而海陆运俱废”〔1548〕。
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漕粮的需求倍增,“转漕东南,水陆兼,仍元人之旧,参用海运”〔1549〕。此时元代郭守敬开掘的“通惠河”水源逐渐枯竭,通航困难日益严重。明王朝只好设立通州粮仓,然后用车马转运到北京。正统十四年(1449年),北元也先部骑兵3万余人发起“土木堡之战”,明军主力20余万人被歼灭,明英宗朱祁镇被俘,北京城陷入围困,仓促之间通州的存粮难以转运到北京。情急之中,受命监国的郕(chéng)王朱祁钰采纳于谦的意见,下令预支9个月的俸禄,以及半年的粮饷,要求自行到通州粮仓领取,同时命顺天府征集500辆大车投入抢运。于是从北京到通州的道路顿时车水马龙、络绎不绝。但是,历经半个月的昼夜抢运,仍然未能运完存粮,最后只好放火烧仓,以免资敌。
景泰二年(1451年),江南漕船已经可以直达通州(北京市通州区),明代宗朱祁钰随即设置“漕运总督”,其职务全称是“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驻节于淮安府(江苏淮安市楚州区),主要职能就是督促保障“漕运”,并兼管沿途政务及河道维护。成化七年(1471年)十月,明宪宗朱见深又任命刑部左侍郎王恕“总理河道”,驻节于济宁(山东济宁市任城区),主持“漕运”北线及黄河的治理维护。此后“漕运”就分为南北两段,分别由“河道总督”和“漕运总督”实施管理,形成直属于朝廷的独立军事系统,管辖有124个“卫所”,“定船万一千七百七十,官军十二万人”〔1550〕。“初,运粮京师,未有定额。成化八年(1472年)始定四百万石(约28.646万吨),自后以为常。北粮七十五万五千六百石(约5.41万吨),南粮三百二十四万四千四百石(23.235万吨),其内兑运者三百三十万石(23.63万吨),由支运改兑者七十万石(5.013万吨)”〔1551〕,可见明代的“漕运”规模显然已经超过元代。明代的首任“漕运总督”,就是带头打死王振余党马顺而“名震天下”〔1552〕的“给事中”王竑;末任“漕运总督”,就是名垂千古的民族英雄史可法。
嘉靖七年(1528年)初,巡仓御史吴仲上书建议疏浚“通惠河”,并提出具体方案。吴仲的意见得到内阁首辅杨廷和及内阁大学士张璁等人的支持,嘉靖帝朱厚熜随即命吴仲主持疏浚“通惠河”。吴仲利用元代遗留的水闸、水关,尽可能节省水源,减少工程作业,很快就疏浚50公里水道。当年六月,“通惠河”重新恢复通航,“岁省车赀(zī)费二十余万”〔1553〕。嘉靖帝非常高兴,立即任命吴仲为处州知府,并将吴仲编写的《通惠河志》采入《会典》,通州民众也为吴仲修建生祠。此后每年约有1.2万艘漕船直接驶入北京,清明节前后的漕船春祭逐渐演变为“开漕节”,成为通州的盛大传统节日。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五月,恒雨。漕河泛溢,溃济宁及淮河诸堤岸”〔1554〕,漕运受阻。河道总督舒应龙疏通彭河水道进入泇河,以排泄积水,于是形成“韩庄新河”,将微山湖与“泇河”连通。“泇河”是泗水的支流,发源于鲁南山区,与薛河、彭河合流后汇入沂水,南向到邳州(江苏徐州市邳州市)流入骆马湖。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黄河决堤,漕运再次受阻。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河道总督刘东星受命再次疏浚“泇河”。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泇河”疏浚工程竣工,形成长约130公里的“漕运”新渠道。从此“尽避黄河之险”〔1555〕,“运道由此大通”〔1556〕。
【注释】
〔1536〕见谢浩范、朱迎平《管子全译》第1篇第1页《牧民》。
〔1537〕见班固《汉书》第24卷上第1130页《食货志四上》。
〔1538〕见宋濂《元史》第97卷第2481页《食货志五·海运》。
〔1540〕根据《中国历代度量衡量值表》,1石120斤。西汉1斤约250克,宋代1斤约661克,元代1斤约610克,明代1斤约596.8克。
〔1541〕见班固《汉书》第24卷上第1141页《食货志四上》。(www.xing528.com)
〔1542〕见张廷玉《明史》第79卷第1915页《食货志三》。
〔1543〕见黄仁宇《明代的漕运》(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4章第66页《漕粮运输》。
〔1544〕见张廷玉《明史》第79卷第1915页《食货志三》。
〔1545〕根据《中国历代度量衡量值表》,明代1石容积约100升,1升约1 035毫升。
〔1546〕见张廷玉《明史》第79卷第1916页《食货志三》。
〔1547〕见张廷玉《明史》第85卷第2080页《河渠志三》。
〔1548〕见张廷玉《明史》第85卷第2082页《河渠志三》。
〔1549〕见张廷玉《明史》第85卷第2077页《河渠志三》。
〔1550〕见张廷玉《明史》第79卷第1921页《食货志三》。
〔1551〕见张廷玉《明史》第79卷第1918页《食货志三》。
〔1552〕见张廷玉《明史》第177卷第4706页《王竑传》。
〔1553〕见白寿彝《中国交通史》第2章第166页《元明清之河渠与道路》。
〔1554〕见张廷玉《明史》第85卷第2096页《河渠志三》。
〔1555〕见张廷玉《明史》第85卷第2097页《河渠志三》。
〔1556〕见张廷玉《明史》第85卷第2097页《河渠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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