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建国之初,贵州大部分地区还隶属于“四川布政使司”。当时的四川省管辖有成都府(成都市城区)、重庆府(重庆市渝中区)、顺庆府(四川南充市顺庆区)、保宁府(四川南充市阆中市)、夔州府(重庆市奉节县)、嘉定府(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广元府(四川广元市利州区)、潼川府(四川绵阳市三台县),以及雅州直隶州(四川雅安市雨城区)。后来又陆续增设叙州府(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播州宣慰司(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贵州宣慰司(贵阳市城区)、泸州直隶州(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天全六番招讨司(四川雅安市天全县)、永宁宣抚司(四川泸州市叙永县)、金筑安抚司(贵州黔南州长顺县)、黎州安抚司(四川雅安市汉源县)、眉州直隶州(四川眉山市东坡区)、芒部府(云南昭通市镇雄县芒部镇)、乌蒙府(云南昭通市昭阳区)、乌撒府(贵州毕节地区威宁县)、东川府(云南曲靖市会泽县)、普定府(贵州安顺市普定县)、会川府(四川凉山州会理县)、德昌府(四川凉山州德昌县)、建昌府(四川凉山州西昌市)、平茶洞长官司(重庆市秀山县)、溶溪芝麻子坪洞长官司(重庆市酉阳县)、镇宁直隶州(贵州安顺市镇宁县)、安顺直隶州(贵州安顺市西秀区)、永宁直隶州(四川泸州市叙永县)。直到永乐十一年二月初二日(1413年3月3日),明成祖设置“贵州布政使司”,才正式确立贵州省的管辖范围。
洪武四年(1371年)七月,明太祖命傅友德、汤和、廖永忠等部击灭大夏国,平定四川。此时思州(贵州铜仁地区沿河县)宣慰使田仁厚、思南(贵州铜仁地区思南县)宣慰使田仁智、贵州(贵阳市)宣抚使霭翠已经归顺明王朝。当年十二月,朱元璋“置永宁(四川泸州市叙永县)、贵州(贵阳市花溪区)二卫”〔1524〕。洪武五年(1372年)正月,朱元璋命“待制王祎(yī)使云南,诏谕元梁王把匝剌瓦尔密”〔1525〕,结果被北元梁王杀死。朱元璋随即命“都指挥使马晔城贵州”〔1526〕。洪武六年(1373年),“诏霭翠位各宣慰之上。霭翠每年贡方物与马,帝赐锦绮钞币有加”〔1527〕。这位被朱元璋列为“各宣慰之上”的霭翠,就是当年“从诸葛亮南征有功”〔1528〕被封为“罗甸国王”济火的后裔,已经传袭56代。洪武八年(1375年),“复遣湖广行省参政吴云往,中途为梁(王)使所害”〔1529〕。于是朱元璋决定以武力消灭割据云南的北元梁王,随即疏通贵州的交通线,输送大量粮草军备到四川。当时从四川通往云南的道路,主要有3条:其一是从叙州府(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南下,经过乌蒙府(云南昭通市昭阳区),直到东川府(云南曲靖市会泽县),即汉代的“五尺道”,也就是“南方丝绸之路”的东线;其二是从成都府(成都市城区)南下,经过雅州(四川雅安市雨城区),直到昆明县(昆明市五华区),即汉代的“牦牛道”、“灵关道”,也就是“南方丝绸之路”的西线;其三是经过“巴鄨(bì)干线”,从重庆府(重庆市渝中区)南下到播州(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然后沿“夜郎道”西行到乌蒙府(云南昭通市昭阳区),与“五尺道”会合后通往东川府(云南曲靖市会泽县)。
洪武十四年(1381年)九月,朱元璋命“傅友德为征南将军,蓝玉、沐英为左、右副将军,帅征支(云)南”〔1530〕。九月二十六日(10月14日),明军沐英部5万余人,从永宁州(四川泸州市叙永县)南下,直趋乌撒(贵州毕节地区威宁县);明军主力傅友德、蓝玉部25万余人从辰州(湖南怀化市沅陵县)、沅州(湖南怀化市洪江市),直趋普定(贵州安顺市普定县)。此时元军主力达里麻部10余万人已经布防曲靖(云南曲靖市麒麟区)。十二月十八日(1382年1月2日),“傅友德大败元兵于白石江,遂下曲靖。壬申(1月6日),元梁王把匝剌瓦尔密走普宁(昆明市晋宁县)自杀”〔1531〕。十二月二十三日(1月7日),元军右丞观音保投降,明军蓝玉部即乘胜攻占中庆府(昆明市五华区)。洪武十五年闰二月二十三日(1382年4月7日),明军蓝玉、沐英部攻占大理(云南大理州大理市),攻占云南全境。此后朱元璋命沐英留守云南,同时设置“云南布政使司”,管辖云南府(昆明市五华区)等53个府,及武定军民府(云南楚雄州武定县)、云龙甸军民府(云南大理市云龙县)、平缅宣慰司(云南德宏州陇川县),先后移民120余万人开发云南。
洪武十六年(1383年),“贵州宣慰司同知”宋钦病死,职务由其妻刘淑贞代领;不久“贵州宣慰使”霭翠也病死,职务由其妻奢香代领。奢香其人,生于至正十八年(1358年),是“蔺州(四川泸州市古蔺县)宣抚使”之女,也是彝族人,14岁嫁与霭翠为妻,此时年仅25岁,但已是一位深明大义的彝族女首领,当年霭翠率先归顺明王朝,就出于她的主张。《明史》记载:“都督马晔欲尽灭诸罗,代以流官,故以事挞(奢)香,激为兵端。诸罗果怒,欲反。刘淑贞闻止之,为走酝京师。帝(朱元璋)既召问,命(刘)淑贞归,招(奢)香,赐以绮钞。十七年(1384年),奢香率所属来朝,并诉(马)晔激变状,且愿效力开西鄙,世世保境。帝(朱元璋)悦,赐(奢)香锦绮、珠翠、如竟冠、金环、袭衣(全套礼服),而召(马)晔还,罪之。”〔1532〕这就是说,当时的贵州都指挥使(省军区司令)马晔见云南大局已定,就想乘机消灭贵州的彝族土司政权,改设为“流官”。于是借故逮捕奢香,施以裸衣鞭刑。彝族各部果然被激怒,准备反击。“贵州宣慰司同知”宋钦的遗孀刘淑贞出面制止,并奔走南京反映情况,受到朱元璋的亲自接待。朱元璋命刘淑贞安抚奢香,并要求奢香本人亲自到南京申述。奢香到南京陈述了事件经过,表示愿意为开发西部边陲出力,世代保境安民。朱元璋很高兴,赏赐给奢香大量衣物珠宝,并召回马晔治罪。奢香回到贵州之后,立即兑现她的承诺,“遂开偏桥、水东,以达乌蒙、乌撒及容山、草塘诸境,立龙场九驿”〔1533〕。与此同时,刘淑贞也主持修建了“水东驿道”。“水东驿道”从龙场(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镇)东向,经过扎佐(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养牛圈(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杨黄寨(贵阳市开阳县)、马场(贵阳市开阳县马场镇)、则溪(贵阳市开阳县宅吉乡)、草塘(贵州黔南州瓮安县),直到播州(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行程约150公里,可以直接通往重庆府(重庆市渝中区)。所谓“龙场九驿”,也就是“水西驿道”,设有9个驿站,即龙场驿(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镇)、六广驿(贵阳市修文县六广镇)、谷里驿(贵州毕节地区黔西县谷里镇)、水西驿(贵州毕节地区黔西县)、奢香驿(贵州毕节地区黔西县林泉镇)、金鸡驿(贵州毕节地区大方县黄泥塘镇)、阁雅驿(贵州毕节地区大方县羊场镇)、归化驿(贵州毕节地区大方县双山镇)、毕节驿(贵州毕节地区毕节市),行程约280公里。后人为纪念奢香的功绩,统称“龙场九驿”为“奢香驿”。其中“阁雅驿”附近的驿道至今保存比较完整,被列为贵州省文物保护单位。据史志记载,奢香修建“龙场九驿”时,沿途修建有10座桥梁,被誉为“水西十桥”。其存名于世者有6座,即“蜈蚣桥”、“秀水桥”、“麦稼桥”、“头铺桥”、“李五桥”、“龙场桥”。其中位于贵阳市修文县洒坪乡的“蜈蚣桥”,是一座3孔连跨的石拱桥,长60余米、高10米、宽10米,至今完好无损,1982年被列为贵州省文物保护单位。奢香的后裔安国亨后来又续建“水西后十桥”,存名于世者有9座,即“龙源桥”、“乌庆桥”、“乌西桥”、“大渡桥”、“西溪桥”、“阁鸦桥”、“老场桥”、“土射桥”、“永定桥”。其中位于毕节地区黔西县锦星乡的“大渡桥”又名“奢香桥”,是一座6孔连跨的石拱桥,桥长66.6米,宽6.6米,高13.3米,一直使用到2004年修建洪家渡水库之后才被废弃淹没。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奢香送儿子阿期陇到南京国子监学习,被朱元璋赐姓“安”。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奢香延聘汉族文人开办“贵州宣慰司儒学”,首创贵州办学的先例,促进了贵州民族文化的发展。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奢香不幸病逝,享年仅38岁。“朝廷遣使祭之”〔1534〕,赐谥“顺德夫人”,葬于毕节地区大方县云龙山南麓。顺治十四年(1657年),吴三桂率军入黔,奢香墓被毁。道光十三年(1833年),奢香后裔重新修复其墓园。1964年,奢香墓被列为贵州省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奢香墓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奢香墓园占地约30亩,墓碑高3.6米,宽1.45米,碑文以彝、汉文字书写“明顺德夫人摄贵州宣慰使奢香墓”14字;墓碑背面镌刻《奢香夫人赞》五言诗,共248字。
《明史》记载:“正德元年(1506年)冬,刘瑾逮南京给事中御史戴铣等二十余人。(王)守仁抗章救,(刘)瑾怒,廷杖四十,谪贵州龙场驿丞。龙场万山丛薄,苗、僚杂居。(王)守仁因俗化导,夷人喜,相率伐木为屋,以栖(王)守仁。”〔1535〕这就是说,明代最著名的思想家王阳明先生,因上书反对“明代四凶”之一的宦官刘瑾,曾被贬任为“龙场驿丞”。王阳明将进步的文化思想带到贵州山区,苗彝民众争先恐后地伐木筑屋,为他提供居住。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被诛后,王阳明调任庐陵县(江西吉安市吉安县)知事,后来历任南太仆寺少卿、右佥都御史、南赣巡抚、南京兵部尚书等职。王阳明久历官场,却潜心著书立学,终于成为一代哲人。尤其是贬任“龙场驿丞”的5年间,王阳明与彝族民众鱼水相依,使他的思想获得飞跃发展,史称“龙场悟道”。时至今日,位于贵阳市修文县龙岗山的一处溶洞,因当年王阳明曾蛰居于此讲学,被誉为“阳明洞”,受到后人长达500余年的顶礼膜拜。1938年11月至1941年5月,爱国名将张学良先生曾在此被关押约两年半时间。
【注释】
〔1524〕见谈迁《国榷》第4卷第458页《洪武四年》。
〔1525〕见张廷玉《明史》第2卷第26页《太祖本纪二》。
〔1526〕见谈迁《国榷》第5卷第478页《洪武五年》。(www.xing528.com)
〔1527〕见张廷玉《明史》第316卷第8169页《贵州土司》。
〔1528〕见张廷玉《明史》第316卷第8169页《贵州土司》。
〔1529〕见张廷玉《明史》第313卷第8064页《云南土司一》。
〔1530〕见张廷玉《明史》第2卷第36页《太祖本纪二》。
〔1531〕见张廷玉《明史》第2卷第36页《太祖本纪二》。
〔1532〕见张廷玉《明史》第316卷第8169页《贵州土司》。
〔1533〕见张廷玉《明史》第316卷第8169页《贵州土司》。
〔1534〕见张廷玉《明史》第316卷第8170页《贵州土司》。
〔1535〕见张廷玉《明史》第195卷第5160页《王守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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