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不仅重视交通建设,而且特别重视交通整体规划及道路资源的开发利用。朱元璋认为“驿传所以传命而达四方之政,故虽殊方绝域不可无矣”〔1508〕。洪武元年正月初四日(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即位称帝;正月二十九日(2月17日),朱元璋就下令整顿恢复全国各地的邮驿,明确规定邮驿的任务就是“专在递送使客,飞报军务,转运军需等物”〔1509〕。洪武七年(1374年)八月,朱元璋要求兵部考察并改革邮驿制度。洪武十六年(1383年)六月,朱元璋下令收集全国各地的道路里程、邮驿设置、山川形势、关津亭堠、舟车漕运、物产仓储等交通资料,准备编纂成书。洪武二十七年九月二十三日(1394年10月18日),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交通大典终于刊印出版,朱元璋亲自题名为《寰宇通衢书》。据《寰宇通衢书》记载,当时从南京到辽东(辽宁辽阳市老城区)的行程是3 944里,到松番卫(四川阿坝州松潘县)的行程是5 560里,到金齿州(云南保山市辖隆阳区)的行程是6 444里,到岩州(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行程是6655里,到漳州府(福建漳州市)的行程是3 525里,到大宁卫(内蒙赤峰市宁城县)的行程是4 425里,到甘肃的行程是6 720里。当时全国南北纵向驿路约1.09万里,东西横向驿路约1.175万里。按照明代1里为300步,1步为5尺,1尺约32厘米计算,明代1里约480米。据马楚坚先生研究,明代初期“所建驿站超过2 018处。永乐十九年(1421年)成祖迁都北京,随之形成以北京为中枢的邮递网络,驿站数量因政治安定而大减,计有1 289处”〔1510〕。
明代的邮驿,由兵部车驾清吏司掌管,车驾清吏司设有郎中(正5品)1人、员外郎(从5品)1人、主事(正6品)2人,其职责是“掌卤簿、仪仗、禁卫、驿传、厩牧之事”〔1511〕。车驾清吏司下设6科:都吏科负责驿船的配置及总库管理;递发科负责驿传通行证件的收发及稽查;马政科负责驿马的配置;会同科负责会同馆的管理;力士科负责京师各城门、各衙门及各陵卫的警卫;草场科负责管理各直属草料场。与邮驿相关的另一个主管部门是“通政使司”,设有通政使(正3品)1人、右通政(正4品)1人、右参议(正五品)1人,其职责就是“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1512〕,也就是公文收发、督办等秘书事务。据《明会典》记载,“自京师达于四方,设有驿传。在京曰会同馆、在外曰水马驿、并递运所,以便公差人员往来。其间有军情重务、必给符验以防诈伪。至于公文递送,又置铺舍以免稽迟”〔1513〕。这就是说,明代的邮驿,分设为3大系统:一是“水马驿”,二是“递运所”,三是“铺舍”。此外,还设有兵部车驾清吏司直接掌管的“会同馆”,分别设置于南北两京。
所谓“水马驿”,就是水路驿站与陆路驿站的合称。据史料记载,明代的水马驿有“军站”与“民站”之别,设置间距约为60—80里。军站设置于边防地区及部分土司管辖的区域,由当地驻军负责管理;民站设置于内地府州县,受兵部车驾清吏司及各省按察司双重领导,其任务是为往来的公务人员提供交通及食宿,并传递紧急公文。据《明会典》记载,全国共设有水马驿1 295处,后裁并为1 036处。其中,重庆地区就设有朝天驿(渝中区)、百节驿(巴南)、土闹坝驿(巴南)、白市驿、木洞水驿(巴南)、上陀水驿(巴南)、僰(bó)溪水驿(綦江)、白渡驿(綦江)、东溪驿(綦江)、安隐驿(綦江)、松坎驿(桐梓)、白沙镇驿(江津)、汉东水驿(江津)、龙溪水驿(长寿)、东皋驿(永川)、峰高驿(荣昌)、来凤驿(璧山)、合阳水驿(合川)、曹溪水驿(丰都)、酆陵水驿(丰都)、花林水驿(忠县)、涪陵水驿、东青水驿(涪陵)、蔺市驿(涪陵)、黔南水驿(彭水)、永宁水驿(奉节)、云根水驿(奉节)、南陀驿(巫山)、高塘水驿(巫山)、巴中驿(巫山)、五峰水驿(云阳)、巴阳水驿(云阳)、集贤水驿(万州)、襄途水驿(万州)、太平水驿(武胜)35处,另有先后被裁并的石羊驿、铜罐驿、安平驿、龙塘驿、马口驿、周溪驿、枝陇驿7处。
民站的负责人称为“驿丞”,其职责是“典邮传迎送之事。凡舟车、夫马、廪糗、庖馔、裯(chóu)帐,视使客之品秩,仆夫之多寡,而谨供应之”〔1514〕。驿丞虽然只是“未入流”的末吏,但是却直接由吏部任免,有权发布告示,动用刑具,因此也被民间视为朝廷命官。驿站的驿夫有“民夫”和“囚夫”之分。民夫就是当地雇用的民工,每年工食银约7.2—10两(约1746—2425元人民币〔1515〕);临时雇用者,每天的收入约20文制钱(约4.85元人民币);囚夫就是发配到边远山区服役的囚徒,没有工资收入,也没有人身自由。驿站的交通工具,有驿马、驿驴、驿牛、驿车、驿船。驿马分为上中下3等,按照用驿者的证件要求分别提供使用。较大的驿站,配备有80匹驿马,最小的驿站仅有驿马5匹。驿驴和驿牛,一般是用于牵引驿车;驿船则是水驿站的主要设备。较大的水驿站,配备有驿船60艘,较小的水驿站只配备驿船5艘。此外,驿站还设有驿舍及铺陈。驿舍就是客房,规模较大的驿站还建有驿馆,可以满足上百人的食宿;铺陈就是客房的全套设备,其配备标准也有不同的等级差别。
军站初设于辽东(辽宁辽阳市老城区)、宣府(河北张家口市宣化区)、大同(山西大同市城区)、延绥(陕西榆林市榆阳区)、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甘肃(甘肃张掖市甘州区)、蓟州(天津市蓟县)、太原(太原市晋源区)、固原(宁夏固原市原州区)边防9镇,后扩大到贵州山区、川陕山区,及奴儿干都司(俄国尼古拉耶夫斯克)。军站的负责人,由当地卫所驻军指派“百户”之类的下级军官担任;配属的军卒除服役于驿站的差遣之外,还必须耕种军站所属的土地,以提供驿站的费用,以及自身的生活保障。
所谓“递运所”,就是专门负责输送军需物资及贡品的货运系统,分布于全国各地的水路交通枢纽。据《明会典》记载,全国各地曾设有递运所335处,万历年间仍存有191处,后裁并为146处。其中重庆地区就设有重庆递运所(渝中区朝天门码头)、云根递运所(忠县)、夔州递运所(奉节县)、万县递运所(万州区)4处。递运所的主官被称为“大使”,也是“未入流”的末吏。递运所的主要运输工具是车、船、牛、骡。递运所的大车,配备车夫3人、牛3头,可运载15石(约1.06吨);小车配备车夫1人、牛1头,可运载3石(约212公斤)。递运所的船只全部涂为红色,称为“红船”。每艘红船都设有牌照,注明船只编号、载重量及船长、船夫的姓名,随时接受检查。载重600料(约60吨)的红船,配备船夫13人;载重50吨的红船配备船夫12人,载重40吨的红船配备船夫11人。规模最大的递运所,配备有红船60艘,船夫达600余人。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朱元璋命递运所兼管运送囚徒及补役军人,因此曾一度增设驻军20—30人,从此开启递运所的客运业务。
所谓“铺舍”即“递铺”,也称为“急递铺”,就是利用驿路交通条件设置的邮递通信系统。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规定“凡十里设一铺。每铺设铺长一名。铺兵,要路十名;僻路或五名,或四名”〔1516〕。这就是说,急递铺的设置密度是驿站的6倍以上,以此推算,全国的急递铺数量,应当有6 000余处之多。急递铺的主要任务,就是步行接力传递普通公文,其传递速度要求“每三刻行一铺、昼夜须行三百里”〔1517〕。凡是紧急公文,则由水马驿“马拨飞递”〔1518〕,也就是由驿站提供驿马传送,其传递速度可达到每昼夜600里。
所谓“会同馆”,就是分设于南京和北京的国宾馆,其任务就是接待各国贡使及王府、土司的公差人员,直属兵部车驾清吏司管辖。明初的会同馆,设置于南京皇城的西部,与“四夷馆”和“乌蛮驿”相邻。四夷馆就是负责翻译的专门机构;乌蛮驿也称为“乌蛮市”,是专门为各国贡使开设的交易市场。永乐六年(1048年)八月,明成祖朱棣将顺天府的燕台驿扩建为北京会同馆。《明会典》记载:“国初改南京公馆为会同馆。永乐初,设会同馆于北京。(永乐)三年(1405年),并乌蛮驿入本馆。正统六年(1441年),定为南北二馆。北馆六所,南馆三所。”〔1519〕这就是说,北京会同馆扩建之后,拥有北馆6所、南馆3所,其中仅南馆3所就有150间客房。北京会同馆“设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内以副使一员分管南馆”〔1520〕,“凡馆夫。额设四百名。南馆一百名。北馆三百名。专造饭食、以供使客”〔1521〕,并配备有驿马171匹、驿驴137头。南京会同馆设有大使1人,配备馆夫59人,及驿马45匹、驿驴25头。
据史料记载,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颁布《应合给驿条例》,明确规定12条给驿条件。洪武三十年(1397年),朱元璋颁布《大明律》,其中就列有《兵律·邮驿》18条。据《明史》记载,位居“延安侯”高位的唐胜宗,就因为“坐擅驰驿骑,夺爵,降指挥”〔1522〕。“吉安侯”陆仲亨也“与唐胜宗同坐事降指挥使”〔1523〕。
【注释】
〔1508〕见《明太祖实录》第166卷第4575页《十七年十月丁卯》。
〔1509〕见《明太祖实录》第29卷第697页《元年正月庚子》。
〔1510〕见马楚坚《中国古代的邮驿》第115页《明清邮驿的发展》。
〔1511〕见张廷玉《明史》第72卷第1753页《职官一》。(www.xing528.com)
〔1512〕见张廷玉《明史》第73卷第1780页《职官二》。
〔1513〕见申时行《明会典》(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45卷第475页《兵部二十八·驿传一》。
〔1514〕见张廷玉《明史》第75卷第1852页《职官四》。
〔1515〕根据《中国历代度量衡量值表》,明代1石为120斤,1斤约596.8克,1两约37.3克,当时1两白银约合1 000文制钱,当前银价1克约6.5元人民币。
〔1516〕见申时行《明会典》第149卷第539页《兵部三十二·驿传五·急递铺》。
〔1517〕见申时行《明会典》第149卷第539页《兵部三十二·驿传五·急递铺》。
〔1518〕见刘广生、赵梅庄《中国古代邮驿史》(人民邮电出版社1999年版)第11章第5节第462页《公文传递》。
〔1519〕见申时行《明会典》第145卷第475页《兵部二十八·驿传一·会同馆》。
〔1520〕见申时行《明会典》第145卷第475页《兵部二十八·驿传一·会同馆》。
〔1521〕见申时行《明会典》第145卷第475页《兵部二十八·驿传一·会同馆》。
〔1522〕见张廷玉《明史》第131卷第3850页《唐胜宗传》。
〔1523〕见张廷玉《明史》第131卷第3851页《陆仲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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