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刘晏与纲运制度:中国交通史话中的关键篇章

刘晏与纲运制度:中国交通史话中的关键篇章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刘晏按照军队建制组建漕粮运输船队,每10艘船编为1纲,每纲配备300人。当初刘晏不惜重金,以每艘1000缗制钱的高价建造江船,比一般的造价高出1倍,2000艘江船共超支100万缗钱,曾遭到许多批评。可惜仅仅16年之后,刘晏竟然惨遭迫害,被贬为忠州刺史。〔1293〕见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149卷第4795页《刘晏传》。〔1299〕见刘昫《旧唐书》第123卷第3516页《刘晏传》。

刘晏与纲运制度:中国交通史话中的关键篇章

刘晏字士安,开元六年(718年)出生于南华(山东菏泽市东明县),是唐代著名经济专家及经济制度改革家。开元十二年(724年)十月,唐玄宗泰山封禅,年仅6岁的刘晏“献颂行在,帝奇其幼,命宰相张说试之”〔1288〕,被张说视为“国瑞”,授以“秘书省正字”,从此以“神童”闻名天下。宝应二年(763年),刘晏出任户部侍郎京兆尹,并兼任“度支盐铁转运使”,负责主持关东税收和漕运。当时唐王朝刚刚经历长达8年的“安史之乱”,全国人口已经从天宝十四载(755年),也就是“安史之乱”前夕的将近5 292万人,锐减到1 692万余人〔1289〕,损失超过68%。国民经济所遭受的破坏更为严重,以致“中外艰食,京师米价斗至一千,官厨无兼时之积,禁军乏食,畿县百姓乃挼(ruó)穗以供之”〔1290〕。就是说,当时关中粮食极其匮乏,长安城的米价由每斗(约7.944公斤〔1291〕)13文制钱(约3.5元人民币〔1292〕),猛然飙升到每斗1 000文制钱(约268.94元人民币),涨幅达到76.8倍,官宦之家已经没有粮食积蓄,连禁军的伙食供给也难以维持,京畿郊县百姓只能靠临时搓麦穗应付官方的粮食征集。

刘晏上任之后,立即在扬子(江苏扬州市仪征市)开设10处造船工场,赶造江船2 000艘。刘晏设计的江船,船体宽大,底平舱浅,船舱设有盖板,每艘船可以装载粮食一千斛(约79吨),装卸很方便。刘晏按照军队建制组建漕粮运输船队,每10艘船编为1纲,每纲配备300人(包括篙工50人)。船队将江南的漕粮运送到河阴(洛阳市孟津县)之后,改用适合黄河水运的“上门填阙船”,用巴蜀的麻竹制作纤索沿岸拉纤挽舟西行;进入渭河之后,又改用另一种适合渭水航行的船舶接力运输,一直到长安(西安市高新区)。“岁输始至,天子大悦,遣卫士以鼓吹迓东渭桥,驰使劳曰:‘卿,朕酂(zàn)侯也。’”〔1293〕就是说,当刘晏将漕粮运送到长安之后,唐代宗李豫十分高兴,立即派出卫队鼓吹奏乐到东渭桥迎接,并称赞刘晏说:“你真是我的萧何。”此后刘晏每年运送40万斛(约3 178吨)粮食到长安,“自是关中虽水旱,物不翔贵矣”〔1294〕

当初刘晏不惜重金,以每艘1 000缗制钱(约26.89万元人民币)的高价建造江船,比一般的造价高出1倍,2 000艘江船共超支100万缗钱(约2.689亿元人民币),曾遭到许多批评。及至江船造出后,质量确实上乘,别人虽然无话可说,但仍然担心巨额超支难以承受。随后刘晏利用江船“囊米而载”〔1295〕节省运费,将润州(江苏镇江市润州区)到扬子(江苏扬州市仪征市)的运费,从每斗19文钱降到4文钱,100万斛粮食可以节省运费15万缗钱;同时将扬子到河阴(洛阳市孟津县)的运费,也由每斗120文钱降到每斗30文钱,100万斛粮食可以节省运费90万缗线,大家才不得不佩服刘晏的深谋远虑。由于刘晏设计的船型适合“江汴河渭4级转运”,加上改散装为袋装运输,实现“岁转粟百一十万石(约8.7万吨),无升斗溺者”〔1296〕,实现了安全、高效。使原先“水行来远,多风波覆溺之患,其失常十之七八,故其率一斛得八斗为成劳”〔1297〕的漕运落后局面,从此彻底改变。与此同时,刘晏推行的盐政改革也开始大见成效,仅仅是国家的盐税收入,就从每年60万缗一下子增加到600万缗,占到当时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半。此后,刘晏长期主持唐王朝的财政,终于使唐王朝在“安史之乱”的浩劫之后获得生机。

刘宴首创“编十为纲”的漕运方法,以及“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1298〕的“4级转运”原则,后来一直是历代奉行的“漕运”模式,史称“纲运”,影响达千余年。可惜仅仅16年之后,刘晏竟然惨遭迫害,被贬为忠州(重庆市忠县)刺史。建中元年(780年)七月,已经62岁的刘晏居然被诬告“以忠州谋叛”〔1299〕,不仅本人赐死,而且“家属徙岭表(充军岭南),连累者数十人”〔1300〕

【注释】

〔1288〕见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149卷第4793页《刘晏传》。

〔1289〕见冻国栋《中国人口史第2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章第2节第133页《唐代著籍户口升降大势》。

〔1290〕见刘昫《旧唐书》第123卷第3511—3512页《刘晏传》。

〔1291〕根据《中国历代度量衡量值表》,唐代1石粮食为120斤,1斗为12斤,1斤约662克。

〔1292〕根据《中国历代度量衡量值表》,唐代1斤约662克,1两约41.375克,1 000文钱约合1两白银,当前银价1克约6.5元人民币。(www.xing528.com)

〔1293〕见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149卷第4795页《刘晏传》。

〔1294〕见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149卷第4795页《刘晏传》。

〔1295〕见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53卷第1368页《食货志3》。

〔1296〕见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53卷第1368页《食货志3》。

〔1297〕见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53卷第1365页《食货志3》。

〔1298〕见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第53卷第1368页《食货志3》。

〔1299〕见刘昫《旧唐书》第123卷第3516页《刘晏传》。

〔1300〕见刘昫《旧唐书》第123卷第3516页《刘晏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