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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史话》详解秦代交通法规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75年12月,湖北孝感市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大量竹简,主要是一个名叫“喜”的秦代基层执法官员的私人笔记,内容包含政治、经济、法律、医学、占卜等诸多方面,终于使我们能够从中窥见“秦律”的部分内容。由于“喜”的生卒年代是秦昭王四十五年到秦始皇三十年,因此这些文件应当是秦始皇统一前后的法律规定。睡虎地秦墓竹简共计1155枚,另有80枚残片。现介绍其中10条涉及交通的内容。凡是滞留贻误公文者,一律依法论罪。

《中国交通史话》详解秦代交通法规

周显王十三年(公元前356年),秦孝公赵渠梁推行商鞅变法之时,曾采用李悝(kuī)的《法经》作为“秦律”,颁行于秦国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之后,又修订“秦律”颁行于全国。秦二世赵胡亥即位之后,也曾经进一步修订“秦律”。可惜由于史料失传,我们已经难以看到“秦律”的全部内容。1975年12月,湖北孝感市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大量竹简,主要是一个名叫“喜”的秦代基层执法官员的私人笔记,内容包含政治、经济、法律、医学、占卜等诸多方面,终于使我们能够从中窥见“秦律”的部分内容。由于“喜”的生卒年代是秦昭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62年)到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年),因此这些文件应当是秦始皇统一前后的法律规定。

睡虎地秦墓竹简共计1 155枚,另有80枚残片。其内容可分为10类,即:《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日书》、乙种《日书》。其中《秦律十八种》有202枚竹简,内容涉及秦国的《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置吏律》、《效》、《军爵律》、《传食律》、《行书》、《内史杂》、《尉杂》、《属邦》等18种法律文件。但它们只是文件的摘录,并非原文全貌。现介绍其中10条涉及交通的内容。

其一是涉及工程劳役人员到位时间的《徭律》条文:“失期三日到五日,谇(suì);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743〕就是说,凡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劳役人员,必须按时报到,耽误3—5天,就要受到严厉批评;耽误6—10天,罚款一只盾牌;如果耽误超过10天,就罚款一副铠甲。到秦二世时期,就演变为“失期,法皆斩”〔744〕

其二是涉及工程量测算的《徭律》条文:“度功,必令司空与匠度之,毋独令匠。其不审,以律论度者,而以其实为徭徒计。”〔745〕就是说,凡是工程量测算,必须由负责工程的官员与技术人员共同执行,不允许技术人员单独进行测算;如果工程量测算不符合实际,就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徭役时间。

其三是涉及工程质量的《徭律》条文:“未卒堵坏,司空将功及君子主堵者有罪,令其徒复垣之,勿计为徭”〔746〕;“未卒岁或坏决,令县复兴徒为之,而勿计为徭”〔747〕。就是说,如果工程尚未竣工就发生毁坏,工程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就会被依法定罪,其修复工作量不计入工期和服役时间,也就是要施工单位自行消化;如果竣工不到一年就毁坏,可由县级行政单位负责组织修复,但不能计入徭役时间,也就是不能列入财政预算

其四是涉及施工现场管理的《司空律》条文:“城旦舂毁折瓦器、铁器、木器,为大车折(róu),辄笞之。值一钱,笞十;值廿钱以上,熟笞之。出其器,弗辄笞,吏主者负其半。”〔748〕就是说,施工过程中如果有人损坏工具或车轮,就要受到鞭笞,损坏的东西价值1枚钱,就打10鞭,价值20枚制钱以上,就不计次数一直打到半死;如果当事人选择赔偿,也可以不予鞭笞,并由主管官员赔偿一半。

其五是涉及使用公车及牛畜的《司空律》条文:“或私用公车牛,及叚(假)人食牛不善,牛訾(zī);不攻间车,车空失,大车轱(盭);及不芥(介)车,车蕃(藩)盖强折列(裂),其主车牛者及吏、官长皆有罪”〔749〕。就是说,凡是私下动用公家的牛车,或者借用牛车时未能妥善饲养牛畜,保养车辆,造成牛畜生病掉膘,或者车围、车伞断裂,使用者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官员都将被定罪处罚。

其六是涉及驿道伙食标准的《传食律》条文:“御史卒人使者,食粺(bài)米半斗,酱四分升一,菜羹,给之韭葱。其有爵者,自官士大夫以上,爵食之。使者之从者,食粝(lì)米半斗;仆,少半斗。”〔750〕就是说,凡是传递公文的公务人员入住驿站,按照每人半斗(约1.52公斤〔751〕)粺米(精米),以及四分之一升(约50毫升〔752〕肉酱的伙食标准供给,并提供韭菜大葱。如果公务人员是有爵位者,就按照爵位的标准供给;随从人员按照半斗粝米(糙米)的伙食标准供给,仆从人员按照低于半斗粝米的伙食标准供给。

其七是涉及驿传马匹粮食喂养标准的《仓律》条文:“驾传马,一食禾,其顾来又一食禾,皆八马共。其数驾,毋过日一食。驾县马劳,又益壹禾之。”〔753〕就是说,每次驾用驿传马匹都必须喂食一次粮食,回程之后也必须再喂食一次粮食,而且应当将八匹马同时一起喂食;如果连续几次驾用马匹,也不能超过每天一次喂粮的标准。如果驾用的路程较远,马匹特别疲劳,则可以增加一次粮食喂养。

其八是涉及驿道公文传递的《行书律》条文:“行命书及书署急者,辄行之;不急者,日毕,勿敢留。留者以律论之。”〔754〕就是说,传递命令或加急公文必须立即发出;普通公文可以当天安排送出,但不能滞留到第二天。凡是滞留贻误公文者,一律依法论罪。

其九是涉及道路行凶案件的《法律答问》:“有贼杀伤人冲道,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755〕。这就是说,如果有罪犯冲入道路行凶伤人,目击者不积极救援阻止,凡是百步范围之内的人,都应当按照私下斗殴的标准定罪,罚款2副铠甲。

其十是涉及驿车乘坐权的《法律答问》:“以其乘车载女子,可(何)论?赀二甲。以乘马驾私车而乘之,毋论。”〔756〕就是说,如果让女子乘坐公家的驿车,就会被罚款2副铠甲;如果只是用公家的驿马驾驭私人车辆,则可以不予追究。

【注释】

〔743〕见张政烺《云梦竹简第2册》(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第53页《徭律第182简》。(www.xing528.com)

〔744〕见李炳海校评《史记》第341页《陈涉世家》。

〔745〕见张政烺《云梦竹简第2册》第56页《徭律第190简》。

〔746〕见张政烺《云梦竹简第2册》第53页《徭律第183—184简》。

〔747〕见张政烺《云梦竹简第2册》第54页《徭律第184—185简》。

〔748〕见张政烺《云梦竹简第2册》第66页《徭律第215—216简》。

〔749〕见张政烺《云梦竹简第2册》第57页《司空律第193—194简》。

〔750〕见张政烺《云梦竹简第2册》第80页《传食律第246—247简》。

〔751〕根据《中国历代度量衡量值表》,秦代1斗粮食约12斤,1斤约253克。

〔752〕根据《中国历代度量衡量值表》,秦代1升容量约200毫升。

〔753〕见张政烺《云梦竹简第2册》第24—25页《传食律第114简》。

〔754〕见张政烺《云梦竹简第2册》第82页《行书律第250简》。

〔755〕见张政烺《云梦竹简第3册》(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60页《法律答问第471简》。

〔756〕见张政烺《云梦竹简第3册》第79页《法律答问第545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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