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实行所谓“井田制”,就是将每平方(周)里的土地,用“井”字型的田间道路平均划分为9块,每块为100(周)亩。其中间1块土地作为“公田”,周边8块土地作为“私田”。“私田”分别由8户农家负责耕种。国家以“公田”的收获作为税赋,8户农家必须首先为“公田”提供劳务,保证国家的税赋收入,然后才能耕种“私田”。据任冠文教授《中国历史文化》第196页《中国古代度量衡》:西周1尺约19.91厘米。按照周代以8尺为1步,以300步为1里计算,每“周里”约477.84米。每平方“周里”约为342.5亩,每“周亩”约为0.38亩。每块“井田”设置2纵2横的通道,加上“井田”与“井田”之间的主通道,就构成4纵4横的田间道路,其道路中心线的间距约为159.28米。
据《周礼》记载,“井田”之内的田间小道称为“径”,“井田”与“井田”之间的大道称为“畛(zhěn)”,每10个“井田”之间的通道称为“途”,每100个“井田”之间的大通道称为“道”,每100个“井田”周边的主通道称为“路”〔376〕。据东汉著名学者郑玄注释:“径容牛马,畛容大车,涂(途)容乘车一轨,道容乘车二轨,路容乘车三轨。”〔377〕就是说,西周“径”的宽度为4周尺(约0.796米),“畛”的宽度为6周尺(约1.195米),“涂”的宽度为8周尺(约1.593米),“道”的宽度为16周尺(约3.186米),“路”的宽度为24周尺(约4.778米)。由此可见,西周的田间道路不仅分布密集,而且有明确的宽度标准,显然已经是规范有序。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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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见王华宝注译《周礼》第144页《地官·遂人》。
〔377〕见郑玄、贾公彦《周礼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卷第392页《遂人》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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