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进科技园区创新发展,提升发展水平
1.加快高新区创新发展,发挥集聚和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西安高新区打造全球研发中心聚集地,建设世界一流园区,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使其成为国际知名的干旱半干旱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支持宝鸡高新区建成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支持渭南、咸阳、榆林高新区完善体制机制,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快安康高新区建设,支持其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新建汉中、府谷等一批省级高新区。
2.加大专业园区建设支持力度,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按照专业化、集群化发展的原则,结合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建设50个特色工业园区,引导每个园区确定1-2个具有较强区域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形成产业相对集中、服务能力较强、规模效应明显的科技企业聚集区。以统筹农业科技资源,搭建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为重点,积极参与科技部“一城两区百园”工程,支持30家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3.加强特色科技产业基地建设,构建创新型陕西的战略支点。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新建30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及科技文化融合示范基地;支持建设30家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完善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促进医学研究成果惠及百姓,建设10个省、市级医药科技产业园区,30个省级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组织建设20个左右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发挥我省科技优势,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助力“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科研院所,在优势产业领域建立成套技术、关键技术中试基地,依托园区基地,建立产业共性技术中试基地,服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启动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中试专项,组织50个优势主导产业中试项目在省内实现转移、转化。
(二)推进研究开发平台建设,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1.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围绕我省特色优势产业、资源主导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有针对性地补充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形成学科群与创新链;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转制院所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立足产业前沿,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引导创新资源尤其是高层次研发人员向企业聚集,推动技术扩散和技术储备,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共建重点实验室。支持有条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鼓励省级重点实验室承担国家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以项目为载体,开展跨部门和地区的多学科合作研究;支持重点实验室开展关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研究,培育创新团队。
2.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进科研成果产品化。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围绕产业链的缺失环节、薄弱环节、延伸环节,依托科技实力雄厚的骨干企业,联合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科学分类,在定位、 目标、运行等方面实行差异化评价和支持。强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功能,并以接受服务方的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鼓励依托单位加强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支持和投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3.支持企业牵头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导,高校、科研机构和中介组织共同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我省战略性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通过资源共享和创新要素优化组合,实现较大范围内的资源调配以及各联盟成员间优势互补,积极拓展发展空间、提高产业或行业竞争力。建设农业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5家、工业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5家。
4.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以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为依托,加快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产学研合作,形成行业关键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基地,引领行业发展,在项目组织、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予以支持,使企业技术中心成为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的重要源头。
(三)提升成果转化平台服务能力,为科技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www.xing528.com)
1.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完善创业孵化体系。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孵化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服务空间、服务内容、服务手段、商业模式等方面开展新业务,推进技术转移、成果推广、国际合作、人才引进和融资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孵化器的投融资功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孵化器及其管理人员持股孵化;鼓励孵化器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建立天使投资网络,实现孵化体系内资金和项目的共享。
2.推进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托西安高新区,稳步推进陕西技术转移集聚区建设。优化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在高校、院所及地市的布局,跨区域整合资源,推动技术转移机构网络化发展。以技术合同交易额为主要依据,稳步推进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认定和考核工作;构建技术交流与技术交易信息平台,探索技术转移服务联盟模式,实现机构间的资源共享和分工协作,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承载能力;实现陕西区域试点站与中国创新驿站的有效对接,促进跨区域技术转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
支持已有6家工业技术研究院通过科技成果产业化或者技术入股,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以强化管理和绩效考评,奖励、后补助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工业技术研究院创新运行模式,提升集成创新、企业孵化、产业化推广能力。
3.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科技企业成长创造良好融资环境。整合集聚科技金融需求方、供给方等多方资源,构建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区域性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开展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科技创业投资、企业信用评级、项目推荐、企业上市辅导等科技金融服务,实现“科技资源产品链”和“金融资本供给产品链”无缝对接,满足不同成长阶段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
(四)加快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
1.提升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服务能力,构建创新服务体系。支持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和以西安为中心的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加快产学研一体化,统筹军民科技互动发展,促进科教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探索新路径。发挥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主体功能作用,搭建创新链和产业链的融汇平台,支持各市建立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建立覆盖全省的创新服务体系,发展技术市场。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发展,提升服务能力。
2.加快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陕西省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开展专业化检测服务,建设若干个跨部门的专业化分析检测中心,增强对外开展分析检测服务的专业性、针对性;扩大陕西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规模,提高协作共用网员单位及入网仪器数目;加强与国家及各省市相关平台的信息交流与数据汇交;扩大科技文献共享成员单位的范围和文献数据拥有量,拓展开放权限,提高全文文献获取率;开展全省科学数据调查,实行科技报告制度,扩大科学数据资源共享范围,建立科学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实验动物品种资源与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建设,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加强动物、植物、微生物菌种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共享体系建设。
3.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强化专业化服务能力。根据科技中介机构的不同性质,建立分类绩效考评指标,对于在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担保、律师、会计、专利、咨询、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后补助形式予以支持。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加强科技中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鼓励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引进国内外优秀科技中介人才。
4.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强化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探索股权质押登记试点;支持和鼓励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许可转让业务的各类服务机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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