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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幼儿教育发展史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7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还专门召开了全国幼儿教育工作会议。1980年卫生部、教育部联合颁发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1985年卫生部进行了修订。1988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国家计委等八个部门《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1989年8月20日,国务院批准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幼儿教育行政法规《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4号令发布。1989年6月颁布《幼儿园工作规程》。

中国特色幼儿教育发展史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的情况是:

(一)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四次会议所做的《政治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十分重视发展托儿所幼儿园;要培养大批合格的幼儿教师,使更多的学龄前儿童能够进入幼儿园,并且能够受到适应他们身心特点的教育。教育部于1983年5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幼儿教育”的要求。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要努力发展幼儿教育”。1987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还专门召开了全国幼儿教育工作会议。党和政府为了大力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和管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1.恢复与建立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和体制

1978年原教育部恢复后,在普教司恢复了幼儿教育处,负责对全国城乡各类型幼儿园进行政策及业务的工作指导。省(自治区)、市、县、街道或乡镇的教育部门,陆续设立了幼儿教育的专门机构或设专职人员负责幼教工作。有的农村乡镇设幼教辅导员,一些大城市还设有幼儿教育教研室。

198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请示》中规定幼儿教育事业“必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并规定“有关幼儿教育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问题,由国家教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共同研究”,“属于各部门分工的工作,又需同其他部门共同研究的重要问题,由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既突出了幼教事业的教育属性,又显示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依靠行政加强领导,多渠道发展幼儿教育事业的特点。

目前各级地方政府已将托幼工作纳入自身的工作,加强了领导与管理。我国的托幼工作已建立了由上至下实行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领导体制,兼设托幼工作的有关业务部门,则按其分工责任,对托幼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今天我国托幼工作能够健康发展,正是得益于这一整套较为健全的纵横管理体制所发挥的机能效益。

2.逐步完善学前教育法

为使我国学前教育沿着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健康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及时地、有力地采取了各种措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

1979年11月8日教育部颁发了《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以下简称《城市条例》)。《城市条例》包含总则,卫生保健和体育锻炼,游戏和作业,思想品德教育,教养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编制及设备等六个部分。

1980年卫生部、教育部联合颁发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试行草案)》,1985年卫生部进行了修订。该制度就托儿所、幼儿园合理的生活制度、饮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与隔离、防病工作、安全制度、儿童健康记录及家长进行卫生保健联系等多项工作,做出了详尽、明确的规定,促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幼儿的健康与安全。

1981年10月31日,教育部发出《关于试行幼儿园教育纲要的通知(试行草案)》,作为“各类幼儿园进行教育工作的依据”,要求各地幼儿园集合实际试行。此通知包括幼儿园年龄特点与幼儿园教育任务、幼儿园的内容与要求、教育手段及注意事项等三大部分。此通知将1952年的“教学纲要”改为“教育纲要”,这一字之差更体现了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的年龄特点,突出其主要工作是“教育”而不仅仅是“教学”;教育内容扩展为生活卫生习惯、思想道德、基本动作发展、常识语言、计算、美工、音乐等八个方面;强调教育任务、内容、要求应通过游戏、体育活动、上课、观察、劳动、娱乐和日常生活等教育手段来完成,以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和成人化。此纲要使幼儿园教育有章可循,起到了拨乱反正、提高教育质量的作用。

1983年9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强调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有利于小学教育的普及与提高,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同妇联、卫生、农业等部门配合,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1987年3月,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颁布《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规定班级的规模,小班(3—4岁)20—25人,中班(4—5岁)26—30人,大班(5—6岁)31—35人。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全日制幼儿园为(1∶6)—(1∶7),寄宿制幼儿园设3人,专职教师:平均每班配2—2.5人;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0.8—1人;寄宿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2—2.2人。还规定了炊事员、医务人员、财会人员的比例。关于示范和实验性幼儿园的编制,可参照上述标准具体掌握。

1987年9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规定了生活用房、服务用房、供给用房和游戏场地的面积标准与要求,以及给水与排水、采暖与通风、电气等的标准与要求。

1988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国家计委等八个部门《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1989年8月20日,国务院批准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幼儿教育行政法规《幼儿园管理条例》(下称《条例》),1989年9月11日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4号令发布。《条例》对幼儿园的基本条件、行政管理、保教工作等作了规定。

1989年6月颁布《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此《规程》是幼儿园内部的工作法规,是对全国各类幼儿园的指导性文件。在《规程》中贯彻了国家对幼儿教育的基本知道思想:把儿童发展放在首位,创造和谐的环境,实行保育与教育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每个幼儿身心和谐发展。《规程》还结合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充分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从而使之更具有指导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学前教育法规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编写幼儿园教材及幼儿园教师培训教材

在《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颁布以后,为配合《纲要》的贯彻实施,教育部组织全国幼儿园优秀教师和幼教理论工作者编写幼儿教师用书一套共7种,包括体育、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游戏等。上海教育出版社还为《纲要》配印了全套教学挂图,人民教育出版社也编写了有关读物。重视和有计划地出版幼儿园教材及有关教学用书,这在新中国成立后还是首次。

针对农村幼儿教师缺乏系统专业培训的实际,原教育部初等教育司于1984年组织有关力量编写了一套12种13册的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教材,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幼儿卫生学、语言教学法、常识教学法、计算教学法、体育教育法、音乐教学法、美术教学法、幼儿园玩具教具制作、音乐基础知识(两册)、幼儿园舞蹈和歌曲等辅导教材,由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后陆续出版。

(三)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发展学前教育事业

从1976年到1989年的十余年里,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正确贯彻执行学前教育指导方针,幼教改革成果显著。幼儿园的数量和质量的发展,幼儿教师的数量增加,水平提高,学前教育事业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期。

1.幼儿园的发展

在学前教育的拨乱反正与改革振兴时期,各类幼儿园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厂矿、机关、学校和农村幼儿园有较快的发展。统计数字表明:10年来除1981—1983年减少外,幼儿园数一直稳定在17万余所,入园幼儿数却一直保持增长的趋势,幼儿教育事业稳步向前发展。如1989年的入园幼儿数1 847.66万人,比1979年的879.23万人增加了一倍以上。此期间幼儿入园率逐年提高,1983—1989年,历年的入园率分别为17.2%、19.6%、21.5%、23.9%、28.2%。

2.师资队伍的建设

十年动乱造成了幼儿教师与幼师师资的严重不足,对幼教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带来极大的困难,为此,必须积极发展幼儿师范教育,同时抓紧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十年来经过各级政府和师范院校的努力,我国的幼教干部和师资培训工作有着较大的发展。

(1)高等师范院校内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与改革。

1978年10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指出:“原有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院校应积极办好这个专业,扩大招生名额,为各地培养幼师师资。”1978—1979年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学院、西南师范学院、西北师范学院、东北师范大学等高等师范院校先后恢复学前教育专业的招生。20世纪80年代初期,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一些省(市、自治区)师范学院也增设了学前教育专业。据1987年统计,共有22所师范院校设置了学前教育专业。另在上海幼儿师范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上海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实行三、二分段(即中专3年、大专2年),培养幼儿园的骨干教师。从80年代初起,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设有2个硕士点。

教育改革主要反映在:①改革招生制度。除招普通高中生外,从20世纪80年代末起招收有5年以上工龄的有实践经验的幼儿教育工作者。②改革课程设置。改变以往高师、中师都是“三学六法”一贯制的情况,增加了比较教育、研究方法以及操作技术方面的课程,并注意吸收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更新教学内容。③增强实践环节,包括结合教学的调查、观察、实践等以及集中进行社会调查、教育实习等,以培养学生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④加强教材建设。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教育部即组织力量编写高师学前教育专业的各科教学用书,并分别纳入国家的“六五”和“七五”规划。这在中国学前教育史上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从80年代末开始,由人民教育出版社陆续出版了下列书籍:黄人颂主编《学前教育学》及《学前教育学参考资料》(上下册),陈幗眉、冯晓霞编《学前心理学参考资料》,王坚红编《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屠美如著《学前儿童美术教育》,王志明编著《幼儿科学教育》,唐淑、钟昭华主编《中国学前教育史》,中国学前教育史编写组编《中国学前教育史资料选》,赵寄石、楼必生主编《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等。

(2)中等幼儿师范学校的发展与改革。

幼儿师范学校是培养幼儿教师的主要阵地,党和政府要求迅速恢复原有的幼儿师范学校,并要做到每个省和直辖市至少有一所独立的幼儿师范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把恢复与发展幼儿师范学校作为重点工作,1978—1979年幼儿师范学校从1所恢复到22所,以后逐年递增。1989年独立设置的幼儿师范学校63所,为1965年19所的2.3倍;在校学生35 498人,为1965年5 267人的5.7倍;毕业生10 956人,为1965年861人的11.7倍。各地幼儿师范学校均有较完善的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经过几年的增添与培训以达到合格水平,幼儿师范学校承担了为地区培养骨干幼儿师资的任务。幼儿师范学校在各地培养幼儿园新师资的工作中起着示范作用。

此外,20世纪80年代还出现了一种新颖的师训机构,即职业高中幼师班,以弥补幼儿师范和普通师范附设幼师的不足。这类幼师班同样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2—3年,学生毕业后自谋出路,不包分配。

(3)在职教师的进修和提高。

由于幼儿园的迅速发展,新师资的培养跟不上幼儿园发展的需要,致使大多数教师未受过专业训练。同时,培训幼儿园师资的教师也需增补和提高。

1986年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始对幼儿园教师进行考核。根据规定,不具备国家合格学历的幼儿园教师,还应参加《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合格证书》的考试,这为幼儿园教师评定职称打下基础,同时又促进幼儿园教师全面地提高自己的文化、业务水平。据1987年统计,全国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有5 765人;到1988年,共有21 952人;1989年为35 366人。

总之,通过各方面努力,教师队伍逐年扩大,学历层次呈上扬的趋势,中师、高中以上毕业者和受过专业训练一年以上者所占比例逐年增加,大批在职幼儿教师与干部获得培养与提高,逐年达到合格水平,并向着更高层次的提高迈进。

(四)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学前教育改革

幼儿教育科学研究的开展,是幼儿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十年动乱前,我国的幼教科研只在较小的范围内进行,没有专门的幼教科研机构和群众性的幼儿教育研究组织,科研的开展比较落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建立专门的科学研究机构和群众性的科学研究组织,开展了某些课题的研究。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对繁荣学前教育科学、提高学前教育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教育工作质量,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1.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的建立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机构是由相当水平的学前教育研究人员组成,专门从事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针对学前教育领域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探索研究。

1978年7月,恢复了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设立了“幼儿教育研究室”。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的幼儿教育研究机构。除了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幼儿教育研究室外,在全国先后建立了36个省(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科学研究所中,辽宁等7个省、市都设有幼儿教育研究机构;北京等13个省(市)、自治区的教育研究所内设有专职幼儿教育科研人员。各级幼儿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还相互协作,从而培养了科学研究人才,带动了全国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幼儿园的科学研究工作。

2.学前教育学术团体的成立

1979年11月3日,中国教育学会幼儿教育研究会在南京成立,并举行第一届学术会议。幼儿教育研究会于1982年和1985年相继召开了第二届和第三届全国学术年会,学术交流的主题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幼教经验,幼儿园的爱国主义教育,幼儿园教育改革等。近年还召开幼儿园课程改革、幼儿园数学教育、幼儿园品德教育等小型专题研讨会。各省市也纷纷建立相应的幼儿教育研究会,定期召开学术年会。幼儿教育研究会的建立,对组织科研队伍、培植科研骨干、推进群众性幼教科研等方面,都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987年1月,全国幼儿教育研究会与湖南长沙师范学校联合出版了《学前教育研究》杂志(双月刊)。

3.学前教育主要研究课题及成果

20世纪70—80年代所研究的主要课题及成果举例介绍如下:

(1)总结我国幼儿教育的经验,重点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幼儿教育”。

1979年中央教科研所幼儿教育研究室主持“建国32年来幼儿教育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的课题研究。1982年由中央教科幼儿教育研究室撰写成论文《回顾与展望》。

(2)对我国现代教育家陶行知、陈鹤琴、张雪门、张宗麟等幼儿教育思想的研究。

先后出版了《陶行知幼儿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陈鹤琴教育文集》(上下卷)、《陈鹤琴全集》(第一卷、第二卷)、《张雪门幼儿教育文集》及《张宗麟幼儿教育论集》等书。

(3)加强对幼儿体、智、德、美教育方面的研究。

体育方面的课题有“我国幼儿形态、机能、基本体育活动能力的调查研究”、“幼儿园幼儿膳食营养调查与实验研究”,这两项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与各省、市协作进行;《幼儿一日生活组织》的研究,是全国幼儿教育研究会组织的,其他如幼儿体育课的密度、三浴锻炼等的研究,也取得显著效果。智育方面的课题有“幼儿园3—6岁儿童言语发展的特点的教育的研究”,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与10个省市协作进行,该研究成果已写成综合论文编入《中国儿童青少年心理发展特点和教育》一书;以发展幼儿观察力创造力为中心的实验研究,由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和该校实验幼儿园合作进行,成果已发表。在德育方面的课题有幼儿友好关系、爱祖国教育、劳动教育和“幼儿德育大纲”,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研究的“幼儿园德育大纲”先后在27所幼儿园进行为期3年的验证、实验研究,已有成果。美育方面的研究。美育方面的研究无论在美术教育和音乐教育方面,对发展幼儿的审美情操及创造力的培养等方面做了重点研究,上海和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已有不少论文和专著。

(4)农村幼儿教育的调查和实验研究。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幼儿教育研究室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调查农村幼儿教育,1987年开始与河北省教委合作,对农村幼儿教育进行宏观和微观的研究,以探索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和提高的特殊规律。

(5)幼儿园课程结构的实验研究。1983年起南京、北京、上海等地先后开始课程改革的实验研究,旨在克服现行幼儿园课程结构的弊端,探索新的课程机构,以利于幼儿身心得到充分的发展。在他们学习中、外历史上和当代的课程理论,借鉴系统论、认知建构理论及人类发展生态等理论,结合中国国情探索多种课程模式,主要包括:南京师范大学与南京市实验幼儿园的“幼儿园综合教育”;上海市长宁区教育科学研究所与愚园路第一幼儿园合作进行的“幼儿园综合性主题教育的实验”;南京师范大学与鼓楼幼儿园协作进行的“活动教育课程”;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系与该校实验幼儿园的“整体教育课程”等。

4.建国后学前教育基本经验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40年,我国幼儿教育走过来一条坎坷的发展道路。其基本经验可概括为以下几点。(www.xing528.com)

(1)学前教育的发展必须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学前教育离开了经济发展实力,不从客观实际与可能出发,任凭主观意向促发展,是不能巩固的,必将以解体失败而告终。为此,应不断从调查研究入手,根据本地区的社会需求,以及调整学前教育发展的数量、布局、形式与制度等,使之与经济发展和群众需求相适应,以避免主观性、盲目性。

(2)必须加强领导、构建科学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发展学前教育离不开各级政府支持,更不能没有科学的管理。幼儿园的经费、人事、行政事务可由主办单位负责,保教业务可由卫生部门及教育部门负责。我国幼儿园发展的实践已证明,实行“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是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方针,今后仍然适用于幼儿园的发展。

(3)必须明确幼儿园为儿童成长和为家长工作服务的双重任务。

我国幼儿园的双重任务是培养革命接班人的需要,又是广大适龄妇女投身社会主义劳动的需要。幼儿园工作的实践业以证明,幼儿园的两项任务能够统一的、协调地实现。将两项任务对立或偏向某一方面的做法是不妥的。有碍幼儿园为社会主义服务功能的体现。

(4)必须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幼儿园是保育和教育儿童的机构。从幼儿发展需要出发,施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育,促进幼儿身心的和谐发展,是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任务,不容偏科。对幼儿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要根据幼儿年龄发展与个性特征,通过游戏活动,把教育渗透于幼儿生活的各项活动之中。幼儿园教育在于引导每个幼儿身心得到健康与充分的发展,应予以克服纠正幼儿园教育的“小学化”与“早期定向培养”的倾向。

(5)应充分重视古今中外的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

借鉴古今中外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是幼儿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告诉我们,只有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具体教育对象的实际,有选择地吸取古今中外学前教育理论的精华,对建设与发展我国的幼儿教育理论和幼儿教育实践将是非常有利的。

(6)应确保乳婴儿教育和幼儿教育两部分的衔接。

乳婴儿教育和幼儿教育是连续的、衔接的,构成学前教育阶段教育的整体。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学习前苏联的做法,将托儿所与幼儿园机构,划分由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分管,这种分工管理在当时起了加强领导的作用,但也由此铸成了托儿所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脱节或重复,延续至今。近十年来,世界各国对学前儿童生理与心理研究日趋精细,大量研究成果证明低龄开始教育的可能与必要,从而提出了对乳儿、婴幼儿的教育应作连续的、统一的考虑,使各阶段教育更加适应和促进各年龄儿童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初至90年代末的情况是:

(一)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多项政策性文件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改革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使基础教育得到切实的加强”的精神,国家教委于1989年6月5日颁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在重申1981年《幼儿教育教育纲要》基本精神的基础上,突出了促使幼教现代化的教育原则。

1990年,李鹏总理签署了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的《儿童生存、保护、发展世界宣言》。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我国政府参加签署的联合国制定的《儿童权利公约》从1992年4月1日起在我国生效。

1991年9月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2月公布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编制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5年3月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些国家法律和纲领性文件,将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与人类未来之间的关系提到“人口素质基础”和“未来发展的先决条件”的高度。面对国家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儿童保教需求尚存在较大差距的实情,幼教界将促进少数民族、边疆和贫困地区幼教事业发展,改善广大幼儿生活和受教育条件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根据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卫生部医政司、民政部社会福利司、中国残联康复部等单位于1993年6月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龄前智残儿童康复训练工作的通知》精神,从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最终目的出发,幼教工作者将视野从正常幼儿教育扩展至特殊幼儿教育。

江泽民主席在十四大报告中提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社会集体办学和民间办学”,李岚清副总理在1994年6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总结讲话中也指出“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应继续办好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此后各地针对实际,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形成各自的特色,为幼教事业发展增添了活力。其中青岛市城市学前教育体制改革模式、温州市社会力量办园模式、北京崇文区幼儿园体制改革模式、上海市适应城市整体建设的幼教事业发展措施等较有代表性。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全国妇联等部门于1995年9月1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指出“有条件的企业应继续办好幼儿园”、“加强社区对幼儿教育的扶持与管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安排好幼儿园规划和建设”。

1996年9月,全国妇联、国家教委颁布《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提出“到2000年,使90%儿童(14岁以下)的家长不同程度地掌握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素质;使家庭、学校、社会协调配合”。

1997年7月17日,国家教委印发了《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实现《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对幼儿教育事业提出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施意见》提出,2000年全国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班)率达到45%以上,大中城市基本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问题,农村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达到60%以上,并按“普九”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提出分区实施要求。

(二)开展科学研究,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幼教体系和规律

1990年世界全民教育大会通过《世界全民教育宣言》和《满足基本学习需要的行动纲领》。1993年3月1日,中国全民教育国家级大会召开,通过了《中国全民教育行动纲领》,将“大小城市基本满足幼儿接受教育要求,农村学前一年教育的幼儿入园率达60%”列为2000年的“全民教育目标”。1994年6月,江泽民主席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号召“要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实现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李鹏总理在《动员起来,为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而努力》的报告中提出要“重视发展幼儿教育”。所有这些,使幼教工作者的科研行为更加自觉和自主。

1.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组批准的幼教科研课题

经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组批准的幼教科研课题,其项目数量由“七五”时期的2项发展到“八五”时期的7项和“九五”时期的9项;研究领域从幼教机构扩展至家庭,从城市扩展至农村,从幼儿发展扩展至幼儿园师资水平提高;研究内容从单一走向综合;研究方法从侧重调查研究到以实验研究为主;研究结论的获取从重视定量分析发展至定量和定性分析兼顾;研究主持者从专职研究人员发展至各层面的幼教工作者,从以中老年为主扩展为以中青年占多数。

各地根据地区特点确立研究项目。例如:北京市教育科学“九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北京市幼儿园课程方案实验研究”,为指导北京市幼教界贯彻《规程》的基本精神,提供了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依据;上海市教委于1999年颁发的《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是由市教委、市教科所、华东师范大学、长宁区实验幼儿园等单位共同组成的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教材审查委员会学前教育分会的科研产物;江苏省教委1996年经研究后颁发《江苏省基本实现现代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对重视教育质量、提高幼儿发展水平的教育思想的确立,起到了导向作用。

依据何东昌1985年在全国中小学师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高等师范学校的所谓‘师范性’与‘学术性’应当是统一的”,“高等师范学校的教育科学研究必须面向实际……面向基础教育的实践,注重调查,开展试验”,高等师范学校主持的部、委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有所增加。例如:由赵寄石主持的“农村幼儿教育课程研究”、卢乐珍主持的“当前我国道德启蒙教育的研究”、陈帼眉主持的“我国幼儿家庭教育研究”、陈帼眉和刘焱主持的“中外幼教理论与实践研究”、屠美如主持的“儿童早期艺术教育的改革与研究”、冯映霞主持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研究”、唐淑主持的“幼儿园课程体系研究”、庞丽娟主持的“幼儿社会性发展研究”等。除全国科研规划项目外,高等师范学校学前专业教师为建立我国幼教体系,将教研与科研结合,效果颇为明显。

幼儿园工作人员根据本园工作需要、个人专长特点和时代要求,独自立题研究的现象,近年来也已屡见不鲜。

2.通过群众学术团体推动幼儿教育科学研究

中国教育学会幼儿教育研究会于1979年11月成立后,始终以调动广大幼教工作者进行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作为主要任务。

1979年幼教研究会成立后紧接着举行第一届学术会议,会议资料以《幼儿教育经验·研究》为名由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会议决定第二届学术年会的主题是总结建国32年来幼儿教育事业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切合了幼教界亟须端正方向、掌握路线的实际状况。第二届学术年会按计划于1982年11月在湖南长沙举行。会议材料以《论文·经验选编》为题,由长沙师范学校内部编印。

此后,全国幼教研究会的研究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不断强化和深化:第一,紧密配合政府有关规章制度的出台,发挥研究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幼教体系过程中的作用。第二,紧密配合幼教科研单位的研究课题,在提供人力资源的过程中锻炼幼教队伍。第三,通过全国幼教研究会的学术组织进行专题研究,如“幼儿园教育整体改革”、“幼儿园课程模式”、“幼儿园语言教学”等,在研究会专门课题小组领导下,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有计划的研究。尤其是1992年研究会被批准成为国家教委下属的一级学会并更名为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后,建立了五个专业组织,使学术研究进行得更加有计划、有目的、有层次和有实际指导意义。第四,通过国际交流提高广大幼教工作者进行研究的主动性。尤其是全国幼教研究会1986年正式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资助的世界学前组织(简称OMEP)的会员后,基层幼教工作者参加国际会议的机会明显增加。第五,挖掘历史财富,推动现代幼教事业。如陈鹤琴教育思想研究会、徐特立教育思想研究会的研究活动,均对当前幼教改革产生下良好的影响。第六,通过传播媒介,推广研究成果,调动群众进行研究的积极性。从1997年开始,借助中国福利会学前教育信息中心的力量,建立了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信息中心。

(三)幼儿教育师资素质的重要性被提到新的高度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该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1995年1月27日,国家教委发布《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提出了幼儿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与规格。

1997年10月29日,国家教委颁发《关于组织实施〈高等师范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通知》,指出世纪之交的高师改革计划“起点高、立意新、针对性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高师须“用现代文化、科技发展新成果充实和更新教育内容”,要“采取科研立项的办法,把研究过程和改革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高等师范院校加强学前教育的科研队伍,促使学前教育研究成果日益增加,对推进幼儿教育基层实践和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水平的提高起了明显的作用。例如,我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增加了一处博士生培养点(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系);华东师范大学成立了幼教特教学院幼教系和幼儿教育研究所。高等师范院校主持的全国教育科研规划的科研项目在“九五”期间的9项研究中有5项,占55.5%,较“七五”期间的33.3%有明显增加。

1996年1月25日,国家教委颁发《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同年1月26日,又颁发《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将全国幼儿园园长轮训一遍”。

以提高教师素质为主题的科学研究在“九五”时期受到了更多的重视。中央教科所幼教室主持的“提高幼儿园教师素质的研究”和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主持的“幼师互动研究”均系“九五”全国科研规划国家教委级的有关教师素质提高的课题。上海教育科研市级课题“对八位优秀幼儿园教师教育行为的研究”,通过对优秀教师经验的提炼,达到了提高教师素质的目的。

通过职前和在职培训,幼教师资水平进一步提高。1996年,全国幼儿师范学校在校生达到8.43万人(1989年为3.65万人)。1981年,全国43万名幼儿园教师中,文化业务水平为中等师范和高中毕业者占教师总数的35.5%;到了1996年,全国96.2万名幼儿园教师中,中等师范、职业高中毕业以上者占幼儿园教师总数的58.8%,已经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占幼儿园教师总数的12.55%。此外还有5 070名高等师范毕业的幼儿园教师,占幼儿园教师总数的5.3%。1996年国家教委提出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后,各地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四)明确21世纪学前教育目标

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1998年12月24日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指出“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幼儿阶段抓起,要用科学的方法启迪和开发幼儿的智力,培养幼儿健康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与求知的欲望”。《行动计划》激励幼教工作者以创造性的劳动实现国家规定的幼教事业的发展蓝图。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应当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应当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要重视婴幼儿身体发育和智力开发”,“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决定》强调“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的、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提出了“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的要求。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于1999年7月初已召集地方幼教行政部门负责人共同商议贯彻《决定》的措施,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切实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五)通过多种途径,促进中国幼教与国际接轨

改革开放政策,将中国幼教界推向了世界。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幼教界经常参加国际合作幼教研究项目,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参加国际会议等。90年代以后,则更加注意此类行动对世界儿童发展事业的推动作用。

1993年5月18日至22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家教委联合举办“幼儿的教育发展——面向90年代挑战国际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澳大利亚、美国、中国香港和澳门等的专家、代表共200余人。

1996年4月23日至25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了国家教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主办的中国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研讨会。会上,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副主席汉姆伯格介绍了《公约》精神。国家教委法规司副司长李连宁作了《中国儿童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的报告。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幼教处处长朱慕菊以《幼儿受教育权利的保护与国家政策》为题作了讲话,指出“中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政策始终围绕着为更多的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机会这一核心”进行。另有高等师范院校教师和教育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作了有关报告。

(六)20世纪90年代幼儿教育课程的改革

在20世纪80年代幼儿教育课程改革的基础上,90年代的幼儿教育课程向纵深的方面发展。90年代的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在保持80年代的整体观、主体观、个体观、活动观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中国化、科学化、现代化”的观点(参阅虞永平:《学前教育课程研究漫议》,《学前教育研究》,1996年第3期)。所谓“中国化”,是指在课程研究、设计和实施中要考虑我国的社会文化背景,考虑我国的社会价值观念,考虑我国幼儿园的人力、物力、空间、规模等现实条件,真正借鉴和吸收国外的课程思想。所谓“科学化”,是指幼儿教育课程应该从相关学科的理论发展中寻找培植自己的根基所必需的理论营养,把握教育哲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社会学、人类发展生态学等学科的理论发展,以建构科学的幼儿教育课程。所谓“现代化”,是指幼儿教育课程应该把握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方向,关注周围社会现实,放眼世界,面向未来。

在课程理论研究方面,90年代的幼儿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深入地探讨了幼儿教育课程的价值、本质和理论基础、目标、结构、内容、特点、组织和实施及其评价等问题。达成共识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课程目标方面,认识到幼儿教育课程不仅要关注幼儿的知识和技能的发展,更要关注幼儿的情感和能力培养,要把培养幼儿的基本素质作为幼儿教育课程的中心任务。

(2)在课程内容方面,强调培养幼儿不断学习的愿望和能力、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感、合作的意识和能力、创新的意识和能力、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环境保护的初步意识和能力、人际交往的兴趣和能力等,帮助幼儿学习关心、学习生活,为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1]

(3)在课程的组织方面,强调以“教育活动”为基本的组织形式,改变了长期以来幼儿园一直把“上课”当做幼儿教育的组织形式的观念,并把游戏确定为幼儿教育的基本活动。

(4)在课程的实施和评价方面,在显性课程继续受到重视的同时,隐性课程也受到重视。

在课程的实践研究方面,广大幼儿教师积极参与到课程研究的各个领域,形成了教育理论工作者和一线教师共同研究的热潮。主要的研究成果有: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市鼓楼幼儿园的“活动教育课程中的小组活动教育”、上海市静安区的“幼儿园游戏课程研究”、上海市宝山区的“幼儿园情感课程研究报告”、江苏无锡市实验幼儿园的“幼儿园‘生活、学习、做人’课程的研究”、湖南省长沙师范的“农村一年制学前班课程实验报告”[2]。还有中央教科所刘占兰、周俊鸣的“对河北省农村学前班课程的探索”和云南省教委裴康敏、张锦弼的“新加坡小学预备班教材介绍及评析”(见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编:《继往开来共创辉煌——全国幼儿教育第五届学术研讨会文选》(上册),第252—283页)等等。上述这些研究代表着20世纪90年代课程研究发展的总趋势。

总之,90年代的幼儿教育课程改革,是在80年代课程改革基础上的深化。它虽然不像80年代的课程改革那样具有开拓性,却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其研究成果对我国21世纪幼儿教育的发展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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